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六年农村义务兵养老保险还要自己买医疗保险吗?

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编辑同志:
您好!我是去年年底退役的士兵。回地方办理医疗保险时,人社局只承认转接账户,但不承认接受账户里的金额。请问,原部队医保账户里的金额是否因退伍而自动取消?国家和军队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退伍战士 代 庆
代庆同志:
你好!部队医保账户里的金额,是不会因士兵退伍自动取消的。士兵退出现役后,医疗保险关系如何接续的问题,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这种情况下,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二是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这种情况下,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在来信中,你未说明自己参保的具体情况,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后,再找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如果确有侵害退伍士兵正当权益的事情发生,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本报特邀顾问、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邹 波、孙启立
[责任编辑: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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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和二O一六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9月25日在太谷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太谷县财政局局长& 武利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做二O一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O一六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一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努力保障预算支出,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不断规范财税管理,保持了全县财政运行的良好态势。
一、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2000万元,实际完成42066万元,为预算的100.16%;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5769万元,实际完成157597万元,为预算的136.13%。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66万元,占年初预算42000万元的100.16%,超收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6%,减收1151万元。
分部门完成情况:
国税部门完成收入3776万元,占预算任务的64.51%,比上年同期下降23.11%,减收1135万元,较预算任务短收2077万元;
地税部门完成收入16820万元,占预算任务的76.28%,比上年同期下降27.77%,减收6468万元,较预算任务短收5230万元;
财政部门完成收入21470万元,占预算任务的152.30%,比上年同期增长42.96%,增收6452万元,较预算任务超收737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7597万元,与上年同期134833万元相比增加16.88%,增支2276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5万元,与上年同期8703万元相比增加10.94%,增支952万元;
国防支出147万元,与上年同期72万元相比增加104.17%,增支75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664万元,与上年同期8811万元相比减少24.37%,减支2147万元;
教育支出29853万元,与上年同期27656万元相比增加7.94%,增支219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522万元,与上年同期1251万元相比减少58.27,减支72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06万元,与上年同期1920万元相比增加9.69%,增支186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80万元,与上年同期26366万元相比增加28.12%,增支741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07万元,与上年同期15946万元相比增加17.94%,增支286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349万元,与上年同期3630万元相比增加19.81%,增支71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0534万元,与上年同期5004万元相比增加110.51%,增支5530万元;
农林水支出27339万元,与上年同期20322万元相比增加34.53%,增支701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140万元,与上年同期3063万元相比增加2.51%,增支77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3万元,与上年同期1460万元相比减少48.42%,减支707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4万元,与上年同期1485万元相比减少42.49%,减支631万元;
金融支出3万元,与上年同期80万元相比减少96.25%,减支77万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6万元,与上年同期52万元相比增长7.69%,增支4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84万元,与上年同期1342万元相比增加92.55%,增支12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766万元,与上年同期7208万元相比减少20.00%,减支1442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万元,与上年同期80万元相比减少1.25%,减支1万元;
其他支出253万元,与上年同期151万元相比增加67.55%,增支102万元;
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53万元,与上年同期231万元相比增加52.81%,增支12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66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109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200万元,上年结余17721万元,调入基金641万元,收入合计1825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597万元,体制上解支出262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2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万元,支出合计16971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84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共支出17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25万元,公务用车费1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8万元。
2015年,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八项”规定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以及各类“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占年初预算的62.24%,我们将压缩下来的资金用于了民生、社保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736万元,实际完成11929万元,为预算的177.09%;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7237万元,实际完成8425万元,为预算的48.88%。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9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7.09%,超收51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34%,增收52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42%,减支5037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预算法》规定收入超收部分不得用于安排当年支出,我县全年基金收入完成11929万元,超收部分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1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62万元,上年结余11142万元,收入合计306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425万元,调出资金641万元,支出合计906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56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5090万元,实际完成15292万元,为预算的27.76%;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52472万元,实际完成12743万元,为预算的24.29%。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进度较低的原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26159万元,但是2015年该基金由市级统筹。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29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172万元,利息收入4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454万元,转移收入21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743万元,完成预算的24.2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0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收支结余254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56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寄予的期望和要求,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促和谐,调分配促公平,抓改革促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要求,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克服税收减收因素,坚决“促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防风险”,努力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新常态和转型跨越的繁重任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采取强化征管、精细管理等有效措施,坚持深化与创新并举,依靠信息手段,堵塞税费漏洞,降低征管成本。坚持量与质并重,注重经济增长与财政增收相互转化,注重财政增收与可用财力增加相结合,加大对政府性工程项目的税收清理。认真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进行取消、减免和停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一系列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市按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和增幅均排第四。
(二)积极争取资金,壮大县级财力
2015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10931万元,比2014年的96438万元增长19.38%,增加1449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改善和保障民生
我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2015年,全县民生方面支出139713万元,较2014年增长21.20%,增支24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65%。
教育方面:全年教育支出29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94%。拨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712万元,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学生均经费由855元/年提高到895元/年,小学生均经费由655元/年提高到695元/年,全县近5万余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入学;拨付贫困生补助资金879万元,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全县1350名学龄前儿童、2000名中小学贫困学生、2005名高中学生、400余名中等职业学生因此受惠;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1145万元,覆盖学生4311人。
社会保障方面: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43%。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继续提标扩面,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的托底救济功能。统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拨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552万元,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5元提高到420元,获益人数1301人;拨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84万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458元提高到2730元,获益人数1488人;拨付农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39万元,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每人每年2830元、4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930元、4500元,获益人数1536人;拨付退役士兵安置资金30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170万元,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及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政策;拨付各项就业资金859万元,保障我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推动我县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形势。
医疗卫生方面:全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93%。支持构建全民医保体系,拨付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7856万元,将新农合和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全县24.78万参保(合)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落实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政策,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拨付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386万元,保障了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实现了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农业方面:全年农林水支出27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35%。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确保各类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全年拨付各类补贴资金5064万元,其中:发放粮食直补20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339万元、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270万元、杂粮良种补贴19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34万元、低收入农户冬季用煤货币补贴2598万元,涉及农户9万余户,以上补贴全部通过农户“一卡(折)通”进行发放;大力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5年共进行了39个项目村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调动了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工资制度改革方面:多方筹集资金,全年发放工资53126万元,较2014年增支14983万元。切实保障人员增资方面支出需求,有效地保障了我县13536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每月按时发放。
(四)探索改革思路,构建科学财政体系
1.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预算体系
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我们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明确四类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重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按省定科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公共预算。加强四类预算的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安排支出。
2.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2015年,我们对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在面向人大和社会公众的财政报告中,不仅加大信息量,披露受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支出;而且丰富细化图表,让财政数据以及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一目了然,让人大代表、社会公众能够看清楚、看明白预算,有效监督政府收支。
3.规范财政财务监管,加强科学精细管理
我们继续强化财政管理,提升了科学理财、精心管财水平,亮点和特色更加凸显,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免等多重压力,我们把新常态下如何抓财税收入作为一个重要命题,科学研判、冷静分析,摸透县域税收难点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以电计税”、“以地控税”、“以房征税”、“以项清税”“以票管税”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4.深化财政改革,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方案,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同时借助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对全县债务实行动态管理、台账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融资机制,2015年向上级争取省代理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200万元和新增债券200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对2015年到期的债务实现置换全覆盖,降低了债务成本,延长了还债时间,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行为。实施阳光采购,全年实施政府采购89次,完成采购预算912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709万元,节约资金1414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5.5%。三是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继续强化“以票管收,源头控收”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坚持“统一管理、凭证购领、限量供应、核旧领新、票款同行、专户存储”的原则,积极完善管理机制,实行网络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作等管理手段,着力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新机制。
各位代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幅回落、收支平衡难度很大的情况下,2015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实现“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支出结构问题仍然突出。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十分艰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O一六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财政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一方面,随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特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减收幅度较大,将进一步拉低财政收入增幅。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刚性较强,支持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等增支需求较大。总体判断,2016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平衡收支面临极大压力。
根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新预算法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在编制太谷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我们根据《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同步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四本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公共财政、保证重点、综合预算、依法理财的原则,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将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支全面完整地纳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44290万元,比上年收入任务增长5.45%,比2015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5.29%。
分部门计划:
国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45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9.17%;
地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195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5.93%;
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20290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5.5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根据收入计划以及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为144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0万元,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上年结转等各项财力补助100371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446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8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0.28%;
国防支出29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6.90%;
公共安全支出797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40.61%;
教育支出3005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7.33%;
科学技术支出26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53.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6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4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1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0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49%;
节能环保支出514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0.96%;
城乡社区支出550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3.42%;
农林水支出2384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4.56%;
交通运输支出211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1.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指标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7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79.5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43.86%;
金融支出1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6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7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08%;
住房保障支出297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26.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县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提供资金保障;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48.48%;
债务付息支出85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96.76%;
其他支出16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55.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细化了预算编制科目。
另外,单列预备费149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处理突发事件和正常增人增资、晋档晋级调资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中足额安排了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乡镇工作人员补贴等事项,足额安排了社会保障及专项支出,对教育、公共卫生、计生奖励扶助、农林水等方面安排了县级配套,加大了城乡环境卫生、医疗体制改革、节能环保、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3.“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是较2015年预算同比下降3%编制。全县全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360万元,公务用车费13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34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45.06%,较去年执行数增长264.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8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1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5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根据基金收入计划以及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我县政府性基金可支配财力为651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451万元,上年结转等各项财力补助21696万元。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5147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55万元;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94万元;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2512万元;
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391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支出737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361万元;
污水处理费支出416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752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5699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8万元;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08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61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5个项目收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预算编制受制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规模。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实际情况,故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951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873万元;利息收入49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146万元;转移收入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较去年减少的原因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市级统筹。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16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拟安排支出2741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66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80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上年结余12561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2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661万元。
分保险类别,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273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039万元;利息收入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690万元;转移收入3万元。支出1273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736万元,转移支出3万元,无结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68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344万元;利息收入3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49万元;转移收入2万元。支出380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799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上年结余1108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18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96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09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90万元;利息收入9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507万元。支出1087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094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上划780万元。上年结余147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2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96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及一般债券使用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政府债务总额共计145897万元,其中:
一般债券为1292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19200万元(2015年置换债券9200万元,2016年置换债券110000万元),新增债券10000万元(2015年新增债券2000万元,2016年新增债券8000万元)。
除去一般债券外的政府债务余额为166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为16100万元,专项债务597万元。
2016年上级批复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53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2800万元,专项债务600万元。因此,我县债务未超限额。
2.政府或有债务情况(担保和救助责任)
截止目前,我县政府或有债务总额共计19945万元,其中: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359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586万元。
(二)一般债券使用情况
1.置换债券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收到2016年第一批置换债券规模为110000万元。已经置换债务96274万元,其中:太谷县财政局3604万元;太谷县林业局19161万元;太谷县交通局3161万元;太谷县住建局24798万元;太谷县水利局1030万元;太谷县水秀工贸园区5601万元;太谷县园林局10439万元;太谷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350万元;太谷县教育局6000万元;太谷中学2043万元;太谷县第二中学6368万元;各乡镇中小学5719万元。
置换债券剩余13726万元,其中:太谷县财政局518万元;太谷县林业局101万元;太谷县交通局2104万元;太谷县住建局150万元;太谷县水利局58万元;太谷县园林局6834万元;太谷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595万元;太谷县第二中学54万元;各乡镇中小学312万元。除财政局为上级政府债券转贷未到期不能归还外,其余剩余置换债券均因工程决算等手续待完善尚未拨付,预计剩余资金将在年底以前拨付到位。
2.新增债券使用情况
我县收到2016年第一批新增债券8000万元,具体项目为太谷县林业局南山生态恢复工程2000万元,太谷县水利局城镇集中供水工程2000万元,太谷县住建局祥盛小区保障性住房县级配套2000万元、城市小街巷提质改造工程1251万元、凤仪街贾堡段道路工程749万元。
截至目前,已经支付5177万元,其中:太谷县住建局祥盛小区保障性住房县级配套2000万元,太谷县林业局南山生态恢复工程2000万元,太谷县水利局城镇集中供水工程1177万元。
新增债券剩余2823万元,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在10月份前全部支付完毕。
三、开拓进取,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一)贯彻实施好预算法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快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进重大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认真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狠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四是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二)积极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加强专项资金调度和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途径,加快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中央供给侧改革措施,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强化立项争资。积极对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围绕108国道廊带建设,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加快生态环境、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四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着力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
(三)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国家、省、市部署,稳步推进扩大营改增行业范围等改革。研究跟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消费税改革。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加强在纳税服务等环节的深度合作,加快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税收协控联管机制。二是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公开。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创新提供方式,准确把握公众需求,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形成统一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平台和工作机制。四是推广运用PPP模式。做好项目规划,完善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项目库和专家库,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我县PPP项目准备与评估。
(四)提高预算执行效能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密切跟踪财政收入形势,加强分析、妥善应对。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下达。动态监测预算执行情况,推动财政拨款规模较大的重点单位加快预算执行。三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同时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
(五)全面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等政策,逐年提高中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促进全县各级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支持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人均文化支出水平,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三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创新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机制,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机制。
(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加强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拟定债务限额,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二是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各类风险指标,评估债务风险,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三是加强债券置换资金使用和管理,对2016年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继续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偿还。积极做好置换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管理。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财政收入:是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财政收入主要包括:(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2)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7、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凭借行政权力或政府信誉,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设立政府基金的目的,主要是支持某项特定产业和事业发展。其主要形式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等。
8、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它是最古老、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绝大部分都是依靠税收收入而取得的。
9、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10、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
11、税收返还: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目前,我国的税收返还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
12、预备费:是指预算中一笔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备用金,如果在预算年度中发生意外事件而可能使原定预算收支不平衡时,即可由政府依程序酌情动用。
13、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主要有:保证国家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各级政府政权建设的支出;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民族素质、外部效应较大的社会公共事业支出;有利于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巨大外部经济效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必要调控的支出等。
14、公共财政: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通过公共产品的支出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15、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具有政府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性质。
16、可支配财力: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照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17、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
18、转移支付支出: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一种财力性补助。它是按规定根据各地一些经济指标,依照统一的公式测算出当地的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对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地方,按一定系数给与补助。
19、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20、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
21、养老保险基金:是为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而储备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退出社会劳动后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4、国库集中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将预算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支付方式。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获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6、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概、预、结、决算进行审核,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财政监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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