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开证行里哪个是开证行

& & 信用证的开立以买卖合同为基础,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是一种独立完整的契约文件。当事人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和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经过银行严格审核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 。而对单据的形式,真实性和准确性等不负责任。
1.2.3.4.5.
& &&前者开证手续很简单,而且可以到任何一家银行开证,并且只要将信用证全部货款交付给开证行,并根据该开证行的开证申请书的格式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填写,再加盖相应的章就可以了。所要提供的文件就是这个填写并盖了章的开证申请书,合同和资金到位的水单。
& &&但这种情况比较少,一般是进口金额比较小,交货期较短,动用的资金不大的情况下。如果进口金额较大,交货期较长,则进口者不愿意这样做,因为进口方不愿意占用过多的资金。
& &&后者就手续而言,基本一样&&根据开证行的开证申请书的格式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填写,再加盖相应的章就可以了。所提供的文件也基本相同&&填写并盖了章的开证申请书,合同和保证金到位的水单。
& &&但要取得这样的资格,手续比较多,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首先公司需要与某一家或几家(根据你们公司的业务需求而定)银行谈建立开证业务,该银行(或这些银行)将会要求公司提供各类相关的文件,不外乎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进出口资格批准证书、公司注册资金到位证明、财务报表等等。银行再根据公司的申请和公司的上述资料的情况,经过研究决定给公司一定的授信额度&&可以在这个额度内开证,并反复使用。
& &&跟单信用证---国际银行界提供的这种服务形式,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跟单信用证的发展削弱了货主的风险,其根本的作用是能够保证卖方得到货款,买方得到货物。然而,需要信用证涉及到的各方---银行、买方、卖方必须诚实可信。
收回的呆帐,已经危及了银行外汇资产安全。
& & (2)对银行信誉造成影响。信誉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对一家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来说,信誉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在欺诈案中受到牵连,不管该银行本身是否遭到经济损失,其信誉必然会受到影响,将使外界感到该银行内部管理不严,经营不善,从而使人们对其失去信心。如果是西方国家大银行,其上市股票价格往往下跌,严重的还会导致储户挤兑,使银行的整体经营受到沉重打击。另外还会连锁引起国际金融界对其信用证不信任,如不议付、不保兑或要求第三家银行为其保兑等不良反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在股份制改革阶段,有的已经上市,如果不很好的控制信用证欺诈活动,对银行的信誉,国有资产的安全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 & (3)开证申请人违约而造成银行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
& & 第一,进口商的信誉和资信情况将直接影响银行所做出的付款承诺。一般地说,银行在开证之前,都会要求客户落实保证金,但随着业务竞争的加剧,要求客户每笔开证提供足额保证金显然是不现实的。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减免保证金开证。而对于优质客户,银行也愿意提供授信为其开证。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可能增大。
& & 第二,商品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引起的风险。一般地,开证申请人如发现货物在品质、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或者商品有安全问题,无法通过商检、报关,往往会因此要求银行拒付,而不是主动通过商务合同向出口商进行索赔。而信用证的本质决定了银行处理的是单据,与货物无关,只要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另外,对于有些市场物资,如石油、农产品、涤纶短纤等商品受国内外市场供求、期货市场因素、季节因素等影响,价格波幅很大,一旦市场价格波幅超出了开证申请人的预期承受能力,往往会使申请人货款回笼困难,付汇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最终导致银行的垫付。
& & 第三,资金挪用风险:这是远期信开证的一大风险。特别是发生在那些贸易公司代理开证业务中。代理开证申请人往往会利用信用证承兑到付款之间的时间差,在被代理公司提前划入的付汇资金中做手脚,挪作他用,一旦发生投资损失,变现困难,使付汇资金到期无处着落,而银行对于经过贴现和背书转让后的善意持票人则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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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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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必占用资金,反而能得到开证手续费的收入
B.获得一笔数目可观的结算手续费
C.可以凭信托收据,要求开证行先交付单据,在出售货物后再交付货款
D.只要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货运单据交到出口地与他有来往的银行,即能完全地取得货款,加速资金周转
A.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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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付款交单托收、跟单信用证、承兑交单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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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承兑交单托收、付款交单托收、跟单信用证
4.判断题 参考答案错5.判断题 参考答案对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受益人的审证: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5.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6.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7.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8.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
  -需保险的风险。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
  -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 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9. 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   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
  信用证的履行:
  1. 单据的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
  2. 交单时间的限制
  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
  (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
  (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
  (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
  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3. 交单地点的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
  3. 审核单据的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据,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
  4. 不符单据与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
  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
  信用证的结算: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1. 即期付款
  (1)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 延期付款
  (1)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 承兑汇票
  (1)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 议付
  (1)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3)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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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取信用证,我方都需要准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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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有个亚美尼亚的客户,之前价格谈好了,付款也谈了,是100%信用证,对方要了我方的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还有公司地址,然后过了几天,他就说在准备信用证了,但是我们合同还没有签呢,他可以开过来么?还是必须先签了合同才能开信用证呢??各位高手,在线等解答~~
1. 先双方 签订合同(PI), 合同中注明: 不可撤销100%L/C at sight.
2. 让客户把开证行 的信息发给你, 调查银行信誉; 如果信誉不好,需要加保兑行;
3. 先让客户把 草证开过来, 审查好以后, 再开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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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1. 先双方 签订合同(PI), 合同中注明: 不可撤销100%L/C at sight.
2. 让客户把开证行 的信息发给你, 调查银行信誉; 如果信誉不好,需要加保兑行;
3. 先让客户把 草证开过来, 审查好以后, 再开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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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我记得是需要发票呀合同呀的 去开信用证 开立信用证需要手续费 手续费是按照发票金额收取的 所以我觉得开信用证肯定要合同什么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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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丫丫kaixin 发表于
我记得是需要发票呀合同呀的 去开信用证 开立信用证需要手续费 手续费是按照发票金额收取的 所以我觉得开信 ...
你说,我是等客户开不了的时候在给他啊还是现在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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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一般情况下我觉得是先签合同 然后开信用证的。 合同上会有你们公司名称 地址 账号。 既然客户单独跟你要了这些资料。那你就吧合同给他发过去 让他确认一下吧。有合同 他开信用证也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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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合同是必须的吧,在合同中约定信用证付款。还有你最好先确认客户开信用证的条款,以免以后争议造成不符点,或者客户估计设置不符点障碍,还要调查下对方开证银行的信誉是否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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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如果有形式发票也可以开信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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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路过&&顶下&&看还有没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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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不需要合同, 你做形式发票给他, PI 里有银行信息就好, 鉴于尼日利亚名声不太好, 先开draft, 这个修改不要钱的, 然后再 原始正本...最好问问客户在哪个银行开, 让自己这边银行查查对方银行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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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银元 元
当然最好是先签合同啊,说句不好听的,信用证开过来以后有什么问题还是得靠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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