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社保返还须要什么手续

您好!欢迎来到养老信息网!,新用户?[]
全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查询平台-养老信息网
昭通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一、参保范围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3.具有城镇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的(已参加的封存后即可)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应缴费=缴费基数&费率&应缴月数
(一)缴费基数
1.单位从业人员: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在60%-300%之间的据实作为缴费基数。
2.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100%作为缴费基数。
(二)费率
1.单位从业人员:总费率28%,其中单位承担20%、从业人员承担8%。
2.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总费率20%,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承担12%、从业人员承担8%。
3.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为20%,全部由个人承担。
举例测算:如要计算2014年的缴费,就要以2013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682元为参照。
参保& 主体
员工实际工资
缴费基数(工资数)
年应缴费总额=缴费基数&费率28%&12月
企业承担=缴费基数&20%(费率)&12月
个人承担=缴费基数&8%(费率)&12月
企业& 职工
低于或等于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的
按社平的60%计(2209元)
=7422.24元
=5301.6元
=2120.64元
在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至3倍之间的
按实际工资计
实际工资&28%&12
实际工资&20%&12
实际工资&8%&12
高于或等于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
按社平的300%计(11046元)
=37114.56元
=26510.4元
=10604.16元
参保& 主体
员工实际工资
年应缴费总额=缴费基数&费率20%&12月
业主承担=缴费基数&12%(费率)&12月
个人承担=缴费基数&8%(费率)&12月
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不论员工实际工资是多少,可自主选择按上年度全省社平40%、60%、100%三个档次缴费
按社平的40%计(1473元)
=3535.2元
=2121.12元
=1414.08元
按社平的60%计(2209元)
=5301.6元
=3180.96元
=2120.64元
按社平的100%计(3682元)
=8836.8元
=5302.08元
=3534.72元
年应缴费总额=缴费基数&费率20%&12月
灵活就业人员&&&&&&&&&&&&&&&& &&&&&&(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按社平的40%计(1473元)
=3535.2元
按社平的60%计(2209元)
=5301.6元
按社平的100%计(3682元)
=8836.8元
三、领取待遇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待遇计算
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云政发〔号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组成。计算公式为:
  (1)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云政发〔号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月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3%。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1&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第一年本人月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第二年本人月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第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当年本人月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累计缴费年限〕&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跨统筹范围转移的,如原统筹经办机构只转移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但未明确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转移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指数分别按1计算)。
五、相关政策文件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号)
2. 《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细则》(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5号)
3.《关于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4号)
六、参保业务办理
1.单位用工参保实行属地管理:昭通市社保局办理昭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市直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经昭通市市直部门批准成立单位)、外地驻昭机构等用人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2. 个体工商户(含从业人员)在注册地参保。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具有城镇户籍及《云南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可在居住地参保。
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1.省内流动
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通知》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通知》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后,返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通知》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返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通知》,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此表必须交到新参保经办机构
2.跨省流动
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参保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时,应到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相关信息后,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办理基金转移手续,交新参保地审核接收。
附:昭通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经办机构电话
28420(在职参保)
2123524(计算、发放退休待遇)
市人社局养老科: 2121561(审核退休)
本文地址:
分享原文: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15年10月31日 10:54
昭通市●社保导航
周排行月排行年排行
最新评论热评排行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欢迎您的精彩评论。律师呼吁:关注云南昭通市社保局引用十年前宣布作废的文件答复下岗职工一事
原昭通皮革公司有400多名职工,因经营不善2002年进行改制,拖了十年时间,昭通市社保局才在今年决定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但对其中没有经过劳动部门批准转为正式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近200名职工,199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时间拒绝“计算为连续工龄”和在补缴养老保险时“视为缴费年限”。
职工一方拿出了原云南省劳动厅1992年给昆明市拖拉机厂劳动工资科《关于临时工如何计算工龄的复函》(云劳险函[1992]25号),内容是:“昆明拖拉机厂劳动工资科:十一月七日函悉。根据原省劳动人事厅云劳人险(1988)7号和国家劳动部办公厅劳办险字(1991)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论是计划内、计划外的临时工,只要是直接被本单位吸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职工据此认为,根据该复函,确定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并不需要劳动部门的书面“转正”,只要“被本单位吸收”即可,且工作期间所有职工都是同工同酬,没有分别,更为重要的在同一城市的包括昭阳区毛纺厂在内的各单位共3000多人几年前补缴养老保险时1995年前的工作时间也都是计算为连续工龄,在补缴养老保险时视同缴费年限的,为什么相同的情形处理上有如此大的不同?如果昭通市社保局的做法是对的,那么昭阳区社保局的做法就是错误的,上级社保部门又为什么没有进行纠正?坚持认为所有职工1995年前的工作时间都应当一律“计算为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
社保局和职工分歧严重,便对职工进行了两次书面答复,答复中竟然引用就被国务院宣布废止《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为不认定“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的理由。
数日前职工代表数十人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反映,目前除了云南省委信访接待部门给了上访职工一个书面叫回原地解决的答复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至今未给予书面答复。昭通市已经派出人员到昆明准备将前往省级部门反映的职工代表劝回。
以下是昭通市社保局两次书面《答复》的照片:
反映职工引用的规定是否恰当?他们对文件的理解是否正确?他们要求将1995年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和在补缴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是否正当合理?求教各位法律界同仁指点!虽然法不溯及既往,但宣布作废的文件现在是否还能再用?
&&&&&&&&&&&&&&&&&&&&&&&&&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吉全
&&&&&&&&&&&&&&&&&&&&&&&&&
联系电话:&&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所属目录:
所属地区: &
网站访问量:1486&&
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供货等级:
交易等级:
诚信指数:97%
客户满意:91%
联系人:负责人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0号
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坐落于地址,交通极为便利,我们的业务活动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本单位是国有企业,:
0 ,我们将以国家级信用为你提供相关业务,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待更新
员工人数:未填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0号
单位注册时间:2000年8月
扫描保存单位二维码信息
单位印象:机会多
同事工作积极
个人晋升空间大
该商铺未发布任何商品信息,以下是系统为您随机推荐的商品信息!
技术支持:1024商务网
浙ICP备号-1
&&1024商务网客服QQ: &&
免责声明:此网页并非该单位官网,而是由会员免费注册的1024商务网商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1024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侵权违规问题请发邮件至或联系删除。点击这里搜索企业信息
昭通市昭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昭通市昭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经营:收缴离退休费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欢迎各位新老客户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我公司具体的地址是:青年路114号 。
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我们网站已正式开通!我们主要经营“收缴离退休费”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欢迎各位新老客户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我公司具体的地址是:青年路114号。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我们衷心的希望能与各届朋友合作,携手未来,共享成功的成果!
欢迎您到访我们网站,目前主要的产品服务有收缴离退休费, 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将会第一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地图(下图中的红点是昭通市昭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的具体位置,地图可以拖动,双击放大
温馨提示:该网站是 昭通市昭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传众网的免费网站,如果您是该单位负责人,请&&登陆后申请个性化二级域名并更新您的企业资料后,即可删除你单位页面的所有广告,所有操作免费。
Copyright &
昭通市昭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昭通市昭阳区公租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