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16公租房配租到几批了,房源康庄美地2016剩余房源

公共租赁房的分配情况-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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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的分配情况
诉求编号:
诉求标题:
公共租赁房的分配情况
诉求内容:
本人是一个外来的进城农民工,在福州工作多年,因时遇契机,申请今年的公共租赁房,在网上也查询,于8月16日已公示结束,现处轮候状态近两个月,许多人已开始选房,而且批次在我这后,为何他们选房却在我这前。另外,本人是三人型的,大约还要再等多久才有消息?还需两个月吗?
转办意见: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1、请&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 17:33&前回复。&( 17:33)2、请&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在 09:32&前回复。&( 09:32)
市领导批示:
区(市)县&&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您好!审批进入轮候配租的家庭,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配租,该中心将分期分批组织选房、配租,并提前通知有关家庭。具体情况建议转该中心作进一步答复。(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 17:39回复)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核准获得保障资格的承租人,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转至我中心进行轮候配租,我中心根据房源数量、户型,结合轮候配租户数、配租户型、承租资格核准时间制定配租选房方案,统筹安排我市四城区房源,并采取抽签选房方式进行配租。我中心已陆续收到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批转的部分2016年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批名单,我中心已三次组织一人型和二人型2016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抽签选房,新的三人型房源刚接收,我中心正在制定配租方案,一旦方案确定,将尽快通知已获批保障资格的三人型公租房保障对象办理抽签选房相关手续。诉求人若对公租房配租有进一步咨询,可联系。(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 08:54回复)
诉&求&人:
两鬓斑白的年轻小伙
事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长河路9号-10
诉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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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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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序号:2016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6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2016年福州市首批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明日开始受理。那么2016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6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欢迎阅读,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论坛。  2016年福州市首批四城区公租房申请从明日开始受理。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对二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放宽至3.4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放宽至61万元以下。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且相关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福州市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条件有所放宽  据悉,2016年福州市首批四城区公租房申请的申请条件明确,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4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1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1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  1具有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福州市城区务工且在福州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且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的家庭,可以委托一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于4月26日(星期二)开始的工作时间至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今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比往年更宽松。如收入方面,原来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为3.2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4.8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含)等。  三种情形不得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特别需要提醒申请者的是,申请人在领取申请套表后,要按照其中关于申报材料的详细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填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不得隐瞒或编造;申请家庭成员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福州市城区保障性住房。  福州市房管部门还公布了各区房管部门电话,市民申请时的具体事项也可向各区房管部门咨询。鼓楼区房管局,台江区房管局,仓山区房管局,晋安区房管局。  全部实行主动公开制  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此批公租房申请从各街(乡镇)受理的第一步开始,就全部实行网上登记、审核及公示等全程的信息实行主动公开制,这标志着福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从明日起正式开始运行。  据福州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只要将填写的纸质申请递交自己户籍所在街(乡镇)后,从各街(乡镇)开始受理的第一步开始,就将申请人的信息载入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全程实行网上登记、审核及公示,申请受理及审核信息过程也实行主动公开。也就是说,申请人递交申请后,每一步走到哪个程序都将在系统中一目了然。  对此,福州市也出台了《福州市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运行操作规程》。其中规定,街道(乡、镇)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补件、退件等工作,通过住房管理信息系统所设的手机短信功能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退件的原因及补件所需的事项,并应电话通知申请人,在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通知时间及内容。  但申请人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不报等手段,企图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涉及住房方面问题的行为人,区民政部门对涉及收入、财产方面问题的行为人,予以录入系统中的“失信档案”。今后,根据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适时对接列入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相关文章:1.2.3.4.5.6.7.8.9.10.
http://m./650921.html您好,分享的企鹅
福州公租房管理细则实行 租赁期内至少抽查两次
海峡网邱也栩
海峡网10月13日讯(()记者 邱也栩)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含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廉租住房和原经济租赁房,以下统一简称为“公租房”)租赁管理工作,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福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月起实行。其中规定,自愿放弃保障资格的,自放弃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房源不足 可下靠一个档次据了解,该细则适用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租房的租赁管理工作。对届时房源不足的户型,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可统筹提供下靠一个户型档次房源,即一人户可配租40平方米以下户型,夫妻二人户家庭可配租45平方米户型,三人户两代家庭可配租55平方米户型。此类家庭可在其实际应承担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20%的租金。因故不能选房的 可申请延后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要服从安排,按时参加选房,应如实、准确地填报相关联络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申报。保障家庭因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不参加当批次选房的,可申请延后至下一批次,一个家庭只能申请延后一次。不过,以下情形视为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自愿放弃保障资格的自放弃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包括:逾期未参加选房且未在通知明确期限内申请延后的;已申请延后,但第二次选房期内仍未参加选房的;已参加选房但未按照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的通知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保障家庭在轮候配租期间自愿申报退出保障资格或在租赁期间自愿申报退出所承租公租房的(原申请人的已成年子女或父母申报退出原保障家庭的情况除外)。保障家庭租赁期内 至少抽查两次细则要求,公租房保障家庭自取得保障资格的次年起,每年年末要申报家庭基本情况,以备审查。每个保障家庭在一个租赁期限内至少抽查两次。对违规使用公租房或拒不履行年度申报义务的保障家庭,将被口头或书面要求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取消其租金减免;按照市场租金或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租;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移送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和证据,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取消保障资格的意见报请市级联席会议审议后按规定程序处理;对已取消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解除租赁关系,收回住房;通过司法途径,对拒不退出,拒不缴纳租金、违约金的保障家庭,强制收回住房、追缴相关款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届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海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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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6年的标准是什么?
我和妻子都是市区的下岗职工,经济比较困难,也没有自己的住房,一直是租房住。我听说政府有比较便宜的房子出租。不知道我家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我很想申请一套。所以我想问问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6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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