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二人同租房子,男方付款,但女方有车男方没车将房子内的东西搬

  我不知道所有楼上的人是怎么了。  我想如果反过来说:  房子总价83万有余,男方家中负责50万首付,余下的由女方月供20年,每月2000还清,房产证上写男方的父亲和男孩的名字。  你们觉得这对女方公平吗?  当然如果有人觉得男方就是应该多负担的话,那讨论这个也没什么意义了。现在就讨论两个个体买房的问题,你们觉得我讲的例子中对女方公平吗?  
  前面实际上错了,不是楼上所有人,二是楼上大多数人。
  我估计可能会有很多人觉得这对女方不公平,那对这个楼主说的男方是不是也一样。    再声明一下,我与我gf感情非常好,买房后不写我的名字完全没问题,反正马上要结婚了(估计也不可能离~~~~~~~~~~~~~~~),我就是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而已。
  LZ还想怎么样??按二楼说的办??ok,我没意见!
  老丈人出首付,老丈人交按揭,再白送一个女儿给那个死小子做老婆,给他烧饭洗衣供他淫乐打骂,这下总公平了吧?
  不公平啊,结婚后使劲压榨回来,把每次平均做爱成本降下来    一定要让对方在XX中付出更多努力
  说的全面点哈!    1、女方首付,而且比例相当大,男方在还没出1分钱、未婚的情况下,要求署名是肯定没有任何理由的,女方父亲的署名也是合理的,只要女方自己愿意;    2、男方婚前的月供,性质等同自己部分的住房支出、租金,至于这个租金数额是否合理、可接受,是另一回事,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如果男方认为住女友的房子,不需要付租金,而象一剑的意见一样,1分不出,只要女方接受,也没有问题,这里说的仅仅是这个月供的租金性质,不是量是否合理。女方住自己的房子,当然不需要支付租金。所以,男方在婚前肯定没有权利要求房产署名,而且考虑一旦分手,更改署名的手续很麻烦,婚前共同买房、共同署名的购房行为,并不值得推荐。但是,男方有权利对这个租金进行讨价还价;    3、男方婚后,除非双方同意采用分别财产制,否则,不存在男方单独月供的情况。这部分月供实际为2人共同负担,相应的财产利益,也是共享的。理论上,男方即使不加名字的产证上,还是有相应财产权利的保障的(离婚时,能得到这部分财产分割),但是,实际操作上,确实可能有更多障碍。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婚后加名字在产证上,还是一个合理的要求。但是公平起见,应该具体计算实际份额,并公证。因为男方的份额只有:扣除婚前还贷后、不到33w中的一半,肯定达不到通过简单署名,而获得的全部产权的1/3,而且还要考虑进房产在婚前的增值利益应该100%属于女方的得利,男方没有理由要求占有这部分利益,当然,女方主动的让步、实质的赠与,是另一回事;    4、还应该加入将来装修费用的考虑,合理的应该计入房产价值。    结论是:方案大体是合理的,具体月供承担的数额是应该可以商量的;婚后如何处置应该另行考虑;如果男方单纯要求加个名字,直接占1/3的产权,肯定是不合理的,更谈不上公平。
  补充说明:男方婚前承担的还贷,理论上绝对属于住房型消费,而不是投资,因为实际的负债责任并没有转移,无论首付、还是贷款,实际承担都还是女方,承担住房投资风险的,还是女方;男方只是按月交纳费用,哪天分手了,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了,房产贬值也不管他的事。但是,如果男方觉得自己的这部分支出应该有部分(扣除租金消费)或全部(认为住女友房子应该免费)属于投资性质,那应该和女方商量,协商一个双方认可的具体投资方案,包括相关利益的认定和计算、风险的承担等等内容。当然,该方案还应该得到另一个产权人的同意。
    房子把一家人搞的不象一家人了。唉,悲哀。以前什么朝代听说过这样的事?社会是进步了吗?
  因为以前男人休妻是要有充足理由、得到家族认可的;就是娶个妾也是要LP点头、LP随时可以找个茬把个心肝宝贝的妾赶出家门的;以前女人没有什么财产是可以让男人觊觎的,要算计也是算计老丈人的。    而现在,女人唯一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就只剩下“钱”了!但,男人却多了一个发财置富的途径,就是:骗女人的钱、抢女人的钱。
  楼主自己买套房子,把女孩娶回来不就行了?
  本方案当中,男方的确是吃一点小亏,不过传统来说应该男方准备婚房,所以男方吃点小亏也很正常。  反过来就不行了,传统对男方经济上的要求远比对女方高,所以只能是男方吃小亏,而不能是女方吃小亏,当然如果有其他替代方案双方都不吃亏,那更好。
  不理解这个男方负责月供是什么意思,如果结婚了应该算两人合供吧。如果没结婚,也不可能等到二十年后再结,大多数时间还是两人合供。    这里假设不出现两人合供的情况。那么,如果婚姻一直存续,应该对双方都没什么问题。关键是意外因素,离婚上面已经有很多人说过了,还有几个因素也值得注意:1、女方父亲去世。如果女方有兄弟姐妹的话,就有一个继承权的问题,造成财产分分割,不利男女双方;2、男方去世。如果夫妻没子女的话,男方亲属将没有任何继承权收益。3、女去世而女方父亲未去世。男方处境可怜。4、女及女方父亲均去世,如果夫妻二人无子女,男方得不到任何保障;如果有子女,其继承权也要被女方其他人分享造成财产损失。上述意外都是可能会发生,而且对男方极为不利的。    所以,建议:  女方:房产证加上男方,但要做好婚前公证,把双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写清楚。女方父亲排名挪后,女方如果有兄弟姐妹,继承权最好事先约定。否则,对房子出现继承权争执就不好办。  男方:不能图一时安逸接受这种条款,可以和女方租房结婚,待双方有能力时再购买相应的房子。如果女方真的爱你,就不会过于在意现在的生存情况。  总之,骨气和尊严,男人和女人都需要。女方家庭摆明了一副嗟来之食的样子,如果男方非要吃,最好找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理由,以便在以后漫长的生活中保持低眉俯首的心态。如果最终这个方案得以实行,女方及其家庭也不要过于盛气凌人,否则,在这个地方找不到的尊严,他最终会在另外的地方寻找补偿。那将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了。
  作者:anarchy 回复日期: 19:38:59 
    这个男人的月供等于付租金呢,还有免费女伴相陪,如果这样还觉得自己吃亏,简直是无耻了。
  男的穷,女的丑.  
  肯定是男的亏,男方有权要求名字入证,因为双方同意男方负另外一半钱,就要双方平分风险,如果男方名字不入证的话,万一出现四楼讲的,男方就要承担全部风险了,而且男方还找不到丝毫尊严,感觉像入赘一样。我如果是那个男的,就拿自己的月供来租房,多么舒服,还不用看两个老鬼脸色。做人要有骨气啊,活着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活得爽快一点。女方如果爱你的话肯定会照顾你的感受的。
  世上本没有公平  有地方住时最重要的
  只要当事人觉得没问题,就行。    八过明显有招女婿之嫌疑。    估计出生的孩子也要跟女方姓了  
  都女方首付了,男的还有谈条件的余地吗
  男方首付30万,然后由男妇方一起还贷。  户口上为男女两人名字。  如果离婚,一人50%。    这样公平了吧!!!  嘻嘻
  作者:醉雨 回复日期: 11:08:38     还有几个因素也值得注意:1、女方父亲去世。如果女方有兄弟姐妹的话,就有一个继承权的问题,造成财产分分割,不利男女双方;2、男方去世。如果夫妻没子女的话,男方亲属将没有任何继承权收益。3、女去世而女方父亲未去世。男方处境可怜。4、女及女方父亲均去世,如果夫妻二人无子女,男方得不到任何保障;如果有子女,其继承权也要被女方其他人分享造成财产损失。上述意外都是可能会发生,而且对男方极为不利的。  +++++++++++++++++++++++++++  分析的真是好,鞭辟入里
  还好我没那么麻烦,现在没老婆有房子一身债,不过好歹房主是我自己 。
  女方做婚前财产鉴定,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  即使离婚,你可以拿到33/2的钱,另外33/2的,就当是你租房子十来二十年的租金。  其实在上海找到这样的家庭已经是很不错了,女方肯出钱买房子,非常难得。即使不加上你的名字都是合理的
  感觉楼主真是个很精明、很会打算的人,  呵呵,得了便宜还卖乖。  楼上mimi1999分析得很全面了。  如果楼主不会和她有什么离婚的局面,  楼主完全不用考虑那么多。  呵呵,只能说,楼主心术不蛮下。  
  最近关于这种问题的讨论,越来越多了。没结婚,想离婚。是时代进步了,我老土了。还是世道变了......
  叫她跟我学, 自己出首付自己月供自己装修, 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谁都别跟我废话, 完毕.
  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
  那个女的肯定就是LZ自己了.
  作者:醉雨 回复日期: 11:08:38         还有几个因素也值得注意:1、女方父亲去世。如果女方有兄弟姐妹的话,就有一个继承权的问题,造成财产分分割,不利男女双方;2、男方去世。如果夫妻没子女的话,男方亲属将没有任何继承权收益。3、女去世而女方父亲未去世。男方处境可怜。4、女及女方父亲均去世,如果夫妻二人无子女,男方得不到任何保障;如果有子女,其继承权也要被女方其他人分享造成财产损失。上述意外都是可能会发生,而且对男方极为不利的。  ========================  乱说,假定两年后正式结婚  1、钱都是女方父亲出的,女方哪来这么多积蓄,有其他兄弟姐妹,来分财产也很正常吧,不要只算进不算出。  2、男方去世,首先那个33/2就是女方的,然后剩下的33/2由妻子、孩子、父母继承,这个父母也只能得到33/2/2,约8万左右,而且还得要20年还清贷款之后的事情了。如果早死,那男方付出极其有限。  3、有什么可怜的,女方财产由女方父母、男方、孩子共同继承,就算已经还清贷款,男方及孩子得到1/4的房产,也相差不多。  4、如果女方和女方父亲都去世,如果结婚了,那房子起码一半是男的,还不赚??如果还没结婚,一共也就出了4万不到,就当付房租。
  房产证上不应该写女方父亲的名字。  加了感觉很不好。
  1、钱都是女方父亲出的,女方哪来这么多积蓄,有其他兄弟姐妹,来分财产也很正常吧,不要只算进不算出。    2、男方去世,首先那个33/2就是女方的,然后剩下的33/2由妻子、孩子、父母继承,这个父母也只能得到33/2/2,约8万左右,而且还得要20年还清贷款之后的事情了。如果早死,那男方付出极其有限。    3、有什么可怜的,女方财产由女方父母、男方、孩子共同继承,就算已经还清贷款,男方及孩子得到1/4的房产,也相差不多。    4、如果女方和女方父亲都去世,如果结婚了,那房子起码一半是男的,还不赚??如果还没结婚,一共也就出了4万不到,就当付房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原说的是“不利男女双方”,这你总承认吧。至于你说的“来分财产也很正常”,但事实上要分的财产不只是女方投入的60%,也包括男方投入的40%,这就不正常了吧,女方的兄弟姐妹凭什么来分男方投入的财产。  2、在我的假设里,这个33万不是双方共同财产,女方只有继承权,没有首先一说。  3、如果没有孩子的话,男方能继承获得的产权为六分之一,有孩子的话父子为四分之一,被人赶出是在所难免的。相信就算那个女孩子也不愿看到这个后果。  4、起码一半?女方有兄弟姐妹呢?  楼主的案例,女方对财产保护想得很周到,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一点权利都没有;但对婚姻的保护就逊得太多,既没有对男方付按揭款形成约束,而且也不利培养男方对家庭的归属感和责任感。男方确实如有些朋友说的,是在付房租,而且还有免费的生活服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方和男方条件的变化会比例失衡,看样子男方的收入水平并不差,又没有心理约束和负担,如果他住了几年想换租的话,女方既要付按揭,又要重新找租客,已收的租金也不过几万而已,真是何苦来哉。
  废话多,女方首付都超过一半了,怎么不该写女方的姓名,如果是婚后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一样。  
    作者:伊甸阳光 回复日期: 12:33:14 
    不公平    应该男方首付,男方月供,男方装修,男方购买家具家电及其他一切开支    因为这是男人的义务,这点都做不到,还算个男人?呸    房产证写女方名字,还要婚前财产公证,如离婚房子就是女方的    堂堂男子汉,怎么能小肚鸡肠和女方争财产?再说离婚多半都是花心男人负心汉的错,房子当然要归女方。这点都做不到,还算个男人?呸    婚后要男方工资全部上缴财政,靠少量拨款维持生存。    至于家务,男方当然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现在又不是封建时代,还以为你们臭男人可以随便把媳妇当佣人使?妇女翻身的时候到了。    要把男方父母接来住?严禁!严禁!难道你们臭男人还以为现在是万恶的旧社会??(参见《男人,伺候你妈是你自己的义务!》)    这样,一个家庭就圆满了。从此幸福地生活了下去……   ---------------------------------------------------------------------------------------------------------------------------------------------------------------------------------  这位大嫂~~妇女翻身就是这么翻的?怪不得那么多男人当GAY去了~~~  
每一件事都有它的合理性,我们又不是当事人,又怎能知道其合理性,往往合理性的事情,被我们这些人七嘴八舌乱说一通后,就会导致其合理性的变质。
  作者:coodian 回复日期: 13:29:09 
    肯定是男的亏,男方有权要求名字入证,因为双方同意男方负另外一半钱,就要双方平分风险,如果男方名字不入证的话,万一出现四楼讲的,男方就要承担全部风险了,而且男方还找不到丝毫尊严,感觉像入赘一样。我如果是那个男的,就拿自己的月供来租房,多么舒服,还不用看两个老鬼脸色。做人要有骨气啊,活着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活得爽快一点。女方如果爱你的话肯定会照顾你的感受的。  ================================================================================================    男人?OMG!  这种男人将今后必定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的一小部分月供中的一半款项称之为『男方负另外一半钱』,呵呵.....    『女方如果爱你的话肯定会照顾你的感受的。』  全天下女人看到这种男人建议绕道。他可能买不起房子,这还在其次,关键是也不许你买的起房子,即使你从小衣食无忧愿意掏钱买单和他过日子也不行,为了他活的爽快一点你得和他过过低一个到N个档次的生活,如果这就是爱情的话,如果这种人也配谈爱情的话。    需要补充的是,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一定要在经济上不吃亏外加精神上找到『大男人』的『感觉』。  
  新中国的SB长工。干你娘!回乡下可以包500亩地做地主。SB~~~~
  为什么结婚?  ML互相用不用付费?    站在投资的角度上:男方不就是租房子住吗,住满20年,剩下租期免费,自己算算合不合算吧。  还谈什么感情!!
  事先为离婚打算的婚姻。不过,楼主所发帖子的做法还是不保险的,应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有个书面证明,将来离婚时依此进行财产分割。法院会考虑分割比例的,不是有些人所说的离婚了男方会得到女方付出的50万的一半。    不过话说回来,都这样了,结婚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讨论这个垃圾问题,还这么兴致勃勃,脑子进水了不是?
  我认为首先要考虑这么几个问题:  男方女方是不是都是独子?如果不是,兄弟姐妹们有什么意见?如果是,将来两边父母的积蓄都是他们的,只是早给晚给的问题。我想双方父母不会因为怕因为自己“吃亏”,每天都费劲心机用光所有的积蓄吧!  大家讨论的吃亏与否,更多的是考虑如果以后离婚怎么办!我不是理想主义者,这是一个必然考虑的问题。如果真的怕这个,还不如由一家全部出,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真小人比伪君子更可爱。何必要想现在这样,为了一个恩爱的虚名,把自己的隐私放在网上供我们这种人做饭后的谈资?  如果你确信不会离婚,这些东西以后都是你们孩子的,有什么吃亏不吃亏?  男方的月供?男女双方一起供吧!难到真的你花了所谓的薪水去供房,回来老婆不给你饭吃?  至于写女方父亲的名字,也是为了将来分房子的时候,能多分一份吧。
  男人会吃一点亏的
在精神上会吃大亏的
离婚后男方肯定不利
女方的这样的设计肯定是考虑到不想让离婚后男方占便宜的
如果是我(我是男的)我会借男方父亲的钱 然后和老婆一起供房,借的钱肯定是要换的,首付我会多负担的,比如我负担20万,老婆负担10万,借老丈20万,证上写男女双方的名字,这样以后生活会感觉到幸福一些。以男女双方的名义借钱。      虽然说什么真爱等问题,但是在大额的钱的问题上,比如要用10年20年的努力才能挣到的钱大家都要甚重,如果你年入100万就根本不用考虑这些小玩意,就当是买了一部手机随便玩玩而已,送人都无所谓的。
  呵呵    笑
  醉雨是律师吧,分析的很到位了    简单说,就是女方父亲是关键。。。
  结婚怎么好让老丈人出钱呢?
我和我男友打算明年底结婚,准备买期房,因为按揭太不合算,所以和家人都讨论好了:房款由我爸一次性付清;房产证上写我和男友的名字;装修用他的住房公积金;两人结婚后按收入比例再确定每月还款给老爸的金额;    
因为这两天是期房签订合同的最后期限,本打算上天涯找找签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却发现好像不支持现在买房的人超多,所以男友提议,干脆现在先不要买房,本来买房是为了结婚的,但明显交房时间已赶不上了,就算现在购期房也得2007年1月交房,干脆等等看价格能不能降一些,降的话到时还可以直接买现房。    
我觉得既认定一个人,就该信任对方,我和男友都还没有结婚,但我们家人都信任他的人品,父母早把他当儿子看待。
  别结了!计较着有什么意思呢.刚我BF让我看了,我就这种感觉.我决定不用双方家人的钱,什么时候自己可以有自己的房子再说吧.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很奇怪,抵押贷款的人可以不是被抵押物的所有人么???如果男方停止还钱了,银行怎么办?    
  人民内部矛盾。    自己解决。    家务事自己解决。    看你们这样,别结婚算了。并不是真心相爱
  房产证上连老公的名字都不写?    那个男的啊,我为他悲哀。要是我,还结什么婚啊。    房产证上写女方的父亲和女孩的名字。    真是第一次看到。    对那个男的不放心嘛。怎么说人家也是付了钱的。    怎么连名字都没有。你们付的多了一点,也不能不留一个名字给人家吧。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男方付20年房租,免费获得性服务,还抱怨呢,唉。    天下哪里再去找这么慈善的房东。
  换我连你的名字都没.现在没办法的.要么就不结婚.要么你老婆爱你爱的死去活来.不然的话一切都难啊.
  作者:anarchy 回复日期: 13:06:35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男方付20年房租,免费获得性服务,还抱怨呢,唉。        天下哪里再去找这么慈善的房东。    ------------------------------------------------------------------------  这个搞笑
  女孩子父亲的名字不用写了吧?
  房名如果是楼主的就赚了。
  女方家长对你不放心塞,做婚前财产公正嘛,不就行了!
  这个案例太复杂了  要分登记结婚前还是后购房,情况不同的  对于男方碰到这样的女方家你应高兴死才是。否则你还想结婚  女方家长都有陪了女又折兵的样子。  50万本来是女方家长的,用其家长名没问题啊。  只不过表示,其家长想帮小家庭但又不想将所有的财产送给他们。  没什么不对的。  其实若在登记结婚后购房,则送了75000元给他们了,且还送了首付的20年利息给他们。  若结婚前购房,则男方在未来数字证明上可能麻烦点。  首先要能证明此房存在按揭,若不能证明有按揭则一分也得不到,即使已证明了,后期之33万也是男女一人一半,因为属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婚前已有约定。  因为500000里,女方家长占了83/2,ad其它的750000则为女方婚前财产。
  所以也不叫男方月供了,除非买了房还不结婚。  而应叫小家庭共同财产月供。
  所以其实是很公平的,谁叫你男的家穷呢。  只是比较没面子而已啦。
  我觉得没所谓,毕竟一样的共同财产,只要能证明男方有对这房产有付款供楼,即使离婚也可以拿回自己应得的。
  如果女方家可以做到这样其实已经很好了,我可是又楼又车等人来的
  都在呼唤男女平等,到真正涉及利益的时候,往往把压力都压到男人头上,还用世俗来压你
  明白了:这个男人的月供等于是交房租,顺便给他办张暂住证吧。
  这种男人也嫁?明显是一垃圾股.还没结婚,就算计着离婚的事.真够恶心的.  
  垃圾啊    。。。。。。。。      这样的
还问公平??    靠 把婚姻当菜市场了啊
  如果打官司,即使没有领证,只要男方能拿得出月供是由男方收入支付的证据,根据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男方也拥有一定的产权,这样的案子有先例的。
  男人就该全报了,没钱讨是么MM啊
  可以按实际支付分配产权的,和房产证上名字没关系,电视上播出过类似案例
  楼主应该是女方,那个女孩子。  估计女方家里有钱,但女孩子本身工作不好或者尚未找到工作,收入较低;男方家里没钱且刚参加工作不久,虽收入较高,但储蓄不多。所以女方患得患失,既要抓紧结婚,考虑生活的质量投资买房,又要考虑男方将来可能变心而预做防范。  现在婚姻是越来越和爱情无关了,事前是利益的妥协与结合,事后又变成了防范与算计,sigh
  我觉得男方很划算了。  第一:你可以随时不供楼,拍拍屁股走人。  第二:婚姻满5年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就算没有你的名字,也可以分到一份。  第三:女方提出分手的时候就会考虑很多,你提出分手的时候,只不过是等于租了一套房子加每月过SEX生活才2000多/月。  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再说一句:女方那就等于这辈子搭进去了,慎重,现在的男人,思想变化快的很啊。
  作者:小心火车 回复日期: 12:29:44 
    你还赚了很大的便宜呢。这样的女孩我怎么找不到。。哈哈。咱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女方首付50万,她实际上投入50万的同时,也损失了50万现金能带来的机会成本。比如说,50万每年的银行利息就算2.25%也差不多1万元。虽然说你每月必须还贷2000元,你可以权作是两人合租房子,估计2000元一个月还租不到这么好的房子。再说你若心无抛妻弃之的念头,难不成你丈人还会带了你的房子去见马克思。。所以。。知足吧,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呵呵,这位仁兄的话好对呀,从经济学和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机会成本带来的利益更可观的,所以这个男人还是算占了便宜哦.  
  其实有那么复杂嘛,既然要这么精细的算,那么就按照合伙制的公司算法先算.什么婚前房产的,男方结婚前根本就只能按照租金来给付,楼上有ID说得很对.既然大家要绝对公平,那么就没有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的.摊明白了计算.  结婚了,依然为公平计,必须找某公证机构证明是男方全付按揭的,那么,不管以后出现什么情况,不管涨跌,男方已经付出的部分,一定能按比例分解出来的.否则根据婚后是共有财产的说法,男方已经付出的部分要分一半给女方,所谓公平不公平的担心无非在这里.  没有办法,LZ家只能实行AA制,且必须公证.    现代人累啊,这决不是人们理想中的婚姻;又也许,婚姻本身我们就不该神话圣化之,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第二:婚姻满5年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就算没有你的名字,也可以分到一份。    如果是婚前买的,就酸满100年你啥也不会分到
  现在的婚姻是资产重组,回归到了买卖婚姻的本质,基本上跟爱情已经划清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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