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退休职工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金标准

2016年宁波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待遇及丧葬费标准
发布日期: 13: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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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宁波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待遇及丧葬费标准由于2016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宁波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费抚恤费申领  事项编号:NBHRSS-075  受理部门: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2楼43-46号窗口&(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内)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裘曙波、张娜、周硕、胡嵘宏  联系电话:27&  服务对象:单位、街道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7&  宁波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费抚恤费申领受理条件:  1、由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  2、退休、退职(含低标准)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  宁波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费抚恤费申领申请材料:  1、《社会化发放人员增减及发放信息表》一式两份;  2、死亡人员火化发票或死亡证明原件;  3、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电汇形式收款: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转账收款:单位收款收据。  宁波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费抚恤费申领办理流程:  1、死亡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街道管理的由街道办理);  2、丧葬抚恤费审核及社会保险支付结算单打印(43-44号窗口);  3、上报《社会化发放人员增减及发放信息表》(45-46号窗口);  4、财务受理(49号窗口)。  宁波企业退休(职)人员丧葬费抚恤费申领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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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1:56:45
丧葬费是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工伤死亡赔偿以及医疗事故死亡赔偿中,就有丧葬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多少丧葬费?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丧葬费属于遗产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将向大家介绍有关丧葬费标准、丧葬费计算、丧葬费如何领取等知识,希望能让大家对丧葬费有个更全面的认识!
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文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有关丧葬费方面的知识,让您清晰的了解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公众提问:请问什么是丧葬费?我国最新丧葬费赔偿标准?律师解答: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我父亲原来是南川水溪煤矿的退休工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户口在退休时已经转回农村(重庆市南川德隆),我们老家(德隆)不属于火化区域,请问死亡后是否需要火化,如果不火化是否享受同样待遇(丧葬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又是多少?律师解答:你父亲属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其死亡后应当实行火葬,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如你父亲是党员就更应当实行火葬。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网友咨询:请问退休人员去世后,家人如何领取丧葬费?律师解答: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丧葬费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网友咨询:我老爷爷是重庆离休干部,今天年初去世,请问2016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律师解答: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重庆市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交通事故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那么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网友咨询:请问工亡丧葬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有何依据呢?律师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如果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还可要求丧葬费赔偿,那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丧葬费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死亡丧葬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10优秀律师解答
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三、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一)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二)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含开发区、乡镇)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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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2016死亡的工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中文名丧葬费 外文名Funeral expenses& 标&&& 准上海丧葬费标准 单&&& 位人& 目录1 标准
  2 立法规定
  3 理论基础
  4 具体办法
  5 司法解释
  丧葬费标准编辑 上海丧葬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1]
  丧葬费立法规定编辑 1、《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2、《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丧葬费。&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这也使得各地对丧葬费的实际赔偿标准上差异很大,如山东省每人为800元;重庆市每人为1500元;上海市每人为5000元;而广东省每人为4000元。虽然这考虑到了当地的生活状况,但这种差异太大的标准,还是显得有些不公正。
&&&1&&&&&&2016年最新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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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介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市调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调整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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