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危房改造盖的房子变危房了怎么办,12年和14年盖房子变危房了怎么办的都有补贴七千元,为什

危房改造政策2016年国家补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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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三、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1.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3.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1.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2.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3.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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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监督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群众认为是最困难,也是最应该得到政府帮助的群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从而实现政府初衷和百姓愿望的最佳结合。&&&&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芮城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及低保等证明材..…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零星危房改造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10月,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明确,2016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6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渑池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县教体局& 县计委&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近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有关部门采取切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县农村中小学仍有一定数量的..…
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会发言同志们:刚才,副县长就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近期,县委书记对危房改造工程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初确定的危房改造任务。下面,我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云南为更多鲁甸地震农民提供安居保障&危房改造抗震能力提升--云南频道--人民网
云南为更多鲁甸地震农民提供安居保障&危房改造抗震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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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鲁甸抗震救灾看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房建设的成效与推进
  在鲁甸6.5级地震震中龙头山镇龙泉社区,老街几乎夷为平地,新街却没有一幢出现结构性的严重损坏。
  杨云彩的新家就在新街。8月3日下午,孩子们放假在新家,杨云彩自己则在沙坝老家院子里。地震袭来,住了几十年的4间土坯房在她面前瞬间崩塌。她稍一定神,便拼命赶回新家,孩子们安然无恙。
  新街建设,住建部门全程介入。新集镇房屋全面使用“圈梁+构造柱”的设计,有效增强了这些砖混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鲁甸县住建局局长高爱国说。
  一个社区两种命运,折射出的是我省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大能力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和付出的巨大努力。
  日汶川大地震后没几天,省委、省政府就审时度势,提出了防震减灾十大能力建设:从当年起,用5年时间,筹措100亿元左右资金,实施10项重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地震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能力和综合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而对农村危房改造,我们的步伐从未停歇――2003年至2013年,全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323万户,农村危房总量由515万户、占全省农房总户数61%,减少到220多万户、占农房总户数26%。但云南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省住建厅数据显示,仅2008年以来,我省境内发生或邻区发生影响到我省的破坏性地震就有15组,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省119个县市区属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其以上地区,从现在起到2020年,云南将经历一个强震活跃期。
  8月21日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提出,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的思想,把灾后的钱花在灾前,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把恢复重建与生态修复、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实施防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优先安排地震多发区农村危房改造,尽快消灭农村土坯房。
  这是省委、省政府的决心,也是全省人民的期盼。
  直面现实
  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
  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困难面前,云南从来都不缺乏创新推动的智慧和决心。
  早在2003年,云南从薄弱的财政资金中划出专项经费,同时争取中央支持,启动了茅草房、杈杈房改造;2007年启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2009年抓住国家对云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机会,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房建设统筹起来,采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各补一点,有条件的州市再补一点的方法,按“政府主导,农民自主自愿”的原则推进,每年争取完成几十万户。
  也就是在2009年,全省还有农村危房380万户,占全省农房总数的45%。如果按重建每户最低10万元的标准计算,全部完成需要3800亿元,这显然是任何一个省级政府都无法独立完成的,云南只有努力争取得到国家的支持。
  由于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标有限,每年全国只有约200个指标,所以省领导每年都要到相关部委去争取,把中央财政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整合推进,每年完成几十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房建设。
  在资金有限而农村危房众多的困局下,云南对局部危房进行加固修缮,对整体危房拆除重建。380万户危房中,局部危房有199万户,整体危房有181万户。
  据测算,要盖一栋具有抗震能力的住房,至少需要6万至9万元。像鲁甸县的一些贫困山区,农民年均收入仅两三千元,要盖一栋近10万元的房子负担可想而知。
  反观全省,到2013年底云南有农村贫困人口661万人,居全国第2位。到2011年末,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至3026元的中等、中低收入家庭建房困难户有400多万户,占全省农村总户数的49%。
  即便有财政资金补助,一些贫困山区的农户也不得不放弃危房改造指标,而在一些经济条件稍好的地区,指标还不够大家抢。
  为此,2013年我省再次提高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一般县每户1.125万元,贫困县每户1.275万元,贫困边境县每户1.65万元。各地又将改造对象分为特困户、中度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3类进行分类补助。其中,边境县特困户每户3.2万元,中度贫困户每户1.7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1.2万元;贫困边境县特困户每户3.7万元,中度贫困户每户2.2万元,其他贫困户每户1.2万元。
  危房改造
  抗震能力显著提升
  在灾难来临时,重建改造的房屋抗灾减灾能力经受住了检验。在鲁甸6.5级地震中,经过重建和改造的民房倒塌及损毁率较低,较好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2009年以来,鲁甸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485万户,在地震中倒塌损毁104户、仅占0.7%;严重受损506户、占3.4%;轻度受损858户、占5.8%;未受损1.3382万户、占90.1%。倒塌受损民房集中在震中,地震烈度7度及以下区域农危改民房均未受损。
  巧家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55万户,地震中,除受灾严重的包谷垴乡较早实施加固改造的218户严重受损、498户轻度受损外,包谷垴乡、新店镇2009年以来分别实施的630户、700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均未受损。
  会泽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9960户,纸厂乡实施的330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除1户被水淹没,其余均未受损。
  事实说明,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的实施,使农村民房抗震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对于一些网络和外地媒体报道的鲁甸地震灾区今年地震安居房建设还没有完成1%的说法,记者从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获悉,云南的地震安居房建设每年都完成了全部指标。按照鲁甸当地村民盖房子的习惯,春节后村民外出打工的多,雨季也不能施工,村民大多在每年的秋冬季,也就是年底前才开始盖房子。
  坚定信念
  尽快消灭农村土坯房
  从鲁甸6.5级地震受灾统计情况来看,越是贫穷建不起新房的地方,受灾越严重;越是灾害严重的地方,房子就越差。
  2009年至2013年,全省共下达中央及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8.3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3.37亿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34.95亿元,州市和县市区投入资金5.384亿元,企业和社会捐助约3.2亿元,完成建设总投资608亿元。5年共安排农村危房及地震安居工程改造任务142.62万户,其中拆除重建95.6万户,修缮加固46.92万户。在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房建设中,不少地方着眼于乡村整体风貌,统筹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发展乡村旅游等相协调,靠山体现山的特色、靠水体现水的优势,美化了村庄的田园风光,展现了村庄发展新姿,提升了人居环境。
  而由于每年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云南的危房数量还在大幅增加。2011年至2014年,云南共发生破坏性地震7次,超过17万户民房受损。
  截至2013年底,全省仍有农村危房约220万户。这220万户若要改为灾前防治,这是一个巨大而沉重的数字!
  如果按重建每户最低6万元的标准计算,全部完成需要1320多亿元;如果按每年完成30万户计算,就算不新增危房,至少需要7年多时间……
  一栋房子毁了,数月就可以建起来,而要改变220万个家庭的居住面貌,需要的不仅是勇气,需要的更是改革和创新!
  全面消除土坯房,我们需要拿出面对灾害时的勇气与力量,在改革的道路上摸索前进。
  消灭农村土坯房不仅仅是住建部门的事,它需要整合各涉农条条块块的资金,把所有资金扭成一股绳,集中财力办大事。
  我们知道,农业部门在推美丽乡村建设;扶贫系统对贫困农户实施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异地搬迁扶贫;省移民局在安排每年的移民安置工作……每一个厅局都有其自成系统、“独立运行”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
  虽然云南在财政改革中提出了着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安排零散化、碎片化,集中财力办大事。但是在推进中仍是困难重重。
  我们需要进一步争取中央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排除部门利益干扰,全心全意出谋划策,集思广益。
  同时,我省119个县(市、区)7度高烈度抗震设防地区,所分布地区的农村大部分经济条件差,原有房屋不具备抗震能力,仅靠加固改造,房屋难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需要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对这些地区作出倾斜,建议国家单列地震多发、易发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提高支持标准,才能带动当地老百姓盖上一栋地震安居房,真正让这些指标发挥作用。
  发展的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云南要与全国同步在2020年实现小康,就必须解决好农民的居住问题,让广大农村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美丽的家园。(记者 张子卓 朱丹)
(责编:徐前、杨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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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
农村为什么盖房子要交钱
为什么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要交钱少则几千多则上万,连个条都不给打,不交就拆房子砸楼板拉走搅拌机,请问城建局为什么要这样,有人少交点没人多交钱,这就是百姓的公务员 吗?(百度贴吧)问题很有代表性,在很多地方农村都适用。问题很典型,在别的县市农村,估计也不稀奇。
农村建房及收费问题相关政策法规
经查阅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部门,农村建房及收费主要有以下几条法规依据:
一、建房条件:依据国务院令(第116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菏泽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户居住人口中有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的居民户及在原宅基上进行建房的居民户符合建房申请条件。
二、申请手续:依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文件,申请个人建房,应向乡级人民政府提供个人建房书面申请报告、《山东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和户口薄或者家庭在册人口情况证明。
三、收费问题:山东省农民建房,涉及到的相关行政收费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农民建房收费指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 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 20 元,由农民自愿选择。此类收费的文件依据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 1990 〕 93 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 号)。
二是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 10元。此类收费的文件依据为:《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 号)和《 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号)。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收费人员应当具有收费许可证,同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的行政事业收费正规发票;通知特别强调,凡在规定以外的农民建房收费,均属于乱收费,农民可以拒绝缴纳,并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附:相关部门及电话
1 菏泽市政府办公室 5310199&
2 菏泽市纠风办 5962211
对于农村建房、教育等收费问题,国家已经三令五申,明文禁止乱收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并对农村宅基地建房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曝光。但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偏远地方,一些行政部门欺负老百姓消息闭塞,不懂法律法规,以土地管理税等名义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更有不法分子打着土管所等政府部门旗号,既无收费证,又不开具收费正规发票,开着小车到处招摇撞骗,抹黑政府形象。一个地方的行政风气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对以上行为,老百姓应当坚决予以斗争。凡是没有执法证、没有收费许可证、没有正规收费发票违法收费的均为不法分子,百姓可采取正当防卫手段保护个人财产不受这类强盗的侵害。
菏泽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行为,更快更好地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个人住房建设(以下简称农村个人建房),是指本市农村范围内(含农村集镇)居民自行新建、扩建、改建住房。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和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建房管理的主管机关。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建房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个人建房,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个人建房,应当首先编制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规划包括村庄、集镇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农村个人建房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农村个人建房实行公示制度。个人建房申请在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前和报批后,均应当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的内容包括建房户主姓名、宅基地面积、位置、建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高度、层数等情况。&
第二章&建房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居民户,可以申请建房:
(一)滩区移民户和因重点工程进行拆迁安置的居民户;
(二)为实施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居民户;
(三)同户居住人口中有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的居民户;
(四)城镇居民经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居民户;
(五)在原宅基上进行建房的居民户;
(六)县(区)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的其他居民户。
第七条&申请个人建房,应向乡级人民政府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建房书面申请报告;&
(二)《山东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
(三)户口薄或者家庭在册人口情况证明;&
  第八条&农村个人建房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
个人建房书面申请应当包括拟建房的位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高度、层数等内容。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接到建房申请后,应当征求村民小组和四邻的意见,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在《山东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送乡级人民政府。
张榜公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
第十条&乡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报送的建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用地面积、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标准以及房屋的层数、高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一条&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个人建房申请,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建房申请人。
第十二条&农村个人建房在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后,向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填写《山东省村镇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审批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山东省村镇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审批表》5日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定位放线,批准开工建设。
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2年内未提出开工申请的,原《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作废。
第十三条&农村个人建房应当严格按照《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定的建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农村个人建造2层或者2层以上住房的,应当使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或者使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第三章&建房的规划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农村个人建房宜建设朝南或者南偏东(西)向的房屋(指主屋)。朝向为南北向或者朝南偏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其间距不得小于0.3米,并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集镇、村庄老宅基地按前款标准改建确有困难的,房屋间距可适当缩小。朝向为南北向或者朝南偏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不得小于0.3米,并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第十六条&农村个人建房,一层房屋的檐口高度不得大于3.6米,脊顶高度不得大于5.35米;二层房屋的檐口高度不得大于6.6米,脊顶高度不得大于8.35米。多层建筑平均每层的高度不得超过3.3米。屋面坡度不得大于50%。房屋屋后滴水宽度,一层为0.3米,一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0.4米。相邻房屋山墙之间(外墙至外墙)的间距,不得小于0.3米,并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第十七条&农村个人建房确需建围墙的,围墙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四邻通风采光,并不应高于2.2米。
第十八条&本章建房规划技术规定,不适用于已建成房屋。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农村个人建房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房,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章建筑;影响集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并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在农村个人建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第二十一条&村庄、集镇建设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罚款处罚的,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交同级财政。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拒绝、阻碍乡级人民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农村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建造生产经营性房屋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片建设农民新村(包括商品房或者集资建房)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农林牧场场部及其居民点的个人住房建设,参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的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继续施行。本办法施行后重新编制、调整、修改的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有关个人住房建设的标准均按本办法执行。
菏泽市建设局政策解读
关于农民建房乱收费的问题
  建设部门对农民自建自用、符合村镇规划的住宅建设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什么样的人能申请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约为0.5万元。
  (2)重建房屋户均补助约为1.3万元。
  危房改造的建房面积的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怎样申请国家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包括: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就申请户个人而言,只要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就可在村委会填写个人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逐级申请。(徐庄网综合互联网公共平台及政府网站)
上图的卡大部分群众多年末见过了吧.本网在其它县区寻到后曾致电政府也未得予合理满意答复(不知何因又有何隐情与猫腻)
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视频(建议电脑观看,可能部分手机不支持此项功能)
记者调查:农民盖新房要缴“营业税”(徐庄网评:国税以及地税都没有本项收费,行政事业收费更没这一项收费,收费计入什么科目?还美名说“建筑经营税”“城乡规划税”等等.......这不是巧立名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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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15.126.*&&&
米咖网: 享受额外返利
123.151.139.*&&&
老百姓盖房子的钱都不多还要给当地政府交税哎腐败
117.136.46.*&&&
我是徐州沛县的现在政府太黑暗了。在自己老房子上建房还得要钱,不给就不让盖,
111.36.193.*&&&
郯城县新村乡建房七块钱一平方管理费合理吗?求有关部门给解
106.61.22.*&&&
我家是地地道道的大山里,我们村有多少个村主任也不知道,一到国家说要盖新农村房了,平时就横行霸道的人就出来强行买我们家的猪圈,厕所,和我们家门口的院落,给个3千两千,不卖给他就不给我们活路,把这些地点买起去又卖回来给我们盖房,买的时候8000一母,但我们家的全部也没有一母,卖给我们就点平方80个平方1到2万,国家说补贴,可什么也没有,怎么办啊,
183.207.217.*&&&
问题说出农民心声,农民建两间厨房和围墙要七千元左右,并且只打一个普通收款收据加个张,欺压百姓请问谁知投诉哪个单位,电话多少,官官是否相互
111.37.5.*&&&
临沂市兰陵县长城镇西沙沟村,村民建房被逼喝农药,现在十多天了还没见起色,家庭经济困难,望给老百姓办好事的领导给巳指导。
27.206.214.*&&&
农村房改造,中央政策给每户55000元, 而县委,政府为了应付检查,欺上蛮下,哄,骗老百姓,说是给每户补助13000元,可结果到农民手里剩下9600元了,难道中央和地方政策不一样吗?(菏泽网友)
180.123.117.*&&&
我日你妈,现在为什么我们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村盖房都要像政府缴纳10000块钱,村喇叭每天都喊着要盖房的交一万块钱,不交钱就是盖到一半就给扒了,我日你亲妈,这是国家要的,还是个人要的,一口一个建设新农村,这还尼玛要钱,谁要这钱,我就骂谁
222.133.118.*&&&
自家土地不让盖房子,儿子等着娶媳妇么新房咋办?买商品房奥?行,政府里给点补贴吧!一平方给1500元的补贴我就买!村西紧挨县镇公路不让盖就算了,村东挺偏僻的地方咋就也挨你们规划类. 也是不让盖..靠!靠!靠!想让村里多很多光棍汉子,卧槽..........(无奈的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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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应对城镇镇近郊而言,不宜一概而论。正如下面网友—风吹沙所言:地方规划政策不能违背上层法规这是执政根本,这些行政部门理应知道。国家国家已经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明文禁止乱收费。这样好似山大王,确实抹黑政府形象,真的应该审报国防部发兵剿匪~!!!——网友:盼清风。
222.133.118.*&&&
坑农民不懂法律,这是土政策,乱收费,地方势力太大,为了息事宁人,为了盖房,只得交钱,助长了歪风邪气和乱收费。地方政策违背上层法规这是执政根本难道这些行政部门不知道吗?那些地方政府都像社会上的小混混组成的,应该审报国防部发兵剿匪~!!!------网友:风吹沙.
222.133.118.*&&&
基层干部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党风政风状况的观感,决定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当前基层存在一些为谋小利,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容易让群众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坚持让行政权力在规范、透明的轨道上运行,减少人为因素,把权力放到阳光下,建设廉洁、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轶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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