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长期加班无条件加班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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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无条件服从大夫,是违规
更新时间: 11:37:28 | 文章来源:中国护理管理
  日前,@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在微博爆料,一家三甲医院妇产科要求护士无条件地服从医生!有护士质疑:我们护士遵照《护士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必要时不仅要质疑医嘱,还有责任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医生存在的问题。到了这个科室,怎么就行不通了?  点评  这家医院的科室,不用说,是这个科的科主任说的。显然,这家医院的科室管理,还停留在“科主任负责制”,尚未实施护理垂直管理的管理模式。  科室要求护士无条件服从大夫,也许是事出有因,但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这话说得未免有些偏颇,口气太满。  护士无条件服从医生?显然不合适,关于这一点,护士有太多太多的疑问:  1、 &医生永远是对的?医生出错,护士也盲从?  2、医生出差错,要求护士帮助遮掩,护士也要服从?  3、护士无条件服从医生,出了事,医生也会无条件负责吗?  4、医生不在场的情况下,护士怎么办? 除了寻找医生、呼叫医生,连个氧气都不能输了?  ……  说好的搞好医护患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不是平白地加剧医护矛盾吗?  就拿我们身边的事例来说吧。  某医院急诊科,有的医生身上就有很多问题。120急救出车时,接到急诊病人,护士掂着急救箱,跟患者一起进入救护车车厢,一路监护病人,做好必要的救护、病情观察等,有的医生就很不规范,他会违反《急救工作制度》,不进入急救车车厢,却跟司机一起,坐在中间有隔板的副驾驶室里。这个时候,护士就是想“无条件的服从”,可医生不仅做得不对,违反原则,还“缺位”,护士服从什么?恐怕还要指出他不应该坐前面,放下患者不管吧?还有,有的医生本身素质不高,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救护车明明把急救患者转运到了A医院,他却让护士在急救出车记录本上记录成B医院,护士“无条件服从”,没长脑子了吧?  护士配合医生工作,执行医嘱,共同完成患者的治疗、护理、康复,是一个分工协作的配合关系,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又有各自的分工与侧重点。医生又不是护理专家,在护理工作中,护士为什么要“绝对服从”一个“外行”的指挥?一直以来,我们都在追求医护之间“精诚团结、密切协作”,强制护士“无条件服从医生”,就是剑走偏锋,是在走极端。  《护士条例》自日起施行,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是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行为规范。《护士条例》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也就是说,护士绝对不能无条件服从医生,否则就是违反《护士条例》,触犯行政法规!  日,国务院学位办颁布了新的学科目录设置,将护理学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级学科,这也从一个侧面肯定了护理学、护理工作和护士职业的重要性,否认了医学和护理学的从属关系。在英、美、德、澳等发达国家,护理都被归为一级学科,其执业范畴与角色比医生更广泛,对社会人群的健康水平的影响和受尊重的程度并不次于医生。在美国,护士甚至连续多年被民众评选为最值得信赖和尊重的职业。  医护人员的服务对象均是患者,医护工作既要配合,又要互补,所以,无论是“绝对服从”也好,“无条件服从”也罢,对护士来说,显然有失公允,也是不切实际的。  护士应该这样做  ●正确执行医嘱  护士执行医嘱,要确保无误。遇有疑问的医嘱,要向医生提出,再次确认,无疑义后,方可执行。  ● 及时通知医生  护士发现患者病情有变化,要在立即通知医生的同时,跟进必要的救护措施,在医生到达后,配合医生做好抢救。  ● 要有评判思维能力  在医生“犯糊涂”的时候,护士要有职业素养,具备评判性思维,发现问题,跟医生指出,达成一致,遵照执行。  ● 特殊情况要有主意  护士认为医生做得不对的,要立即指出,但医生一意孤行的时候,护士又认为医生违反了诊疗护理原则,或法律法规,可以适当的方式,汇报护士长、科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  ● 不当着患方的面与医生发生矛盾  护士认为医生做的不对的时候,不要正面起冲突,要以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语气、时间和地点与医生做好沟通交流,前提是不让患者和家属看出医护之间的矛盾。  ● &有歧义时可寻求借力  护士认为医生的做法或是医嘱有误,但是医生又执意这样,护士这种情况下,可及时向身边的医护、上级汇报,寻求帮助,最终达成一致,前提是确保自身、患者安全。  ● 坚持原则坚守法律法规  医生违规违法坚决不从,这是职业道德问题,也是护士在职场中做好自我保护的立身之本。护士要学法、知法、懂法,方能走正确的路,做正确的事,不盲从,更要自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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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看起来你很喜欢这些内容,但是你还没有登录!在你登录以后,就可以收藏感兴趣的内容,关注感兴趣的作者!有条件放假 无条件加班|界面新闻oJMedia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优化休假安排。这个&意见&的全部精华迅速被解读为政府提倡每周休2.5天假。
一时间,&每周休2.5天假&这类关键词,使舆论场骤然热闹了不少。不过,人们擦亮眼睛细看&提倡、鼓励、有条件&之类冷静的限制性词语之后,接下来的话语热度又开始降温。一项无论怎么看都很诱人的休假安排,似乎又有可能落下&看上去挺美&的结局。
显然,国人的休假时间已经被&假日办&之类的机构安排惯了。每年的假日怎么休,从前是全由既定的休假政策说了算。大家遵照休假日历执行,都有在传统节日、黄金周扎堆休假的习惯。正因为这类休假安排,使用的是一些确定无疑的词汇,所以就成了人们爱不释手的休假指南。如今突然出现鼓励、提倡之类的模糊词汇,不用说,许多人反倒不怎么适应了。
岂止如此,只要不是全国一盘棋,不是日历上既定的休假日,哪怕使用强制的词汇也未必管用。比如强制带薪休假之类,落实的情形如何呢?这多少已一种沦为&有条件、才放假&式的福利假设。于是休假的诉求和冲动最终抵不住保工作、保位置、保产量、保工期之类的现实需要。甚至于有人说,一些企业员工的休假权永远可能在企业相关批准人面前&见光死&。带薪休假的现实情形简直就是&有条件放假&的现实注解。
&有条件放假&的模糊提倡,恰恰刺激了&无条件加班&的悄然流行。这似乎是一个永远需要加班的年代,不仅是企业加班是常态,就连事业单位、行政岗位加班,也不鲜见。为了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加班永远有很强的现实性,很大的必要性。加班是工作需要,加班工作态度,加班是工作习惯,加班甚至于就是工作姿态。如今&五+二&、&白+黑&之类术语的流行表明,即使是公务员,也远非外界所曾经臆想的那样,是工作轻松不必加班的。多数勤奋的公务员,休假时间同样是无法保障的。
正因为&无条件加班&可能消解&有条件放假&,所以提倡每周休2.5天假之类,如何落地就实在是有点悬了。
我以为,既然人们已经习惯了假日的统一安排,那么眼下还是不妨安排得更具体一些。比如夏季不妨推出高温假。规定高温多少度,除了必需坚守的部分岗位外,一般性岗位可以在安排人员值班的前提下,放高温假。再比如春节假的适当扩容。关于春节的休假安排,就曾出现过除夕是否放假、春节假是否延长的全民大讨论,最终的结果却是除夕放假初七提前上班,不免让人大跌眼镜。延长春节假的民间吁请,常常总是变成了春节黄金周的&平行移位&,能不能大胆设想延长那么一两天呢?
总之,真正保障人们的休假福利,与其出台模糊的休假倡导,不如实现明确的假日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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