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在职涟水县事业单位工资资能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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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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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涟水县生源地的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2016年应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4.须为涟水县生源地的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5.2011年与涟水县教育局签订了《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17:45。
⒉报名地点
涟水县教育局五楼人事科。
⒊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2011年与涟水县教育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
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⑸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⑹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⒋资格审查
由涟水县教育局会同涟水县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确认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符合条件确认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符合条件确认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1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由涟水县教育局会同涟水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厅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由涟水县教育局会同涟水县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参照《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执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对于违约者,根据协议约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涟水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
涟水县教育局 & & & & & & & &&&& 4
本公告由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 2016年10月12日2015年淮安市涟水县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_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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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淮安市涟水县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涟水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涟水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计算方法下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⒈报名时间
日&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⒉报名地点
涟水县卫生局(涟水县涟城镇健康路46号)二楼人事科。咨询电话:涟水县卫生局6。
⒊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或全国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张。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⒋资格初审
涟水县卫生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2015年涟水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已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倍数,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已缴费人员于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的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水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岗位代码为001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9人(含9人,下同)、岗位代码为002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6人、岗位代码为012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和岗位代码为013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免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拟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涟水县卫生局会同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印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水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体检),并在涟水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由涟水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和《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涟水县卫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水县卫生局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涟水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 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涟水县卫生局 2
咨询电话:
涟水县卫生局人事科 6
本公告由涟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涟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县编办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涟编办发〔2016〕10号),在全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统计工作。
&&& 一是领悟上级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苏编办通〔2016〕30号)要求,今年新增编外用工统计指标,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基本统计,严格按照专项调查的口径和范围填报相关数据。二是明确统计口径。行政机构编外人数:指行政机构中未使用行政编制且与本机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数(不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事业单位编外人数:指事业单位中未使用事业编制且与本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数(不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三是强化填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均需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县编办& 侍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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