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有权利单方决定降低员工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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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降低员工工资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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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用人单位单方为员工调岗并降低薪酬待遇 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是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并降低薪酬待遇,劳动者未履行后单位还做出了处分决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某商业公司员工李先生接到了公司发出的《调岗通知书》,内容为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进行业务调整,将李先生的工作岗位调整为销售,工作地点由北京改为新疆,月基本工资由10500元调整为6800元,另付3700元/月作为工作地点变化的生活补贴,此补贴支付期限为一年。
此后,由于李先生不同意此安排,公司先后发出5次调岗通知书,并发出书面警告、停职处分等,并最终解除劳动关系。李先生为此起诉至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合法依据。公司如在客观上确需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
法院认为,该公司此次调整系单方安排,未体现与员工协商的意图,在双方未经平等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司直接作出书面警告、停职处分等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李某赔偿金。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单方降低员工的工资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芜湖县人,在湖北宜昌工作。我与单位的用工合同是每年一签的,前两年都是年薪八万,去年放假时,领导叫我今年继续干,可今年去签合同时,单位将我的年薪降到五万,我今年已经错过了与本地单位合作的时机,现在回来只能从事一般性工作,全年工资至少要少拿两万元人民币,而且这个单位是用年薪八万的“高薪”将我挖过去的,现在已经帮他们培养了一批技术力量,遇到这种过河拆桥的单位,我该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曾要求离职但车间主管不同意离职,现在和主管发生茅盾要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所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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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如:9月份工资要等到11月中旬才能差不多拿到,整整压了两个半月的工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拖欠员工工资问题?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压员工工资超过多久吗?.又是否可以申请劳工仲裁
我因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工资被从2000元降到了1600元,请问:企业这样做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都辞工了还拖延工资。。。
我是1954年5月出生 在2000年2月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 2007年3月签了一份3年合同 今年九月中旬单位领导找我谈话 要我算断 [30000元] 或者继续工作 工资1500元 无任何津贴 [我算了一下 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工资及津贴有四万八千多] 国庆节后我向单位提出 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资侍遇不变 前两天单位说不行 我仍坚持我的要求 单位说那只能先按1500发工资 等事情了结了再多退少补 请问这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权 谢谢。
员工做错事情,不造成经济损失,请问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员工工资吗?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我辞职了,组长批准了,但他们现在以组长没权利批准跟我没提前一个月辞职为由扣留我一半以上的工资是否合法
我表妹最近找了份工作,是在人才市场做前台文员,在应聘的时候用人单位说只收取150块钱的工作服费用,并没有说明还要收取其他费用,当时也没有签订雇佣合同。等到我表妹去单位报道的时候,对方说要我表妹的银行卡帐号,然后趁我表妹不注意在刷卡机上刷了800块并要求我表妹输入了密码,然后也没有给我表妹发票,也没有说明为什么收取这笔钱,我表妹觉得对方不可靠,就决定不在那上班了,结果对方拒绝返还那800块,请问这样情况可以取回应属于我表妹的钱吗?
在这个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给我辞退了,向经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我没有相关证明能证明我是这几公司员工,请问什么资料可以证明?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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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工资应该哪天发,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降工资吗
法律规定工资应该哪天发,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降工资吗
一、法律规定工资应该哪天发《》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号) 也有如下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三点:第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 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二,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 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 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比如,中约定的发薪日期是每月5日,那么这天发工资就是按月支付,如果月月有变动,就难以保证按月支付。如3月份是5日发薪,到4月份变成 15日发薪,到5月份又变成25日发薪。这样3月到5月两个月各拖欠了工 资10日、20日。因此。本案中企业认为的只要在一个月内无论哪天发 工资都是按月发工资显然是错误的。第三,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能错后支付。二、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降工资吗(一)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工资,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二)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三)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号中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同时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还应当支付克扣工资数目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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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员工工资
  □管道奇
  [案情]
史某是某房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双方于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1月起,史某工资由原来的10100元/月调整到17000元/月。2013年9月,某房产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及《定岗定级管理规定》,决定自日起实行年薪制及全员绩效考核。该制度在传阅各部门中,史某拒绝签字。同年10月起,某房产公司根据该规定,将史某的月工资标准由17000元/月降到原来的10100元/月。史某不服,于日向仲裁委申诉,要求按其月工资标准即17000元/月补足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期间的工资差额36500元。仲裁委裁决驳回史某的申诉请求后,史某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评析]
笔者认为,某房产公司降低史某薪资待遇,应当征得职工同意,即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某房产公司未与史某协商,擅自降低史某薪资待遇,违反了法律规定,故对史某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该规定可看出,这是指个别调整,即企业与劳动者采用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方式确定。在这种情形下调整工资,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调整工资的另一种情况即是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对工资进行普遍调整,这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调高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增加义务的单方承诺,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纠纷,应当是合法的;另一种则是降低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削减义务的单方要约。企业降低工资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履行协商程序,没有出台调整工资方案,也没有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员工,更没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该项工资调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中,某房产公司既未征得史某同意,与史某协商一致,也未履行普遍调整工资的法定程序,仅根据董事会决议任意降低史某工资待遇,无论从哪方面讲,均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某房产公司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存在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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