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伴夜烧我房子没有你陪伴我该怎么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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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死的很惨 作者:夜伴萧凉(21)
  杀戮者就算是沉默无声,依旧可以奏出震撼悲切地死亡之音。
  魔鬼城城民不多,也就百余人,仅仅是一个小小村庄的规模。
  白白占着空荡荡地屋巷,灰压压地偌大城池,以及天地间独有的阴森鬼气。
  但是这百余人,个个都不好惹。
  不得善终者入此城,这是入城的规矩。
  入此城者不得善终,这是入城的结局。
  那些不愿遵守规矩的闯入者,我们只好提早送你去见结局。
  真是怀念啊,鲜血的味道。
  魔鬼城......沉睡的魔鬼城,你要何时才愿意苏醒归来。
  徐尽站在祭祀地高台上一边看一边默默地戳手指,太凶猛了他们,小生如今有些淡淡地憋屈,主角被抢镜了怎么办....
  怪不得当初被捉时俺反抗不了,不是我军不给力,实在是敌军火力太猛啊。一个两个俺还能勉强应付,可是这么一大堆扑过去.....就呵呵了。
  真是奇怪啊,明明实力强悍如此,又为什么屈居于这个小小的魔鬼城呢?
  徐尽这货正在一脸深沉地装逼着思考问题,冷不防就被杀手先生拎了起来,懊恼地挥爪炸着毛叫唤:&喂喂,做什么啊!&
  俺的形象!形象!
  还要靠着这种状态俘获一大群妹子粉丝呢!!!
  杀手先生地把徐尽带回被清洗干净的城主府,连个眼神都没赐给徐尽,声音淡淡,理所当然道:&抛头露面,成何体统!&
  (站那么高,让人看见就不好了。自己藏起来。)
  啊啊啊!!让你的体统见鬼去吧!!真是心塞!这也不许那也不许的,俺现在都有一种成了大家闺秀的错觉!!哼,杀手先生就是一边伺候地老婆子~~
  徐尽脑补了一下杀手先生容嬷嬷地装扮,然后苦口婆心地劝自己,小姐啊,这于理不合啊,你就饶了老奴吧~~
  哈哈,好有喜感啊~~嗯,怎么感觉怪怪的,为什么是小姐,不是娘娘,太后?夫人?.....呃,还是不太对劲....
  不过那些高贵冷艳地大boss,貌似都是最后才出场的呢,吾确实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出场频率,以保持神秘感。
  哎呀,突然好羞涩....
  咳咳,既然如此,就不和杀手先生计较了。【忽略徐尽计较了也无可奈何这个事实吧】
  咱们来算另一堆帐。
  &杀手先生貌似藏着不少宝贝啊,嗖地一下,那人就死了。&徐尽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了起来,想趁机勒索几件。虽然那眼咋转都还是死鱼眼地效果。但是那猥琐地表情硬是将他那市侩加diao丝的气质凸显地淋漓尽致。
  唉,他毁了那张我们深爱过的美人脸。
  杀手先生一看就知道徐尽在想什么,不过一般人在杀手先生这里还真占不到半分便宜。只见杀手淡定扭过头,不看徐尽,然后就走开了。
  沉默和微笑是两种有效的武器,沉默帮我们逃避问题,微笑帮我们解决问题,所以说,杀手先生,沉默与逃避是治标不治本的,快回来给俺个微笑啊!!!
  心灵鸡汤似乎灌不进杀手先生那颗缺养的内脏里。(教养的养)
  还是让我们一起鄙视他吧。
  看来杀手先生还留有很多后手啊,难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轻微的违和感。剑这种武器,两面皆刃,若是对付一般人还是没问题的。但剑身较长,很难隐藏,抽剑时也太过麻烦,还会耽误时机。所以技艺精湛的杀手一般不选这个武器。
  徐尽微微叹了一声,魔鬼城阴气环绕,是修炼的好地方。自己来后实力也增进了不少,可是同杀手先生相比,好像还差着很大一截啊。
  呐,努力吧孩子。
  就算做不了顶层的人物,也起码,别被顶层人物欺负了去啊。
  魔鬼城强悍是强悍,可谁又能保证,这城中之人,会能保你多久呢?
  整个黑暗世界都震惊了,所有闯入魔鬼城的,无论是妖是魔,是鬼是怪,通通了无音讯,就像是在这个世间消失了一样。有传言说,他们全被杀掉了.....如果传言无误,先不说这是多不给面子的打脸,单说这实力....
  那些被派出去的,几乎都是各个组织的精英,全都是誓要拿下魔鬼城的野心家,怎么会....
  千年之前,那个关于魔鬼城的传说又被翻腾而起。
作者有话要说:  
  是被光明遗弃的居民,
  只接收自认的肮脏。
  我们享受黑暗,也不惧死亡。
  宁于安静,乱于张狂。&
  最好不要挑衅,诅咒会撕碎你的心脏。
  唉,这一章写得很纠结。
  感觉力度总是不够。
  还是先发出来吧,以后找到感觉再改。
  【所以说,我不是没有写文啊~~小生,,,还算是,比较,,,勤奋的,吧】
  捂脸,溜走....
  ☆、第 35 章
  第三十五章
  魔鬼城旧事。
  千年之前,魔鬼城还不叫魔鬼城。它叫落阳,是太阳照射不到的地方。
  不要以为千年之前的魔鬼城有多么美好,那时魔鬼城中一众城民,审美和现在一样都不正常。可以说,时光没在这座城池上留下任何痕迹。若硬要找出什么不同,大概就是,人少了不少....
  每个生活在魔鬼城的城民最后都会以各种形式惨死,灵魂消散,这一点也是千年前没有的。
  这座城,不知什么时候,就被诅咒了。
  不过还好,这里还没有害怕死亡的存在。
  只是在别人消失的时候,都会沉默悲伤一阵子罢了。
  然后,就一直沉默了。
  因为很少有新的人能找到这里,魔鬼城的人又不断减少,所以整个城池才显得空荡荡的。因此魔鬼城众那幽静无人的大街小巷全是挽留后无能为力的产物,绝不是徐尽想的那种故意在营造寂静恐怖气氛什么的。
  后来,魔鬼城的第三十九任城主即位了,那还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可爱的紧。最喜欢穿白色轻盈的纱衣,飘飞起来的时候,衣袂舞动,冰清玉润,仙气十足。
  虽说整个魔鬼城都对这孩子的审美表示严重的质疑,但是她是宁死也不改。
  罢了,不改就不改吧,他们总不能硬是逼死这位刚上任的魔鬼城主。&
  到后来看熟了竟也开始觉得,这孩子穿白色还是很好看的。嗯,也有人开始扯下白色的窗帘帷帐做新衣裳了。那时候,魔鬼城还是有一分残留的下来的生气。
  但是人来越少了,死寂笼罩了这座城。&
  那个孩子开始慢慢知晓要扛起来的重担,开始为这个荒凉的城池努力了。
  不断地找寻方法,翻阅古籍,祈求神灵,可是都没有用。这座城,已经在时光中被遗弃了,一副萧条惨败地模样,罩上了层雾蒙蒙地灰尘,连曾经飘飞过的雪白衣衫也显得黯淡无光。&
  后来那孩子说,她已经找到拯救魔鬼城的办法了。
  只要...牺牲她自己。
  这个牺牲的意味和死亡是不同的。死亡是一瞬间的消散,可是,她的牺牲,是常年累月精神上的折磨。&
  据说,她向魔鬼城的守护者供奉了自己的贞洁,做了黑暗的使者,专门收割人类的灵魂。无论是谁,只要同她交合,不出三日,就会死掉。
  为了帮她收集来者,魔鬼城门前的关卡全部都拆掉了,还散布了魔鬼城主美貌倾城的传言。然后日复一日地这样下去,引人来此,收割灵魂。&
  她说,她想要挽留住如今魔鬼城的所有生灵。&
  魔鬼城的居民果然不再消失了,可那孩子也再也没笑过。
  其实她根本就不必这样的,因为我们从来都没有害怕过死亡。
  魔鬼城对城民有制约,要绝对服从城主的命令。她的要求,我们不能违抗。就算根本不愿意,身体也会被控制住,强制地执行。
  所以,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孩子的灵魂一天一天腐朽枯萎。
  之后,城中来了一个黑衣男子,冷冷的,手中拿着一把乌黑的匕首,行踪诡异飘忽不定,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目的与去处。唯一知道的是那男人喜欢沉默地独自一人待在城主府中,似乎在寻找什么。
  那男人实力深不可测,连最强的城主都对他无可奈何。&
  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我们是不愿意动那黑衣人的,会很危险,而且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而且,城主对这个男人,似乎多了一份不一样的情愫。
  谁都可以看穿,谁都没有说破。&
  魔鬼城的名声越坏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千辛万苦地跑来送死了。要知道,不是所有王子都愿意舍弃权势地位,去追寻那个会让自己身处险境的虚幻传说的。
  落阳这个名字渐渐被人遗忘,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称呼--魔鬼城。&
  于是,在某一天里,可以下手的,只剩那个男人了。
  果然曾经的思虑是对的,那人真的很棘手。无论是警觉性还是武力值,那个男人都明显高于我们,甚至可以说躲过我们那些自认为刁钻的手段,于他而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恐怖地实力。&
  这个男人,难道真的没有软肋么?
  不可能,绝不可能。
  酒色财气,七情六欲,似乎与这个男人绝缘。
  不过....有一点.....
  他似乎总是流连于城主府?像是在找什么人...或者说,是在怀念什么人....
  是爱人么?
  若是这样,那么...那件东西,应该可以制住他。
  魔鬼城存在那么多年,不可能没留下些稀奇古怪的宝贝。几百年前魔鬼城里一生前最爱吃飞醋的死老太婆消失前留了一面镜子,说是只要拿着镜子对着月光,那镜子中就会出现你所爱之人所在之地。
  城主拿着那面镜子找到了黑衣人,来意明确,先讲明了这镜子的用处,接着对那黑衣人提出了交换条件。大意就是只要你同意与我共度春宵,那么这镜子就是你的了。
  谈判过程不算艰难,黑衣人犹豫了一瞬就同意了。
  也许那时,黑衣人还不知道代价是死亡。
  那一夜过后,黑衣人就消失了。
  也许是死了,也许,还是死了.....
  只要同城主交合,就一定会死,没有例外。
  没有人能逃得过宿命的,就算是强者也一样。
  除非,他根本就没上过那张床,不过怎么可能?城主是绝不会说谎的,更不会拿魔鬼城的生灵开玩笑。既然当上了城主,就注定要对这座城永远地忠诚。所有私欲,在责任面前都不堪一击。
  所以说,那个黑衣人应该是死了吧。
  可是,那一个月,魔鬼城中为什么还是消失了一个城民?也许,所谓的守护者也不靠谱.....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6 章
  第三十六章
  最近徐尽很忧桑。
  自从那次屠戮结束后,杀手先生看小生的眼神就明显不一样了。更丫的复杂了啊。让小生有一种成功晋级成至尊无敌超级黄金超大加肥版大白鼠的错觉&&
  这种分分钟就要被撕吧撕吧剁了的危机感,搞得吾胆战心惊半夜辗转难眠食不下咽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以吾多年的悲催经历来看,小生严重怀疑杀手先生大姨夫即将到来&&
  经过一番细密的侦查研究,徐尽终于搞懂了杀手先生不正常的缘由&&
  不知是哪个小兔崽子在外面造的谣!竟然说吾的精气是千年难遇的补药!补你娘个系皮!还补药,一听这就是体弱多病纵欲过度肾功能衰竭强撸灰飞烟灭的猥琐男胡编乱造出来的谣言!
  吸食一口抵得上修炼千年?我要是真那么牛叉,还会混得这么惨淡?小生直接刷刷刷秒掉上位者一统天下了就!你装成别人家的房子了_凤凰资讯
你装成别人家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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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新房本是一件大喜事,但如果装修完成了一大半时,突然有人告诉你:你装成了别人家的房子——这种滋味,确实是难以言表!今年23岁的郭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昨日,他向本报热线投诉:“物业公司说我正在装修的房子是别人的,为此还断了我的水电!”
原标题:你装成别人家的房子了接新房本是一件大喜事,但如果装修完成了一大半时,突然有人告诉你:你装成了别人家的房子——这种滋味,确实是难以言表!今年23岁的郭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昨日,他向本报热线投诉:“物业公司说我正在装修的房子是别人的,为此还断了我的水电!”
业主遭遇:
装修到一半被物业公司叫停
渝中区菜袁路168号6幢40-4是郭先生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上显示的房屋位置。昨日在现场,记者看到郭先生装修的房子已贴了瓷砖,房子的门牌号写着“40-4”。记者在40楼转了一圈,发现共有4户,门牌号分别写着“40-1”到“40-4”。
周先生说,9月28日接房时,他把相应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等文件给了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就把40-4的钥匙给了他。本月8日,他开始房屋装修。20日下午,他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电话,问他是不是装错房子了。
“当时感觉莫名其妙,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接房的门牌号完全一致。而且我6月份看房时就是要的门牌号是4的房子,怎么可能弄错!”郭先生说,6月24日他向售房部交了买房款,房子建筑面积是89.61㎡,算上税费,他花了63万多。现在装修也进行了一大半,花掉了15万多。
“周末在和物业谈判,他们没经过我同意,直接断水断电。”郭先生说,“他们还说我买的其实是2号房,交房时是我强硬要求要4号,所以他们才给错了。”
物业理由:
断水断电是在挽救业主损失
昨日,郭先生再次找到重庆江屿朗廷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张经理拿出6幢40楼的房屋平面图。
从图上,记者看到了8个房屋标号。张经理解释道,39楼是跃层,为了购房者能清晰看懂整层楼的布局,开发商在40楼做了编号标注,所以图纸上有8个房屋标号。“实际上,40楼只有4户,但从图纸上看,售卖的是2、4、6、8这四户,所以在《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购买合同上,40层的房屋只会写40-2、40-4、40-6、40-8。换句话说,做实际门牌号时,《不动产登记证明》上写的40-2是40-1,而郭先生的40-4是40-2。”
张经理还拿出一份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记者看到7月1日时,一名业主购买了40-8的房子。张经理说,就是郭先生装修的房子。
张经理表示,目前郭先生装修的房屋比他在《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的房屋面积还小了1个多平方米,折算人民币2万元左右。“他不但亏了2万,还在帮别人装修房子,断水断电是在挽救他的损失!”张经理说,如郭先生愿意,物业公司可以安排他与40-8的业主协商解决此事。
物业在接房时,是否告知了郭先生他买的40-4门牌号是40-2呢?张经理表示,他不是很清楚。
派出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门牌号有两种不同查询结果
昨日,记者陪郭先生来到其辖区的菜园坝派出所,查到渝中区菜袁路168号6幢40楼只有1到4号门牌号。然而,在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却只能查到渝中区菜袁路168号6幢40楼2、4、6、8号。
郭先生认为,这表明开发商在房屋登记时存在问题。“不论是看房、买房,还是接房装修,我都只认门牌号上写着40-4的这户房子,也就是我在装修的房子。开发商的置业顾问,接房的物业,办理装修的这么多工作人员,都没有一个人告知我门牌号的40-4是他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的40-8。”郭先生说,虽然开发商给了他一份房屋平面图,但没有任何人向他解释过图纸上的房号与实际门牌号不同。
记者从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了解到,郭先生已经就开发商以及物业的行为进行了投诉。郭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律师观点:
开发商担主要过错
物管无权断水断电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周宏律师认为,从现场看房,合同约定,房屋交接书,房地产权证书,现有门牌号上的情况来看,郭先生自始至终看的、要买的都是门牌号为40-4的房子。房屋装修错的责任并不在业主郭先生,即使今后法院判定房屋不归郭先生所有,开发商也需承担主要过错。
另,郭先生从今年9月接房开始,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方无权断业主水电。
周律师建议郭先生可先与40-8的业主、开发商进行三方协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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