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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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仲裁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
  《》实施以来,企业的数量急剧增长,已经成为企业经常遇到的难题。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劳动纠纷中,企业的败诉率高达70%,劳动纠纷的发生给企业带了极大的损失。企业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即:企业因为败诉必然会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等范围内形成一定程度的反响,企业形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大象律师团队结合自身经验,归纳出十种企业败诉的常见原因,请各企业对号入座,查漏补缺,避免法律风险。
  一、不签订
  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做出了:工作满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不知道法律的规定,或者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要给员工上,可以避免,所以都不愿意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
  还有些企业,虽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其公司管理不严,导致劳动合同遗失或者被员工离职时拿走由企业保管的劳动合同。当员工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企业却无法证明已经事实上签过了劳动合同,从而败诉。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
  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与劳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就完事大吉,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从而导致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员工以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大部分企业都知道,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内企业的法定条件。所以,当员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企业告上劳动仲裁庭时,企业大多主张其辞退是因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然而,当仲裁员要求企业出示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时,企业却什么也拿不出来,因此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造成这种寰车闹饕蚴怯萌说ノ晃丛诤贤蚬嬲轮贫壤镌级ㄊ杂闷谠惫さ穆加锰跫佣簿臀薹ㄖっ髟惫げ宦懵加锰跫恕
  五、规章制度未公示
  很多企业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经过公示方能对员工生效。当企业援引该未公示规章制度与劳动者时,在劳动纠纷中就会因为该规章制度未公示而不被仲裁或法院认可。
  六、规章制度虽经公示但未保留证据
  有时企业明明已经将制定规章制度公示了,甚至还实际适用了很久,但由于其未留下公示的证据,一旦员工不承认企业通过合理方式公示了该规章制度,企业同样要面临规章制度不被仲裁或法院认可的困境。
  七、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确认
  很多企业都在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里写明了,旷工或经常迟到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很多企业的考勤是人工考勤,只有员工自己或者负责考勤人员的签字,却没有员工的签字确认。由于该证据极易被伪造,所以一旦员工不认可该考勤的真实性,这种人工考勤就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从而使企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而被认定为违法。
  八、以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企业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常常容易在适用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时,忽略了法条还规定了一个前置条件即: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是适用的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不满足这个前提就会被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同理,当时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存在一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前提,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该前置程序,同样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其他文书未员工
  企业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常常因为员工已经离开了企业或者当面送达给员工时被拒收,就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向员工送达并保留送达的证据。根据民法的一般原则,意思表示要送达才发生效力,所以未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即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当企业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作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证据时,只要员工否认收到了该决定,仲裁机构和法院即会因为该决定没有送达而不予认可。
  同理,其他的法律文件如没有送达员工,同样不会被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可。
  十、滥用解除权
  在现实活动中,很多企业常常为以如&与企业发展方向不符&、&不符合企业文化&等一些自以为很合理的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依然认为自己的决定合理合法。事实上,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严格限定,任何不是依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均是非法的,这种解除行为,当然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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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份安稳的好工作可以维持我们的生活。这也是我们生活的根本,所以一份有保障的好工作在我们生活中是很有必要的。工资的保障是人们所关心的话题,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劳动报酬收到损害。那么公司不签合同且克扣工资员工该怎样维护权利?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的。但是有的公司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迟发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生活的必要费用。那么,公司迟发工资怎么办?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为什么劳动合同那么重要,因为它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专家提醒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十个事项。下面这篇文章就是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只要是有关的劳动者大家就是可能遭遇到有一些不发工资的情况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就是直接拨打有关机关的电话进行举报维权。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投诉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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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工作年限,应该怎么取证? 劳动仲裁如何证明自己的工作年
我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工作年限,应该怎么取证?
我想取回我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和劳动保险。目前有的只是工作服。工资条只有姓名和数目我现在在一个工程公司干活。4年没签合同没投保。电话录音可否当做主要证据?【目前也没有】。去过劳动部门。工资卡显示是工资转存,没有公司信息,他们说我这样不好办
好,你最好找律师代理,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先行取证这样把握性大一点,你所说的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和劳动保险这些问题应当不难解决;至于具体的做法,那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讲清的;个人认为,只要律师介入了,帮你维权,你找律师吧
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  根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材料来分析,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能直接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  1、劳动合同书。这是最规范的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聘用合同书。有不少用人单位因图方便或有其它目的,不和劳动者签定要件齐备的规范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一个条款简单的聘用合同。这种合同虽然不规范,但实质类似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是可以的。  3、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4。  另一类是能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  1、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  2、申请人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工资表、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  3,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与申请人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两个以上的工友或同事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近一个时期。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工伤赔偿协议书。指在发生工伤后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了时签定的协议书,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四、建筑施工,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你好,如果协商要不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申请之前要组织好以下证据:1.劳动关系存在时间的证据,2.每月工资数额的证据。 不要担心那么多,既然你通过正常法律途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为你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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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10:30&&来源:法律教育网整理 |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责任编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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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不按《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为员工投保社会保险;
以及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所需要的证据可以是单位的出入证、考勤卡、工资单、银行存折、劳动合同、公司制度或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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