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党员预备党员要交党费吗吗

预备党员要交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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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要交党费吗
党费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党费。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应按月按标准亲自交纳党费。在划分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应先交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支部组织委员。在没有划分党小组的党支部,党员可直接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党员如生病或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同意,可提前交纳,也可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如果党员没有按期或按标准交纳党费应补交,例如,党员因公出差、出国、工作调动、生病住院等原因,未能按时交纳党费,在返回单位或调到新单位后,应及时补交所欠党费;党员在调级和调资补发工资后,应按工资标准补交党费;被错误处理开除出党或降职降级等情况的党员,在落实政策后补发工资的应补交党费。党员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现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党费,但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之日至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期间的党费要补交。如果是共青团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停止交纳团费,开始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应当充分认识到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从入党的那一天起开始自觉向党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一件非常光荣自豪的事情。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不仅把交党费看做是在物质上帮助党的重要手段,而且作为衡量党员思想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是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员如果不按时交纳党费就不配做一名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无充分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党费者,以自愿脱党论处,并将此宣布于党员大会”。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以及以后的历届党章均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1994年以后,为了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新情况,中共中央组织部于日通过的《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调整了原来交纳党费的标准,规定如下: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以上交纳标准,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以上比较固定工资收入交纳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以上这些有关交纳党费的标准的规定,预备党员应该了解,以便更好地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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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必知!今天请务必搞懂党费交多少、怎么交这件事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加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可是,仍有一些党员对党费怎么交、交多少存在疑问。今天,我们就依据中组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整理出党费交纳的若干规定,供广大党员参考。顺便,再跟你一起翻翻90多年来的党费“红账本”。
   关于党费 党章是这么规定的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费交多少?总共分四档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交纳党费总共分四档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至1元。
  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想多交党费怎么办?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部级党委组织部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忘记交党费怎么办?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费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专门党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这些规定不断完善发展,形成了我们党特有的党费制度。今天,在搞懂党费怎么交、交多少这件事后,咱们再一起来翻翻党费“红账本”。
  从建党至新中国成立:党费制度始于二大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二大党章列有“经费”专章,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
  二大党章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之。三大、四大、五大党章基本上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从五大党章开始,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并在历次党章中加以强调。
  1941年,《中央关于党费的决定》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作出详细规定,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并首次对党费的性质、用途、交纳方法和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1949年6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初步统一了党费收缴标准,明确了党费的使用范围,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按规定交纳,不动员多交
  1952年,中央颁布《关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将党费集中中央统一使用、拨付,重新明确了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使用办法;提出党员“应按时向其所属支部自动缴纳党费”,“如有自愿多交者不限”;要求“每个支部,应按时检查党费的征收”。
  1956年7月,中央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支情况和今后党费使用意见的报告》。规定:从日起,各地征收的党费停止上缴中央。把党费交由“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直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自行分配使用”,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和备案工作。
  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工资为基数按比例交纳
  1980年1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全党开始着手恢复和建立新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
  198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对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
  1989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改进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健全和规范了党费管理和报告制度。
  1992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成为我们党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党费制度的重要标志。
  1994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新的《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
  199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从党费收缴、党费管理、党费使用三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2008年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3章33条,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来源:辽宁日报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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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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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9:53:15
&&& 请问,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答复: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自觉、主动的原则办理。这些党员能否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是衡量他们党员意识和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首先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然后,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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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文章中纪委:有国企党员干部拿高薪却不足额交党费
来源:一财网
  原标题:把党章高高举起来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第一位的是政治意识,党章意识就是政治意识的具体体现。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的建设经常化的实践,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党的观念,使每一名共产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自觉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党章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漠,是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一大挑战。这一问题不仅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有,就连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也存在。交纳党费是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当年革命先烈,即使在敌人的监狱里,临刑前也要给组织交最后一次党费。但现在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及时、足额交党费。最近经过巡视整改,山西20多家国企的党员干部补交了8900多万元党费,天津60多家国企补交了2亿多元党费。共产党员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者,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烧香拜佛、求仙问卦看风水,把佛龛神像都供到了办公室,哪还有一点党员领导干部的样子。有的党组织居然把预备党员甚至是非党员任命为党的干部,可见党章意识淡漠到何等地步。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再强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是有其现实针对性的。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不可能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党章意识源于党员对党章、党史的深刻认识和理解,植根于党员的内心深处,作用于党员的一言一行。我们党90多年一路走来,所赢得的每一次胜利、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离不开广大党员践行党的宗旨,付出辛劳乃至生命。为有牺牲多壮志!看看老一辈,冲锋陷阵的时候,都是共产党员冲在前面。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牢记入党的誓言,不忘对人民的承诺。这些,不都是党章意识的生动体现吗?现在,党中央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让8800万党员把党章意识激发出来,把党的观念树立起来,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下去,带领人民为实现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唤醒党章意识,就要求每名党员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廉洁自律是党章对党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领导干部更要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廉洁自律准则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对全体党员提出4条要求,对领导干部也有4条要求。如果领导干部能把前4条做到,后4条的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就有了扎实的基础。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严格执行党章的各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党章、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共产党员面向党旗宣了誓,誓言是发自内心的承诺。要把誓词印在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宗旨意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责任编辑:蔡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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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为什么要按规定交纳党费
  去年年底,中央巡视组在总结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时指出,一些央企存在“有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现象,引发热议。有人问,对不主动交纳党费的人,为什么不从他们的工资里直接扣除?让他们把该交的党费赶紧补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题大做?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党章说起。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党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可见,党员欠缴党费不能一个“补”字了结,应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区别对待。对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与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补交党费。对经教育仍无效果且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是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根据中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根据机关事业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和工资结构的不同,计算基数也不相同(详见图表)。《规定》第二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及以下、3001元―5000元、5001元―10000元、10000元以上划出4个档次,各档分别以0.5%、1%、1.5%、2%的比例交纳党费。如果党员每月税后工资为8000元,则应交党费的比例为1.5%。此外,《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及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等交纳党费的标准,也分别作出相应规定。根据《规定》第七条,对于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条件和标准,早在二大党章中就已经提出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求。在以后的历次党章中,虽然交纳党费的标准和因欠缴党费开除出党的时限会根据党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党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面对极其险恶的环境,一些连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证的党员,哪怕攒下一点点盐,也要想方设法把它当作党费上交。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把交纳党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中国工农红军和新四军高级指挥员袁国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国平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部队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战士们要带他继续突围,他却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的副连长李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新中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周恩来总理除了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党费。朱德同志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党组织。因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党费。”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
  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后,党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党员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意义就在于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这也是中央巡视组盯住“党员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所以我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这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老红军袁同志的遗愿。生前,袁同志曾说:“我们这些人是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不过我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1元钱吧,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袁同志去世后,家人将其留下的1万元党费郑重交给了党组织。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而那些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说明其党员意识不强,有的恐怕已经忘记党员身份,忘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把交党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那就更危险了。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在某一党组织中比较普遍,则反映出该党组织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因此,对于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来说,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首先应从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抓起,夯实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做一名合格党员,也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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