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拿回来了借条担保人的责任还有风险吗?

作为借款担保人,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或拒绝偿还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担保人替他偿还,若遭拒绝,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依法履行其偿还义务!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在债权人无法得到债务人的偿还前提下,其担保人有同样承担债务人偿还的义务!按法律常识来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既然你担保,也就是说,你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受损,债务人的义务会尽到------潜在的意思就是你可以负担这一切!!所以当担保人是要小心的,不是那么好当的.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部分或全部不能还款时,担保人还!当然,理论上,你在还款后还可以向借款人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从该条款不难看出...
担保人必须偿还
小额但保公司要收担保费,但如其他公司担保则一般不收。
需说明的是,银行都是不收担保费的。
你肯定要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获得这笔借款关系本身就是赌债转化而来的证据.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担保期限已过担保人还需担责吗? 安徽日报
10 财经广角
担保期限已过担保人还需担责吗?
■ 潘家永  去年初,徐某向沈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条内容为:“今借沈某现金叁万元整,借款期限8个月。借款人:徐某;担保人:冯某。日。 ”徐某逾期未还款,沈某多次催要后发现徐某确实没有钱,遂于日起诉担保人冯某,请求法院判令冯某还款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于2014年5月才起诉保证人冯某,已超出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冯某的保证责任已免除,判决驳回沈某的诉讼请求。说法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以及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律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当事人在借条中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应为连带责任保证,故沈某可以诉请冯某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起诉并不表示必然胜诉,债权人在超过保证期间后再诉请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不予支持。 《担保法》第26条第1款、第2款分别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当事人未对保证期间予以约定,故保证期间为法定的6个月。徐某借条的出具时间为日,借款期限8个月,因此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当年9月21日,在此后的6个月内,沈某有权要求保证人冯某对徐某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而沈某于2014年5月才诉讼请求冯某承担保证责任,已超出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冯某的保证责任已经消灭,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沈某对冯某的诉讼请求。  因此,在签订保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特别是要清楚连带责任保证的后果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作为债权人,一定要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内行使担保权利,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原条时间过了,借款人在借条上延长借款时间一年。担保人不知情,现在在延长的时间内担保人还有没有负责
原条时间过了,借款人在借条上延长借款时间一年。担保人不知情,现在在延长的时间内担保人还有没有负责
15-12-9 上午4:18
原条时间过了,借款人在借条上延长借款时间一年。人不知情,现在在延长的时间内担保人还有没有负责如果担撸沃耻继侪荒抽维处哩保人不知情,当然在延长的期限内没有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后来他知道而没有拒绝或者债权人告知他,他没有拒绝就有担保责任了不负责,但是你现在可以告知他,如果他同意继续担保,签个字也是可以的。原条时间过了,借款人在借条上延长借款时间一年。担保人不知情,现在在延长的时间内担保人还有没有负责担保人不知情或者担保人不同意延长的,担保人只在原担保期限内承担责任.呵呵.借款人与债权人变更主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未经担保人同意的,则担保人不承担变更后担保责任。原条时间过了,借款人在借条上延长借款时间一年。担保人不知情,现在在延长的时间内担保人还有没有负责
相关最新文章
8骗子深圳安信巨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如果你担心,是.....
担保机构概览范文急急!!请问现在谁手上有范文,可否共享一......
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年检需要什么材料?谢谢!2011年......
担保公司财务报表EXCEL格式,请发@qq......
担保公司财务报表EXCEL格式(丁字帐,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
热线电话(服务时间 09 : 00 - 21 : 00 )
Copyright (C) 2015 你我贷()  版权所有;杜绝借款犯罪,倡导合法借贷,信守借款合约
关注你我贷官方微信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hlp&|[浙江 宁波];& 09:35:19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77
回复时间: 15:56:09
你好,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收取借条的时候出一份收条,收条中对借条的基本信息加以描述。另外,最好能把借条复印一份留存。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0
回复时间: 16:11:40
建议带上资料来当面给律师看一下,然后再分析,欢迎电联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98
回复时间: 16:31:27
你好,建议让对方承担相应的利息后,再将借条归还对方为宜。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98
回复时间: 16:33:09
你好,建议让对方归还完毕后,方可以将借条原件交于对方处理为宜,具体可与孙律师联系处理。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抵押担保律师咨询
明星吸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借条打好后,实际没有发生真实借款,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wl7156sdgt
借条打好后,实际没有发生真实借款,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巴南区发表时间: 14:31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1516714****
您好,如能证明借款事实未实际发生,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律所: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4:51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承担责任担保人
律师回答共 3 条
不承担了嘛
律所: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8:2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律所: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4:5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1869672****
主要看金额、证据等,建议来电咨询。
律所: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2:0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承担责任:责任
债务债权相关词条:
遇到借条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债务债权律师
专长:债务债权
找法特别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借条上忘记写担保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