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可以自行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聘工作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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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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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艺华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依照最高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珠海市人民法院随机选任破产管理人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我院决定采用招投标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
一、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主体
(一)已入选我院最新编制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
(二)鉴于&中艺华海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复杂性,本案的管理人由入选我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一主体递交投标资料的,不予接受;
(三)联合体中,律师事务所拥有5名以上合伙人,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5名,至少2名律师具有承办破产清算事务的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名,有限责任公司类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程序要求
(1)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主体,应当在我院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日前递交投标资料,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2)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主体,投标时必须提交自愿提交保证金的书面文件,否则,按主要条款没有响应招标要求办理,评审不予计分;承诺提交的保证金,以拟出任破产管理人的律师或会计师个人在银行的存款形式,在中标后五日内由我院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进行验证。
前款保证金,逾期未能提供验证的,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按得分排名顺序递补。
3、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者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事项:
(1)投标者的基本情况。包括联合体双方各自的成立时间、规模、纳税额以及拟推荐出任管理人的律师或会计师的经历、学历等情况;
(2)投标者以往参加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3)投标者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具体包括总体工作计划,包括人员分工、机构设置、工作步骤等,如何制作或指导重整计划草案、监督重整公司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进行债权人分组表决、信息披露、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及处理重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问题等。
(4)投标者申报取费额,包括各阶段合理取费额及总额。
(5)投标者拟缴纳的保证金数额。
二、评分标准
(一)机构规模20分:
分为基准分和加分部分。拥有15名具有律师执业证书、10名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职人员,得12分基准分;超过前述数额专职人员的,每增加一名加1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工作经验40分:
1.联合体内有2名专职律师、2名注册会计师近五年内担任过管理人或清算组成员办理过破产案件的,得基准分15分;超过3件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25分;
2.近三年内担任过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管理人成员或者参与上市公司重整工作的,每件案件加5分,最多不超过15分。
(三)工作方案40分:
总体工作计划,包括人员分工、机构设置、工作步骤等,该项分值5分;
如何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或者指导重整公司制作计划草案,该项分值7分;
如何管理重整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或监督重整公司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该项分值7分;
如何进行债权人分组表决,该项分值7分;
如何进行信息披露、如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该项分值7分;
如何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如何处理重整计划执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该项分值7分。
5、评分方式
由我院5位工作人员组成独立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标准,为投标人分别计分,所有评委所打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为最终得分。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者中标。
中标后,因取费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原定工作的,按照得分排名顺序替补。
6、公示及异议处理程序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分数的高低确定得分排名顺序,并将该排名顺序表逐一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对排名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评审委员会书面提出。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取消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者中标资格,按照得分排名顺序表,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志新 2666358;徐风娟2666258
资料提交地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020室。
版权所有:珠海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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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
截止日期:日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盐城
高校分类: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需求学科(供参考):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现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对应岗位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需求表》中明确年龄要求的按《岗位需求表》中执行。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2月16日09:00--2015年12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16日09:00--2015年12月31日16:00;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博士研究生的8、15、16、17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拟从企业引进副高职称人员的5、14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考试方式: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三个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测试时间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上公告的方式告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试讲。试讲考核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前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如下材料的原件(另提交一套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40%+面试成绩&30%。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最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8
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
联系人:吉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
举报电话、传真:02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传真:025-。
1、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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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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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7:43:00&&作者:&&来源:&&点击数:&&顶&热&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6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笔试面试招聘341名,公开面试招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工作人员9名。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女40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专设岗位。仅限于在贵港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
3.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为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应届毕业生限生源地必须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日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人员。
(三)市直、各县市区单列面向其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贵政发〔2015〕1号)规定并符合属地安置条件。
(四)单列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专设岗位,仅限于贵港市(含县市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三、网上报名
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日8:00―4月22日17:30;
(二)报名方式、填报要求和上传相片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和贵港人事人才网()进入“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超出了《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范围,但其专业名称与《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所列专业名称相比,从字面的理解是相近相关的,且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资格审查单位取得联系,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相关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于日17:30前直接送达或传真给资格审查单位。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
(三)网上资格审查时间:日8:00―4月24日17:30
1.资格审查方式。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贵港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时验证核实)。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日8:00―4月24日17:3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号文件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片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除外。
(五)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它岗位时间:日8:00―17:00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日中午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原报名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日17:30前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方法
打印时间:日至面试当日。
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报名系统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照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
(二)在贵港市辖区的“四项目”服务人员(西部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除“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三支一扶”&专设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四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满入编后辞职的,不再享受加分。
以上两项加分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2016年采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或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30日后,报考人员可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和贵港人事人才网()查询。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日前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开考的岗位因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或原已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再次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于日中午12:00前,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核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选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另行公告。
(1)打印《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报考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报名(生源地为本市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转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或报名时间截止后再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出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面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7)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本。
(10)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须提供户口本、退役证件。
(11)原在贵港市辖区“四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日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日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和贵港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市人社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命制。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由行政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张榜公布。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综合应用能力》分数+加分分数)÷2。
(一)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一)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号文件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除直接面试招聘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程序出现总成绩并列,先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进入招聘考核,若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发出面试通知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递补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报考定向“三支一扶”专设岗位的考生,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日。
十三、本公告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75)&-4560910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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