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没有标志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可不可以建牛场养殖牛?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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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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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牛场未见一头牛 口粮田连片栽杨树(图)
被杂草淹没的水泥拴牛桩 太原市小店区南马村500亩土地非正常流转的调查 11月19日,72岁的农民郝永林告诉本报记者,就村中土地非正常流转的事,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他和部分村民已先后找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郝永林他们所反映的土地问题是指,2003年,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南马村村委会分两次收回村民的500亩农田,转包他人引发的一场关于土地流转的质疑。建牛场未见一头牛
南马村位于小店区的最南端,南与清徐县接壤,西与汾河紧相临,全村4500口人,拥有土地6000多亩。据村民们反映,大约在2003年四五月份,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村里将村西北紧靠汾河的300亩河湾地收回,租给太原市预德盛食品有限公司兴建临时性棚圈养牛场。当时商定,从第一年到第三年每亩地给予村民200元的补偿费,以后按年限到协议终止,再适当将补偿费予以提高。
但令村民们没想到的是,太原市预德盛食品有限公司在履行了第一年协议后,当年秋与建牛场的施工队发生纠纷,工程在只建起6个青贮窖及几百个水泥栓牛桩后随即停建。之后,预德盛公司因拆迁宣告停产,造成资金断链,养牛场最终未见一头牛,只建起一个“半拉子”场地。而村民们从2004年之后就再也没有领过这块被占土地的补偿费。流转农田竟栽杨树
如果说兴建牛场,是为村“招商”造成失误。那么2003年秋,村委会不顾多数村民反对,将紧邻“牛场”的另外200亩口粮田收回承包给本村村民任中海栽种速生杨,村民们就实在不能理解了。
这杨树成片栽种一栽就是5年,当初的小树如今都已碗口粗,高约七八米,根深深扎进土壤中。村民们认为村委的做法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相悖。
11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这片“杨树田”,村民张计荣等人向记者述说,村民如今手中所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承包期限是从1999年1月起至2028年12月止。村委会收回村民的土地继而转包他人种树,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所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的规定及《土地法》第三十六条中明确指出的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的说明。处理意见停在纸上
据村民郝永林介绍,村委会对上述两宗土地进行非正常流转的做法,2004年6月初,村民们就曾向太原市人民政府反映过。当时市领导批示小店区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此事。之后,小店区国土部门实地进行了调查,并于当年6月下旬向太原市政府作了汇报。报告中的处理意见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兴建临时性棚圈养牛场,应当给予支持。对停建的牛场,已责成刘家堡乡、南马村委会和太原市预德盛公司尽快按标准建设,及早发挥效益。关于南马村委会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问题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责令其选择适当的时机将树移走,确保基本农田不再栽植树木。
然而事情已经过去了四年,这一“处理意见”依旧如同一纸空文。建牛场的300亩地既没建成牛场,也造成近1/3无法再进行复垦,一直满目荒芜。当年确定要移走的小树不仅没有移走,反而是越长越高。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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