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是“定期存款利息计算器”吗

结构性存款的会计问题
结构性存款:
 所谓外汇结构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外汇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它是一个结合固定收益产品与选择权组合形式的产品交易。它透过选择权与固定收益产品间的结合,使得结构性产品的投资报酬与连接到标的关联资产价格波动产生连动效应,可以达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本金或获得较高投资报酬率的功能。
  在结构性存款发展初期,银行只能对等值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汇存款提供这种产品。从2004年初开始,小额外汇结构性存款在我国流行起来,它们的名称各异,例如中行的“汇聚宝”,工行的“&
汇财宝”,建行的“汇得利”都属于外汇结构性存款。从各行推出的这类产品看,它的特点是存款期限较长,短则一年(由银行决定)长则3至5年,现阶段投资者将资金以存款方式交于银行后,一般由银行向国外代理行叙做结构性存款,并给予大致在2.53%
至2.63%之间(高于同期息率1~2倍)的固定收益。由于有高出同期存款数倍的较高收益,在目前外汇投资渠道狭窄,风险较高,收益较低的情况下,外汇结构性存款自然深受投资者的青睐和追捧。(来自百度百科)
会计处理:
一般理解,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是与利率、汇率等金融变量的未来波动挂钩的,可能承诺保本也可能不承诺保本。但就近期看到的一些“结构性存款”合同看,与一般的定期存款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利率偏高,有变相高利吸储的嫌疑。
如果其短于一年,属于流动资产性质,因此如果银行在其自身财务报表中作为“吸收存款”核算的,则存款企业可以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该项“结构性存款”。如果期限超过一年,且预计一年内不会支取的,则应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如果结构性存款有提前支取的条款,则是否在现金流量表上作为“现金”就取决于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和财务能力。如果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是将其持有至到期以获取较高的利息收益,并且企业有足够的财力应对日常的支付需求,可以合理预见将不会在到期日之前将其提前支取以满足对外支付的资金需求的,则企业可以在期末按定期利率确认利息收入,但在现金流量表上不能列报为现金;如果企业存入该项结构性存款主要是流动性管理的手段,不排除到期之前提前支取的,则在现金流量表上可以列报为“现金”,但期末只能按照已经实际存款的天数和协议约定的对应利率水平确认利息收入。(来自会计视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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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
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新华网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新华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1,902,936 股,每股发行价 27.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3,719.2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730.6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88.57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
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
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
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
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注: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主办方欢迎投资者的广泛意见,但为了共同营造和谐的交流气氛,需提醒投资者的是,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内容不得含有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攻击性的、缺乏事实依据的和违反当前法律的语言信息,相关重复问题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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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Structured Deposit)
  结构性存款也可称为收益增值产品(Yield Enhancement Products),是运用利率、汇率产品与传统的存款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创新存款。 该产品适合于对收益要求较高,对及走势有一定认识,并有能力承担一定风险的客户。
  所谓外汇结构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外汇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主要是各类),通过与、、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业务产品。它是一个结合与选择权组合形式的产品交易。它透过选择权与固定收益产品间的结合,使得的投资报酬与连接到标的关联资产价格波动产生连动效应,可以达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或获得较高的功能。
  在结构性存款发展初期,只能对等值300万以上的大额外汇存款提供这种产品。从2004年初开始,小额外汇结构性存款在我国流行起来,它们的名称各异,例如的“汇聚宝”,的“汇财宝”,的“汇得利”都属于外汇结构性存款。从各行推出的这类产品看,它的特点是存款期限较长,短则一年(由银行决定)长则3至5年,现阶段投资者将资金以存款方式交于银行后,一般由银行向国外叙做结构性存款,并给予大致在2.53% 至2.63%之间(高于同期息率1~2倍)的。由于有高出同期存款数倍的较高收益,在目前渠道狭窄,风险较高,收益较低的情况下,外汇结构性存款自然深受投资者的青睐和追捧。
  (1)按照可提前终止的次数划分,结构性存款的一个典型特征是银行有权力提前终止存款,普通的是是客户有权提前终止存
款。普通的定期存款不限制客户提前支取的时间和次数,但外汇结构性存款一般对提前终止的时间和次数有限制,只有一次提前终止权力的就是一次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有多次提前终止权力的则是多次可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
  (2)按照本金有无风险划分, 目前上的外汇结构性存款可以分成两种类型,即“本金有风险类”和“本金无风险类” 。
  (3)按挂钩标的划分,目前有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与其他挂钩的结构性存款,如与挂钩、与英国北海原油价格挂钩、与特定地区天气状态挂钩等。投资于这类产品需对选定的挂钩标的物的波动趋势有深入的了解,判断失误将会导致的降低。
  (4)按收益率的类型划分,在收益率的选择上,银行设计了两种类型:一种是收益固定型,即承诺× ×% 的回报。另一种是收益递进型。与前者不同的是,在整个投资期内,采取、分次支付的方式。如中行推出的“聚宝盆” ,承诺第一个半年有6% 的回报, 以后则按特定算法逐年变化,直到达到8% 终止合同。
  1、安全,目前理财产品客户均享有银行本金100%保障,绝大部分产品客户均有最低收益保障;
  2、选择灵活,银行发售的产品一般均有多种主流产品,期限不等,预期年从保本到10%以上,根据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可以选择购买不同的结构性存款,从而获得不同水平的收益;
  3、起点较低,一般即可。
  其一, 对来说,外汇结构性存款开拓了银行的业务渠道。存款进入门槛的一降再降使结构性存款产品成为银行吸纳众多小额存款的有利工具。此外,结构性存款在商业银行内部的控制中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下,银行的存利差固定,所以受到的影响较小,而随着的减弱, 商业银行在竞争力增强的同时却也使自身直接暴露于利率的频繁波动之中,面临巨大利率风险。例如,与的定价的选择标准差异(前者按Libor利率定价,后者按国内基准利率定价)就会造成利率, 而可以使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银行可以通过发行与利率反向挂钩的产品对冲浮动利率所带来的风险。再者,结构性产品通过赋予银行一定的可提前使其可以对冲浮动利率的风险,强化银行自身风险内控体系。
  其二,对于投资者来说,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推出无疑拓宽了他们的,这种进入门槛低,风险相对较小而收益又高于普通定期存款的产品很快成为厌恶风险的中小投资者的主要外汇投资方式,有利于财富的流通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虽然外汇结构性存款存在着上述的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我国目前的美元存款利率基本上是依据美国联邦确定的, 当升息时, 国内的美元存款利率也会升高,这样,由于投资者选择结构性存款而放弃了提前支取的权利,利率一旦上升,投资者原有的高收益就会缩水,甚至可能会低于普通存款利率,这就是外汇结构性存款投资者面临的利率风险。
  :对于不同种类的外汇结构性存款,投资者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也不同。除了投资与汇率挂钩的产品的收益率直接受汇率影响外,投资者的本金也都面临着存款期内的风险。投资到期时,如果外币相对,投资者将不得不承受由此带来的损失,这就是外汇结构性存款投资者面临的汇率风险。
  : 由于外汇结构性存款都锁定了一个固定期限,投资者在期限内不能提前支取,就如同定期存款一样,投资者将面临在存款期内丧失较好的而付出较高的的风险,这就是外汇结构性存款投资者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同一时期同样结构的产品,不同银行提供的收益率也有所差别,这主要是由银行自身的信用风险决定的。资金雄厚、操作规范、风险承受能力强、经营稳健的银行, 由于其自身的信用风险较低,所推出的产品的收益率可能相对较低。而那些稳定性较低, 自身信用较差的银行虽然提供的产品收益率较高但是风险也很大,投资者很可能因银行违约而蒙受损失。
  :在我国,缺乏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的束缚, 因此, 产品受到政策性的影响非常大,政策变动就不可避免地成为结构性产品的风险来源之一。这种政策性风险不仅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直接相关,还有可能通过对投资
者进行投资渠道和额度的限定而带来额外风险。
  1、风险揭示不足
  投资者认识不清目前,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与挂钩和与汇率挂钩两类,各家银行通常都会告诉客户结构性外汇理财的三大投资优势:本金保证、更高投资回报、多种货币选择,而很少会提醒客户其中的风险。我国的外汇利率市场和汇率市场并不稳定, 因此投资者因市场波动而被“” 的可能性非常大。
  目前,据统计, 由于美联储的不断升息和的相对升值,2004年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者至今大部分是亏损的。投资者对风险与收益关系的不正确认识,一方面来自于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不完备和投资时的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也来自于银行方面的宣传不当。例如在某一产品的说明书上明确标明收益率为l2%。但是却没有指出此处所指的收益率是3年的累计收益率而非年均收益率,这就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困扰。此外,大多数产品所标的收益率只是,也就是说投资者最后的收益很有可能小于所标数额,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贸然购买,一旦在产品到期,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低于其预期时,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的,银行与客户间的
  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相对客户而言.具有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结构性存款是发生在银行与客户间的一种双向交易,潜在地存在着一种“” 。目前,大多数大额(300万美元或以
上)的外汇结构性存款可由银行和客户共同讨论决定利率支付方式,期限和终止条款等细节,但如果客户方代表不够专业,则银行即可利用其专业优势在条款细节的制定上获益。
  目前在大部分产品上银行具有可提前终止权,即使一些理财产品让投资者有了终止权、,客户在产品到期前如需赎回也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本金或支出相应较高的手续费,这种约定就更有利于银行发挥其专业优势而获利。此外, 由于结构性产品诞生不久,监管制度相对滞后,各家商业银行没有被强制要求对产品相关信息(比如对,,投资运作状况,报表
等)进行披露,使得众多投资者仅凭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和对收益的狂热进行投资,而对投资的具体运作、效果、风险、管理毫不知情,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投资的缺乏理性。
  3、产品同质现象严重,重复开发导致资源浪费
  我国的呈单一性、同质化,很多银行推出的都是类似产品。市面上的理财产品的名称也非常相似:名称中带“汇” 、 “财” 、 “利” 字的特别多,其中带“汇” 字的有汇理财、外汇通、汇利丰、汇聚宝、汇得赢、万汇通、汇财通,带“财” 字的有汇理财、聚财宝、汇财通、理财宝,带“利” 字的有汇利丰、得利宝等。名称混乱也是个问题, 同样的“外汇优利” 四个字,在是一种可随时提前支取的,在深发银行是一种不可提前终止的外币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在定价方式、收益标准等方面大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由于每一种产品的设计和推出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这种同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的浪费。此外, 由于缺乏的,较早推出某一产品的金融机构经常会承担更多的开发和审批成本却无法得到相应补偿,从而导致了竞争公平性的丧失。
  4、银行间恶性竞争加剧
  银行之间为了吸引更多外汇存款而进行激烈的竞争。在国家放开外汇存款利率上限后,各家银行就纷纷通过外汇结构性存款取代原来的外汇储蓄存款以吸引储户挽留存款。在这种激烈竞争中,许多银行打起了,纷纷将存款利率不断提高。有的银行甚至还采取让收益超过实际投资收益的,手段获取更多的外汇存款。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专业人才,目前国内许多金融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亏大干盈,在这种情况下,由存贷利率差额驱动的价格战,不仅使银行自身受损,也给投资者造成更大的风险,由于结构性存款的单方可提前中止协定,当市场情况发生了某种不利于借款方的变化时,银行和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就会被中止,如果由价格战而引起银行许诺的固定收益太高,一旦当银行发现不能再继续支付承诺的高收益时,就会启动中止条款,使投资者受损。
  1.增强客户风险意识,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
  外汇结构性存款市场运作时间较短,客观上导致经济主体对其风险认识的不足。银行应加强信息咨询服务, 有效地向客户揭示风险与收入的正确关系,避免和尽量减少误导性信息,在发行和营销产品时,应对合同文本给予清楚详细的阐释,以减少未来不必要的纠纷。此外,应加强银行与客户的紧密沟通,拓展信息传递和反馈渠道,使客户在投资期内及时了解有价值的。
  2.提高银行业务,使产品结构多样化
  国内银行应积极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加强对国际市场上同类业务发展进程的研究,充分了解客户的现实状况和,开发出多样化的,能够满足具有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多层次的客户需要的产品。银行应通过相应手段把复杂的衍生产品分解成基础的、简单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提高产品市场透明度.使其在获得较好的同时,也可为客户成功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资产的、增值,建立起银行与客户的“双赢” 关系。
  3.实行,促进产品优化
  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严重的趋同性,包括所经营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趋同,营销手段的趋同和管理结构的趋同,这种趋同性所导致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而品牌化道路正是解决这类问题的良好途径。通过引入,商业银行可以重点突出各自产品的特色,把产品做优做精,以增加的附加值和额外收益,节约,拓展盈利渠道和空间,并使资源达到更优配置。
  4.引入金融专利保护,避免银行间恶性竞争
  银行在开发、发行和营销有关产品和服务时, 应利用对其进行保护,利用版权保护商业银行的原创性,防止竞争者从已有版权保护的产品及相关文件中抄袭。目前,国内各大银行的普遍比较淡薄, 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非常少,且多为,运用版权专利对结构性产品的创造及其相应合约进行保护,对于同质同类产品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可以大大减少重复开发所导致的资源浪费。
  5.健全相应法律规范,实行动态监管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立法和风险监管体系相对滞后,没有一部完善的针对商业银行应用衙生工具的监管法规,对商业银行准入条件,, 内控机制建设也缺乏相关的规定。因此,建立健全结构性存款市场监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不仅要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界定当事双方的权利,地位和义务,还要明确中平等的制度,对商业银行推出产品的种类和性质进行规范,鼓励商业银行大胆创新,强调进行交易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内控机制的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此外,最重要的是要进行动态监管。的蓬勃发展使许多监管者单一的滞后于工作本身的业务要求,使监管市场出现可怕的真空地带。因此,必须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监管人员,针对结构性存款市场各阶段发展的不同特点实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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