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处方负面清单管理理模式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优越性-光明日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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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国家社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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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优越性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外商投资准入领域实行的负面清单制度,符合“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降低经济运行成本。 资料图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在外商投资的准入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将原来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转变成“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降低经济运行成本,这是转变经济和社会治理模式的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又称为“否定清单”“负面列表”“否定列表”,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概念。它是指仅列举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对于列举以外的事项,法律法规不会进行干预,市场主体有行为的自由。负面清单符合“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在自贸区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已经形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李克强总理近期指出,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这实际上是在整个经济管理中认可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相比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越性:&&&&激活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事项,市场主体才有相应的行为自由。但社会经济生活纷繁复杂,法律列举的事项是极为有限的,大量的经济生活领域,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例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的业态、新的领域不断出现,市场主体能否进入这些领域,必然成为法律调整的空白地带或称为“法律的沉默空间”。按照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相关原则,市场主体就无法进入这些领域或业态,这就严格限制了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自由。即便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也可能会在法律的空白领域设置大量变相许可,如核准、备案、达标、验收等,从而规避行政许可法定的相关原则,使得实践中各种不予备案、不予验收等措施仍然会通行无阻,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自由。这就导致如下结果:只要法律不明令禁止,行政机关都敢做;只要政府没有明确准许,市场主体都不能做。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只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领域,市场主体才无法进入,凡是清单没有列明的领域,市场主体均可以进入。因此,与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相比,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赋予了市场主体更充分的行为自由——凡是法无禁止的,即推定市场主体有行为的自由,在“法律的沉默空间”,政府机关也不得设置额外的审批程序,变相规避行政许可法定的原则。所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种激活主体活力、促进社会财富创造的法律机制。&&&&限制了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具有比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其基本理念仍然是由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更大程度的管理。在此种模式下,政府享有极大的裁量权力,因为对于大量的“法律的沉默空间”,市场主体能否进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自由裁量,由此也产生了权力寻租等社会问题。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基本理念上发生了变化,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其权力仅限于保证那些被列入清单的领域切实得到规范或禁止。尤其是,此种模式将“法律的沉默空间”都视为主体的自由行为空间,市场主体可以自由进入,政府无权设置障碍,这也真正保障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自由。试想,如果在机场安检领域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只列出一小部分允许携带的物品,那么其他的物品能否携带完全取决于安检人员的认定,这必将造成无效率和腐败。而如果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告知哪些物品禁止带上飞机、哪些物品只能托运而不能随身携带,就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确保乘客的基本权利。&&&&促进了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如上所述,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是否可以进入“法律的沉默空间”,取决于政府的自由裁量。而政府在审查和决策过程中,因为缺乏法律是否许可的明确依据,其主要采取一种非公开的自由裁量方式,这就难免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需要行政机关审批的领域仅限于法律明确列举的事项,对于“法律的沉默空间”,市场主体享有经济活动的自由,政府部门如果要在这些领域设置市场准入的限制条件,则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需要对相关限制条件的设置进行合理的说明。这就有利于推动政府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更为高效。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要进入特定的市场领域,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批,这也是所谓的“事前监管模式”。在此种模式下,烦琐的审批程序很可能导致权力寻租现象的出现,而市场主体获得批准后,如果缺乏事后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就难以准确把握市场经济状况。因此,事前的监管在效率上是相对低下的。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只要符合法定的准入条件,行政机关就应当许可和批准。批准就自然转化为一种备案,核准制自然就变成了备案制。更为重要的是,监管形式实现了相应转变——变成了准入之后、运营之中的监管。这种从事前监管到事后监管的转变,必然要求政府形成一套高效而完善的备案体系和其他公示公信制度,如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制度,并加强事后监管力度,积极处理备案制度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以管控市场风险、保障市场秩序。由于事后的监管模式更有利于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的实际经济活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因此,与事前的监管模式相比,事后的监管模式更有效率。&&&&综上所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法治理念和社会管理理念的根本转变,遵循了市民社会管理的基本规律,也是市场经济内在发展需要的体现。同时,从法治层面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体现了私法自治的基本价值: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的行为,除非法律明确限制,否则都属合法;而行政机关的行为,除非法律明确许可,否则都是非法。这充分彰显了“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法治理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学方法论与中国民商法研究”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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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版权所有试论产品质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文/黄培东
  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方案》要求,上海市政府于9月29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版),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提出了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共190条特别管理措施。对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采取“非禁即入”的管理模式。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是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突破。当前,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实施产品质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什么是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一种国际通用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它是政府规定禁止、限制开放领域的清单,除清单限定的区域外,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经济活动都默认许可,企业可以对照清单安排经济活动。简而言之,负面清单就是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列明企业禁止或限制从事的领域、产业、项目及行为的清单。
  追溯发展历史,作为一种市场准入管理方式,负面清单是世界范围内贸易投资自由化、金融市场国际化和行政管理法治化的产物。最早的负面清单诞生于贸易投资领域,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即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此后,该模式被众多国家效仿,逐步成为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之一,目前已被世界70余个国家采用,约占全球主权国家的1/3。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一)定义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一整套具体的政府管理理念、内容、工具、程序、制度和方法的总称。从投资领域来讲,它是由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事实上,借鉴其思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政府行政监管的其他方面同样适用。
  (二)特点
  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特点,我们简单举个例子加以说明:假如A先生和B先生各开了一家游乐园,面向小朋友开放,园内设置的物品种类、型号、规格、数量都相同,但采用的管理方式不同。
  A先生采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即以清单方式规定小朋友能玩的物品种类(如儿童玩具、图画书等)。同时,考虑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对孩子实行入园前核准,规定了入园儿童年龄、行为能力等准入条件以及材料申报、审核、发证等审批程序,并雇请专人负责前期各项审批事务。在严格审核基础上,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孩子不予入园许可。
  B先生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综合考虑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因素的情况下,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规定园内除电脑以外,其他物品小朋友均可以玩。降低准入门槛,规定凡是符合法定年龄的儿童均可入园。明确禁止行为,公布了园内游玩的5条禁令(如禁止打架、禁止携带食品等)。加强园区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维持园内秩序,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的处理和纠正力度。
  可以看到,与传统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相比,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法无禁止可行”是现代法治的一条基本原则,其主旨是在法制社会中,除法律制度限制以外,选择何种项目、从事何种活动是公民或组织的基本权利,由其自主决定、自由进行。在上述事例中,A先生采用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体现的是“法无规定不可行”,强调的是管理者(园方)的监管作用和被管理者(孩子)的服从守规。在此模式下,孩子们活动的范围是给定的,超出范围的活动均属“非法”,其活动空间和自由程度受到限制。与之相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可行”,强调的是只要制度规定没有禁止或限制的,所有孩子都享有平等参与的权利和自由,其活动范围大大扩充,自由空间明显增加。
  二是赋予了主体更多的活力。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活动的边界容易模糊,比如,儿童玩具该如何定义,范围该如何界定,航模、小型工具等物品是否属于玩具等等。边界的模糊,事实上对孩子造成了无形的束缚,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容易受到制约。与之相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求明确列明禁止或限制的目录,活动边界更加明晰,也更易于理解和掌握,孩子们参与活动的选择权更大、活跃性更足、创新性更强。
  三是改变了管理方式和重点。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管理者通常采用审批、核准等手段,通过设置许可条件,以达到控制风险、维护秩序的目的。这种管理方式侧重于事前管理,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前期各项审核,既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容易因繁杂的审批流程给活动主体带来诸多限制。与之相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注重后期监管,降低了准入门槛,取消或缩减了前置审批,让渡了活动权限,使管理者将工作重心转移至后续监管,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日常监管与服务中,有利于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三)优势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从本质上来讲,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遵循了“法无禁止可行”的法治精神和原则,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体现,是对政府与市场边界重新界定的制度变革。探索推行该模式,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等将发挥巨大作用。
  一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助于进一步明晰管理边界,促进企业理解和把握活动领域和发展空间,增强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动力和活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和自我完善功能,在政府列出禁入清单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价值判断、选择自由完全归属企业等市场主体,由其自我承担行为损益,政府不再进行信用背书。在此情况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将促使企业自觉地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是有利于增强市场的活力。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政府主导”的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从“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破除制约市场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助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增强市场的活力和自主配置资源的范围,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开放度和自由度,真正实现为市场松绑,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是有利于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变核准制为备案制,变审批为备案管理,有助于收缩政府审批范围、缩小审批权限、让渡权力空间,倒逼政府转变管理思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有助于实质性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压缩腐败滋生土壤,使行政资源从主要集中在事前审批环节,逐步后置到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以权力换能力,使政府部门由以往市场的主动介入者变为参与者,更加致力于向市场和社会提供秩序维护和公共服务,使企业真正成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价值判断的主体。
  产品质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自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推出负面清单以来,上海、广东、江苏等多个省市相继开始探索尝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国多地环保部门也启动了环境稽查领域的负面清单。当前,在国家大力提倡简政放权,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如何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在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变革,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实践。笔者认为,探索实施产品质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需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
  (一)理思路,扫清传统固有思维的障碍。作为一种预防性思维和方式,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早期干涉、提前预防、规避风险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行业分工日渐细化、社会创新难以预见的情况下,其负面影响将逐步凸显。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实施管理主要依据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据此制定出台相应的指导政策和管理措施。这一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在诸多政府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已根深蒂固,甚至形成路径依赖。因此,要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正面清单管理思维,自觉削减行政审批和自由裁量空间,一方面需要领导者、决策者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一个质量工作者提升认识,真正理解和把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破除思维定势、扫除思维障碍,提高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分类别,认真梳理质量监管模式的种类。当前,我国质量监管工作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种不同类型的管理模式。其中,既有鼓励、支持、引导行业企业发展的指导类清单,也有限制、禁止企业进入的准入类清单,还有准入清单与准入条件相结合的混合清单。因此,要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一方面要对产品质量监管中形成的各种管理模式和清单进行梳理,区分种类、分清类别。另一方面,要针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缺乏实践经验的特点,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质量工作发展需要,合理地确定需要试点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项目,列出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抓试点,逐步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针对产品质量监管模式的不同种类,采取区别对待政策,有针对地性开展创新试点工作。一是对指导类清单,可在广泛深入调研、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优化升级的需要,探索在一些重点领域制定禁止或限制的负面清单。二是对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的行业,借鉴负面清单思想,探索引入“行业禁入”模式,改变原有设置行业准入条件的方式,通过设定禁止性的企业行为以及质量、安全、能耗等方面的限额标准,规定行业进入“禁令”。对企业在监管中发现存在违反“禁令”或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质监部门依法惩处,直至取消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力。三是对市场准入以外的行业,试行备案制管理,企业可以自由进入相关行业,但进入前提交自我声明或承诺,质监部门依法对法定事项及企业承诺进行监管。由此,使质量部门能集中精力关注于少数法定事项、禁止行为和限额标准,减轻监管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重实效,严格管控负面清单的内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突出“非禁即入”,即只要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和内容,企业均可进入。这对政府部门而言,与运行多年已熟练掌握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相比,既缺乏实践经验,也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因此,在制定负面清单过程中要坚持审慎、科学的态度,一是注意压缩负面清单的数量,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角度出发,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四种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解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逐步缩小市场准入范围,压缩清单条目和内容。二是注重提升负面清单的质量,不是简单地“由正转负”,把原来的鼓励类去除,把禁止类和限制类合并,而是深入分析评估行业门类,去粗取精。三是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跟踪负面清单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定期对负面清单进行补充、调整、更新和完善,以使清单的内容更科学、更完整、更有效。
  (五)强监管,完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如前所述,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侧重事前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侧重事中事后监管。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意味着政府部门将承担更多的后续监管任务和压力。为此,质监部门一要加强质量风险因素管控,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降低执法重心,加快重点领域和基层单位行政监管和执法力量的建设,避免出现个别领域出现监管失控问题。二要加强配套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针对当前政策措施多配套于事前监管的特点,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配套政策制度的研究,加快建立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衔接的监管制度体系,为发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作用创造条件。三要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发挥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系统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抓好联合监督执法,提高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和保障能力,确保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得实效。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5月刊
&&?&&&&?&&负面清单管理 【范文十篇】
负面清单管理
范文一:《中国经营报》记者1月12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今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份将启动深化医改综合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医改。记者注意到,这是新医改以来,国家层面首次以省级为单位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国家卫计委已协调上述四省份研究制定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目前各省已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医改办,但各省具体试点内容还在研究中。可以肯定的是,各省的改革方案将是一个系统性改革,且各有侧重。
记者还独家获悉,安徽上报的方案中,2015年将主要试点三项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医保经办服务机制改革。
试点内容各有侧重
“试点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医改办,还没有得到批复。”1月15日,安徽省卫计委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
安徽省是此次确定的四个国家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之一。据记者了解,去年,国家卫计委已协调上述四省份研究制定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国家卫计委体改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虽然试点省份已经确定,但各省具体试点哪些内容还在研究中。不过安徽省医改办一位官员表示,各省试点内容将各有侧重。
有报道称,在1月8日举行的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国家卫计委点名安徽,表示“目前安徽省开展的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就很有成效”。
去年8月,安徽省卫计委发出“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输液的八项指征,特别是列出了门急诊常见不需输液的53种病症。这也被医改专家称为输液“负面清单”。
这意味着,2015年,国家卫计委在处方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合理用药上,或将有进一步的举措。
而江苏省近几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践,也得到了国务院医改督查组的肯定。2014年11月,江苏省即已确定作为省级医改试点省份。
2014年,江苏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了全覆盖,其中“镇江医改模式”备受关注,也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本。
镇江医改,推行集团化改革,下沉优质资源服务基层。2009年,镇江成立了两大医疗集团,成为全国医联体的摹本。早在2010年2月,镇江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在全市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告别以药养医。2013年1月起,镇江推行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虽然福建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的方案还不得而知,但福建省日前公布的深化医改总体思路显示,2015年该省将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到2020年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
管理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三明市在医改中,药品零差率、实行医生年薪制、药品限价采购、建立医院周转金制度等改革内容也受到关注。
安徽拟试点“带量采购”
据记者了解,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安徽将在2012年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今年纳入改革的省属公立医院和市属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药品、耗材、设备的“带量采购”。
同时,把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
“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比越高,医院的工资总额会相应降低。也就是说,医务人员收入总额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反向挂钩。”该安徽省医改办人士解释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控制大处方、过度医疗等现象,最终降低患者的医疗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在改革试点中,还将实施“带量采购”。据记者了解,“带量采购”最早在上海实行,后经安徽省进一步完善。
今后,安徽将在目前实行的“省级招标、确定医保支付价”基础上,把16个地市和十几家省级医院组成17个带量采购单元,通过带量采购把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压下来,医保支付价和带量采购价格之间的价差,将用于医院的建设发展。“带量采购”将在全省各级公立医院中实行。
此前,安徽已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开展了省级集中招标,并对医用耗材进行网上集中交易,出台了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的指导意见。
医保支付领域,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一个难点。目前安徽在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并轨。按照上报的深化医改试点方案,安徽准备在已经并轨的地区,统一制度框架、机构管理、筹资标准、基金管理、政策待遇、信息系统,并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事务。
由于安徽报批方案还没有获得国务院医改办批复,上述人士表示,最终试点改革方案或将有所调整。
范文二:1.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1]
专家语粹●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如果政府和市场配合得好,会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果。●反垄断不是一般地反对某个或某些企业占有垄断地位,而是反对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是反垄断法应该加以制裁的。●要真正下决心改革审批制,应当像邓小平说的,政府不应该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关键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下面,我结合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谈几点思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一点非常重要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有两句关键的话,第一句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近几年来,确实有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十八大报告明确了要坚持这个方向。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经济手段来提高效率,用社会主义制度来保障公平。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为此我们就必须认真地学习和总结其他国家几百年来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组织方式和好的管理方式,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加以运用。因此我国现在有了股份制公司、股市、期货、风险投资等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事物。另一方面,要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特别是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此就一定要推进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正在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向努力。从“有法可依”方面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关键是在于执法,而执法的关键是在于政府官员要依法行政。如果政府官员不能够遵守法律,不能够认真地执行法律,依法治国就落不到实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大报告里第二句关键的话就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在有一种误解,有的人说西方就是纯粹的市场经济,
甚至有人说西方经济学家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是西方最权威的经济学教科书,他在书中就明确指出:所有的社会都是既带有市场经济的成分也带有指令经济的成分的混合经济,从来没有一个百分之百的纯粹的市场经济(见萧琛主译的《经济学》第18版第7页)。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经济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市场主要应发挥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主要应发挥好保障公平公正的作用。而这两只手之间谁强一点,谁弱一点,各个国家是不一样的。我们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大体上分三种类型,第一类称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例如美国、英国等,政府对市场管得较少;第二类称为莱茵模式,例如德国、法国等,政府管得稍多一点;第三类称为东亚模式,例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政府管得更多一点。我国政府管得比东亚国家又更多一点,政府对于市场一贯是处于强势的。由此可见,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如果政府和市场配合得好,会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果,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配合得不好,市场的效率就会下降,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十八大报告将这个关系作为核心问题提出来,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不应违反市场经济的三个基本规律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就是说尽管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是不应违反市场经济的三个基本规律。第一是不应
违反价值规律,政府补贴和限价都只能是必要时的权宜之计,不可能也不应该作为长期的政策。例如前几年我国对汽油限价,有时比境外便宜,香港、澳门的人开车到深圳、珠海来加油,不但把油箱加满,还把带来的塑料桶加满;外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到我国着陆都要求加油。这不仅扩大了需求,使供求关系更加紧张,也造成了经济利益的外流。第二是不应违反供求规律,市场需求不是由主管部门的官员主观预测和臆断来确定的,而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的。在这方面也有一个例子,本世纪初我到浙江调研,听那里的同志说,当时他们从市场上感觉到电力缺乏,需要建设新的电厂。但是有关部门的官员说,按照弹性系数计算,我国的电力足够了,不同意建。结果是杭州有的工厂由于缺电只能一周开四天工;有的居民家里空调因没电开不了,夏天只好跑到防空洞里去避暑。这就说明我们官员的主观臆断,有时确实和市场实际需求有比较大的脱节,这样也会造成经济效率的下降 第三是不应违反竞争规律。市场经济是鼓励竞争的,因为只有竞争才有进步,才能最后使消费者受益。显然,已经占有市场的企业是不欢迎竞争的。以前有一种提法是“反对重复建设”,这是不对的,因为如果单纯反对重复建设的话,就会限制新的竞争者进入。后来这个提法改为“反对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就对了。只要新的竞争者合乎条件,又具有更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就有可能迫使较差的、成本高的企
业退出市场,最终使得消费者受益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关键作用就是要反对垄断,鼓励竞争。反垄断不是一般地反对某个或某些企业占有垄断地位,因为有些行业本身门槛就比较高,不可能让很多企业进入。但关键是要反对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是反垄断法应该加以制裁的■要真正下决心改革审批制 我国是审批事项最多的国家,近年来虽然做了不少改进,国务院发布了六次减少审批事项的规定。但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审批事项还是不少,有报道说超过1000项。 审批在不少情况下实际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不公平。审批的权力在政府手中,批不批都由政府来决定,不批的原因也不一定告诉申请者。虽然不可能完全取消审批事项,但实际上有很多事项是不需要审批的,对市场自己能调节的,企业能够自主的事项,审批只是加强了政府的权力,限制了市场的效率,同时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近年来建设、交通等部门腐败事件频出,当然有腐败分子个人的因素,也有制度上给他们机会的因素。为此要大力改革审批制,减少审批事项,必要的时候可以把审批改为核准或者备案。所谓核准制,就是政府把条件公布出来,在规定的时间里答复申请者核准与否,如果不核准,应当说明原因。所谓备案制就是申请者报备案就可以去做,出了问题政府再查处。现在我国有些备案制实际上还有点变味,备案后还要主管部门同意,实际上是变相的审批制。要真正下决心
改革审批制,就应当像邓小平说的,政府不应该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地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我国政府机关历经多次精简,还是机构臃肿,人员众多,主要是因为政府管事太多,只“精兵”而不“简政”,肯定达不到精简的目的。 ■公平平等地对待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一开始,中央就不断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从对国民经济有益的补充到必要的补充;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报告提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十七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在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中提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十八大报告中有一句话特别明确: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表明应当依照《宪法》和《物权法》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第一,同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就是在土地、资金、贷款等等方面,要一视同仁。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过去尽管说一视同仁,但是还是有“玻璃门”现象,国有企业在市场准入、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等方面所得到的支持比非公有制企业要多得多。如果让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同等地使用生产要素,
将会大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第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根据《物权法》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规则,承担相同责任。应该允许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要尊重市场的竞争规律,只有公平竞争才能够使得那些成本低,效益好的优秀企业脱颖而出,能够使消费者最终受益,同时也能够在股市中得到投资者的青睐,使得这些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融资,来加速其发展,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第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任何企业都不能用违法的手段侵犯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另外十八大报告里还有一条,对非公有制经济讲的,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这一点也是首次提出来的。以前提法是鼓励民间资本参股中小金融企业。这次的提法不仅承认民营金融机构是合法的,而且还应加速发展。我担任民建中央主席时曾经在2005年做过调研,提出要建立社区银行,因为一方面民间有大量的资金没有投资的出路,另一方面小企业需要资金又借不到钱,大银行不愿意借给民营小企业钱,因为有政治风险,市场风险,交易成本又高。而社区银行就可以为社区内的群众和小企业服务。社区银行最了解社区的
情况,又没有历史包袱,要是有人失信了,他在社区里是无法立足的,在美国就有大量的社区银行。民建中央在国内外做了很多调研,曾建议在温州和天津先搞社区银行的试点,但是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有关部门没有同意。现在建立社区银行的条件基本具备了,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综上所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确实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我期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能够迅速地将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化为行动,真正促使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范文三: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除列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国家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限制)的产业,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范文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
范文五:或将在今年4月份出炉的上海自贸区2014版负面清单似乎承载了人们太多的期待。因为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对其做出的优化承诺,更因为人们2013版负面清单表达出的无比失望。   日上海自贸区在挂牌成立第二天宣布出台《外商投资注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这一管理模式甫一问世,便成为了财经热门词汇。然而半年多过去了,与上海自贸区收到的持续的广受欢迎的舆论反映不同的是,2013版负面清单可谓是屡遭诟病。   遭遇质疑   所谓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简言之,负面清单是为投资领域而列出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其管理思路是―名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合法。   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提到:“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据了解,此份上海自贸区列出的2013版负面清单内容长达10页,罗列了近200项金融、房地产、娱乐及媒体等诸多行业的外资参与限制内容。   然而,自从负面清单公布之后,批评之声就没有停止过。有分析称,尽管中国官员称自贸区的成立对于经济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负面清单中的限制产业和管理措施数目之多,令人对其开放度存疑,可能令该实验区对全球企业的吸引力大打折扣。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底,新增的投资企业约近1400家,其中38家是外资企业,占比不到4%。自贸区对外企的吸引力可见一斑。   据了解,我国对于外商投资市场的准入管理根本依据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外资三法,基本产业政策是分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经对比发展,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与《目录》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目录有着极高的吻合度。并且,负面清单还增加了30多项新的限制规定。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由此撰文指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流于形式,并无实质突破。他认为,负面清单凸显出了政策设计模式存在着根本缺陷。   “负面清单的公布使得香港、澳门松了口气!”有网友在微博中如此铿锵留言。   对于业内外的质疑,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设计参与者王新奎曾坦言,“2013版负面清单”因没有先例和范本,设计过于仓促,故质量不高,总结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国内投资准入管理体制到底如何,没人搞清楚;二是负面清单到底如何设计,还没达成共识;三是法律问题,外商认定标准,到底是注册地标准还是住所地标准。   如此说来,在缺乏科学的量化分析、人大授权以及法律依据之下,仓促将2013版负面清单推出或许是其引发非议的原因所在。同时亦有银行界人士和专家表示,这份内容广泛的负面清单同时反映出,在以多大程度及多快速度对外开放封闭行业的问题上,中国各部门之间尚存在博弈。   仍不失为一次制度变革   虽然沪上自贸区2013版的负面清单不时传来负面声音,但舆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负面清单列出的具体外资限制内容上,而对于负面清单本身作为一种管理模式的引入,则基本取得了共识。许多分析师认为,对外商投资的管理方式由“白名单”转变为“黑名单”,将使市场发挥更大作用,是一次对政府与市场边界重新界定的制度变革,仍然值得称赞。   据了解,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一般项目最快4天便可以拿到营业执照。而将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即事前审批将修改为了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意味着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力受到抑制,势必将会压缩政府部门在核准项目过程中的寻租空间,从根本上讲利于政府在市场活动中的角色从参与者回归为监管者。   虽然负面清单带来的正面意义颇多,但管理风险也不容小觑,有观点认为,与高度自由的投资市场相伴随的是不可避免的资本异常流动的风险,而这将更多的体现在金融业方面。   事实上,作为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负面清单目前已经获得了70多个国家的广泛使用。以美国为例,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施行到目前已与4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双边投资协定(BIT)。   从美国政策与法律层面来看,据了解,美国政府并未出台一份统一的负面清单列明所有对于外国投资有限制的行业。除一些敏感行业外,美国对外国投资大多持开放态度,外国公司或个人在美国投资任何行业领域一般并无任何审批的要求。而对于被限制的行业以及限制的方式则散见于美国联邦法律和个别州的法律。   目前,美国所倡导的TPP和TPIP以及其他世界影响较为广泛的贸易协定也都采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但负面清单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则较少应用。对于中国而言,过去一直采用的是正面清单,也就是划定企业可以投资领域的清单。有专家表示相比正面清单的明确范围,负面清单的主要用意在于国家对于国民待遇(即给外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等正面义务的承担。例如在日,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过程中,中方宣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   分析人士指出,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如果真正落实到位,将会大大推进我国的市场开放,撼动目前计划、僵化的投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虽然短期的冲击在所难免,但是从长期来看,开放竞争必将推动中国产业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格外受到外资青睐的服务业等领域。   2014版待升级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2014版负面清单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牵头制定。那么2014版的负面清单是对于2013版的完全颠覆还是仅仅在其基础上进行修补呢?对此,据王新奎透露,2014版负面清单将淡化对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参考。   2014版负面清单将会把所有外商投资受限的部委条款列出来,逐条跟相关部委进行讨论,先作加法,再作减法。按照王新奎的说法要“先发胖、再瘦身”。   另据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王新培在某论坛中透露,2014版负面清单的调整将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即提高透明度和开放度。他表示,对限制类但无具体限制措施的条款将分类处理,其中对需保留的,应明确具体限制措施;对没有保留必要的,则尽量取消。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2014版负面清单必将是对于2013版的一次全新优化升级。而其出台的具体时间表要经过对于2013版负面清单推行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之后,才能定夺。据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的相关人士对记者透露,预计此轮负面清单最迟将于4月份出台。   另外,在上海市研究如何进一步推进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的同时,各地也在探索复制、推广这一管理模式。并且其适用的领域也在扩大,而不仅仅局限在外商投资方面。   近期,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他指出,今年简政放权的力度不能减,要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更多、更快释放改革红利,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那些反映多、意见大、又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还是要继续取消下放。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   李克强总理表示,实际上这也是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探索。也就是说,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范文六:医师处方管理负面清单
为规范我院医师的用药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用药隐患,进临床合理用药,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28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要求,结合处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将我院医师处方管理负面清单汇总如下:
1、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不得开具在同张处方中;
2、单张门急诊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3、单张处方不得超规定剂量开具药品;
4、不得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
5、不得无适应证用药;
6、无正当理由不得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7、无正当理由不得开具高价药;
8、无正当理由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9、无正当理由不得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
10、安徽省卫计委公布的门急诊常见不需输液的53种病症不得在门诊输液:
11、缺乏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不得应用抗菌药物;
12、感染的病原体不明确,且不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不得选用对病原体或感染无效或疗效不强,甚至耐药的抗菌药物;
13、不得未根据可能致病菌种针对性的应用抗菌药物;
14、不得忽视病人特殊的生理病理条件,选用不适宜的抗菌药物;
15、不得有用药禁忌症而使用抗菌药物;
16、不得发生严重毒性反应未停用抗菌药物;
17、不得发生过敏反应未停用抗菌药物;
18、不得产生耐药菌时未改用其他有效的抗菌药物;
19、不得出现二重感染时未改用其他有效的抗菌药物;
20、药物剂量不得不足或过大;
21、用药频次不得应用不当;
22、不得过早停药或疗程不足;
23、不得感染控制已多日而不及时停药,导致用药疗程过长;
24、给药途径不得不适宜,如可口服给药而选择注射给药、不恰当的局部应用抗菌药物等;
25、抗菌药物联合不得不适当,或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抗菌药物缺乏依据;
26、不得选择耐药率高的抗菌药物(如氟喹诺酮类),用于外科围手术期常规预防用药;
27、不得无明确依据选用级别过高抗菌药物;
28、不得仍为治愈出院的患者开具抗菌药物;
29、住院患者手术不得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30、门诊不得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1、不得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住院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以上的抗菌药物,主治医师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2、不得无抗菌药物专家组会诊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33、不得无预防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34、 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得未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
35、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不得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36、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范文七:龙源期刊网 .cn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法理分析
作者:马晓媛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5年第06期
[摘 要]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负面清单”逐渐成为我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关键词之
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年上海自贸区发布的两版负面清单以及2015年由国务院发布的统一适用于四大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作为一种外商投资管理办法,负面清单模式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文章拟从实际出发,着重探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内涵、法理基础及法理争议,为负面清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负面清单;非禁即可;法治理念
一、负面清单的主要内涵
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ings),或称消极清单、不符措施列表,指一国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负面清单列明的不符措施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不符措施条款所指向的例外附件清单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负面清单实际上采用逆向思维的方式,列明针对外资与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目的在于告诉市场主体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怎么做,由市场主体依据市场变化做出判断。因而,负面清单不仅仅是一纸列表,更是一种“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政府行权理念,是重新审视和厘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制度变革,具有较高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要求。
二、负面清单的法理判断与争议
(一)“非禁即可”的法理基础
“非禁即可”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最直接特征。政府以否定性列表的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于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事项,企业均有权依法进入,赋予了市场主体充分的自由,行政权力非经法律授权不得干涉其准入自由和经营自由。换言之,法律不禁止的就应该是法律所允许的。没有被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可在外资准入阶段享受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指给予外国投资者不低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非禁即可”是负面清单的核心理念,体现了法治的权利本位精神,是“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与精神的体现,也是落实市场主体权利保障的重要举措。
负面清单一经公布,即具有法律规范和权力保障的属性。“法无禁止即自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进行对私权利的干预和调整。“非禁即可”的法治理念在我国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实践层面的要求体现为处理政府与法治的关系。负面清单的运用使得自贸区的管理体现为法律主治,不同于传统的行政主导,以服务市场主体权力为目的,致力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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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 经 济 伙
  了外 加 资对
国产 家安 全 的冲业击 与
产正业 处 于快 
T( P)P” 、
 “跨 西大洋贸易投和资伙协议伴 T(T IP
转 期 型, 一些
行 对 业 外资 放开
后 ,可能很被资控制 , 外从 而 人
国民待遇 + 负 面 清 单 管
理 ”为 核
心第的三 代
规 资范  正使 得 外
占先优 势, 本 土 企
单 的  制 重在 塑世
。   定局
证 产业 安
全 , 保留 国对我外
资 管 辖主 权行 使 的 空
现 ( 二) 准 入
前 民待 国+遇面 清单负模式 的
内涵 出保
的核心 利 益 诉 求无 疑
是个 一巨大的 难点 与 挑 战
国际上 大 多
数 投 资 条约
均规定 了 国
民 遇待 ,主
为 人准 ( 三)
开 融放问 题 
后国 民待 遇
国 前民待遇 两
大 类准 入。 后国 民待
外 中 国的金体制融改革正在步逐推进
向包 方 括  资利 业 建 企 后立的运 营
投 资  率国市
国际 化和资 本 项
目 由自 等化
资 自由 化的 者
投 其 资的待 遇 。而
待 民 遇的 内涵 是
国 民将  核 心 际上实
金是融开 放
题问 。 如 果在以 负面
单清 进 为 模 入 的 式高  待 延伸 遇至外
资 投 发资生 和建 立
前 段 阶,其 核
予 资 准 外人 
开放 背 景下
, 资外 银 行
化 利率场吸收 国 内 款存,
 权 由此可见。
,准入 后国
民 遇 是待 解 决 进“ 后 ” 门外资与
资 内能  证券
业面 开放 并全 取现消 有 股
资 本 市场
获 得否平 等 待 遇
题, 而 准 前 人国 待民遇
则 解是 决外 资
“进门  和将
的 一立 衍些生 工
也自开放 ,由
许 资 允 本由自流动
对, 难   ” 问题 的   。 处于 于
融金改革 过
够 管的 控 能 为 了 朝
化 方 向的发展 , 在 各
进 行国投 资
力  得 值研
面清单 中 对外
资的 进入 是指
有 具 完 备 的法人
多 采 用 准, 人前
民国 遇待+负
面 清单的管
种模式 意   的体实 性直 接
还是包 括 使
债 用 、券 股票等 金
工 融 的 具间 接投  间
投 接 规资模
大 的 金较融
着味东 道 国 给 予
采国取一 定 的  资
作 明 确 规 出定,
本国 产业,
般 一 可 分 三类 : 一为般
46  现 代业商 MODE R N
U S I NE SS  
{易 In t er
n t ia on
r ad e
析识产权保知 护对 国际 贸易的 影响 谢
岚 平  江 西 理 工
学院 3 4 1
 0 0 0
于业企 在济经发 展 的浪潮
处 于不中败之地
通, 过识 产权 保护知, 促
了我进国 品产出口, 为   企
业产生 和发展获
得空 。在 间知 产识权保 护 中
,市场 张扩效 应 市和场 力效应势 据占 主导影 地响位
知。 产识权涉及  知 识
成 与果 识知
影 响 且 是 向 的 。 双随 着 我国 加 入 世贸组 织 , 产 品 国
际 已经 化 为主成
 流 产, 保 护是权要 必的 培,养
民的公权 产意 识也是 业 以及 企 相部关 门重要的 务任。 文章分 了知 识产权析 护保对 国际  贸易 具体的 影响, 并 具从象、
抽等象多个
方面 行 了分析进。 并 针其 对目存前在 的问 提题 出 适了当 的解对 决策, 以使   识知 产权 护保能 够 挥发 积其极 用作, 促
易贸的展 , 提 发中 国高 在国际上地位 。的 
权; 国贸 际易 ;保 ; 护知 识权产体 制 
将会其他 试图对仿 造其产 品的家国做 限制出 ,这 
知识 产是 权家经 济贸易 交流国过程中国家 实施的一
种 自我保护 的  国 家知识的权保 护 产 ,策政 和权
,利 它及涉知
成果识 知 和识价 值。知产 权识 保使护 专得 或 利 发 样达 国家 出口企 业成 为被 护保对象
将会制 产约 的出 口品也。 者拥有 某  项技 术 自的然人 或人法能 享够有 该专利的所属
。 随权着 知识 就是 说,
知产识权 总体对贸易具有积极
消和两方极 面影的 响   产。权概 念的提 出
, 产 保 护权 在易 发展 中被贸 广泛应用 。合 理 知的 产识
:先 知识 权产保护对
国 贸易 的积极 影际响主 体要现 这 在保护一
权保  能 护帮够 企 助业 或人个 获得专利权 ,
确 保 经济效 其益和权
不受利  进 促产 了生产品以 产 及出 品口 。前 目 ,劳动密集型 产业 依 然占据 了 大 因此  增知 强产识 权 品产的 技术含有 利量于提 高市
出场口 贸  害 ,侵这
一点尤 适其 用于 家贸国 交流 易我国处。于 济经发展 段 阶,与发  部 分市 场 , 了 为降低成 本,获 得 长 足定稳 的产权 保护, 必 须构  
达 家国之 间的易贸 流要交高度重视 知识 产权保护
充分 发挥并其 极作积 易  的加值附。同
时, 用。然
而 些一人对知
识产 保护 的错误 权 识反而认制 约了
贸易的 发 展 ,  建 完善的市 场经 济规则 。
通知过 识产 权保政护 策,
进我促国 产品出
  知识 产权口保 护 尚存 一在定 的问题
要 改进 ,需 章文 对这 一 问针进题
具 体的讨论
量的 提高 ,推
了 中国动产走 向品界世,
断不塑造 中国的 口产出品
品的  牌力量 。时 ,同产
集业 是群来未中国 企业 展 的主要发 模式
产,业 集群 
企 业之 间形 成助互 ,链 从提而高 中 出 国产 口品的争竞力, 而 识知产 权 保护则 促 进 产了集业
的形成群 。过通知 识产权保
护, 企业 利 润 得  (到 一 知识产)保护作权于用总体贸易  保 ,证并 为企业提供 了走向 球 全的提条件 前。然 当,集群 内的 企 业要生 研
表 明究 ,知 识产 权
保护 有利 经于济增长 和 技科进
。借步用市 场  存 ,要 不断 的革就 技新术,
,知识产权
获的得是其
行一进 列系  扩张 应 来效 解知 释识 权保 产护 作用的 , 发如达 国家 视 并重 强 加 自己了 努
的基力础 。
知产识保护权 国际贸对易影的响  
 三稳 步推
行面负清单 管理
模式 的对策
  一)(重 构外
投商资 准入 度 制
( 三 ) 金开融 放循 “遵 渐次推
行 ”的原则 负
下 金的 融
 目 前, 我
国有关 外 商投
资准 人 的法规
政 数 目策繁 多, 呈
现 多  头
况 , 情 切 不可
的般盲 目 建 立一 个 大
放开” 环  管
理、多 层 次 立
法、 区 域差 异 大 、
容 复 杂内
统 性 一规、 范  境 。以 上海 自
放 策政 的先
行 试先, 重视 “
一线开 、放 
题问。 为 此 ,
对 我要 外 商 国投资
梳 理和 甄别, 汇 总所
具 有限制 政
策 的领 域
清 , 剔 除 单 些 重 那复 、交叉  的 政策,
高际标 准 规
则 接 轨 创 , 开 放 造透、   明、 公 竞争平的 市场
境。  例如 , 已经
上提 日程 的“
外资三 法 ” (《
外资企业法》、
《中  外合
资经 营 企法业 》、  
《中外 合作 经营业 企》法) 修订 ,其 核 心 
管住线 ” , 为全 提供 国个 一“既
尊 重 市场
败 失 的 负”面 清 单 管 理 机
更了高 的  要 求, 从
监 管 后 的过渡 , 同
面时临 着 负 面
的单 动  态整 , 使调事后监
的责管任更加重大, 兼
管 的有 效 性
必须 大 大 提 
+ 面负清 单
。将式 现 行  参
产 业 政策
、 产 准业 入目录
业 并 、购安
全  审[ 1
] 余松劲. 中
国展 过发程
外 资准 入段阶国 民待
查股 份、公
企业 等 方 面 所缺
容 进 行内补 足
, 与  【
学 , 家 20 O4
:    1
-281   负面清单模 式 相冲的部突进分修行改
,投为 资 规 则 与国
接 轨 创  际 2 [ ]连平. 负
清 管理 : 单 国 际经验
与 对 策【 N] .
造 相 适应的法 律 环 境 。
  —1  5
05— . 0
二( )建立
完和善 国家安 全审
资并 购 安
制 查 度以20 1 1 年 《
国 务院 办
  公厅 关于
建 外 立国 投资
者 并购 境 内
业企安 全 审
通的 知》 和  《 商
务 部 实施 外 国投
境 购内 企业安 全 审 查 制
的度规定 》   等为 主要 依据
,其 形 式仅为
范性规 文件 , 权性威 足 不,
 进 步制 定 和
南 和司 解法 释 并尽 快
制相定 关 法 律 法 规  在。 安 全 审查
机 的 构独
性立 题问 上, 我 国 目
审 全查 部 际 联 席
议 会度制比
, 散 国家由发 展 改 革委和
务 商 两 部  个 部 共 门同 责负也
能 可导致 权
清 可 参 ,考美 国
外 投国资 委
员   ( C 会 F IUS) 的 设置 ,
成 立 单 独的 外资 并购 安
全 审机 查构,
[ 5】 赵 玉 敏 .国际投 资体 系
的中 准入前
民国待 一 遇 一 从日
看国 际 投资
则规 的发 展 趋势 【
J 】.国 际 贸  
1 0 2   5 ( :)4 6 — 5
4 [】龚 华 . 中柏 国( 上 海 自由)
试 验区外 资 准入 “ 负
法 式律 分 析【J
研 与 , 2  究0
相 张文, 向 鹏 飞.
负面清单 : 中
国 外开对 放的 毒r 挑 战[ J
国经 贸  ,2 0 1
1:  9 -
作 为家 国安
的 执 机法构 。
0MDE N  RBUS
SS现代 商 业 47
范文九:推 行负 面
清单 的 理
要从 :“ 法禁无止即 为可 ”法的依据理出
发上, 自海贸易试验由区在 2 0 1
4年探 建立 了负索清面单的管 理 模式新举 ,这措是也 这 次上海 自 贸区设的建亮和难点 点。面负清单对国 内于说来 是个新举一 措而,笔者在之前也 未特 别关注过从 关的有 新与动 态。闻 此因 文主  本要 三从个 面来方认和识论有 讨的关内容 ,我 国由上海 自贸引入区负 面单清 理模式入手管, 对面负清单的相关 识知进行理 整对,现段 阶的   负面清热进单正确的理行解;
而梳进理 出我国 引 入面负清的单以预可知 的正面值价 推知,负 面清单意义重大即代
着表府政 责任的单 ,随着清  国我进 一步的业结产构升调级整和行政 制体改革的入 ,负深清面的单实践大有期 。 待 关
键 : 词 面 清单负;
府政 责;任 
单热清正需理确解  负清面管单模理 式指,是的个国家一在引进 外 的资 程过中,对 些 某 与国民遇待符 不的管理施 ,措以清形式公 单开列 ,明在一些实行对 资外  最国惠遇待的家,国有这关面方要求也的 清单形以 式公列 开明。“
负 面 清”单在
英 中被文翻译 为
fno r m i
M e a  su r
‘ 即符 举不措  清 单 ’,以可这说个概在念个舶来是品 ,在
国被 内引较入晚 但 ,西在却  是有方着富丰经验的发和历史展的。具 可追溯到二体后战 ,种协定形式 
以被得泛广的广推 。
在学者们的总结 概 括 下,负面清 单 以还可 出 原三个基本
价值判的 断 : 首先它是 一 个际法 上国概念 ,一的 般规定
在际投国资协定
贸或易 协 定的 件附中 现 出,并而 是缔约不方制定 的以 其为名 的 国 内 法尽,管  作为附件 现出 ,却对缔 方有着 同等约律法约束效
,负面清单  是原
的则例外,它遵循
是的种 一 “无禁法止 皆可为”
逻辑 的演推 因  此缔, 约需方将单之清外 领的域务义 的 投向资 者 开 。放 最后 需, 特 要别  注意的是,我 国 负面的单虽与 清 不符举措‘ 单清’ 师 出同门 , 还是  存 着在不
,同 因原是对 外投资能会被可排 除在 内 资 负的 清单 之外面 并, 且 地方政府可 据 具根体情况而具 有 不同权的限 来制定 自 己 市场准人的
 面负单 清。 
综 可上知 负面清,单是国 上对于跨际国投资进行 规 的制一种 场市 准 管理人模式,负 清单面管理模相 当于式 资领域投的
“黑 名单” ,列明 了
 企 业不能投
资的域领产业和。学 上术说的法是 凡是,针 对
外资与的 民   待国 遇最、国惠遇不待 的管理措施 符或, 业要求 绩高管要 、等方面 的求 管 限理措施 ,制以清单方式均明 列在。国我上 海贸自的区 水无试 疑引 领 了新趋势
,也具有他方式其其项背望的观性直
,不 同于以往 正清面式单
的 制度 的安性排但。该清应 的醒认 识这 到种 不同 于白“名 单”的管理模
式 可能具有不单纯复制的性 ,因为国我毕竟没还有全完脱 市离场划计经  济时的桎梏 代弱势,一 位的追求面清单所带来负投资的 自的由动力 , 无疑 是对国 内对相弱的势族产民 业的生存间间空的压和压打 ,榨时单同纯  的正面 单清也 已符合发不趋展 势限制, 了资者的 投自主和性积极性。 因 此对于 负清面的引单入和负清单面热应予正给确的性认识 理,能不 够盲  目进冷思行考
  二 、负 面 。 单 的 积 极 作清用  与 面负清单对应 的是相,正 清单面 (P
o s it i v
 eL i s
)列 明, 了业企 可 以做什
领么 域投的资 而负,面清并单仅仅是不简单列罗禁止 或者限准制 入 的名单 也,是正对面单的清积调极整, 强加 了对缔方 的约约 束时同 对准 入 提供 了方便增利了加动。力面对海上自
贸 试区负面清单 所水引 的发  广
的泛讨论和 带 来负面清的热单, 要需识负面认清所单带 来的面正值价 及这种新  的管型理式模的积意极义对此。,有 部分者学也 十前瞻性分   的行 进探了 索讨论和 ,笔在者考参的础上 基行进 理解了。
首先 , 这模种式 好处的之一让外 是资企业 可对照这个以 清实行单 自  我检
查,对其 中 符合要求不 部的分进行调 整, 从而提 高 外了 进资 人效的  率去了双省的重复方工作性 其次 ;,负面单 的清本 内基容就一种是创新  优势所在和, 是对就哪些 行可 业开放以准而哪些入不可进
了行楚 清晰明  的单名形式公开 的 这,种方增式 加了市场开放公 开的性和 明透度 ,得  使市主体场够能一目了
,与公然透 明开轨接同时的进增 加了市而主场体   活的 力 和积 极 性 ,
为 也市 注场
了入 无动 力限;
再  次,负面清模式 的实单行 于政对府的 管 也理 有 具十分积极的 意 
,义原因 在于改 了观府政在 市场理 管中的 色角定位 使政 府从,管理 者
 的 正清面管理单 的角 色中出跳来, 负面清 单向理管的转
,变推动 政府 
能职转 的同变时对政府 管理理念发 出挑战和新 的 要求,
对市 于场中资  源配 置 合的理 性 和 行
审 政 制 度 批 的 进 步 一革
和动 启发 ;
 后 最,大从方向眼的话 着
,负清单 面推的行可以确
立和巩固一 种 更 新更 理合市场的规的形范 成,由于面负清单设计的 和 调涉整及到 市场  政和府相协互调和用的各作领域 个,于负面清对单的 用运和推 可 广将以起 到政 府与场市间 纽的带润滑 ,和使成的新的市形场规范政与 和市府 场之  间 更 稳 且 平 平衡的 运 行
、三负面 清
单 是 政府 责 任 清 单  2
0 1年4李强总理在克 国 务院首常务次 议 上指 出,会简政放
权是重  中重之 而。行把审政事项逐渐转 批负面清向单管方理向是也众望 归 的 所结 果 简。单理来解说 这就, 负是面单 清与政府 理之管间 的合 磨博与 弈  ,
面方政需要引府导市场避而干涉免宽过广过 另,方面一 面清单这负  管种理 式在从模质本要上政府求在范规为行的 同能够时宽规 制放 将一些  ,性隐的束 缚从 市场主 上剥离开体 来,进步引导市一场的 展发方 向 , 以 可说是
‘大 着 眼而小处处着
’相 结手合,这
就也 产 了生一种
呼声 呼 吁,  政归府 位,促进 府政改革 。  
当 然行政 改革的动 力不,能仅 仅 简单
靠 依纸 负一 面 清 的单推
行 , 负面清 作 单为一种管理手段
能够, 具体 点体的现 出政府 需 要革改 的 关键着
眼 点,这也是 的优 势所在 它官 本。位的理 念基础决 定 了管 理者 和 
被理管者的角色差
,但 异负面清单是
的现并不 出能 解决这种权
力衡制 关系  ,政权力不府 宜扩
需 要 的是 业 等 平关的
来系 持 市维场 秩 
序, 归究底这负 面根单就清是政 府任责清单
其 ,原因 若 是府政只是
高 高在  上管的理形 象者,决 策督 监审批 权大包限 揽 ,是大收 到不实际
的 执行 效 果的, 之反 ,强政府调 的法 行依政 谋求 和府政 能 职的 实转 切变 才是
保负面证清单 理模管式正常 行 运明智 的之 举,有只 府政 确明 哪  了些该 而管些不哪该 管的任责单清, 负面清 单乃 市至场 能才迎 来 真 正 的 蓬发勃展
。 因 此,着上随海 自 贸区负面单的实际清作操 负面清,单 的范围也 逐 扩渐
,简大政放权人渐佳境 负,清单面所带能的来动力之新 才刚路开 刚始。 ( 者单作位: 天师范大津)  
文献 :考 
 ] 杨海坤.
中 ( 国上 海 )自由易试验 区负贸面清 的单解读 及其推 广 [   J .]江淮论坛
1 40( 3) :5
 傅蔚 冈.负 面清 的正 单价值面 [
J] 新民.刊周 2, 0 13 (3
9):1 1 .  
孙万莲.  负面清单的“
正能”量[
021 4 ( 8)
4[ ]   宏于伟, 静. 李面 清负单制 度发的 展 完善与[ J ] . 中国 发展 观
01 4(3 )
:3 5 —36
[.5 ]  
凤梅. 负姚清面的 单来由 与意义 [J ]
领 导之.友
0 1(4 12 ) :
2l 一22 .
[  6]  
,鹏飞向负.清单 面中国对i外放的新开挑
 易贸, 2
1(1 ) :l
— 9 2 .2 
者简作 :张介嗣珉
9 90 .8)一- , - k汉,河,北人,学
生,士硕读 ,天津师在范学大,研 究方 向行政管:。  理?
US   ses
范文十:金融业具有不透明、不对称等影响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特征,也有系统重要性、高传染性等影响宏观经济稳定的特征,因此在任何国家,金融业都是“特许行业”,不管是牌照制还是备案制,从事一项金融业务,必须取得某种“特许”,而不是实行所谓 “负面清单管理”,即罗列一些禁止行为,然后其他任何金融业务都可以自由进入。
《监管办法》和相关解释说明中,通篇没有任何地方将P2P认定为金融业,而是界定为金融信息服务业。因此,就P2P行业而言,金融业务有上百种牌照,任何一种,P2P平台要想进入,必须取得相关牌照或其他某种形式的审批,绝不可能在那十一项禁止行为之外,任意进入。
当然,也许上述事实太过明显,政策制定者才认为P2P平台要想从事任何金融业务都必须获得另行批准,是想当然的,因此根本无需列在负面清单之内,也自然默认属于禁止行为。然而,这毕竟是我国最重要的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出台的《监管办法》,没有将各金融业务全都列入负面清单,而只是将P2P行业最可能踩雷的高危金融业务列入“禁止行为”,却又同时将这种监管思维概括为“负面清单管理”,是极为不妥的。况且,金融信息服务业,也可能被理解成金融业。
退一步讲,即便金融业务之外,P2P平台也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监管办法》第二条中就已经明确,P2P平台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即P2P平台只能“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创新。因此虽然“禁止行为”中没有列明,但P2P行业真的能随意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吗。
此外,在《监管办法》第十条中,还有一个兜底性的“禁止行为”第十二条:“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有了这么一个兜底性的万能条款,哪里还是
什么“负面清单管理”思维。如果这也能称为“负面清单管理”,那逻辑肯定是中学政治老师教的。
总结而言,《监管办法》通过罗列一些P2P行业最可能踩雷的禁止行为,而给P2P行业业务创新预留空间,这是一个进步。但并不能把这种监管思维界定为时髦的“负面清单管理”或“负面清单制度”。内涵非常明确的“负面清单管理”如果被一些平台误解,甚至故意曲解,可能会产生政策制定者并不乐见的结果。在P2P平台中,类似的曲解,还少见吗? 投哪网于2012年正式上线,是深圳投哪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专注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理财服务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自公司成立以来,秉承“诚信、规范、专业、透明”的经营理念,投哪网通过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相融合,努力推动中国普惠金融的创新与发展,致力为广大投资人提供最诚信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服务。
投哪网采用O2O(Online-to Offline)模式运营,坚持“小额、分散、抵押、直营”的风控战略,竭诚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安全、便捷的投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个人财富管理水平。顺应全球金融发展和互联网技术创新趋势,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发展,投哪网逐步形成了以车辆抵押、不动产抵押借贷为核心,以及旺车贷、旺楼贷、旺薪贷等一系列标准化理财产品。
投哪网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以诚信经营为己任的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团队主要来自于北京大学、香港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学府,团队秉承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大精神和以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不仅以高尚人格自我要求,更致力于推进全社会诚信价值体系构建,不懈努力践行信义廉耻和契约精神,为中华民族民族精神复苏贡献力量。
2014年6月,投哪网获得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的战略投资,并与之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12月,投哪网获得中银粤财基金战略持股,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关系。2015
年4月,投哪网获得国内上市公司大金重工(股票代码.5亿元注资,成功完成B轮战略融资。
截止2015年底,投哪网以深圳总部为核心,已在广州、上海、武汉、长沙、南京、成都、昆明等城市开设了86个线下服务网点,完善了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中西部等区域布局,逐步加快全国性战略布局。至2015年底,投哪网累计成交额超过142亿,平台注册用户超过230万。
凭着诚信专业的服务和创新能力,投哪网不断获得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认可和赞誉。2014年两度荣获中国社科院及金牛理财网联合发布的“P2P网贷评级体系” A级平台、“企业信用评级AAA级诚信企业”荣誉称号;2014年12月荣获《证券时报》“2014中国最受欢迎互联网金融平台”、2014荣获新浪“IF金拇指大奖”、投哪网CEO吴显勇荣获“十大年度新锐人物”大奖;投哪网还荣获了2015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2015最具竞争力P2P借贷服务平台”等荣誉称号。
●核心价值观
成人就己,客户至上,诚信为本
我们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人就己的团队文化,我们相信团队的力量,相信每一个融信人的分享和付出;我们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我们希望专业的服务可以赢得认可,希望真诚的努力可以收获感动;我们坚持诚信为本的信念,坚信诚信是百年基业之本,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我们时刻铭记:忽视团队的企业没有现在,漠视客户的企业没有发展,无视诚信的企业没有未来。
●经营理念
诚信:诚信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诚信,无发展;无诚信,无未来。
规范:规范是我们工作持续追求的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合规范,我们的追求无止境。 专业: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一流的人才,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管理,系统的流程。
透明:透明是我们所有工作坚持的原则,透明在于内外兼修,我们坚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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