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担保人的风险"有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

&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巨大 现实中屡现纠纷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巨大 现实中屡现纠纷日来源:上海法治报责任编辑:zhuoyan,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进行房屋登记的行为。
在我国,有些人不具备购买某类房屋的资格,如,或者已经拥有住房的居民为规避“限购令”而故意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
诸如此类的借名买房现象在现实中屡见不鲜,随着近几年房屋价格大幅上涨,因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那么,借名买房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又该如何防范可能遭遇的风险呢? 现实中屡现纠纷 在借名购房中,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被借名的人是登记购房人。
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往往会签订相应的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获得所购买的房屋。但时过境迁,围绕房屋产权、居住权的纠纷屡屡发生。
以下先介绍两个现实中的案例:
1、李某于2001年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屋一套,交纳了全部房款及相关费用,为了方便购买,李某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了该小区开发商员工郭某的名下。
交房后李某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多年来一直在此居住,并交纳相关费用,房产证也由李某保管。
多年后,当李某提出要将房屋变更登记在自己名下时,郭某拒绝,并称该房屋当初是自己出钱购买的。
后李某将郭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房屋归自己所有。
李某提出:涉案房屋房产证虽登记为郭某,但由他保管,并提供了收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证明其交纳了涉案房屋的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房屋的投资方也出具证明,证实购房款系李某所交,且证明李某非公司人员,才将房屋登记在郭某名下。
李某提供的证据相互得到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其为涉案房屋的真正权利人,故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2、2005年1月,尹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尹某购买一套房屋,总价28万余元。全部房款由张某支付。
该房屋于2006年交付后,由张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居住使用至今。
2006年,尹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登记为尹某。
2010年10月,尹某以返还原物为由起诉张某,法院判决驳回尹某的诉讼请求;2011年,尹某以确认所有权起诉,法院驳回尹某的诉讼请求。
后尹某又提起诉讼,称其与张某原系朋友关系,因张某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双方达成口头借名买房协议,尹某以个人名义申请了涉案房屋,故请求法院确认双方口头借名买房无效,张某限期返还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事实合同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应为无效。张某虽然无权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但其全额支付了房屋的购房款,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一直居住至今,在双方之间关于该房屋的出资及收益等纠纷尚未解决前,尹某迳行要求张某腾退房屋,有违民事法律的公平原则,故对于尹某要求张某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新会区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恩平市鹤山市开平市其他价格<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下<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3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45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6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75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9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新房:这两条告诉你借名买房的风险,能别做还是别做了!
这两条告诉你借名买房的风险,能别做还是别做了!
生活中,一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为了能够买到房产,会有借他人名义买房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能借他人名义买房吗?如果真的需要借名买房,那么在借名买房时应该怎么防范风险呢?1、我能借他人名义买房么?道理上来讲,当然可以。不过风险太大了,万一你借名的那个人不诚信,非说房子是自己的,你的利益是没办法保证的,甚至房子都归了被借名人。所以我们绝对不提倡大家借名买房。2、我必须借名买房,怎么降低风险?如果没办法的情况下,这几个方法可以借鉴。1、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权限等。2、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尤其是交罚款、税费等发票、收据。3、交付后,应尽量占有、使用房屋。4、条件成熟时,应尽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名购房合同如在诉讼中被确认无效,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合同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风险这么大,大家还是别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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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避免?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当购房者选择借名买房,就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具体有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避免呢?现在就让小编来一一为大家讲解吧。 一、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 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登记购房人有债务 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此外,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3、无法获取贷款 如果银行较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二、如何避免借名买房的风险? 1、全面了解登记购房人 在借名购房前,实际出资人应当对登记购房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2、做好书面约定的协议 如果双方没有做好书面约定,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实际出资人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书面约定,当实际出资人主张房屋确权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委托等合同法律关系要求登记人办理登记的,法院就会予以支持。 3、约定不清也可追还款项 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的,那就无法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有权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 4、做 实际出资人还可与登记购房人至核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登记购房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出资人,这样登记购房人就无法跳过实际出资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出资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名买房的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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