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能侵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设公路吗?

土地、房地产调控及新农村建设城市(镇)化、农村耕地 流转现状2014年春季调查建议与法治反思(原创首发)
楼主正文显示宽度
跟帖显示为
本帖只代表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联系。举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帖到朋友圈
图文编辑模式
08:35:56&)
95782字(3205/5)
( 21:44:48)
204字(11/0)
( 13:13:14)
25字(26/1)
( 23:21:02)
15字(14/0)
( 10:35:22)
( 23:22:47)
13字(27/0)
请登录后继续操作....
强国社区-人民网云南立法规定不得侵占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条例_新浪新闻
&&&&&&正文
云南立法规定不得侵占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本报记者刘百军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是云南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保护的专门法规,是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一次有益尝试。条例将于日起施行。”近日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德文说。
  据张德文介绍,该条例共7章48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和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筹措和管理、路政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明确了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渠道和具体标准;把上位法没有规范的村道纳入本条例的管理范围,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的管理和保护,使农村公路的管理保护更全面,措施更具体;进一步强化、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条例结合云南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突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重点,使农村公路工作更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张德文认为,该条例具有以下特点,即明确了农村公路的管理体制、责任主体和职责、建立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体系、保障了农村公路资金筹措和使用,同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细化了对违法行为的追究。
  条例规定了农村公路实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督、部门配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农村公路工作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养护向市场化发展的运行机制,养护执行的规范和评定标准,具体规定了农村公路养护应当遵守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养护方式、大中修养护工程的要求、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的责任主体和方式等,解决重建轻养、体制老化、机制不活的状况,确保农村公路的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的提高。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以县为单位组建1个或者多个监理组进行监理。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注重预防性养护,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单位,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的农村公路,可以实行干支线搭配,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
  “条例结合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同时又要确保各类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不同的禁止性行为分别设置了不同的罚款下限,细化了处罚方式和罚款数额,体现责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滥用,以保障条例有效贯彻实施。”张德文说。
  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职责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截留、侵占和挪用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原标题:不得侵占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
,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松阳农村干部违法买卖集体耕地,违法建设超大面积私人住宅,违法侵占新农村规划指标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松阳农村干部违法买卖集体耕地,违法建设超大面积私人住宅,违法侵占新农村规划指标,违法买卖违建房层非常严重。村民四五十人联名信访,县政府相关责任干部九个月没有作出书面答复,形成官官相互欺压百姓。政府对村民拆旧改建为解决住房困难,进行高额重罚。真是干部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的恶性现象。希望广大网友参与评论,谢谢!
农村耕地上建房是否违法,买卖地的人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村里的集体所有地没有平均的分给村里的村民,而是由村委会的书记村长在私下暗中买卖给自家亲戚,买卖金额从不公开,村里农民想解决这一问题,村里集体所有地分了,或者卖了之后把钱分给大家也行啊,村民们想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信阳淮滨的拆迁赔偿是多少,拆迁是强制性的吗,房屋拆迁不赔偿,怎么办,农民没钱买房何处为家
关于村干部强制占用农民耕地,转让给开发商建楼房,只是口头答应每年赔偿粮食款每亩地按900斤计算,请问这是否属于违法占地?农民是否可以维护自己的种地权益不同意让占用耕地?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占用农村耕地面积每亩单介赔偿多少钱,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城镇居民为了侵占农民房屋,伪造文件、捏造、歪曲事实,反而诬告他人侵占,骗取法院判决让受害人搬离此争议房屋。没有政府部门的批准,在农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造房屋,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查处,这位城镇居民有钱有势拉关系,听说收买了相关部门基层人员,找律师说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回房子,交了钱又说法律期限已过,没法起诉。这位城镇居民伪造文件、捏造、歪曲事实,反而诬告他人侵占,骗取法院判决后侵占他人房子,这么多违法行为为什么没有得到相关部门...
山西晋中灵石旌介村搞新农村建设,乡政府联合开发商占用村百亩上等水浇地建楼房,表面上是为百姓谋福祉,我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如此。 新农村建设占用农民耕地搞建筑过程中农民应该怎样和对方签订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宅基地可以过户吗?买卖集体土地性质的私人宅基地可以用协议写吗,要如何写?
我是云南一个农村的。政府以整修田间道路的名义欺骗农民群众签字。把土地违法的征用作了风电工程的建设用地。请问下该怎么办。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村委会未花一分钱买地皮,开发成经济适用房,卖掉后村干部瓜分。现在村委会把我们村另一块集体建设用地卖给区政府了,然后继续开发,开发商就是我们村支部书,卖了钱又进他们腰包额,请问他们是否有这个权利?我们以什么理由诉讼维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金灶镇新农村公路2016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