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央政府下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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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财建发[2014]34号  宜昌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  根据财政部财社[号文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13年第一批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747万元,用于完成996户危房改造任务。此项资金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7500元。  二、各地财政、发改、住建...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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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审计
  &  鄂财建发[2014]34号  宜昌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  根据财政部财社[号文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13年第一批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747万元,用于完成996户危房改造任务。此项资金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7500元。  二、各地财政、发改、住建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和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的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省财政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的监督检查。  附件:2013年第一批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预算表  湖北省财政厅   &&&&&&&&&&&&&&&&&&&&&&&&&&&&&&&&&&&&&&&&&日  2013年第一批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预算表  
  危房任务安排户数(户)
  金额(万元)
  点军区
  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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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99902 邮箱:《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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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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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两部分。
    第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第二章 资金申请与资金分配
    第五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需要,按规定时间提出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第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当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申报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危房户数、农户数、改造成本、改造效果、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危房改造任务。
    第七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第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后30天内,根据辖区危房改造任务分配情况,将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级政府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市、县级财政部门也要积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及时将上级和本级政府安排的补助资金于30日内及时拨付到位。
    第九条 县级财政部门、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
    第十一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途为,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函[2009]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等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节能建筑材料购置、节能技术使用、取暖方式改进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二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车辆、通讯设备购置及生活补贴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
    第十三条  各地不得在中央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地方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
第四章 绩效考评
    第十四条 中央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对中央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的考核和评价。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第十五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
    (一)地方资金安排:主要考核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二)项目资金管理:主要考核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效果:主要考核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和改造质量等情况。
    (四)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被审计、财政监督机构、发改委稽察等部门查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违纪行为。
    绩效考评结果是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安排的参考因素。
    第十六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每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以及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意见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省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和资金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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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史玮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
来源:省民生办&
  省住建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5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5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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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为什么我们家瓦房漏水了,村里的他们好多做房子有补助,我们问村干部都不理,真不知道还能相信谁,现在的干部就是看真真你的房子快倒了也是无动于衷呀;我想问到底找谁才有救啊。。。
(0) 匿名 发表于 请问去年申请的危房补贴说有8000元,今年问村干部他说今年没有。难道这就是共产党的作风吗?09年我们家老房子垮了。村里和乡里都无动于衷。请问这样的干部又有何用。真是只会吃喝打牌玩女人吗?
(0) 匿名 发表于 我家的老房子,都没人管9月13日还压死一个住里面的老人。相关部门也要管管了,不然压死更多人。
(0) 匿名 发表于 现在还是黑得很
反应了没人管
闹大了才有一点用
要不然都没人理你
(0) 匿名 发表于 哎
现在这说了也没用也没人管
贪官不办人事国家怎么还不清查农村这些贪官啊真是天高黄帝远管不了这群败类
(17)我奶奶94岁了,村委已危房翻盖1年多了,并且翻盖前后都有照片,今年的危房翻盖补助都到了,为啥我奶奶还未得到补助,请问该找那个部门反映
(12)政府说一套 做一套 我们贫民根本就受不到利益 有钱人 到处是房 贫民想盖套房住 都被那些个看家狗守死 拆死 根本死的就是贫民百姓 谈何民生
(10)王八蛋那些贪官,找他们还要送礼,不送就不办
(8)这个是有名额限制的吗?我们村有个盲人,房子很婆了,而且村里没改建房子的已经相当少了为危房补贴这事,已跑了多次政府,当地政府部门没有一个为他把事情落实的,这就是共产党的办事作风和效果吗?记者可以来安化县仙溪镇泉江村采访的
(12)像照了,表填了,,怎么没有动静了,是否让人黑了?
(10)我家的是危房,但是我是农村的,什么危房改造啊 政府补贴,都不懂也不知道
所以就给拆了
后来才知道的
政府有补贴
现在建了几间房能住 还没装修
政府的补贴还有戏吗?哎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6)我是岳西县的。我俩个叔叔都是五保户,家里是土房子,。已经倒了好几间,还有几间没有倒,他们住在里面。村里说做新房子只有8千快钱,他们都六七十岁了。没有经济来源。怎么做
(5)曾保卫祖国很可爱,现军残父子当乞丐。明天日本安倍来侵犯,让官僚政腐们先去干。因为父子军残多少年早把血泪巳流干。
(4)四川省南充市篷安县锦屏镇十村七组刘碧英家里房子都夸了,说危房改造到现在都没有人理,她家里房子外面下雨有多大她家里都有多漏雨有大真是心痛,希望政府去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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