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宪法在世界各国钓鲈鱼的宪法规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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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宪法地位——德国模式与美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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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论德国宪法法院概况及启示-国家法、宪法论文-论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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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宪法法院概况及启示
来源:论文联盟&
作者:李霄飞
论德国宪法法院概况及启示
一、宪法法院的基本内涵   从违宪审查机构的角度来说,宪法法院是违宪审查机关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法院审查某些问题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进而对这些问题作出裁判的一种制度。宪法法院同时也会因为各个国家国情的不同、宪政机构的不同构成、法律的区别而发生各种变化。最早在宪法中规定成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1920年的奥地利共和国。随后的几年中,宪法法院这种违宪审查体制在欧洲大陆法国家中迅猛。其中,德国是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制度的代表,所以这种违宪审查模式也被称为&德国型&或&现代型&违宪审查模式。   违宪审查制度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发展与完善,当今学术界基本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违宪审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宪法的实施。立法机关、国家机关、政党的行为是否违宪,必须经过特定机关的审查。各个国家的宪法都对这个特定的审查机关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违宪审查的具体对象是立法机关、国家机关、政党的行为。任何立法机关、国家机关、政党的行为都必须在宪法的范围之内实施。相对应的,违宪审查机关作出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任何机构均不得上诉。   第三,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政党、、个人都对某法律、某行为是否违宪享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任何政党、组织、个人都可以对违宪的立法以及行为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只有违宪审查机关的结论才能在法律上解决违宪的问题。   二、德国宪法法院的运行模式   德国普通法院在1925年开始违宪审查,普通法院不能直接依据宪法的规定审理案件,也阻止不了&议会对宪法的不计其数的事先违反。&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制国家&。 该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1.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法律的保证,&法制国家&原则还可以约束立法、行政、司法机关;2.&法制国家&原则主张区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同时将这些权利分配给不同的国家机关;3.&法制国家&原则也规定任何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利的时候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4.&法制国家&原则还规定了关于立法机关的法律约束,一定要符合宪法的规定。&   基本法依据&法治国家&这一原则进而设立联邦宪法法院,联邦宪法法院于日成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的审理范围也不尽相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是针对立法、司法、行政三方面的审查,体现了联邦宪法法院维护以及实现联邦宪法效力的重要作用。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为议会和政府解决了很多问题,同时也推动了立法的发展。   三、我国建立宪法法院的必要性   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建立宪法法院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应该积极筹建宪法法院。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我国建立宪法法院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宪法法院,可以维护我国宪法的权威。宪法是母法,也是根本大法,有着最高效力和强制力。建立宪法法院,使得宪法司法化,有利于减少违宪的发生。   第二,建立宪法法院,可以解决我国现有违宪审查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宪法的实施,但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并不是违宪审查,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是专门从事违宪审查的机关。这就造成违宪审查不是一种经常性、专门性的工作。这种情况下,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违宪事件,只能通过建立宪法法院,才可以解决。建立宪法法院,可以在体制上保证我国违宪审查的连续性。   第三,建立宪法法院,可以在体制上保证我国违宪审查的连续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拥有诸多权利,包括立法权、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决议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方式是会议,会议耗时偏长,并且不能及时处理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有关宪法发生争议的案件。一旦建立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就可以分担这些机关的宪法监督权,也可以及时处理出现的宪法争议案件,同时这些机关也拥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处理国家事务。   第四,建立宪法法院,健全我国的监督制约机制。目前我国国家机关之间的监督模式并不合理,现有的这种监督模式只注重监督,缺乏对制约的关注。在这种监督模式中,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并不是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如果建立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就可以行使对国家权力机关的相对监督制约权。   第五,建立宪法法院,可以保证我国立法建设的有效性。因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我国法制的建设应以宪法为中心,明确其中心地位,使其法制化,进而保障立法发展的成效。   第六,建立宪法法院,符合世界违宪审查专门化、司法化的大趋势。二战以后,许多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例如宪法法院来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年来,亚洲也出现了违宪审查专门化的趋势。我国如果要实现主义的宪政秩序,就需要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在充分了解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之上,设置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宪法法院,必将充分的、真实的、公正的保证宪法的监督的实施。   四、我国建立宪法法院的可行性   宪法法院这种违宪审查机制,经过了许久时间的发展和完善,还是需要以我国的根本国情为出发点,切实研究我国建立宪法法院的可行性。我国建立宪法法院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维护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中心地位。作为母法在我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维护宪法的地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立宪法法院不仅可以维护宪法的中心地位,也可以解决违宪问题的存在。   第二,建立宪法法院是时代的需要。从20世纪90年代起,已经有四十多个国家仿效德国的宪法法院建立了属于自己的违宪审查制度,其中就包括韩国和蒙古,我国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基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法院。   五、德国宪法法院对我国的启示   虽然我国和德国之间存在诸多的不同之处,但是我国还是可以参照德国建立宪法法院的制度建立起属于我国的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即我国的宪法法院。   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作为基础,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违宪审查机构的相关法律以及规章制度。《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这些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拥有独立的宪法地位,我国在设立的宪法法院的时候也必须保证这一点。   我国的具体国情与德国的情况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在建立我国的宪法法院的过程中,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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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意志宪法,国会是()A.政府行政机构B.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C...
根据德意志宪法,国会是(&&)A.政府行政机构B.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C.人民的代表机构D.对政府有监督权的行政机构
题型:单选题难度:偏易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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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根据德意志宪法,国会是()A.政府行政机构B.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C...”主要考查你对&&德意志的统一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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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德意志的统一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德意志的统一:
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已得到迅猛发展,德意志已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化国家。1870年,其工业生产已超过法国,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的分裂状况已成为阻碍德意志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在统一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时,1862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任命俾斯麦为宰相,开始了统一德意志的进程。俾斯麦实施“铁血政策”,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① 行政权:宪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国家,其中普鲁士王国占特殊地位;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制度的中轴,权力极大;议会并无实权;规定了军事警察制度。② 立法权: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议会(相当于上议院),权力巨大,议长为帝国宰相,议员由君主任命,负责法律的审批。帝国议会(相当于下议院),权力较小,具有立法权,但任何法案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无行政监督权。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作用 ①德国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②德国社会的一大进步;③有利于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④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军事性色彩。 德意志君主立宪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比较:
(1)相同点: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都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国家元首都是君主,实行世袭制。(2)不同点: ①君主方面:英国国王是统而不治的虚君,不掌握实权;而德意志皇帝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拥有实权,具有专制主义色彩。 ②政府方面: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担任,与内阁一起对议会负责;而德国政府的宰相由德意志帝国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③议会方面:英国议会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掌握国家主权,限制王权;而德国议会只拥有制定法律和批准预算的权力,对政府和皇帝没有监督权。德意志统一的背景:1、统一的必要性:到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这与政治上的四分五裂局面形成了尖锐矛盾。表现在①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统一的国内市场和统一的度量衡;②商品输出和海外争夺需要有强有力的国家力量为后盾。2、统一的可能性:普鲁士具备了领导统一运动的条件和能力表现在①普鲁士经济发达,实力雄厚; ②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 ③民族成分单一统一决心坚定; ④统治阶级野心勃勃; ⑤对资产阶级能够照顾和作出让步; ⑥俾斯麦的杰出才干和强有力的外交政策。
德意志统一影响:1、结束了德意志长期的分裂状态,为德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2、法国和奥地利受到遏制,德国成为新兴的强国,改变了欧洲格局。 3、统一的德国继承了普鲁士的旧制度,特别是军国主义传统。后来成为欧洲最富有侵略性的国家。
评价“铁血政策”:1、这一政策是针对阻碍德意志统一势力的,无论由谁,用什么方式来完成统一在客观上都是历史的进步,在这个大前提下,“铁血政策”应予以肯定。 2、德意志的统一没有其他道路可供选择。当时德意志的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无产阶级不成熟,只有容克阶级有能力支持普鲁士国王完成统一。德国统一只有自上而下一条路,既然如此,“铁血政策”只是实现统一的手段而已。 3、俾斯麦在领导统一运动时并非只一味依赖“铁血政策”,而是把它与灵活的外交活动巧妙结合,萨多瓦战役后对奥地利的宽容就说明了这一点。
德意志帝国宪法:1、背景:1871年,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德国的统一最后完成。 (1)统一原因:19世纪中期德意志的四分五裂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2)中心力量和人物:专制色彩浓厚的普鲁士、俾斯麦。 (3)统一方式:王朝战争。 (4)统一结果: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 2、颁布:1871年4月 3、内容:(1)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2)皇帝拥有巨大权力,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任免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3)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工作,皇帝任命非议会选举,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4)议会行使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议会权力很小。 4、特点: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资产阶级代议制。 5、评价:(1)帝国实际上是一个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普鲁士的专制主义和帝国主义传统在帝国中得延续。(2)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是德国历史上的重大进步,巩固了国家统一,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3)帝国的专横统治也引起社会不满,并最终把德国拖进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灾难。俾斯麦:出生于勃兰登堡省的容克贵族世家。幼时受过良好教育,曾经在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历史和外语。毕业后服兵役。俾斯麦体格强壮、个性粗野,为了追求目标可以不择手段,持现实主义态度。1839年以后,他回到自己的领地,经营庄园经济,采用新的耕作方法,改进农具,实行作物轮种,进行商品生产,他宣称自己的信条是“人总是追求荣誉和财富的”,于是,他日益变成资产阶级化的容克。1847年,俾斯麦成为普鲁士议会议员;1859年任普驻俄大使,1861年改任驻法大使。在此期间,他对普鲁士的国内政治现状和国际斗争风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自己的政治和外交才能得到锻炼并日益成熟起来。俾斯麦希望德意志能尽快统一起来,但主张统一必须在普鲁士的领导下进行;他还了解到德意志的强邻俄国和法国都不希望德国统一,而在德意志内部,奥地利一定会同普鲁士拼死争夺统一的领导权,因此,普鲁士要完成德意志的统一大业,非以武力和战争为后盾不可。1862年9月,俾斯麦出任普鲁士宰相兼外交大臣。月底,他在议会即席发表了著名的“铁血演说”。在这次演说中,他宣称:“……虽然我们不去寻求,但很难避免德意志的纷扰,这是真实的。德意志的未来不在于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在于强权。……普鲁士必须集聚她的力量并将它掌握在手里以待有利时机,这种时机曾一再到来而又被放过。自从维也纳条约以来,我们的边界就不是为一个健全的政治集合体而适当设计的。当代重大问题不是用说空话和大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这正是1848年及1849年所犯的错误──而必须靠铁和血来解决。”他不理睬议会的态度,擅自支付经费,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改革。他认为只要实现了统一,资产阶级就会拜倒在他的脚下。此后,他相继发动了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的战争,逐步实现了德国统一。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是按他精心设计的计划进行。例如,在联合奥地利对丹麦的战争中,故意为以后对奥战争留下伏笔;在对奥战争取胜之际,他又考虑到日后在对法战争中需要有奥地利的友好态度,因此力排高级将领要乘胜进入维也纳的意见,与奥签订了比较宽松的和约,表现了精明的外交手段和高超的战略眼光。后来,他曾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普鲁士军队以战胜者的姿态进入敌国首都,这对我们自己的将士当然是非常愉快的回忆,但对我们的政策并没有必要: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像把任何一块旧有的领土割给我们一样,使奥地利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我们完全没有如此迫切的必要,这只会使我们以后的相互关系中增加多余的困难。……胜利后的政治指导原则应该不是探究可以从敌人那里榨取多少东西,而是只考虑什么是政治上必要的。”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俾斯麦成为帝国宰相,并受封为公爵,此后的20年间,权倾朝野。对内,加强普鲁士和帝国政府的权力,促进容克和资产阶级的联盟,镇压工人运动;对外,采取现实主义态度,争霸欧洲,并向海外积极扩张,他本人成为19世纪下半期欧洲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1890年,他被新皇威廉二世命令辞职,回到庄园。1898年去世。
普奥对丹麦的战争: 1864年,普鲁士联合奥地利对丹麦发动了一场王朝战争,目的是想从丹麦手中夺取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这两个地区位于丹麦和易北河之间,濒北海和波罗的海,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地位和战略地位,德意志的容克和资产阶级早就对它们垂涎三尺。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本来是两个小公国,长期以来从属于丹麦国王,但是它们不愿与丹麦合并,都有自己的议会和行政机构。石勒苏益格同丹麦的关系比较密切,它的南部居民是德意志人,北部居民是丹麦人;荷尔斯泰因的居民基本上都是德意志人,按维也纳会议规定,它又是德意志邦联的成员。1863年,丹麦新国王即位,颁布新宪法,企图把这两个公国并入丹麦,引起了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强烈抗议。普鲁士联合奥地利,决定以此为借口,发动对丹麦的战争。1864年1月,普奥对丹麦的战争爆发。普奥联军于当月即占领了荷尔斯泰因,2月又占领了石勒苏益格,丹麦战败。10月,签订《维也纳和约》,丹麦放弃对两公国的统治权。普鲁士得到石勒苏益格,奥地利占领荷尔斯泰因。在对丹麦战争中,普鲁士摸清了奥地利军队的底细,为日后击败奥地利提供了条件。同时,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分属普奥,成为两国不断摩擦的根源,为普鲁士的挑衅提供了机会。
普奥战争: 对丹麦的战争结束后,普奥矛盾尖锐起来,普鲁士开始积极着手准备对奥战争。军事上,陆军部和参谋部制定了周密的作战计划;外交上,俾斯麦利用俄奥矛盾,取得了俄国在未来的普奥战争中保持中立的可能,并用含糊其辞的“补偿”作诱饵,换取了法国的中立默契,1866年,又同意大利结盟。1866年6月,普军进攻荷尔斯泰因,普奥战争爆发。德意志的一些邦国如巴伐利亚和汉诺威等参加奥地利一方作战。为收复奥地利占领的威尼斯,意大利参加普鲁士一边作战。当时,欧洲许多国家都认为奥地利必胜无疑。但是,事态的发展出乎人们的意料。普军按照其周密的作战计划行事,行动迅速,攻势凌厉,速战速决,很快就控制了整个北德意志。普军继续向南推进,主战场转到波西米亚。7月3日,普奥双方各投入二十多万兵力在捷克克尼格来茨附近的萨多瓦进行决战。双方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开始时形势对奥军有利,普军一度很紧张。在战役的紧要关头,普鲁士援军赶到,出击奥军右翼,打乱奥军阵脚。而奥军却不得不分兵对付意大利军队,抽不出援兵。在这次战役中,奥军主力被击溃,普军直逼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普奥战争共进行了七周,故又称“七周战争”。8月23日,普奥签订和约。奥地利答应退出德意志邦联,旧邦联宣告解散;承认普鲁士在美因河以北建立北德意志同盟;同意把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汉诺威和法兰克福市等划归普鲁士;双方同意不干涉巴伐利亚、符登堡等南方诸邦的独立自主。对奥战争的胜利,使普鲁士取得了德意志统一运动的领导权,大大加强了它在德意志的地位,同时也改变了普鲁士国内形势,过去一度反对俾斯麦的资产阶级现在也欣然拥护俾斯麦的政策,容克地主与资产阶级的联合进一步加强。
普法战争: 普奥战争以后,拿破仑三世向普鲁士暗示,如果普鲁士同意法国的东北部领土扩展到莱茵河西岸,法国就支持普鲁士在德意志境内的领土吞并。俾斯麦设计让法国把要求写成书面照会,然后加以拒绝,并公布于众。拿破仑三世在外交受挫以后,进一步要求吞并比利时和卢森堡,遭到普鲁士的反对,普法矛盾激化。1868年,西班牙女王流亡国外,王位虚悬;经过多方选择,决定挑选普鲁士霍亨索伦王族的一个亲王利奥波德为西班牙国王。法国非常不满,对普鲁士进行了威胁,要求霍亨索伦王族放弃西班牙王位继承权。俾斯麦趁机把普鲁士国王给他的关于法国要求的电报略加修改后,送报纸发表。普法双方都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日,法国对普鲁士宣战。战争开始后,欧洲各国都认为法国一定会取胜,法国首相说,他是怀着“轻松的心情”宣战的。拿破仑三世在战争开始后不久,就亲自上前线,接过了指挥权,希望能像拿破仑一世那样取得辉煌的战绩。拿破仑三世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过低地估计了普军的力量。事实上,战争开始前,普军已经作好了作战准备,在德法边界集结了五十多万军队、一千多门大炮和大量军用物资;法军只有三十多万兵力,指挥能力和军事装备也不及普军。战争开始时,法国一度取得了一些小胜,但很快普军便分兵三路反击。8月初,普军已经占据了战场优势和主动权。4日,普军攻占法国右翼前哨维桑堡,打开了进入法国阿尔萨斯的门户。6日,麦克马洪率领的法军在维桑堡以南同普军交战,惨败而逃。同一天,普军在洛林的福尔巴赫战役中,又击败了法军中路主力。三天之内,法军在边境三战中连续失败。普军跟踪追击,迅速占领了阿尔萨斯全境和洛林大部分地区,战争转移到了法国境内。法军在夏龙重整军队,准备一战,但普军从两翼包抄过来,切断法军退路。拿破仑三世和麦克马洪被普军包围在色当城内。9月1日,普军集中优势兵力,猛攻色当城,法军损失惨重。次日,拿破仑三世率10万法军投降。普军长驱直入,侵入法国内地。法兰西第二帝国垮台,建立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是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日,法普签订《巴黎投降和停战协定》。2月,新成立的法国梯也尔政府与俾斯麦签订了和约草案,3月初,法国议会批准了这一草案,法国赔款50亿法郎,割让阿尔萨斯和洛林部分地区。
发现相似题
与“根据德意志宪法,国会是()A.政府行政机构B.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C...”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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