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收费排污许可证需要年检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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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卫生许可证还需要年检吗
2014年卫生许可证还需要年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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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卫生许可证还要年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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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名称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1、事项名称依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第十六条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2、事项实施主体依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第第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贸易、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的有关工作。
3、事项实施层级依据。《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发[2006]7号第五条 供热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供热面积在 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企业,或外供蒸汽、热水能力在50吨/小时(含)以上的热电联产供热、区域锅炉房供热企业由设区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批准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或外供蒸汽、热水能力在 50吨/小时以下的热电联产供热、区域锅炉房供热企业由所在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设区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批准颁发给供热企业《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及供热企业基础资料(电子版)报省建设厅备案。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部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寿政办发〔号)二、主要职责:(九)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雕塑、路灯等专营施工企业和燃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及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经营管理;拟定公用事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第十六条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可靠、稳定的热源;(二)有符合国家标准且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设施;(三)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并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七)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和设备;(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受理: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申请资料;2、审核:察看现场、审查资料并提出意见;3、签批:分管副局长签字,局长签批;4、发证:窗口发放或上报。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寿光市建设局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10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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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供热政策一百问 今冬交费有新要求你知道吗
.cn  08:36 东北新闻网
  沈城供热交费逐渐迎来高峰期,一个多月后,将迎来年供热期,大部分供暖公司要求非全额报销用户在交费时需携带“双证一卡”。昨日,本报记者将多日以来征集到的今冬供热交费、停供、服务等方面的100个焦点热点问题,请沈阳市供热办及各区供热办权威人士一一解答。
  今年新变化
  1、今年交采暖费和往年有啥不一样吗?
  答:以往,用户缴纳采暖费只需拿着交费收据底联或交费卡就可以实现。今年,凡是不报销用户或部分报销用户在缴纳采暖费时,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交费卡,而且房产证姓名要与身份证、收据姓名一致。
  如果居民没有房产证,可持契税证或购房合同。
  2、所有供暖公司交费都需要那些证件吗?
  答:对于非全额报销的用热户,个别供暖公司交费方式也存在不同,如浑南热力,由于其对热用户的身份证和交费卡号码两者合一,只需要热用户持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供暖公司帮助复印证件,就可以实现交费。
  3、全额报销的采暖费,交费还带证件吗?
  答:全额报销用户则和往年一样交费,携带缴费卡或上一年收据底联就可交费。但华发热力、皇姑热电等公司要求,用热户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交费卡才能办理交费。
  与往年一致的政策
  交费政策
  4、今年采暖费价格有变化吗?
  答:没有变化,按市物价局[2008]92号文件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下同),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每月与供热企业结算。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
  5、今年非居民住房、车库和停车场的采暖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答: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6、我开了一家幼儿园,采暖费怎么收?
  答: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
  7、我家采暖费超过1万元,锅炉房说不能收费,咋办?
  答: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交采暖费。
  8、一般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交采暖费,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交采暖费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了不影响供暖,我们建议用户在10月20日前交完采暖费。
  报销发票
  9、夫妻双方均有产权如何报销采暖费?两处以上住房的采暖费怎样报销?
  答:如果双方在同一单位,可考虑按住房控制面积标准高的一人,在其控制面积标准内给予报销;如果双方分属于不同的单位,则按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的原则,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
  10、结婚时老公为了表示诚意,新房房证只写了我的名字,但是我单位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这样合理吗?
  答:现行的采暖费报销制度是以房屋产权人为准,租住公房的(承租房产局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以承租人为准。而不是以男、女职工为准。《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并未提出男、女职工的区别,某些单位以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的做法是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内部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11、银行自助缴费后怎样拿到采暖费发票?
  答:用户可凭银行交费小票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打印采暖费发票。
  12、用户按28元每平方米交完采暖费,用户单位不予报销,想按个人交钱怎样处理?
  答:用户(28元/平方米换25.3元/平方米)需携带采暖费发票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办理换票、退款手续。用户需将原发票返回,退2.7元差额款。微机操作为:由营业厅做全额退款并打退票,再重新按25.3元每平方米标准重新开具发票。
  13、用热户供暖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用户供暖发票丢失的,不再给重新开具发票。如果用户单位能以记账联报销采暖费的,先由用户单位出具“采暖费报销的情况说明”,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证明单位未给用户报销采暖费,并认可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依据“情况说明”由用户管理员去档案室查档,复印此户记账联盖发票专用章,若需加盖财务专用章请持说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
  供热时间
  14、我家锅炉房属于间断性供热,政策要求每天供热多长时间?
  答: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连续按照规定供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处理。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供热设施如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要停热8小时以上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
  停供问题
  15、去年,我家正常供暖,也交纳了采暖费,今年不想在那儿住了,也不准备采暖,还需要办理停供手续吗?
  答:需要,用户如不办理停供手续,将被视为正常采暖。
  16、办理停供截止日是哪天?用什么手续?
  答:10月15日。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既有建筑室内采暖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可以申请暂停供热。申请暂停供热的用户应当在采暖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当至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果办理停供,用户要到供热公司的营业厅填写停供申请单、办理停供手续,之后各站所的工人会到用户家关阀。
  17、我家已经办理入住,不想居住,也不想交纳采暖费,可以办理停供吗?
  答:不可以。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供热系统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新建居民住宅建筑,第一个采暖期须全部启用室内外供热系统。其目的是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进行热态检验,以免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或发生跑、冒、底、漏等问题,给用热户造成损失。
  18、上一年度未供暖、本年度需要恢复供热的用户在什么时间内办理恢复?
  答:在当年10月15日前办理恢复。
  19、我家停供了,想恢复供热咋办?
  答:如用户要办理停供手续,需在供热系统上水前向所在区域锅炉房提交一份书面停供申请即可。要恢复供热,同样需要在供热系统上水前与锅炉房说明。供热单位不应以恢复供热为由向用户索要挂网费或接管费。
  测温退费
  20、今年要求最低温度是多少?
  答: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客厅等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
  21、如果供热不达标,怎么测温退费?
  答:供热单位未按规定或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相应的采暖费。退还采暖费应当根据温差和累计时间并按收费标准计算。
  日采暖费金额=现行采暖费价格(元/米)×房屋建筑面积(米)÷151(天)。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8℃以下~16℃(含16℃)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6℃以下~13℃(含13℃)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80%。而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3℃以下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为100%。
  室温一天不达标,退三天费;30日内三次测温不达标的按一个月计算退费。
  22、为了御寒,我家去年自己在北屋加了两片暖气片,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屋里还是不热,这种情况,如果今年冬天室温还不能达标,可以申请测温退费吗?
  答:不能,沈阳市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不予退费:(1)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的;(2)室内装修致使散热器无法正常散热的(3)不配合供热单位进行室内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4)未按规定缴纳当年采暖费的(5)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23、申请测温后,供暖公司应该在什么时间来测温?
  答:供热单位在接到用户要求后,除遇正在抢修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小时之内入户实施测温。不能按时测温必须向用户说明情况并与其另约定时间。
  24、测温一次有效吗?是不是要每天测温才能申请退费?
  答:同一用户的一次测温结果代表测温当日及前两天的室温。若同一用户提出多次测温申请,供热单位每次测温需有合理的间隔时间,并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测温。当月三次测温不达标的(按各次测温平均值计算),作为一个月室温不达标的确认依据。
  25、室内温度检测应有哪些步骤?
  答:(1)检测人员进入室内,选取检测点;(2)在测温环境和测温仪器达到稳定的工作状态后开始读数,每间隔数分钟读数一次,最少读数四次;(3)取每次所测温度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的检测温度值,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4)检测人员应将检测的时间、室内的散热器遮挡情况以及室内门窗的关闭状态、检测时室外气温情况、室内其它冷、热源对测温的影响情况进行记录;各检测点的测温结果计算平均值为最终的室温检测结果。
  26、我怎样申请测温退费?
  答:(1)用户感到室温不达标后提出测温;(2)供热单位入户测温;(3)双方确认测温结果;(4)如无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5)如有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27、测温点的选择和测温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答:检测点应距离地面1.2米左右。测温仪器须是质量监督局制定的测量器具。检测点分布在房间的中央。测温时必须关闭室内门、窗;检测点距离墙壁不小于0.5米;检测点应离开冷、热源不小于0.5米的距离,如达不到要求,则必须采取热辐射屏蔽措施;检测点的感温元件不可以被阳光直射;室内无人员移动。
  维修、故障
  28、供热期间如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暖,怎么办?
  答:因住宅用户户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住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
  对未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以及未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性故障后,未立即进行抢修,影响用户用热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我家以前暖气片坏了,供暖公司都是免费给换,怎么现在要收费了?
  答:对于分户和非分户居民来说,室内外的设施维修有不同的规定。
  《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规定: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因供热事故造成损失的除外;未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用热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
  对已分户住宅用热户,因其室内供热设施相对独立,规定除用热户室内的供热设施外,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并承担维修、养护、更新责任,其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并给用热户造成损失时,供热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30、总说“三修”,到底指的什么?
  答:通常所说的“三修”是指供暖设备及设施的大、中、小修,具体包括锅炉、水泵、各种电机、室内外管网等。但用户自己加改管线、动暖气片的,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自己找人维修。
  31、暖气管连接处漏水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答:暖气管连接处一旦漏水,用毛巾或抹布将管轻轻缠上,留出一段放到盆里,让水流到盆里,拨打所在区域的维修电话,请专业人员维修;千万不可自行处理维修,一旦处理不好,连接处断开将会给您造成巨大的损失。
  32、我家暖气支管砂眼漏水了,怎么办?
  答:把毛巾或抹布缠在管上,留出一段放到盆里,将水引流到盆里,已经分户的先关闭阀门,并拨打所在区域的维修电话,请专业人员维修;若家里有自行车内胎,可将其剪成宽1cm左右的长条(50cm以上),在距砂眼3cm处将内胎条用力拉开,一扣压一扣的缠在管子上,直到缠过砂眼3cm即可。
  33、如果发现楼道里的暖气管道溢水或漏水该怎么办?
  答:用户一旦发现楼道里的管线漏水,应该立即与锅炉房、供暖公司联系,反映情况,供暖公司应立即派人来处理。
  34、如果楼道里包着供暖管线的保温材料脱落,对供暖影响大吗?应该怎么办?
  答:保温材料脱落或缺失会加大的供暖管线的热量损耗,对供暖影响较大,居民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向供暖公司反映,供暖公司应及时派人更换或修补。
  新房问题
  35、新建住宅第一年应怎么样交纳采暖费?
  答:对房屋所有权人已办理入住手续并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的,供暖单位向其收缴采暖费;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采暖费;对已售出但用户未入住的房屋,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不低于其50%的采暖费;对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在采暖开栓后办理入住手续的,向用户按月收缴采暖费,其余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36、听说一些新房都有配热计量表,有这事吗?
  答:新建建筑应当采用供热计量设计,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如果未采用供热计量设计的,其施工图文件不予批准;已竣工的也不予验收和使用。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质量要有所保证,供热计量装置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整个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最终的费用可纳入房屋建造成本。
  37、新入住的楼,暖气管爆管、排风阀质量差冲了楼下,应该谁担责任?如果把家具冲了,由谁来赔偿?
  答:新建小区,前两个供暖期,暖气管、放风阀的损坏都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出现损失,由开发商来赔偿。
  陈欠问题
  38、我新买二手房,购房时没查采暖费是否有陈欠,现在才发现陈欠,怎么办?
  答:依据沈阳市供热办[2009]12号文件:2001年11月份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原交费主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入住后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以该房有欠费为由,拒绝供热或签订供热合同。
  2001年11月份以后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由变更产权或使用权双方自行结清陈欠的采暖费,并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不结清由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使用权人承担关联责任。因而,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记得查清陈欠,因为房屋产权人发生变化的时间在2001年之后的,现房主需要承担陈欠。
  39、我家属于低保边缘户,怎么交纳陈欠的采暖费?
  答:对破产企业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失业、并轨等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供热单位向原单位依法追缴属于原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个人追缴。对经市、区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企业的职工,该企业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作“挂账”处理。
  40、我的房子是拍卖之后购买来的,还有陈欠费用咋办?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瑕疵包括:所有欠费、房屋质量、噪音等。 ”因此陈欠采暖费由竞买人承担。
  41、我父亲单位效益不好交费难,我父亲把交费主体转移到我身上,这咋办?
  答:对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的用户,其转移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除单位破产外,家庭内部转移的用户,在卖房时必须结清陈欠后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42、我原来的单位破产了,这以后的采暖费谁来交?
  答:单位破产之日前的采暖费,履行核销程序,破产之日后的采暖费由用户自己承担。
  43、陈欠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这怎么定?
  答:供热单位在追缴陈欠采暖费时,能够提供由单位交费的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向职工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以职工单位有陈欠的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用户当年采暖费。
  阁楼、车库、商业网点问题
  44、购买的房屋赠送的阁楼、地下室等需要交采暖费吗?
  答:居民供热面积的确定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房屋所有权证表明建筑面积且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层高达到2.2米的部分全额计入供热收费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按50%计入供热面积。
  45、我家一楼是车库,原来一直按照16元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来交费,现在车库更改了房屋结构,变成了小卖店。是否应该按照商业用房的标准收费?
  答:根据规定,商业网点、门市房等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即16元/平方米。
  46、我家有个商业网点、超高的部分怎么收费?举架太高、散热也快,这种情况有特殊规定吗?
  答: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47、车库能申请停供吗?
  答:一般车库未进行分户,所以不能办理停供;如果已经分户,用户就可以向供热单位申请停供手续。
  48、我家住顶楼,原来是敞开式的露台,后来自己给封闭了,也增加了暖气片。我想问问,阁楼、封闭露台、地下室这些有供热设施的话,收费面积咋确定?
  答:对已安装采暖设施的室内复式结构上层、阁楼、自行封闭的露台等,没有计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的,凡其层高超过2.2米的部分计入供热面积,不超过的不计入。没有供热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
  温度不达标
  49、冬天家里不热,我到哪里投诉?
  答:用户冬季暖气不热的投诉可分三步走:(1)直接向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投诉,这是最直接、最快捷的办法。因为负责具体供暖工作的锅炉房和换热站能非常准确地发现问题所在,及时地予以解决。 (2)如果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不能给您解决问题或给一个满意的答复,您可以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机关 (供热公司或供热总公司)投诉,由其指导和督促问题的解决。 (3)经过上述过程后,用户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或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可向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市供热管理机关将保证冬季供热质量,监督投诉问题的解决,及时回复用户。
  50、供热不达标,怎么处罚供暖公司?
  答: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布《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不按照规定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用热户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应当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采暖费,并处以等额罚款;截留、倒卖或者转售热能的,或者以节能减排、低温长供等为由降低供热温度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51、去年我家不热,供暖公司维修后,温度还是不达标,怎么办?
  答:上个采暖期,沈阳市出台了《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民可按规定申请测温退费。但由于第三方测温的费用物价部门仍然没有给出最后标准,本采暖期仍难按规定通过第三方测温进行维权,还是以供暖公司和用户协商解决为主。
  52、停电停水是否属于异常情况,由此造成的不热,室温不达标,给退费吗?
  答:这属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无法正常供热,按规定不予退费。
  热运行
  53、供热开始,用户最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供热之前必须做好五件事:(1)用户要了解供热单位的报修电话,遇有供热问题方便联系;(2)供暖开始用户首先要核对缴费情况,开栓通知单与缴费是否吻合,发现差错立即纠正,以免造成误解;(3)用户要对自家的暖气片、管道、阀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通知供热公司维修;(4)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及时通知供热单位维修、测温、查找原因,不应自作主张进行检修。(5)家中无人时应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告知邻居或供热公司,遇到紧急情况可与之联系,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4、为什么热运行时,我家暖气不热?
  答:供热系统的冷态试运行时间要在24小时以上,提前发现和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热态试运行要不少于48小时,用户室内散热器可能要有一定温度,要求各供热单位对系统进行初调节,保证11月1日准时开栓供热,达到正常供热标准。
  所以按规定,冷热运行是有时限要求的,并不意味着试运行期间供热系统里就注满了水,达到运行状态。用户可以留意所在锅炉房(换热站)贴出的试水通知及时间,并做到家中留人以防出现跑冒滴漏问题,如期间仍没有运行现象,可以找工作人员到家查看。
  特殊人群
  55、我是破产企业的职工,如果以前企业陈欠采暖费,这个费用应该我交吗?
  答:破产企业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失业并轨等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供热单位向原单位依法追缴,这属于原单位陈欠,不得向个人追缴。对经市、区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企业的职工,该企业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作“挂账”处理。
  56、特困企业职工采暖费补贴,跨年度以后的还能办理吗?
  答:特困企业职工采暖费补贴,跨供暖年度以后不能办理。原因是相关部门在采暖费补贴结束后要进行结算,而且每年采暖费补贴的比例可能不同。采暖费补贴用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未按期办理补贴手续可视为放弃。出租房屋采暖费由房主交。
  57、夏天租的房子,当时没考虑太多关于冬天供暖的事,天冷了才开始注意,有一片暖气片正好在挨着阳台的厨房门窗旁边,门窗密封性差,阳台又没窗户,是不是这个暖气片也容易冻坏?冻坏的话谁负责?
  答:建议在暖气片靠近通风口的方向用什么东西挡一下,必要时用棉帘、毯子等盖住管线、暖气片靠外面的一侧,给管线、暖气片保温。如果暖气冻坏了,应该按租房协议,人为冻坏,由租房者承担损失。如果没有协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58、我家房子租出去了,采暖费该由谁来交?
  答:按照规定,出租房屋的采暖费应由房主缴纳,如果租房协议上有其他要求,应按照协议条款执行。
  59、租的房子如果暖气不热,承租者没有房产证,又联系不到房主,供暖公司会受理吗?
  答:只要有居民住在这里,供暖公司就要管。
  60、我租的房子阳台没有窗户,通阳台的门窗也很不严实,用什么方法保温最有效又不贵?
  答:可以用密封条、透明胶封住窗缝、门缝。最好是安个棉门帘。
  61、我孩子上大学呢,去年就说寝室暖气不好。如果今年还不好,学生能直接找供暖公司检查吗?
  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寝室供暖有问题,学生应该报给学校,由学校统一向供暖公司反映。
  62、如果学校拖欠采暖费,还能正常开栓供暖吗?室温标准会打折吗?
  答:沈阳市要求11月1日开栓率100%,即使学校拖欠采暖费,供暖公司仍要正常供暖,不能把学生冻着。供暖公司会找学校协商,问问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先供暖后补钱,学校也应该配合供暖工作,按规定缴纳采暖费。
  极端天气
  63、今年会不会提前供热?
  答:今年规定,市政府应根据本市气象变化等实际情况,确定和公布年度供热起止时间,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未经市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64、供热公司能不能给各小区配备专业的维修队伍?
  答:供暖期维修人员将24小时待命,接到报修电话会尽快赶到现场。
  65、天冷时,发生过暖气片爆裂的情况。一旦散热器发生爆裂怎么办?
  答:用户应立即将连接爆片散热器的阀门关闭,必要时关闭所在环路的供回水阀门。
  66、对可能出现极端天气,供热公司应咋预防?
  答:积极储备优质煤炭,便于提高供热量;各供热单位备用锅炉等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做到可随时启动;提前安排好维修人员及设备;等等。
  67、一旦供热管网严重泄漏怎么办?
  答:首先应根据补水量的大小确定漏水情况的严重程度,程度较轻时,应减小负荷运行;程度较重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立即组织抢修人员查找原因,组织维修。
  68、天气太冷,大的管道容易冻坏。热网一旦发生管道冻害怎么办?
  答:供热公司应立即组织进行切断、卸水、敲打清除的处理,再用热水泵抽。为了避免冻害,应严格按照直埋管网埋深及保温要求施工,并且要严寒期实行连续运行。
  69、一旦出现灾害性气候,持续低温严寒,供暖公司该怎么办?
  答:积极采取增加锅炉运行台数等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供热量;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已储备的优质燃煤;维修人员及设备随时待命,随报随修。
  70、上个供暖期、曾经出现过极端天气,我家室内温度一直在10℃左右。室温不达标,供热公司还能给退费吗?
  答:根据规定,如果沈阳日平均温度在零下19℃以下,出现极端天气,就不予退费了。
  暖气不热
  71、我家刚刚供热一段时间,进回水循环不畅通。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刚供热时,管道没有循环开,有的地方窝气。需要循环一段时间,如果还是不畅通的话,可能是管道堵塞,由供热公司专业人员来处理。
  72、我家主杠热,屋里暖气不热咋办?
  答:这是热网循环的问题。管道水锈水垢多,需要清洗或清除水锈和污垢。
  73、特殊情况发生停气。有时问锅炉房,锅炉房就说锅炉坏了。一停就停一两天,咋办?
  答:如果是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等,按照文件属于特殊情况。如果是锅炉坏了或生产事故,需要立即向市区供热办上报。
  锅炉等一般性故障,要求4个小时内处理完毕;锅炉设备、供热管线出现重大事故,供热单位要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74、供热公司提前停止供暖,有啥规定?用户咋办?
  答:这是不允许的。市民可以及时向市区供热办反映,如果情况严重的话,政府部门可以取缔其供热资质。
  75、新小区的入住率不是很高,如果邻居家不供暖,是否影响自己家室内的温度?
  答:是的,会有影响。
  76、有时停电的话,一下子锅炉房就停止供热了,咋办?
  答:供热公司一般准备了备用的发电机,应急的补水系统,使得热网系统能够安全运行。但是长时间停电停水的话,会对供热造成很大影响,政府部门会进行协调。
  77、我家暖气管道总是排风、窝气,打开放风阀放水的话,放的时间长会不会影响到供热?
  答:窝气(即室内管道和散热器中存有空气),出现这种情况用户可以自己解决: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打开或完全打开。
  对于未分户供热的供热系统,在顶楼末端用户家设有一个排风装置,将这个排风装置的阀门打开,排净管道里的空气,关闭阀门后,待系统循环一段时间即可。但是这并不可以随意放热水,因为水放得多,会影响到热网循环,最后越放越凉。
  78、分户的整个单元暖气不热咋办?
  答:检查楼道内顶楼主管的自动排气阀是否打开;或者打开散热器上的放风阀。你可拨打锅炉房或换热站维修电话。
  79、家楼层高,平时自来水经常停,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供暖?
  答:如果补水系统是在自来水系统上的,就可能影响供暖效果,特别是老楼。不过,如果换热站水箱够用的话就没问题,但如果时间长了水少了,还是有可能影响供暖。
  80、自家暖气不热,放水后能热吗?
  答:在供热运行初期或供热系统不稳定阶段,用户放水,供热单位为保证供热系统水压稳定会补入大量冷水,这样会降低整体供热温度,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暖气更不热。因此,用户如果室内温度不达标,不要擅自放暖气片的水,应及时向供热公司反映,由专业人员解决问题。
  81、可能造成家中室温低的原因是什么?
  答:居民家中温度低通常情况下有几种可能:(1)有些用户擅自移动供热设施,甚至把暖气接到阳台上,这样会使水循环的阻力加大,容易造成供、回水流通不畅,致使暖气不热,严重的会影响到相邻用户的供热质量。 (2)有的用户私用暖气热水或因暖气不热自行放水,造成供热系统内的热水大量流失,形成恶性循环,影响供热效果。 (3)室内装修不当造成的,将暖气片、管道移到墙内、地下或包装起来,使暖气热量散发不出来,造成室内温度低。(4)有些顶层和靠山墙的住户因房龄较长、建筑年代久远,建筑标准低、门窗不严、保温效果差造成热量损失较大,散热较快,室温低。
  顶楼把山
  82、我家住在东西厢房,屋子温度都不达标。暖气不热咋办?
  答:给墙体加苯板,做外墙体保温,使得热气不是很快散失。把山把顶的房子可做保温层。
  83、我家住在顶楼,保温不太好,屋子里冷。这种情况咋办?
  答:把山把顶的暖气管道的管径要粗一些。主要的是对这些楼体进行外墙体保温,居民可以向房产部门申请,使得冬天的供热效果好起来。
  84、供热末端暖气不热,怎么办?
  答:末端用户向供暖公司反映,由供暖公司调解整个系统的热平衡,让前端与末端供热温度相当。
  邻里问题
  85、我家邻居私自增加了三组暖气片,由谁来处罚?
  答: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损毁供热设施的,将由房产局给予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增加散热片”,这种行为由房产局给予处罚,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86、我发现楼下一户居民家私自加了管道泵,吸走了大量的热。对此有没有处罚措施?
  答:私改地热,私加管道泵,私接供热设施于非供热区域、变更设计用途等,影响相邻供热效果的用户,请自行整改后到供热公司提出采暖申请,现场审验合格后,再缴纳采暖费方可供热。对于本年度暂不能恢复原状且对相邻用户影响不大的私接、私改用户可到供热公司签署供热补充协议,缴纳采暖费后开栓供热。
  87、对邻居“蹭热族”,能有啥办法呢?
  答:近年来,对于“两部制热价”的呼声越来越高,既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也就是供暖基础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热用量收的计量热价。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蹭热”。但具体实施时间仍没有确定。
  88、楼上邻居擅改暖气片造成我家被冲,谁承担责任?
  答:因擅自拆改供热设施或者对供热设施保温不当,冲了邻居造成经济损失,由改动的用户负责赔偿。
  89、去年我家停供了,没想到水管竟然冻裂了,又找人换的管。邻居家被水冲了以后,要我赔偿,想问问,供暖公司没有责任吗?在办理停供之后需要注意什么?
  答:办理停供之后,一定要把家里供热设施内的余水排净,同时做好设施的保温工作。如果供热设施里面有水并且保温不到位,很可能会冻裂,从而发水。特别是地热的用户,一旦地热管线被冻裂漏水,维修时就要把地板全部掀起,装修会被破坏。如果损坏严重,无法恢复供暖,将会影响到今后的正常供暖,造成的损失将由自己负责。
  90、去年在供暖期,我家的老化暖气片因为质量原因,突然发生爆管。把楼下的住户地板、家具都冲了。这种情况,由谁来承担责任?
  答:如果是供热公司打压时压力过大,造成大规模的暖气管爆裂,这是供热公司的责任。
  如果是用户使用了劣质的暖气片、或者自己动了暖气片、放风阀,造成损失,就由用户自己承担责任。也由楼上用户赔偿楼下用户的损失。
  91、有邻居窃热,最高可以处怎样的处罚?
  答:沈阳市行政执法局责令其立刻停止窃热,并且可对其处以元的罚款。按照规定,从供热之日起,按放水装置流量每吨补交水费5元。
  92、哪些行为属于窃热?
  答: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窃用供热用水;损毁供热设施、擅自增加散热片,在供热管线上私接循环泵等。
  93、我家把邻居家房子也买下来了。交费面积变大了,再签订供暖合同需要什么?
  答:本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在供热期前到交费大厅来办理。如果发现用户房产证面积和微机中供暖面积不一致,用户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营业厅办理。
  94、新房快下来了,听说地热要一年一洗,我一打听,清洗费用一次好几百呢!本来新房各种费用就不少了,还要年年花这个钱吗?想问问地热到底几年需要清洗一次?
  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家里供热效果好,室温达标,就没有必要清洗。如果觉得暖气没有以前热了,再检查是否需要清洗。
  95、自己在阳台上又新增了地热管线,如果地热漏水,供暖公司会给予赔偿吗?
  答:根据规定,在阳台上私增地热管线的行为是违规的,供暖公司不予赔偿,也不予维修。
  供暖期结束
  96、每年供暖期何时开始、结束?
  答:每年供暖期从11月1日开始,到第二年3月31日结束。
  97、暖气管道的接头松动或漏水,该怎么处理?
  答:用户自己检查各种接头。由于热胀冷缩的原因,停暖后个别暖气管道及接头可能会出现漏水,住户要注意检查各种接头是否松动漏水,如出现漏水现象请联系锅炉房,锅炉房会派专业人员维修处理。
  98、整栋居民楼管网设计不合理或者漏水严重,咋办?
  答:供暖公司根据供热期间的集中投诉,工程技术人员调查情况,属于设计不合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重新改管线;对于主管道严重漏水造成暖气不热的,供热公司在夏季三修期间修好。
  99、停供之后,啥时开始正式的三修工作?
  答:供热企业在供热末寒期就制订夏季三修计划,一般在供热期结束前做好计划,供热期结束后就陆续开始供热三修工作。
  100、停供之后暖气还有水咋办?
  答:供热企业在停供后将对全部供热管网进行水保养,所以供热设施里一直有水。不要私自拆卸供热设施,一旦私拆极易造成水冲。对于装修中需拆卸供热设施的用户,请提前与所属锅炉房或换热站联系,让维修人员将进户阀门关闭。
(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赵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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