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招聘信息工资

人社部: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银行代发工资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农民工将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从用工管理、工资发放、资金拨付、保障制度、项目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
  工资支付列为企业诚信评价依据
  邱小平表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根据《意见》,未来将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将追刑责
  “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邱小平表示,要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悉,今年年初,人社部公布了一批恶意欠薪的案件处理情况,一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涉及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受到了刑罚。其中,福建晋江市一企业主因拖欠136名员工236余万元工资,且失去联系,去向不明,后被抓捕归案,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1 农民工工资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在工资发放上,邱小平介绍,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此次,针对工程款拨付不到位等导致的欠薪问题还明确了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清偿责任。”邱小平介绍,未来,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2 建欠薪保障金减少农民工损失
  国务院的《意见》中提到,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在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如何追讨、清偿,减少农民工的损失呢?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此外,《意见》还要求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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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请来,就一个目的,就是研究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关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我市特殊时期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刚才,福库同志介绍了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基本情况,对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全国上下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劳动部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加大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12月6日,省政府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玉泉书记和兆力市长也多次做出指示,要求务必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解决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年以来,全市累计偿还农民工工资5770多万元,为一大批农民工发放了欠发工资。但是,近一段时间,我市农民工问题又集中显现出来,仅11月份以来,到市政府上访的农民工就有9批(次)、 400多人(次),分别占到市上访总量14.3%和26.6%。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建筑行业进入季节性停产时期,煤矿也正在停产整顿。二是年终岁尾,按照习惯,农民工都想要拿着钱回家。三是一些用人单位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确实产生了一些拖欠工资现象。四是一些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对农民工问题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五是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当前的敏感时期,挑唆农民工闹事,以达到个人目的。可以说,当前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当前&两节&将至、换届在即,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意义重大。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我市集中换届的顺利成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年底前完成尾欠清理,对新发生的拖欠行为要发生一起查处一起,要进一步完善长效保障机制,力争不发生新欠。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要求,近期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用工机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核心是要有规范的用工制度作保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重点执行好四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要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等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煤炭单位在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前,暂时从煤矿风险抵押金中考虑。劳动保障部门要参照建筑行业的做法,尽快建立健全煤炭、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三是建立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随时掌握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四是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公示,树立正面榜样,曝光失信行为。 二要加大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力度。司法部门和仲裁部门要把审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大 工作力度,做到快立案、快查处、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同时,要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活动,积极引导帮助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法律渠道实现维权。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纠纷处理责任机制,从主要领导到主管领导、承办部门、具体工作人员,都要层层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要当场解答,能现场处理的要现场处理,当场处理不了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落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抓紧办理,务必及时给农民工一个交待。工、青、妇等维权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对待农民工的举报投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三要深入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两节&将至,农民工即将返乡过年,这个时期正是发生问题的高发期。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要排查建筑、采矿、商服等行业,以及曾有过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要加大还欠力度,想方设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当期不欠。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用工单位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发现突出问题,要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职能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通报全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进展情况。 四要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案件。入冬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欠薪农民工上访案件,而且规模较大,影响较坏。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集中处置活动,坚决遏制农民工上访量居高不下的势头。信访部门要对近期发生的农民工上访案件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部门和结案时限,并做好跟踪督办。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集中精力解决农民工上访案件,决不能互相推脱、敷衍逃避。对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失职失责,农民工矛盾解决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当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个好年。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工作态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本行业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清欠工作;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切实做好本辖区劳动用工和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市劳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 二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单靠劳动保障部门是完成不了的,只有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建设、采矿、工商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工作。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的积极作用,引导帮助职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各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集中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要加强指导,重点督办。各级政府要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里将组织力量加强对各地清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大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督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对因工作过失、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督导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到位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最后,我借这次会议的机会,强调一下社会稳定工作。 大家知道,&两节&即将到来,县(市)区班子换届工作也即将展开,做好这一特殊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至关重要。从以往的规律和特点看,冬季是信访活动的活跃期和敏感期。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继续落实好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要立即开展一次矛盾排查活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突出性矛盾,抓住苗头性问题,超前做好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到市集体上访案件。在这里,我重申一项要求,凡发生集体到市上访的,涉访单位得到信息后,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现场跟踪处理,做好劝返和稳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集中精力,迅速解决一批信访突出案件。公安部门要对无理上访、违法上访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总之,信访工作无论涉及哪些领导,一定要善始善终做好。越是这样特殊的时期,越能看出一个人的政治觉悟。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信访工作,为我市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百姓愉快过好&两节&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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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讲话》|友情链接:解决农民工讨薪难,政府应做表率
临近年关,农民工又进入了讨薪期。辛辛苦苦忙活了一年,拿回自己的辛苦血汗钱,农民工得要千难万难。应该说,对于农民工工资被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可拖欠工资的事儿还是年年都有,背后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更难解决的问题?
农民工被欠薪,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在欠
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领域,这是有官方定论的,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即说明这一点。因此包工头、施工企业往往被认为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罪魁祸首,这自是没错。但很多时候,包工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的钱,是因为拖欠包工头的钱,而工程发包方又拖欠施工企业的钱。而工程发包方,有私人作坊,有中小企业,更有政府部门。换言之,农民工被欠薪,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在欠。
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领域
去年底至今年初,各地方相继披露2015年最新地方债务数据。25个省份债务规模从1000亿~10000亿元不等。江苏、山东、浙江、广东、辽宁、贵州等六省债务规模均超9000亿元。政府“差钱”,其直接后果是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程款就会被拖欠,以山东为例,截至2014年底,该省17个市(含所属县乡)政府拖欠工程款1006.07亿元。位于债务链最末端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当然,这也不是什么新问题,早在2003年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的1860亿元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中,政府投资项目就占40%以上。业内甚至流传这样一句话,政府工程竣工之日,往往就是农民工开始讨薪之时。
2011年,河南省高院院长替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曾引起舆论热议,而欠薪单位则是遂平县公路局;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自治县农民工索传平奔波27年才讨回5000多元工钱,而欠他钱的则是县教育局;2012年,广东东莞市石排镇政府的园林绿化工程拖欠施工单位210万元工程款,致使许多在此干了一年多的农民工拿不到工钱、春节回不了家。事实上,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报道,近年来早已不胜枚举,拖欠数额少者数十万元,多者数百万元、数千万元不等;拖欠时间,短者一年半载,长者十年八载都有。
有的地方政府盲目上马工程,从一开始就留下了欠薪的隐患
以保障房为例,保障房建设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一项硬性任务,开工数量和竣工数量都有明确而具体的指标要求。在这样的硬性指标面前,许多地方官员把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当成了政绩工程,即使没钱也不停上马兴建保障房。等到交房时政府没钱给开放商,开发商自然也无钱给干活的农民工发工资(在保障房建设中主要采取“开发商垫资―政府回购”的模式)。由“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与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联合调查发布的《建筑工人工资待遇与工会组织调研报告》显示,保障房是工人欠薪重灾区。而政府欠的款项都并非小数,甚至有的高达上百亿。
如前文所述,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但在GDP政绩驱使下,有的地方政府不管有钱没钱都会上马很多工程,一些项目资金尚未落实就仓促启动,一些项目远超预算能力,还有一些项目资金被临时挪作他用而无法及时结算,从一开始就留下了欠薪的隐患。还是以前文所提及的山东为例,在该省17个市(含所属县乡)政府拖欠工程款1006.07亿元中(截至2014年底),848.37亿元拖欠工程款是由于政府投资款拨付不到位、建设单位资金不足形成的,占拖欠工程款总额的84.33%。
而政府背景又加深了讨薪困难程度,往往一句财政没钱就完事
《广东建设报》曾采访过一家建筑劳务企业的老总,该老总称,开发商、外资、民资投资的项目相对好一些,开发商投资的项目如果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施工企业还可以停工要求拨付工程款;实在不行还可以走司法程序,按照合同起诉开发商,追讨工程款。而当涉及政府投资的工程,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能否主动履职,公正执法?
农民工不能流血流汗又流泪
如前文所述,根据《建筑工人工资待遇与工会组织调研报告》显示,保障房是工人欠薪重灾区。而且,由于保障房建设项目与政府部门有着紧密联系,当保障房工地出现农民工讨薪时,相关职能部门往往站在施工方的立场上,打压工人维权。在他们统计的18起保障房欠薪案例中,10起涉及暴力欠薪或雇黑伤人,其比例是商品房工地的两倍。2013年京华时报也曾报道河北唐山农民工老何3人到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讨薪维权两年无功而返。一听说老何的工钱是当年盖遵化市职教中心时欠下的,负有监督执法职能的劳动监察大队便断然以“政府工程欠薪我们管不了”为由拒绝提供帮助。2014年6月,承建安徽萧县市政工程的包工头杨永,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绝望之下吞药自杀。
目前,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清欠执法的主要障碍。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恶意欠薪罪,其构成要件之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当政府部门欠薪时,会有哪个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呢?既是清欠者又是欠薪者,自我监督的效用总是要打折扣,而相关责任人也不会受到惩处,清欠的“疲软”就不足为奇了。
解决农民工讨薪难,有关部门不能一边喊高度重视,一边带头欠款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地方政府也不可谓不“重视”,大大小小的会议确实开得很多
自2003年全国启动清欠农民工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行动以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已经走过十多个年头。国家和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达到200多个。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政策关注度高于其他任何一个社会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等。
这纸通知虽然缩短了债务链,设单位与农民工直接“对话”,但要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恐怕效果有限。如前文所述,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才是清欠执法的主要障碍。并且,政府部门一边宣传治理欠薪,一边连自己都拖欠着农民工工资,“手电筒只照别人”也会对社会单位起到负面的“示范”作用,产生某种“上行下效”的效应。
治理欠薪,首先要确保政府建设工程不欠薪,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等行政规定纳入法治轨道。然后就是严格执法,追究违法人员的责任。例如对工程建设超预算要问责,目前一些政府工程常常是先干后补,工程款不足,再追加预算,这明显违反人大预算法。正确的做法,即使是增加预算也要人大另行审议后才能实施;对于已经欠薪的项目政府则必须进行清理清退,不能让辛勤工作的农民工流血流汗又流泪,当然,自我监督的效用总是要打折扣,可以把所有的政府的拖欠情况公布出来,就向最高院公布老赖那样。
农民工被欠薪是社会的痛楚。政府本该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和商业诚信的监督者,为何却成了欠债的失信源头?
对薄的“政绩”不必感恩戴德
真正需要铲除的不是字
现在的共济会事实上是一个单纯的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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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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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弱势群体,跟其他的劳动者比,很多应该享受的待遇都被无情的剥夺了。甚至部分用人单位用开除威胁农民工,让他们不要到处乱说话。到了年底,的现象更是屡禁不绝。面对越来越多的这种情况,广大农民工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律师365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一篇“2016年最新农民工被怎么办?”,希望能为各位农民工提供帮助。一、要冷静理智。《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如果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掏不起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据了解,市劳动部门加强了劳动执法监察,特别对拖欠农民工资的,举报一件就要查处一件。农民工不过是对来自农村务工者的一种称呼,他们实质上与一般的劳动者没有区别,所以应该享有法律上规定的一切劳动者的权利。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时候,也希望农民工能够冷静的解决问题,不要冲动行事。延伸阅读: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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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克扣工资是违法的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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