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涨价程序公司单方涨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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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涨价通知函范文
关于物业费调整事宜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的定价决定,自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由1.70元调为1.95元(含水利工程水价0.21元/吨),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80元调为0.90元。即自来水费由2.5元/吨调整为2.85元/吨。富丽锦城于本月(收取2011年2月水费)起以调整后的水费单价计收水费。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咨询,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XX物业服务中心  日自来水水费价格上调的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租户: &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水务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从日起调整。本大厦为商务写字楼,根据长沙水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中的“行政事业”用水标准。物价局调价后“行政事业用水”基价为4.08元/吨,结合本大厦二次供水的实际情况,实际用水价格为:供水基价+(供水基价×用水损耗)+供水加压电费=4.08元+(4.08×8%)元+0.4元=4.8元/吨。物价部门统一规定,从2月1日新价格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注:本大厦已于2月2日执行了2月份第一次抄表,并已与各位业主、租户确认,后期水费按新的执行标准收取,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 & & & & & & & & & &
& &长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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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单方面涨价
人气:2576 回复:7
最近小区物业要涨,但听说涨价&&一是要7成以上业主同意,二是要物价局核准。是否是这样的,特咨询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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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蛋子,把物业公司经理的信息发上来。
回复:【qd1lc】
物业经理还真不知道目前是谁哈哈
||引用|
你不同意他也会涨,不信就拭目以待吧!
物业单方面涨价是合同违约吧
一,必须有小区业委会同意!这是首要条件,先去查你们小区有没有业委会,再看资质是否过期;二,现在好像50%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三,物价局不管该不该涨,只要手续全了,只管批;四,业主要心齐,最好有热心人挑头,实在不行找居委会投诉,轮番去投诉,为了和谐,居委会会干涉的;五,这一点也很重要,要站在公平的角度考虑,该不该涨?涨多少合理?如果不去考虑客观原因,一味的反对涨物业费,最终导致物业公司入不敷出而撤离,那对业主也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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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单方涨价业主拒绝缴费?项目完工逾半年30万工钱未结清?父亲患病女儿欲“卖身救父”?万把斤李子滞销大冶果农很烦心?这些牛儿好自在闲来无事压马路?上港路维修多不便社区协商开辟出?石榴园一工地施工半夜扰民城管叫?小偷顺走百元手链店主微博曝光监?泡沫派对流入黄石
物业单方涨价业主拒绝缴费
昨日,丽岛半山华府小区200多名业主成立临时业委会
&&&&楚天时报讯&昨日上午,因不满物业半年前单方提高物业费,团城山丽岛半山华府小区200多名业主投票成立临时业委会。他们指出,按照当初所签购房合同约定,在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前,小区物业应该继续执行原来的合同,所以他们拒绝按涨价后的标准缴物业费。业主不满物业单方涨价&&&&昨日一早,丽岛小区空地聚集了一批业主,抗议物业半年前未与业主沟通的前提下,私自提高物业费。&&&&记者在小区门口看到,物业摆放的一则公告写道:“由于近几年来人力及物料成本的不断上涨,物业公司难以维持原状。根据相关规定,将别墅区物业费由1.5元每平方米提高到1.8元每平方米,将小高层、多层由原来的0.5元每平方米提高至0.8元每平方米,该标准从2012年开始实施。”&&&&对于这则公告,许多业主表示不满。陶先生称,物业涨几毛钱也不是不可以,但至少跟业主提前商量,不应该单方面涨价。也有业主认为,之所以信息不对等,主要是小区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有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的决定必须通过同意方可实施。物业称负责人暂未回黄&&&&据了解,自2007年入住以来,该小区一直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今年2月,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形成后,向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递交了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但由于行政体制大部制改革试点等原因,业委会迟迟未能成立。&&&&不过,在业主丁女士提供的一份名为《丽岛半山华府业主关于同意组建临时业委会的授权书》中提到,全体丽岛业主一直同意组建群众性自治组织――丽岛半山华府临时业主委员会,并授权临时业委会按照集体决策、过半数通过的工作原则,督促物业做好服务。这份授权书后,有该小区200余名业主的签字。&&&&面对业主们的抗议,物业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说,主要负责人目前不在黄石,大家的呼声他会传达给领导。另外,他说物业也非常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希望以后共同努力营造好环境。涨不涨价到底谁说了算?双方协调过程中,一名业主提到,当初签订购房合同时,上面明确写道“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不能涨物业费”。&&&&这名业主拿出的购房合同显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第二条写道,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多层住宅价格为0.5元每平方米,盈亏均由物业公司承担。第九条则提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有业主指出,小区至今未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因此不可能与物业签订新合同,那么应该继续执行原来的合同,所以他们拒绝按涨价后的标准缴物业费。记者刘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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