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田间检验员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办

质量管理市种子管理站
&&&&&您现在访问的是:&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作物种子检验员(以下简称种子检验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种子检验员是指《种子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中从事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
  种子检验员分为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扦样员负责样品扦取,室内检验员负责净度、发芽率、水分等项目检测,田间检验员负责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的田间和小区种植鉴定。&
  第三条&种子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一)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二)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第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的种子检验员由农业部负责考核管理;其他检验机构的种子检验员由该机构登记或者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管理。&
  第五条&申请种子检验员资格,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分别向农业部或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受聘检验机构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第六条&考核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考核管理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种子检验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基础知识包括《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种子基础知识,种子质量管理与控制知识等。&
  专业技术知识根据检验员类别确定:扦样员重点考核种子批的划分、扦样方法、分取方法、样品管理等;室内检验员重点考核种子检验理论知识、种子检验规程、种子质量标准等;田间检验员重点考核田间检验方法、品种特征特性、田间标准等。&
  专业知识考核合格后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扦样员技能考核内容包括样品扦取和分取、扦样器和分样器的使用、样品处置等;室内检验员包括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与使用,净度、发芽、品种纯度等质量指标的检验技术操作等;田间检验员包括品种真实性的鉴别等。&
  第九条&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书面考试,试题由考核管理机关从题库中抽取。&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跟踪考评,由考核管理机关组织考评小组按照考核岗位和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评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和题库由农业部统一编制。&
  第十条&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考核合格,考核管理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发给种子检验员证。&
  第十一条&种子检验员证应当注明检验员姓名、受聘检验机构、检验员类别、证号等内容。证号为“中种检字第××××××号”,号码为六位,前两位为考核管理机关代码,由农业部规定,后四位为序号,由考核管理机关确定。&
  第十二条&种子检验员证是种子检验员具备从事种子质量检验技术工作资格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因工作调动到另一检验机构工作的,应当由调入地的检验机构按照第四条考核管理权限的规定,申请变更种子检验员证,证号不变。考核管理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调入地的考核管理机关将变更情况通知原考核管理机关。&
  第十三条&已经取得某一类别资格的种子检验员,增加其他类别资格的,经考核合格后,由考核管理机关在种子检验员证变更记录栏中记载,证号不变。&
  第十四条&种子检验员应当妥善保管种子检验员证,不得涂改、倒卖、出借或者转让。&
  丢失、损毁种子检验员证的,应当及时向受聘检验机构报告,由受聘检验机构报请考核管理机关补发,种子检验员证证号不变。&
  第十五条&种子检验员从事种子质量检验技术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遵守检验机构的有关规定,提供准确、清晰、明确、客观的检验数据。&
  第十六条&&考核管理机关和检验机构应当对种子检验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检验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考核管理机关对种子检验员证每两年审查一次,主要审查种子检验员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保持等内容。&
  第十八条&&考核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种子检验员档案,记录种子检验员考核、审查、培训和检验员证颁发、变更等内容。&
  第十九条&对在检验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机关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种子检验员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或者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考核管理机关取消其种子检验员资格,收回种子检验员证。&
  第二十条&种子检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检验机构应当收回种子检验员证,并上报考核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㈠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定期审查的;&
  ㈡审查未通过并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审查仍未通过的;&
  ㈢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㈣受到刑事处罚的;&
  ㈤连续两年未从事种子检验工作或者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申请者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核纪律的,考核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确认其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检验员证的,考核管理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申请者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种子检验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 种子检验员证颁发、注销、变更等情况应当公开,由考核管理机关定期公布。&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将本机关上一年度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情况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种子检验员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第二十四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第八、九、十条规定执行,考核合格的,由考核管理机关出具资格证明。&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种子检验员证可以延用至2006年5月1日。&
注:(☆)为市级诚信企业
&&&&(☆☆)为省市两级诚信企业
版权所有:陕西省汉中市种子管理站 Copyright & SEED.,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分辩率浏览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大街文庙巷14号 电话: 传真: 邮箱: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农业厅
您的位置:-&-&-&-&
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6号)
4.《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2009年农业部公告第1196号)
5.《草种检验员考核大纲》
广东省农业厅
申请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的个人
1、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收费依据和标准
每年考核一次,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30日(工作单位变更除外)。考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发给草种检验员证。
考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
1、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单位开具的证实其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
3、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证明。
《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申请表》、《草种检验员审查申请表》、《草种检验员变更申请表》
1、材料受理。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资格考核。省农业厅畜牧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
3、办理批件。省农业厅畜牧处根据考核成绩提出审批方案,报经厅领导审批后办理批件。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办事窗口(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电话:020-&。
时间:8:30-12:00;14:00-17:30。
投资项目审批
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关于2015年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通知
【网站声明】
1.本网站为纯公益性服务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
2.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
4.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
主办:云南省农业厅 承办:云南省农业信息中心&
规划设计: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农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 未经云南农业信息网书面特别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号]
地址:穿金路156号齐宝酒店19楼 邮编:650224 E-mail:您所在的位置:
江苏省举办农机检验员、考试员培训班
08:49:37   来源: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
  9月25至28日,江苏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员、考试员培训班在句容市举办。江苏省监理所周宝银所长出席开班动员会并讲话。
  周宝银在讲话中指出,安全监理检验、考试等专业岗位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要求高,是规范开展监理业务的前提和保证。他要求全体参训学员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规范监理、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拖拉机、收割机的检验、考试要求标准,全面了解有关安全监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成为监理工作的行家里手;重视作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时刻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培训课程设置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标准和方法,驾驶人考试标准及评判,科目一考试系统操作,安全技术检验装备的使用等内容。实践操作教学、考核考核设置了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方向盘式联合收割机、操纵杆式联合收割机的检验及场地驾驶。来自全省各级安全监理机构的39名学员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得到了江苏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力协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农业机械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8 电子信箱:(请把#换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驾驶证丢失补办流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