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吧法院判三暖三执行房产手续丢了咋办,五年后法院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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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红旗法院唱响执行三部曲
&&来源:映象网
图一:铁腕执行有力度-拒执罪现场照片
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 陈德亮)在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指示下,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部署,在春雷行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权威,收到了良好效果。
铁腕执行有力度
日,红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张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17日宣判,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因被告人张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牛某、张某分别向红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向红旗区法院出具保证书,保证:其名下健身休闲中心的转让款偿还牛某、张某两人的欠款,日张某将该中心以125000元价格转让,但仍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躲避执行逃逸在外。
图二:铁腕执行有力度-拒执罪现场照片
2016年10月,红旗法院联合红旗区东街分局刑侦队通过刑事侦查手段,于10月26日当晚成功将张某抓获。11月11日,红旗区检察院以新红检公诉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拘留审讯期间,执行法官反复向张某及其家属做工作,张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提供了担保车辆,写出保证书表示一定会尽快将执行款交至红旗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到案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全部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暖心执行有温度
司法关注民生,审判服务百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向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个别“老赖”硬是项目竣工了还迟迟不付农民工的工钱,致使有的家庭孩子金榜题名了凑不齐学费钱,有的家庭老人住院了交不了医疗费,有的家庭孩子要结婚了,装不了新房子。近日,一件为农民工追款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执结了。
承办此案的是红旗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李海泉,作为一名在执行一线战斗二十余年的老兵,李法官对农民工的讨款心情十分理解,对农民工的不平遭遇十分同情,决心要为他们开好“绿色通道”,将此案快速执结,让他们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这位欠钱不给的“老赖”可是一名久战沙场的“老油条”,套路之广是一般“老赖”难以相提并论的。李法官曾多次下去执行,24小时不定时登门“拜访”,但总是无果而回:有时听到屋里有电视声音,一敲门,就静音了;有时手机打通了,说是在外地,“过几天就给”;有时根本就打不通,手机关机了;有时怎么也联系不上,手机换号了;偶尔手机又打通了,但还是那句推脱的话:“再过几天就给”。整天就像“躲猫猫”似的跟李法官打游击、比“耐性”,就是不见李法官,更是不想来法院。
图三:暖心执行有温度-现场履行执行款
看来这“老赖”真够狡猾了,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经李法官多日的明察暗访,终于找到了“老赖”的一些蜘蛛马迹,并摸清了“老赖”有早上送小孩上学的习惯。于是,李法官向执行局长沈志勇汇报后,沈局长迅速在执行局指挥中心召开战前动员会,抽调精干法警,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于日早上6点紧急集合后便立即出发。到达抓捕地点后,询问学校门岗得知,“老赖”每日早上大约7时30分到达。李法官果断下令,7时20分警车引擎打火,方向调正,并制定了周密的“三分钟”计划,即“老赖”送过小孩从学校出来后,1分钟包围“老赖”车辆,1分钟将“老赖”押上警车,1分钟离开抓捕现场。
7时30分到了,“老赖”没有出现,法警们屏息凝视,敬候着“老赖”的“光临”。直到7时50分,狡猾的“老赖”才乘坐一辆出租车带着上学的孩子匆匆赶到,为不对孩子情绪和心灵造成影响,干警们没有惊动他。而是等老赖送过小孩准备坐车回去时,二辆警车迅速靠近,一前一后“夹着”出租车,还没等“老赖”反应过来,5名法警便一拥而上将其押上警车并迅速带离现场,整个过程干净利落,时间还没3分钟。
上警车缓了半天后,“老赖”这才胆怯怯地问:“你们是哪个派出所的?我干什么违法事了?”李法官严肃地说:“我们是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你拖欠几位农民工的工钱,要么不见,要么总是说‘过几天就给’,你今天必须马上支付给人家。”一听说是法院的,“老赖”又开始耍赖了:“我现在很困难,真的没钱,吃饭都是靠朋友接济的,再过两天吧,过两天一定给……”
拘传回法院后,院方先安排那几个农民工与“老赖”见面,想是“老赖”若能有一点同情心,也会被几个农民工急需用钱的实际所唤醒,尽快把钱付清的。然而,几名满手老茧、皮肤黝黑的农民工,怎是那面色红润、衣着光鲜的“老赖”对手呢?只见他花言巧语诉说一番,好像他比农民工还要穷,好像农民工欠了他的钱似的,把欠钱不还的“老赖”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
李法官见状,揣摩许久,决定中午加班对“老赖”进行思想突击,抓住要害与“老赖”面对面交谈:“今天中午没办法接小孩了吧?怎么,下午放学了还不准备去接?”巧舌如簧的被执行人听后沉默无语。
图四:妙计执行有巧度-现场发放执行款
李法官接着说:“今天抓你,没有当着你小孩子的面,知道是为什么吗?”
被执行人说:“知道,是不想影响小孩,感谢领导。”
李法官接着说:“但是你现在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让我不得不影响你家小孩了。”
被执行人抢话:“就是拘留十五天吧,我知道。”
李法官又接着说:“你知道的还不够。将你拘留后,你所欠农民工的工资还必须一分不少全付清,且还要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的小孩将来不能上高价私立学校,你也受各种限制哪里也去不成了。好好想想吧!三十而立,正是你一生最能干的时候,难道就为这一万多元,把自己和孩子的前程都断送吗?若拘留完再给你判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监狱住上几年,等你出来了,以罪犯的身份回到老婆、孩子身边,多丢人呀!将来孩子长大了,知道自己的父亲曾是个‘老赖加罪犯’,该有多伤自尊心呀!你今天必须把所欠工钱还清人家,要不这些措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老赖”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李法官那有条不紊的说教攻破了。当场表示:“给,全给,一分不少全给。我不想给孩子留下什么阴影,我想回家呀!”
在外等候的农民工总算把心放肚里了,不善言语的他们一个个向李法官伸出了大拇指:太感谢红旗法院了!太感谢红旗法院的法警了!
妙计执行有巧度
红旗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仅加大力度,注入温度,而且还讲究巧度。
“你怎么能这样!他欠我一千多万,现在好不容易从他卡里查到五十多万,你为啥劝我不冻结!”红旗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任某火冒三丈,急的拍桌子。
2016年8月,本案申请人任某,因借款纠纷向红旗法院起诉某房产公司,要求某房产公司归还欠款本息共计162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彭晓明随即展开工作,要求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归还欠款,并应申请人要求依法将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列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施压。在启动案件查找程序时,在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的多个账户中共发现50余万元的资金,申请人任某要求立即冻结时,彭晓明法官向其提出了不同意见,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图五:妙计执行有巧度-执行现场
经过彭晓明法官一番讲解,申请人任某恍然大悟,不禁连连称赞。原来,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是因为垫付了拆迁安置款,一时周转不开,只要该公司能够顺利办理“五证”,已开发好的房产便可进行销售,执行款的问题也就有出口了。
“这就叫‘放水养鱼’,”彭法官说,“想要解决问题,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执行和看病一样,要号准脉,同样的病,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不同的人都应有不同的应对办法。冻结这50万不仅远远不够偿还欠款,只能让该公司更加周转不开。但是如果有这一点资金,就能促进该公司尽快办好五证,房产就可以开始销售或者进行抵押,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随后,经彭法官的力促,双方就欠款归还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签署承诺书,承诺按期还款。同时经申请人同意,在恢复执行前不对被执行人进行采取执行措施。16年12月,收到360万元执行款的申请人任某来到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今年5月,因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未按承诺书还款,彭晓明法官立即恢复执行程序。工商局、银行、产权交易中心多番奔走,依法将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在某银行所持股份进行冻结。彭晓明法官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如若不然冻结公司股权势必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时以不冻结周转资金留下生路,也为案件赢得生路。6月30日,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全额履行剩余1260万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7月6日,红旗法院院长于惠清及执行局局长沈志勇向申请人任某发放执行款支票,现场任某也将一面锦旗赠给于惠清院长以示感谢。
文章关键词:新乡 红旗法院
执行三部曲
责编:张钰洋
8月25日凌晨五点,人们还沉浸在梦中,而新乡市凤泉区法院执行干警已集结完毕,再次掀起“秋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文同志的一声令下,7辆警车载着27名干警冲进夜幕下的执行现场。
“对不起了蔺哥,这事我确实做的不对。”8月28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冯某获罚金刑,表示服判不上诉后,当庭向自诉人蔺某进行道歉。
8月23日下午,卫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前来平原镇看望平原法庭和执行局的干警并围绕同志们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召开座谈会,征求干警意见以推动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8月24日,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市长王登喜带领该市党政考察团一行来永,参观考察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商丘市委书记王战营等商丘市领导,我市市委书记孟庆勇,市长李中华,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栗团结等陪同。
袁春岭因拒不履行新乡县人民法院(2016)豫0721民初1393号民事判决书成为老赖,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曾多次对袁春岭传唤,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狡猾的袁春岭便玩起了人间蒸发的游戏。
“快三年了,俺们两家的事今天能这么顺利了结真是太感谢你们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们了!”家住新乡县的老张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
一大早,申请人王恒玉一改往日愁眉不展的神态,乐呵呵地站在新乡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下。
遭遇土地使用争议本应依法维权,而家住新乡县的段甲、段乙却因意气用事大打出手,产生了段甲、邱某分别与段乙间的两起侵权责任纠纷,继而引发了两大家族间的矛盾,成为影响该村综合治理的隐患。
为了切实保障省院夏季雷霆和中院的霹雳五月执行活动取得实效,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及时研究安排各项执行工作,在5月17日下午召开执行局工作会议。
人民法院就是老百姓的青天,就是咱老百姓的靠山!新乡县人民法院全体领导和干警急民所急,忧民所忧,为老百姓撑腰做主,使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滑县农民工感谢信节选。
7月20日上午,新乡县人民法院对首例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自诉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你和妻子、儿子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生活水平?你的家人是否有高消费行为?”
话说日,原告魏某与被告张某鉴定了一份车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自愿卖给魏某一辆长城H6小型汽车,车款为九万元整,在这之前的经济纠纷和违章全由张某承担。
在司法网拍工作中,法院是网络拍卖系统运行的管理者和参与者(卖家),集运动员和裁判员身份于一身。为保证司法网拍的公平、公开、公正性,红旗区法院执行局邀请红旗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对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行监督。
中国商务新闻网(记者:许顺喜)日下午,河南省(新乡)数字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推介会在新乡市佛力得假日大酒店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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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强制过户 须买方备一次性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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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连环追
3·30新政之后,深圳二手楼房价暴涨,交易中业主返价违约现象增多,由此引发诉讼潮。不少购房人选择诉请法庭判决继续交易,强制过户。但多名房产律师认为,判决生效之后,执行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一次性付款成为“拦路虎”
实际上,南都记者从多名知情人处获悉,上周,深圳市中院房产庭有法官在一次讲座上曾透露,目前违约潮已经引起法院系统的重视,全市房产庭法官在上周已经召开了会议,确定了判决指引。据其透露,如果达到三个条件,被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极大。
这三个条件是,第一,买方要确保持续符合购房资格。第二,买方要追加中介方和卖方欠款银行作为第三人,其中卖方欠款银行涉及到赎楼,便于法院判决该第三人配合赎楼。第三,买方要准备好一次性支付购房款。而这也正是以便卖方不配合办理按揭手续时,一次性付款给法院,由法院执行强制过户,再将房款放给卖方。
这一消息上周已经在诉讼业主中广为传播。但是业主们对于一次性付款颇感压力。“深圳房价动辄数百万,一次性付款显然让被毁约已处于被动弱势地位的购房者雪上加霜,成为起诉要房子的巨大障碍,导致要么放弃,要么求助于民间高利贷公司融资购买。”长期代理二手房交易诉讼的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在一封公开信中如此描述一次性付款给买方业主带来的压力。
律师呼吁银行给裁决过户购房者发放贷款
而面对这样的困局,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监督局以及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致函,希望商业银行与公积金接受裁决过户购房者的商业贷款申请,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出具贷款承诺并按承诺发放贷款。
张茂荣的主要理由是基于,给予裁决过户购房者贷款不存在法律障碍。他认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5条并没有限制裁决过户购房者住房贷款,商业银行没有权利予以拒绝;《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26条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第10条也并没有规定裁决过户购房者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给予符合条件的裁决过户购房者公积金贷款。
同时,他认为,给予裁决过户购房者贷款不存在承诺风险。无论是商业银行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承诺函只是对符合贷款条件购房者的一纸承诺,实际贷款发放时间在交易成功,房产过户到买方名下,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也就是说过不了户,办不了抵押,不会发放贷款。
他还认为,裁决过户对交易更有保障。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生效的强制交易裁决依法具有法律强制力,确定能够得到执行,相对于没有进入诉讼的交易来说,保障性更强。
而就在上周日,上百名卷入诉讼的业主,在深圳湾体育中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签名仪式,声援该份呼吁。张茂荣也告诉南都记者,将以其民主党派成员的身份,将社情民意转达到前述主管部门。
判决已经生效,不执行怎么办?
梁平在今年3月取得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法院判决朱晓春应向他支付违约金4万元,同时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将涉案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
梁平现年28岁,大学毕业之后在深圳从事设计工作。去年2月,梁平和朱晓春签订了协议,约定以77.5万元的价格买下朱晓春位于龙岗龙城广场榭丽花园的一套房产,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梁平告诉南都记者,随后朱晓春以各种理由不愿意配合去银行办理首期款监管等手续。他为此向朱晓春发出律师函,催促无用后,将朱晓春告上了法庭。
此案在今年3月获得深圳市中院的终审判决,法院认定朱晓春不配合按约办理银行资金监管后续以及银行贷款申请,已经构成违约。一方面判处朱晓春支付违约金4万元,另一方面还判处继续履行合同,今年的4月30日是履约大限。
不过梁平告诉南都记者,由于办理资金监管以及按揭手续,需要卖方配合,但判决生效之后,朱晓春仍拒绝配合。
朱晓春向深圳市中院申请再审,主要理由是认为这次交易应该是一次性付款,而不是按揭贷款,同时认为梁平提交的贷款资料存在造假。今年5月,他的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
梁平于5月初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料,卖方竟主动提出到银行办理资金监管以及贷款手续,双方在5月到银行办理手续,梁平也提供了个人资料。不过由于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合同日期均进行留白,银行要求买卖方以及中介三方持有的合同均要将这些空白内容补齐。梁平告诉南都记者,留白是因为签合同时手头上没有房产证资料。现在,补齐资料的要求遭到了卖家的拒绝。
银行告知梁平,如果资料不能补齐,只能撤单,做不了贷款。上周四下午,买卖双方以及中介一起来到了京基100的中国银行。
朱晓春指责梁平是合同诈骗,并称梁平提供的贷款资料有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办理贷款,只能撤单。梁平则反驳称,所有的资料均已经准备齐,只需要他配合补齐合同资料就行了。
梁平告诉南都记者,龙岗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告诉他,类似情况,需要当事人配合办理按揭手续,还是需要他们和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法院无法强制要求当事人配合。
上周四的结果是,他们撤回了在银行的申请资料。下一步如何走,房子又将在何时才能收到,梁平也不知道。
判决五年后才得以执行
这正是判决之后执行难的一个尴尬现状。买家凌某在今年5月28日终于过户获得了南山区工业八路西招商桃花园一处房产,但是距离判决生效已经有五年之久。
涉事的房产为政府微利房,带福利性质,需要先办理绿本,再转为红本。凌某是在2005年7月与卖方杨某签订协议,当时还没有办理绿本。此后由于卖方不配合办理手续,买方最终在日闹上法庭。2011年4月,该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这一判决同样明确要在生效五日之后办理绿本,绿本办理完毕后五日之内办理红本等。不过直到2014年11月,双方达成协议,由买家补偿一笔钱后,卖家才予以配合办理手续。到今年5月28日过户,判决生效到执行落地经过了漫长的5年。
代理该案原告的是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胜荣律师,他告诉南都记者,该案的执行时间之所以会有四年多之久,是因为该案较为特殊,即交易房产为安居房而不是市场商品房,在2011年3月终审判决生效时连“绿本”都还没有办出,而要办出“绿本”、办理“绿本转红本”等手续必须由卖方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法院无法发出裁定强制办理,所以,该案经历了长时间的说服、执行和解工作,最终卖方自愿履行了前述义务,使得该案拖延较久才得以执结。
钟胜荣认为,这只是特例,对于目前大部分的商品房买卖案件而言,时间不会拖得太长,一审、二审加上强制执行程序,一般一年多就能够过户。
但钟胜荣认为,如果要获得较高的执行效率,前提是买方必须准备好足够的购房资金,在将购房款汇入法院账户后,法院就可以向国土部门发出裁定书强制过户。这一做法,就完全避开了卖方,无需卖方配合进行按揭手续。
06-07版采写:南都记者 李亚坤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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