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迁出迁入出生、迁入、迁出、死亡表怎样制

2016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
2016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
编辑:楚凡&
  户口迁移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
2016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相关推荐
[2016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网友评论
<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1108361" data-title="2016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 data-image="">户口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出、移入移出、变更更正、信息查询、户口簿的换(补)发等户籍管理事宜办理指南 -网上宿迁
当前位置:
&>&&>&&>&&>&
[本页支持双击滚屏]
户口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出、移入移出、变更更正、信息查询、户口簿的换(补)发等户籍管理事宜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原则,以理由正当为迁移条件。当事人在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
二、办理流程图:
& 三、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服务表格下载:
扫描二维码收藏本页面链接户口迁移申请书范例八个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户口迁移申请书范例八个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2015年户口办理须知
2015年户口办理须知
  一、出生申报
  1、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或者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双方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居(村)委会证明。
  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在外省的,还须提供该婴儿在外省未落户证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提供部队证明,随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婴儿随母入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母书面申请报告和《户口簿》、居(村)委会证明、社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报上级部门审批;非婚生婴儿随父亲入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申请报告和《户口簿》、居(村)委会证明、法院判决或DNA鉴定书,由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报上级部门审批。
  2、公民个人收养、且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公民私自收养,但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抚养人为被抚养人按规定到本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集体户口。未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集体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详细记载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个人相关信息,但不得为被抚养人办理家庭户口登记。
  二、户口注销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持居(村)委会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入伍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家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经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直接注销其户口。公安机关发现服现役公民未注销户口的,调查核实后,经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直接注销其户口。
  三、户口迁移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
  1、迁入
  (一)夫妻投靠。一方是居民户,另一方是农业户的,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农转非,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双方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予以更正。
  (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性质不同,未婚子女(指在外上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或无生活来源的未婚人员),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农转非,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双方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婚证明、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予以更正。
  (三)父母投靠。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需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为农业人口、子女为非农业人口的,可农转非,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双方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房产证,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予以更正。
  2、迁出
  (一)公民凭迁入地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口。学校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出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不属于现役军人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四、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一)变更姓名
  1、十六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2、年满十六周岁的人,要变更现有姓名时,应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足理由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三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才可给予更正。
  3、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三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才可给予更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父母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
  (四)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五)被公安机关实施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六)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和犯罪记录的(过失犯罪除外);
  (七)其他不得予以变更登记的情形。
  对已批准变更姓名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立即取消批准变更的决定,恢复其原有的姓名。
  (二)年龄变更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户口登记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按本规定更正出生日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登记或出生证、出生记录、接生人员证明等。
  3、公安派出所出具、县级公安机关确认的出生日期差错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原始证明,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填写《户口登记项目主项变更更正申请表》,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予以更正。已办理过跨市迁移的,不予办理更改。
  另在对申请出生日期更正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原始出生证明材料、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等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资料及相关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并提交书面后,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予以更正。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二)本人申报户口时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三)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四)申报户口恢复时对不同出生日期已确认的;
  (五)省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民族的变更更正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先向县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县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应在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还应进行实地调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同意后,上报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其中符合变更条件的,再转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逐级呈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后办理变更手续(确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导致民族错误的,需要变更的由辖区派出所出据证明,按上述程序办理)。未经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和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公安派出所不得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手续。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相关文件。
  年满20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民族成份的,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五、分户立户
  (一)立户: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入住户可以按本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同时,通知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对拒不迁出的,可在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上予以落户。
  (二)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2、人民法院或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
  3、原同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
2015年户口办理须知相关推荐
[2015年户口办理须知]网友评论
<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819712" data-title="2015年户口办理须知" data-image="">出生所在地以及户口所在地对照表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出生所在地以及户口所在地对照表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81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户口迁入迁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