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经营临时场所使用证明明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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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撰写时间: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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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一、办理对象
本公共服务适用于具备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条件的生产经营业户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部分条件的生产经营业户可以提出申请:
1、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无证照生产经营业户;
2、因经营场所无商业产权的;
3、不符合规划核定使用功能在集体土地上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所需材料
1 .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审批表》 (原件正本(收取))
2 . 经营者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3 . 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没房产证的就提供产权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4 . 所属村居场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房产权证明》 (原件正本(收取))
5 . 如出租,出租方是单位就提供出租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出租方是个人就提供屋主身份证;如借用,就提供屋主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6 . 如出租,提供租赁合同;如借用,提供借用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7 . 如续期,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 (原件副本(核验),复印件)
四、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申请人到南沙街政务中心大厅现场取号、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
2 . 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受理凭证
3 . 审查: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 . 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 . 发证:根据需求,证件可到窗口自取证件或通过快递派送
五、网上办理流程
1 . 网上申请: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办”按钮,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
2 . 预受理: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符合要求,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给予预受
3 . 提交资料:申请人到政务中心大厅现场取号、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受理凭证
4 . 审查: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5 . 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6 . 发证:根据需求,证件可到窗口自取证件或通过快递派送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址: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傍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第4窗口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南沙18、19、3、1B线路
地铁:地铁线路未规划或未开通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请访问12345自助查询服务
十一、办理依据
1 .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 (穗府办[2007]41号)》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发放]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版权所有 南沙区街道办事处 Copyright & 2009   邮箱: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路蝴蝶洲地段   邮编:511578   电话:   传真:
粤ICP备号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TRS)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信箱-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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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请问如何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所需文件和时间。谢谢!
您好,您来信咨询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问题,现将答复如下:具体情形及所需证明材料请参阅文件《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网址为:http://govinfo./gdsfz/xxgk/gzs/1974.shtml?classid=355
访问量:人/次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电话:,传真:,邮箱:您现在的位置: >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办理条件清晰度:
情形合理性:
材料范本清晰度:
申请流程易用性:
是否匿名:
一、办理对象
本备案适用于辖区内使用临时经营场所的个体和企业
二、办理条件
1、房屋产权来源合法;
2、房屋结构安全;
3、符合规划使用功能,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
三、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 广州市租赁合同
. 临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 身份证明材料
四、窗口办理流程
1.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产权证明,2.接收资料,3.街道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不通过-由政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提交材料申请,2.打印好相关资料并到窗口提交,3.窗口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查验,4.发证并通知申请人领证,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办理临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 址:白云区石丰路1号石井街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石井镇镇府站
556路、543路、705路、834路、126路;地铁:暂无规划路线"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办理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2012年穗府办1号)第二、三、四条
十二、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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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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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我去街道办事处开具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的时候
广东-广州&04-28 22:07&&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今天我去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我去街道办事处开具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的时候,他们说要2000块,这明明就是坑钱,不给他们,他们就不开,这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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