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主体会造成垄断而不利于市场竞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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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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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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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内容:
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极具创新意义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了全面的经济改革。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提出了建立这种新的经济体制的许多构想和改革的重要原则,也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解读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我对邓小平经济理论的理解是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的。《决定》勾画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和基本框架。从分析《决定》入手,可以对邓小平的论述有一个直观、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一)政府经济行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
《决定》明确了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它确定了市场与计划的关系。在中国的基本国情下,坚持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政府经济行为(2)必将大量存在。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来看,国家具有管理政治和经济两大职能,也决定了执行国家意志的政府经济行为如国家的经济法律和政策、宏观经济管理的措施等必将存在。国家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阶级社会以及在阶级消亡的过渡时期,都必须承认国家的阶级性。(3)政府经济行为也将不同程度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对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产生诸多影响。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决定》确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分配制度等等都是这一基本框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说计划经济是依靠行政机构、行政层次、行政命令运行的经济,那么市场经济则是依靠法律、制度和规则运行的经济,因此,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必须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4)有了制度的保证,并以法律为后盾,所有的生产者和经营活动都必须按照已经制定和施行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运行,才可能克服改革的随意性,避免资源浪费。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但并不意味着我国经济可以对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主体进行差别待遇。《决定》中 &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包含了几层含义:1、经济活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在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平等的进行。2、必须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3、国有企业必须通过平等竞争发挥主导作用。4、城乡差别、法人与个人差别、国内法人(个人)与国外法人(个人)差别必须在市场经济中逐步地、合理地缩小。对于后两点,我国经济改革需投入更多的关注。
(四)&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思想方法
邓小平的经济理论为我们解决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指出了应有的、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这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我们重视实践,贴近实际,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尊重实践的呼声,在理论和实践冲突时,我们应根据实践发展已证明了的规律性去修改和补充我们的理论。(5)在《决定》中随处可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这一思想的痕迹,如: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等等。
二、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本世纪的学科分化导致了我们每个人的知识不足以研究发展问题。(6)研究邓小平经济理论及中国的经济改革,应当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多角度、多层面去考虑。在这一部分,本文试图从法律入手解读邓小平经济理论,以期能对四川和攀枝花市的经济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一)完善对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
在经济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亦需要经济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完善立法应按照&基本经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层次,从数量上依次递减。从中国经济立法的现状看,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数量呈倒金字塔形,行业分离、地方保护等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悖于邓小平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的经济理论。因此,要加强基本经济法律的立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地方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要考虑与基本经济法律的一致性,避免造成区域差别、行业差别,并在数量上适当减少,避免以立法寻租的情况发生。
(二)建立统一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与之配套,也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1、市场主体实现从以身份划分到以责任形式划分的转变。当前中国市场主体的划分依据比较混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是以其身份即所有制形式进行的划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企业等是以其承担责任的方式进行的划分。而国有独资企业又似乎融合了身份和承担责任方式两个方面。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又主要以身份即所有制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如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等,会导致市场主体在法律和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因此,以承担责任的不同划分市场主体,对于他们承担责任更为明确,更有利予公平竞争。
2、市场管理突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分际。限制以部门或行业性质来构造市场管理法的立法常规,是因为按部门或行业进行市场管理体系构造,不利于市场竞争规则的统一,而且会因此导致一些部门和行业通过法律将其他市场主体排斥在外,使部门和行业依法享有垄断利益。(7)同理,要对地方立法进行适当的限制,以避免产生经济法律不统一及不平等竞争问题。
3、打破城乡差别。当前,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改革的热点问题之一。要发展农村经济,推行有关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当逐步消除城乡差别。让农村和城市一样能够普遍享受到在城市推行的有关经济发展制度,如劳动保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的普遍享有。又如在农村实行与城市一样的市场经济,将农产品推入市场,接受市场的调节。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和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当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革命的理论,它既以先进文化为基础,又是一切先进文化的旗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宝贵结晶和伟大代表。
&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当前最根本的就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先进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文化发展开拓了广阔天地。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有效抵制和消除各种落后的、腐朽的思想文化的影响,保证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才能创造性地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无论推进文化建设,还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无论发展文化事业,还是发展文化产业,都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制定和实施符合发展先进文化要求的方针政策。
&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文化发展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用科学态度对待民族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既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立足本国又大胆吸收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反对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坚持重在建设,正确处理文化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保护和发挥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为人民奉献更多无愧于时代的精神文化产品。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在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的同时,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要通过完善政策和制度,加强教育和管理,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对人们的侵蚀,逐步缩小和剔除它们借以滋生的土壤。
1.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总的领导&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是对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出的科学、准确的定位。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说到底,是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总的领导&。实施&总的领导&,具体说来要做到&五通过&,即党通过政治决策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解决关系国家的内政外交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党通过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规划、指导、引导、监督和及时调控国家和社会前进的方向;党通过向国家机关及其重要部门推荐干部,确保党的政治战略、大政方针顺利地贯彻执行;党通过思想宣传,使党的主张为全党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和接受,并转化为全党、全国人民自觉的行动;党通过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党的主张。坚持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总的领导&的改革取向,必须根据&依法执政&的要求,在立法上取得突破。为此,应根据我国国情,适时设立《政党法》、《党派组织法》,或考虑在宪法中增设相应条款,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工作制度和相关程序等问题依法确认下来,保证党依法执政的法律地位不受侵犯,确保党能够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依法执政,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指导国家政权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工作。
  2.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做到党政分开、权力下放
  邓小平针对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的弊端,明确提出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官僚主义、家长制、权力过分集中、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问题。之后,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按照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的改革思路,今后应当着重解决的两方面问题,一是党同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虽然经过20多年的探索,这方面问题初步解决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党政不分、党群不分、党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普遍存在。二是党委负责人要不要在国家机关中任职。从理论上说,党政分开要求党委负责人不应当再兼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它不仅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而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然而,实际工作中党政领导&一肩挑&的党政合一领导体制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党政分开、下放权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关键是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改革难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3.改革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如何使各级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核心作用,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根本的出路是进行党的工作机构、工作机制的改革。初步设想是创建省和直辖市、市(地)、县(区)、街道社区四个不同层面的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体制,简称&党工委&,取消现有的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工委组织上隶属于同级党委,接受同级党委领导,是同级党委下设的党的工作机关和办事机构。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中设立党组。党工委的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布署,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的党组开展党的工作。通过党工委和党组之间建立的工作机制,发挥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工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依法履行职能,不干预各部门具体工作。各部门中的党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本部门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接受党工委的工作指导,完成党工委委托的各项工作。街道社区层面设立的党工委,在县(区)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城市基层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领导分布于街道社区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完成党在城市基层的各项工作任务。
  4.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党各级最高的权力机关、决策机关和权威机关。为了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使党的各项重大决策实现科学化和民主化,完善党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使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有必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充分地发挥各级党代会的作用。改革的思路是考虑建立每届党代会任期内的年会制度。以年度为单位定期召开党代会,讨论决定年度内的党内重大事务、干部任免、工作计划、重要决策和方针政策等问题。各级党委每年定期向同级党代会年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党代会监督。设立党代会年代制度,有助于充分调动各级党委、党员代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党内的民主生活,促进党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发挥党代会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增强党的工作的活力。
  5.改革党的纪律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设立纪律检查机关,对于确保党政干部能够规范地运用权力,维护党规党法,反对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普遍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自身机构设置和运行体制方面的原因,难以对同级党委尤其是同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纪检监督,从而使涉及同级党政领导职务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困难重重。为了创建党的坚强有力的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改革党的纪律检查领导机制及其工作制度。在纪检干部的使用问题上,中央和省级纪检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由中央任命,地方各级纪检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由上一级党委任命,省和省级以下纪检机关向同级党代会负责,地方各级纪检机关接受上一级纪检机关领导,建立纪检机关的经费开支由中央国库直接拨付的财务制度。总之,通过以上改革,保证各级纪检机关工作职责和职权的相对独立性。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纪检工作机构及相关组织工作制度。只有建立这样的纪检工作制度,才能切实保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改进执政党同参政党的相互关系
  在党的领导下,执政党和参政党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这种独具魅力的中国政党格局,是中国政治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已经和将继续为推进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政党体制,要倍加珍惜、巩固和发展我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共事的友党关系,进一步推进党际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作用,使他们更好地参政议政。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向民主党派通报的制度和规范,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选拔和推荐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主党派人士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并规定民主党派人士相应的任职比例。吸收民主党派代表参加政府工作会议,参与对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问题的讨论。进一步完善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提案受理机制,使民主党派提交的参政议政提案对党和国家制定大政方针、重要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7.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各国的执政党,尤其是领导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党和国家面对的严峻课题。对加强制约和监督问题的认识,各方面已经取得共识,但问题是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使制约和监督真正达到抑制权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效果。首先,要尽早出台《监督法》、《监督法》议案已经酝酿多年,但迟迟未能落实。为此,应当认真贯彻邓小平关于法律&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法律条文开始可以粗一点,逐步完善&的立法指导思想,加快这项立法进程,发挥法律监督的震慑力量。其次,建立更加严格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罢免、惩处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罢免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再次,建立人民群众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打分&的制度,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置身于人民群众有力的监督之下。第四,加大舆论监督,加大对贪污问题舆论曝光的力度。第五,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的&阳光法案&,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和查询制度,并专设网站供社会各界监督。第六,建立更严厉的反腐肃贪惩办制度和法规,把惩办领导职务犯罪同个人财产罚没统一起来,并形成强大的法治氛围。
  8.加强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问题的研究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要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发展之路。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只有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才能保证一切制度和规范、政策和法律通畅地、有效而有序地运行,&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个问题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出了中国政党政治走向法治化的发展方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加强研究的,主要是党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领导制度、领导体制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如何通过有效配置,进一步增强活力:如何确保政治权力按照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有序运行等等。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加强党的政治活动、组织活动的程序化建设。因为程序是对个人与组织行为按照什么样的次序、方式与手段履行责任作出的规定和限定,程序化是确保各种规范和制度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指示和调解系统。很长时期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程序化建设重视和研究的不够,许多领导和决策发生失误,滥用权力现象难以规范和杜绝,不能说与此不无关系。要通过探索,提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并最终走向&定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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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坚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文 /& 张& 宇
  国有经济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这个正确的方向就是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对于这一点,人们的认识并非一致。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盛行,私有化的浪潮也席卷了全球,这一潮流在国内也产生了不可小视的影响,导致了一些片面观点的流行。
  有人认为,公有制产权不清,无人负责,效率低下。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掀起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浪潮,私有化备受吹捧和神化,被看作是解决所有经济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然而,私有化在全球实践的结果却是成功的经验不多失败的教训不少。苏联东欧国家经济的持续衰退、拉丁美洲“新自由主义神话”的破灭和当前的这场愈演愈烈、百年不遇的资本主义大危机,使私有化的神话的光芒黯然失色。与此相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对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和制度创新,中国的国有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特别是以来,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明显提高。事实证明,国有经济效率低下的论断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认为,国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只有彻底推进私有化或“民营化” ,才能建立所谓真正的市场经济。这种观点完全是偏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包括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等多种形式,这些不同形式的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自主的市场交换关系,即使在国有经济内部各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财产权、人力资本和经营权益上的明显差别,因而也还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发生联系,受市场机制的调节。经过30多年的深入改革,我国的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纳入了市场调节的轨道,具有了独立的财产权和经济利益,广泛参与到了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大潮流中,企业的管理体制日益完善,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获得了很大发展,在各行各业中都出现了许多效益好、活力足的优秀的国有企业。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有效地利用了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等优点,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又有效地发挥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等弱点,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把社会主义优越性与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结合起来。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获得成功的一条根本经验。
  有的人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会造成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当前,一些垄断性行业存在诸如“霸王条款”、“职工收入偏高”、“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有些学者认为,这种垄断现象就是由于国有制造成的,深化经济改革必须打破国有企业在一些关键性部门的垄断地位,加快垄断性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程。上述观点把反垄断与私有化混为了一谈。事实上,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状态,与所有制形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在当今世界,私有企业的垄断要比国有企业的垄断多的多。自从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后,垄断就日益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加强。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存在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垄断组织。在我国,跨国垄断企业的力量也日益强大,甚至垄断了我国的一些重要行业如信息业、零售业等。一些学者对早已经形成了100多年的现代垄断资本主义和国际跨国垄断资本日益加强的统治,避而不谈、视而不见,对中国的所谓的“国有企业垄断”却大加鞭挞、横加指责,这种明显的自相矛盾的态度令人费解。实际上,与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当前我国市场结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所谓的垄断,而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业组织结构分散,国际竞争力低下,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因此,一些关键性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和国有企业规模的扩大,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必要选择。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集中度的合理提高理解为国有企业垄断力量的强化而加以反对的观点,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显然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于垄断行业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对垄断行业的监管,规范垄断企业的行为,使垄断企业的行为符合社会利益;另一方面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和非公有制经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垄断行业的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但是,不能把反垄断与私有化混为一谈,更不能以反垄断之名行私有化之实。
  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会挤压私人企业的空间,导致国进民退,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观点把国有经济的发展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不恰当地对立起来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是通过对其他所有制实行外在的行政强制而确立,而是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中形成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迅猛发展,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8年工业部门中非国有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之外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数量的比重为95%,产值比重为71.66%,资产比重为56.62%,利润总额比重为70.34%,就业人数比重为79.70%。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生产、鼓励创业、鼓励投资、鼓励就业、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一些学者不顾国有经济比重不断下降的基本事实,无视国有经济在应对危机中的巨大作用,大肆炒作所谓“国进民退”的危险,以“反垄断”为借口鼓吹私有化,否定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种认识在事实上缺乏依据,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中非常有害。
  有人认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让国有企业定位于非竞争性领域。这种观点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精神,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同时,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显然,我国的国有企业存在的范围并不是以垄断或竞争为依据的,而是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需要为依据的。我们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使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发展壮大。在现实经济中,国有企业有垄断性的,也有竞争性的,更多的是垄断性与竞争性并存,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都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如果说国有企业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领域,如果国有企业都要退出竞争领域,这就等于说,国有经济根本不应当存在,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就失去了客观基础,也就不可能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成了一句空话。
  (以下略)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① 《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8页。
  ②& 同上,第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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