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回山镇韵达为何不开通回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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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日&&&
一、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等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收入决算6,883.9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56.29 万元,占总收入 83.62%,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84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00万元),占总收入41.7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 0 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 金)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其他收入2,880.43万元,占总收入 41.8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 0 %。上年结转收入1,127.70万元,占总收入 16.38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支出决算4,974.75 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01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1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2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2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27 万元、农林水支出3,840.75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0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94.45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14.90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80 万元,项目支出3,951.06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8.3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 2,790.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657.8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事务11.31万元,主要用于与财政相关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事务5.31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事务支出(项)&&33.8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事务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事务65.4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事务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 3.80万元,主要用于其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53.2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事务11.50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事务39.6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事务32.6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事务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1.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事务4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事务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41.37万元,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3.9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217.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事务5.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事务1.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
20.&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事务15.21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433.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事务5.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事务10.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事务54.0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事务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事务 &&325.0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事务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事务6.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事务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94.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人0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0.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口单位、兄弟县市对口单位领导和来宾及负责承办上级对口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有变化。其 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1,880人次,共 10.75万元;外事接待批 0次,人0次,共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6.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 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52万元,主要用于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次数有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度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1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0.88万元,下降 53&%,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 至日,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0(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共有0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当年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103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2010308信访事务: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5.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6.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7. 2070109群众文化: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8. 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 2079999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指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2.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3.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4.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5.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7.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9.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1.2121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指
32.2121202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指反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33.2130104事业运行: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4.2130124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5.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指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36.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7.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8.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9.2130205森林培育: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0.2130221林业产业化:指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1.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指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2.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3.2130316农田水利: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44.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5.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6.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7.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8.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49.229040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40.2299901其他支出:指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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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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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4〕5号)文件精神,在《新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新政发〔2012〕50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就我镇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村的统筹率为98%以上。
二、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不变。本镇户籍的城乡居民、县外户籍与本县本镇户籍结婚的城乡居民、县外户籍在本县本镇的宗教教职人员,除已参加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外,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三、筹资标准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8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590元,参保人员个人缴费260元。对持有《新昌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济证》或《新昌县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浙江省抚恤优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四、中途参保及缴费
中途参保的人员种类、办理时限、医疗待遇起始时间等政策不变,但其缴纳个人保费实行区别对待。参保对象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中途参保的(以经办机构审核后个人缴费部分缴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的时间为准),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超过规定时间办理中途参保的,个人缴纳全额筹资标准即财政补贴部分也需个人承担。
五、基本医疗待遇
1.门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员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年度起付线为50元。其中,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就诊的普通门诊中的一般诊疗费,居民医保基金报销70%,中药饮片、针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报销55%,其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报销45%;参保人员在县内二级、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费报销10%。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就医时即时刷卡报销,每人每年度累计基金报销限额为500元。
2.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卫生院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居民医保基金报销80%,在二、三级及其它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5%。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政策不变。
在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等20个病种确定为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增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2个病种为重大疾病。这22个重大疾病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上浮5%,在县外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
参保人员在联网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办理转院手续;参保人员需转联网范围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提出意见,经该医疗机构同意。
参保人员在县外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经同意转未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临时外出突发疾病(以急诊证明或疾病诊断为准)在急诊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长期居住在联网范围外的地方(以暂住证为准),在居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25%后,再按规定报销75%;在上述规定外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其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40%后,再按规定报销75%。
计划内孕产妇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凭生殖健康服务证,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中500元的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款,在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中获得375元补助,余下125元由卫生部门先给予补助,县财政部门应按实际报销的计划内孕产妇分娩医疗费的补助款分别结算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卫生部门。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计划内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500元,由卫生部门先补助后向县财政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2.45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补助55%。
其它医疗待遇政策不变。
六、统筹期限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参保现金收缴时间原则上截止于日,录入时间截止12月18日,足额到账时间截止于12月25日。自12月1日起,每天报收缴进度。
回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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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新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山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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