出版编辑资格证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进什么费用

常州市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照片审核、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日―日,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 )。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617136。    (二)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且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于日(9:00-11:30,14:00-17:30)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报考中级的新考生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如往年准考证丢失,则必须提供学历证明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10月11日起,考生可登陆常州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考试安排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负责。    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出版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号、苏财综[号),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55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六、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复习教材同2007年版,具体书目、价格不变。考生可向凤凰国际书城(南京市湖南路1号)联系订购,联系电话:(025)657003。         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的银行卡。&   支持的银行卡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广州市农信社、广州市商业银行、上海农商银行、顺德农信社、华夏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部分地区)、中国移动神州行手机充值卡。各银行服务范围详见易宝支付网站说明。  
时间:05-25  责任编辑: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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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电话:(也是QQ号)北京市2016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72 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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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在图书、期刊、音像和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等工作。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在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有关要求,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台湾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一)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考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需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cn)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 “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且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日至7月29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6年 7月15日 -7月19日
网上填报 信息
登录网报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打印报名表 承诺签名并 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打印《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2016年 7月20日 -7月22日
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之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审核单位: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地址:西城区樱桃二条8号院3号楼 电话:审核时间:9:00-11:30;13:30-17:002.审核单位: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延静东里甲3号 电话:审核时间:9:00-12:00;13:00-16:00
2016年 7月23日 -7月29日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其中,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三)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须于日前再次登录网报平台,确认本人报考信息、级别、专业和科目准确无误,并且缴费状态为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日至10月14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号)规定,每人每科68元。
(二)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地址:朝内大街55号北楼206房间
电话:081636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或考试结束后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凡在规定禁止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期限内,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其成绩无效。
(四)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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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人考发[2013]39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8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各市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见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7月22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7月22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网上照片审核和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网上照片审核要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24小时之内完成。报考资格现场审查,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7月26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8月6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各市于8月13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7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实施。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根据计价格[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市可集中征订。
1、《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2年版)由大象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8号(450044)
联系人:张士彬
2、《2013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1年版)、《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1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457号(200040)
联系人:刘雅琴、周南叶
电话:(021)、
3、《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1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1年版)《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试题集》(初级、中级,2013年版,作为学习用书)由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20楼
联系人:喻亮 杨舵夫 叶汉平
电话:(027)、、(传真)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广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广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上课程学习请电话咨询:010-,团课专线400-622-5005!
关于2016年度广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27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16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中、初级)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中、初级)
 主、客观题混合
 二、考试地点
 考试的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凡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为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规定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专业为&出版1科&)
 在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者,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日。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凡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参加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cn)或报名登陆界面(.cn/examfront)进行报名,经过&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和&报名表打印、网上缴费&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缴费时间及考试收费标准
 1.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日9:00&8月19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本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6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网上缴费。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复审。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 日 9:00&10月14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cn)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和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开考前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查询订购,联系电话:020&604090。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考试报名表【】
 4.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一份。
 3.工作简历表(附件2)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初级资格的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初级条件第2款、中级条件第6、7款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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