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经业主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录音将充电设施改装并将费用提高,而且充电还充不满,怎么才能撤销充电装置

物业安装充电插座能否解决业主充电问题?
在很多没有安装的小区,物业为了防止业主私自拉线充电,也为了满足业主日常充电的需要,在地下停车库以及小区停车棚安装充电插座,以此来解决业主电动车日常充电的需要,那么此种方法能够解决业主充电问题吗?
我们都知道电动车充电都是需要成本的,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电费,而物业不可能承担业主充电的电费,大部分的做法是采取包月制度,即每个月收取50~60元,并且还要配备专人进行看管,在收取费用上也很麻烦,时间久了就会出现混乱,到最后,钱收不上来,还要请专人看护,赚不了钱还得赔钱,赔本的生意总是不长久,物业最后不是提高包月费用就是拆除充电插座。
从根源上解决充电问题还是要安装电动车充电站,能够解决小区五大问题:
第一、解决小区电动车用户充电难的问题;
第二、解决充电电费收取和人工的问题;
第三、解决电动车充电与收费不平等问题;
第四、解决小区电动车用户私下拉线充电,影响小区物业形象问题;
第五、电流过载保护安全系数增加,大大降低充电事故发生的概率。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看出,安装电动车充电站不仅能够解决电动车用户充电难的问题,还能美化小区环境,还能够给物业带来一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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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拟建私人充电桩受阻 物业拒提供同意建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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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业主想买,但物业公司不让在地下固定车位安装私人,理由是存在安全隐患。其后却有运营商在小区内建起公用充电桩,数量少,价格偏贵,接口还不统一,引发业主强烈不满。《天天315》聚焦:能否安装充电桩,到底该谁说了算?央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买电动汽车,想要安装私人充电桩困难重重。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新小区的多名业主近日向《天天315》栏目组反映,他们准备购买电动汽车,有的是因为不用摇号,有的是考虑到不限行,还有的认为用电的车比用油的车省钱,而且他们在小区内都有固定车位,也方便安装私人充电桩。但就在大家跃跃欲试,想要买车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消息突然从天而降,瞬间打击了大家的买车积极性。什么样的消息能瞬间影响业主们的购买决定呢?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这个消息就是,他在向小区物业申请安装私人充电桩时被物业一口回绝。业主:从今年5月份小区改造完成后,业主搬进去入住,现在小区地面上禁止停车,所有车辆全部要停到地库。今年7月份左右,我咨询过小区的物业充电桩的事宜,物业答复不清楚。到9月份再去找物业,物业说他们做不了主,要听院里的安排,因为小区属于有色金属研究院的。而现在物业明确表示,不同意在长期使用车位上使用充电桩,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地下地库是属于人防工程,第二个理由就是院里不同意,他们也不想帮业主去盖章,去给人防申请。给业主就是这么一个答复,没有具体的原因为什么不行。据了解,在小区建立私人充电桩,车主需要提出安装申请,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小区业委会或者物业同意书等文件。此外,在安装中,如果排线遇到较大困难,还需要车主与物业协商解决。还有,安装充电桩需要新能源汽车车主在小区中拥有固定车位。有固定车位,也不能装私人充电桩,这让业主们感到很气愤,业主们认为能不能安装私人充电桩不应该由物业说了算,批不批应该由人防办下结论。不该还没报批,物业就把业主的诉求拒之门外。有业主多次找物业理论,但最终还是失望而归。业主:我们提申请,您就帮我们报送就可以,批不批是人防办的事,院里为什么就不让我们装呢?如人防办的批了,院里应该没理由阻止我们装这个东西,但是如果您这边压着不给人防办送,没这个章,咱送也没有啊。业主们认为,物业可能存私心。果然,没过多久,突然有电桩运营商在小区内建起公用充电桩,数量少,价格偏贵,接口还不统一。业主:我咨询过海淀区人防办,人防办说如果个人车主申请的话,需要物业提供盖章的说明,来送我们这申请,只要不涉及到结构改造的问题,都是可以批的,但是现在物业就是不同意,我们也没有办法。从今年的12月初,物业没有跟任何业主沟通情况下,自己找了一个公司,就是中国普天,在地面上找了地方安装大概不到10个充电桩,现在还没有装完,但是它的行为通过任何人协商、同意。充电桩是公司商业行为,免费装给小区,产权算谁的?第一,在一个封闭的小区里面装了公共电桩需要供外面使用。第二公共电桩收费特别高,是北京市最贵的充电桩,电费是1块2,再加上8毛服务费,是2块钱一度电,而服务费公司跟物业是有分成的,相当于小区物业不掏钱安装一个特别贵的桩,还要收业主服务费。有业主向记者抱怨,他想买江淮电动汽车,厂家要求必须能安装个人电桩,不然不让买。还有的业主说,如果买腾势或特斯拉,那种电桩根本用不了,而且就算电桩能用,新能源车不能快充,只能慢充,一充就是一个晚上,那之前购买的车位不就作废了,物业也不让换车位。而且往后买电动车的人多了,公共充电桩不足,会很麻烦。总之,业主们对物业的做法存在诸多不满。有业主咨询过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办,人防办答复,必须要建设单位或物管方提供一个同意建桩的盖章说明,一般不涉及结构改造问题,都会通过审批。物业始终不肯做出让步,业主们也不知该如何是好。记者拨通了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新小区物业的电话,对于不能建私人充电桩的原因,物业答复记者,因为地下不具备安装条件,没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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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不能只有充电点,配套设施也要完善|小区|物业_凤凰资讯
不能只有充电点,配套设施也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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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按照郑州市五部门的要求,电动车充电车棚并不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而是有很多技术要求。比如,电动车充电车棚要分组停放,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低于6米;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充电配电箱内断路器应兼具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总断路器应采用四级漏电断路器;电动车充电车棚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等。
原标题:不能只有充电点,配套设施也要完善一些充电点没棚,居民担心安全弃之不用国基路附近一小区物业专门将大河报相关报道打印出来,准备张贴在各楼栋提醒居民规范充电。上接A09版【问题4】抱怨充电棚充不满电,业主仍私拉电线昨天,记者走访多个建有充电棚的小区,都发现有从高层私拉垂下的电线的现象。多位扯线充电的居民说,他们的电动车充电至少要10个小时,在充电棚充电刷卡后常充不满,无奈选择继续扯线。对此,物业的解释是,他们设定的是一次充4个小时,能够满足一般电动车需求,但一些的超标电动车难以满足。“郑州现在到处修路,公交车一路堵车,没有辆小电电很难保证按时上班。”丰产路附近一小区居民小郭说,他在高新区上班,过去一直坐B2路公交,后来改线后尝试过换乘但太堵太慢,因为距离远,决定买了辆72V电池的电摩,但充满一次电需要12小时,所以才扯线。“充电棚建了,但真的难以满足所有车辆的充电要求,可以说到了物业能做的极限了。”物业人员很无奈地说,政府需要在电动车的管理上,配套出台相应规范,明确这些电动车是否合法,不能把所有难题丢给物业。【问题5】部分充电点没“棚”,居民担心安全弃之不用昨天下午,记者在郑州市索凌路和国基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阳光嘉苑小区看到,该小区9号楼和北门口装有一些露天充电插座,插座上方没有任何东西遮挡,也没有人在此给电动车充电,而小区内每栋楼上都有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我也知道私拉电线充电很不安全,但我们小区这些充电插座也没啥遮挡,一下雨还是挨淋,跟自己扯线一个样。既然如此,还不如自己拉电线充电,而且还便宜。”一位居民说。广泛查证,收集建议如何更好地建设和管理充电车棚?大河报记者查阅了相关政策,并采访了一些居民和专家,来听听他们的看法。【建议1】不能只有充电点,相应的车棚等配套设施也应完善大河报记者注意到,按照郑州市五部门的规定,各小区要建设的是电动车充电棚,并不是单纯的充电点,但一些小区建的却是无“棚”的充电点。事实上,按照郑州市五部门的要求,电动车充电车棚并不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而是有很多技术要求。比如,电动车充电车棚要分组停放,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低于6米;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充电配电箱内断路器应兼具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总断路器应采用四级漏电断路器;电动车充电车棚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等。然而,记者昨天走访的4个小区里,只有一个小区配备有灭火器,两个小区有充电点但没有“棚”。据了解,消防部门本计划今年年初,对已经建设的电动车充电棚进行验收,却因种种原因没有落实。采访中,一些市民提醒说:“建充电棚是好事,可该咋建好,建好后是否有验收,验收后日常如何监管维护,建与建后的管理同样重要。”【建议2】充电棚不能建完了事,维护管理也要跟上记者走访发现,在推动充电车棚建设过程中,对日常的维护管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事实上,在去年郑州市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里,专门把“电动车充电棚日常维护管理”单列出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是电动车棚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电动车存放和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各区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辖区单位,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遗憾的是,受访的物业公司均称,尚没有制定电动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的规定,也没有相关部门提及并督促这项工作。昨天读者反馈的线索中,一些居民就称小区充电设施缺乏维护,损坏后无人修理,还有充电棚充电时电瓶被偷,物业和业主责任划分不明等情况。“充电棚日常维护管理中,确实需要物业和业主双方有个规范性的约定,明确各方责任,这样才能使充电棚可持续利用。”有居民建议。【建议3】对充电棚的验收和检查不能只停留在政策按照去年6月份郑州市五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今年年初就应该对电动车充电棚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对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也有安排,但至今这些工作都落实不到位。对此,昨天下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向大河报记者说,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必须有人监督和落实,否则,上级部门只管制定政策,不管落实得怎么样,结果肯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上边都不当成一回事,下边就可想而知了”,也只有及时检查验收,工作按照要求推进,才能发现问题,对不合格建设的电动车充电棚进行整改,解决维护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最终实现规范电动车充电、防范火灾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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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民防办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 武房发【号
发表时间: 15: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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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4]35号),推动本市新能源小客车发展,现就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
二、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单位应当具有机电安装资质或电力总承包资质。
三、安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小区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造成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下列工作,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一)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
(二)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三)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
(四)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五、自用充电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后期维护。租赁车位到期或不再使用充电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负责拆除。
六、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房管局责令改正,并可计入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七、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不破坏人民防空地下室战时防护功能。在人民防空地下室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由人民防空地下室管理使用单位将施工方案报经所属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
八、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 & & & & & & & & & & & &市民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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