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工留薪期未满停薪留职的复职申请书上班的,还能保证留薪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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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的是基本工资吗?
因在单位上班时间,因公导致右手大拇指受伤,单位已经确认为工伤。由于我本人的基本工资很低,扣除各种保险和公积金以后,还不够费用,还要自己补交一部分。现无法支付自己的生活基本费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公众采纳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21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的是发生工伤前的十二个月实发工资的平均工资 10:46
律师回答地区:陕西-西安咨询电话:18629***帮助网友:648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10:07地区:山东-青岛咨询电话:18653***帮助网友:538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15:16您现在的位置: &
病假复职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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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病假_事假申请单 中洋商行假期申请表 备注:所有假期申请需提前至少两天填写《假期申请表》,并得到/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生效; 部门经理假期申请须经总裁批准方可生效; 所有的病假、工伤假、婚假、(陪)产假、丧假必须附有原始证明单据。
篇二:公司病假规定 第一条
用语的定义 1 “病假”是指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履行正常业务有困难,需要一定期间的医疗及诊疗的 情况,根据规定的流程休假的意义. 2 病假的种类区分为 根据其病假期间 30天 以内的短期病假和超过30天的长期病假. 第2条 病假的申请流程 1. 下班后,突发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需要申请病假的情况: 病后 首先在工作日的上班前给部门经理进行电话通知,在病假期满回归当日,要接收补充病假手续.补充病假手续时,进行书面申请,同时要提交相关联的证明资料. 2. 不是突发疾病或突发事前负伤的情况, 必须要作成本人的《病假申请书》,进行申请. (1)病假时间不超过2天(包含2天)的情况,部门经理承认后,递交给人事部门,进行登陆. (2)病假时间超过3天的情况,需要向总经理报告及承认. (3)部门经理的病假是需要总经理承认的. 3. 职员病假申请时,必须作成《病假申请书》,并要提供病假申请所必要的证明资料 (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认定的医院,或者是2级(县级)以上医院所颁发的盖有公章的 病假证明书, 病例记录本, (医院)挂号费证明, 住院证明等资料的原本及复印本). 病假申请书上一定要记载医生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万一, 要提供的上述资料缺少的情况,处理为私事休假. (1) 每月病假不超过1天的情况,只提交病假申请书及医院的病假证明书 (2) 每月病假超过1天的情况,把病假证明书, 病例卡, 门诊挂号证等关联凭证添附在病假申请书上 (3) 每月病假超过 5天的情况,把病假证明书,病例卡, 门诊挂号证, 药品发票,医院的检查结果证明书,治疗凭证添附在病假申请书上
第3条 病假的事实确认及再检查权限 1. 公司需要时,对于病假证明和治疗资料的事实进行确认. 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严重纪律违 反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实行相应的处罚. 2. 公司探望职员的病情,具有对职员病情实施再调查的权利,再检查医院是公司的指定医院.3. 人事部门向职员发送《工作回归鉴定通知书》的情况, 职员要协助公司的再调查行为, 职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的情况,视为无效病假,一律地处理为旷工. 职员的疾病属实的情况,再检查费用公司来承担..
第4条医疗期管理 1. 医疗期制度是职员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休息的期间, 公司是不能解除 的期限.医疗期是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职员的病休期间是累积计算,跟周末休息日和法定公休日重叠的情况,不能把其除外,要在医疗期内插入计算. 2. 职工期间是本人的实际社会经历及当社在职期间为基准,如下. . (1) 总 工作经历 10年 以下 ,当社未满5年 在职者 : 3个月 (2) 总 工作经历 10年 以上 ,当社未满5年 在职者 : 6个月 (3) 总 工作经历 10年 以上 ,当社 5年以上 未满10年 在职者 : 9个月 (4) 当社 10年以上 未满15年 在职者 : 12个月 (5) 当社 15年以上 未满20年 在职者 : 18个月 (6) 当社 20以上 : 24个月
2. 医疗期内 职员要保障部门上级者及人事部门可能联系到的通信方法,公司要理解其的健康状况和对此关心. 3. 医疗期超过1个月的情况,职员所属部门为了担当岗位不空缺,可向人事部门进行申请单独补充临时职员,公司安排别的人员代替,职员复职时,公司单独安排岗位. 4. 职员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的病假休假期间超过法定医疗期间后,依然申请病假,不能上班的情况,这属于不能从事业务,公司按照法律的关联规定为根据,进行处理. 5. 职员疾病或者非业务负伤, 医疗期期满的情况,如果被证明职员的身体情况不能适应当年职位的要求的情况,公司保有对其职位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5条 病假工资的支付1. 病假工资是 根据当地规定进行支付,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80%的话,是不行的. 2. 职工医疗期间 1年内 累积不超过6个月情况的 工资支付基准 (1) 在职期间 未满5年 职工是支付本人基本工资的60% (2) 在职期间 满5年 以上 ,未满10年 职工是支付本人基本工资的 70% (3) 在职期间 满10年以上 职工是支付 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 职工有工伤/非工伤等 特殊状况的情况,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为根据支付工资的处理方式进行. 4. 公司的再检查行为拒绝协助的情况,公司保有停止支付病假工资的权利.
第6条 不作为病假处理的情况(处罚) 1. 职员未经承认使用病假的情况或者病假提交资料不属实、不完全,即使在促缴后仍不补充,不完善的情况,处理为旷工. 2. 骗取,伪造,弄虚作假,篡改的情况,病假期间处理为旷工 ( 职员手册中所列举的职员违反严重的纪律的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劳动 ). 3. 职员因打架斗殴,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工作停止及需要治疗的情况, 处理为私事休假. 4. 职员病假期间,从别的公司获得报酬,业务兼职的情况, 摄取其他个人的营利行为的情况,处理为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 尽管病假期到期,没有休假延长,无故不进行正常业务者的情况,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6. 对于因病假期间的休息时间 年间累积超过1个月者,从当年年度的评价及奖金支付对象者里除外,对于累积未满 1个月者,支付奖金时,用与总出勤期间对比,病假期间 相应天数的比率,把奖金额减额支付. 7. 对于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骗取病假的行为者,公司取消劳动合同. 8. 关联旷工,事后措施的,根据公司工作规章进行处理. 附 则
第7条 实行日 本规定是从 2015年 12月 1日 开始实行.
附件1:注: 1. 病假必须要添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诊断证明原本及医院出具的病例档案复印件, 缴纳费用证明等. 2.本表向管理队提交,用文件夹保管.篇三:医疗期满通知书 医疗期满通知书 女士: 从2011年2月 16日起至日,您在******有限公司的工作年限为八个 月零四天,按照唐山市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您的 医疗期应为3个月,****有限公司从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5月共支付您7个月零10天 的病假工资和保险。现特通知您医疗期结束。 *******有限公司 2012年
员工签名: 年
日篇二:医疗期满通知书 医疗期满通知书 ***女士: 您好!经核实,您因*****,于****年**月**日申请***假至今。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款项摘要: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您于****年**月**日入职,在职**年**个月,享有三个月医疗期。 现您所享受的医疗期已于****年**月**日期满。特通知你于****年**月**日到岗上班。若不 能按时按要求到岗,我司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祝你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篇三:医疗期满解除通知书(1)单位留存联: 关于与 裴慧 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裴慧同志: 你自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2 年3月22 日已休病假120天。现因你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我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根
据劳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将与你在 2012 年 4 月 22 日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工作门店:淮安楚州东门大街购物广场
签收人: 负责人:
2012 年 3月 22 日
2012 年 3月 22 日 --------------------------------------------------------------------
个人留存联: 关于与 裴慧
同志: 你自 2011 年10月 26日至 2012 年 3 月 22 日已休病假 120 天。现因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我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根据劳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将与你在
2012 年 4 月 22 日解除劳动
合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 工作门店:淮安楚州东门大街购物广场负责人:2012 年 3 月22 日篇四:关于医 疗期问题的处理及相关操作规范 保密性
■一般 时效性
■一般 关于医疗期问题的处理及相关操作规范为规范员工医疗期问题处理,就员工医疗期的分类、员工医疗期期间身份属性、各类情 形 及具体操作作如下规范要求。一、员工医疗期分类: 员工医疗期分为工伤(职业病)和非工伤(疾病)治疗期两类,其中: 1、病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时 限; 2、员工因工负伤或视同工伤医疗的期限统称工伤职业病治疗期。 (一)病假医疗期时间确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 要 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 四个月 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 个 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 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 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劳动 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伤医疗期时间确定:工伤医疗期(职业病医疗期)主要指员工发生工伤治疗时间,分为停工留薪期和治疗康 复 期两部分,停工留薪期一般最大值为12个月,治疗康复期视治疗的具体情况,在停工留 薪期内 通过工伤伤残鉴定后存在费用的支付差异;停工留薪期由工伤部门裁定,治疗康复期一 般由工 伤指定医疗机构作出,最迟不超过伤残鉴定日。 二、病假医疗期情形处理 1、疾病医疗期主要情形包含普通病假医疗期和特殊人员病假医疗期(女性员工三期内除 正 常假期外,申请的关联病假,有医疗机构提供的请假证明,按疾病医疗期处理;工会干 部的任 2、现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集团病假人员医疗期满后合同、待遇规定如下: 1)正常疾病医疗期内,公司保留劳动关系,按病假待遇支付薪资,医疗期结束无法恢复 到 岗出勤需要继续请假或无法从事公司的另行工作安排的,在医疗期结束,提前一个月告 知医疗 期结束解除合同,按规定给予工龄补偿。能恢复上班的,按正常员工合同对待;2)特殊人员(指“三期”内的女职工、有效任期内的工会干部―总部工会批准或属地工 会 正式批准文件)特期内医疗期届满无法恢复工作或要求继续病休的一律按事假对待,员 工需承 担社保统筹的全部费用,医疗期结束后,特期情形消失时,解除劳动关系,此间劳动关 系到期 的发通知延长至特期结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发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此类情形一旦发生, 除法 定情形外,不得续签合同; 3)病假超过6个月外的时间不计入工龄补偿的时间计算范围。此类补偿以日作为工龄追诉起止点; 4) 病假超过6个月外的时间不计入工龄核算确定的连续工龄时间,员工在合同期结束 时 未达到无固定期合同标准,但因病假医疗期原因需要延长至医疗期结束的,发告知,合 同期因 病延长的时间结束后合同终止不续签合同; 5) 医疗期超过2个月且工龄不满10年的,病假3个月且工龄满十年不满20年的,病 假 4个月且工龄超过20年的,取消当年的年假。员工已享受当年年假的,次年不再享受同 等天数 的假期。(工龄核定原则上以员工入职提交的社保缴费开始时间计算,视同工龄有劳动部 门认同 的纳入工龄统计)。 三、具体规范流程 1、 各地人事负责考勤建档:对长期病假人员梳理核查建立医疗期满人员台账(附件一);内容包含人员属性(工伤类、特殊期间内、疾病类、其他)、本公司工龄时间(入司时间)、合同签订次数(08年后新 签)、 首次病假时间、病假医疗期时间、病假医疗期结束时间,病假医疗期结余时间等等。 2、 根据人员具体属性处理该类人员劳动关系、考勤等操作规范: (1)、工伤类:采取先“休”后“认”,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以工伤机构认定的时间为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 需治疗 的,按照病假给付待遇具体按工伤条例的规定执行; (2)、“特期”(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产期,工会干部有效任期内)内人员由于期内合 同 期满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应顺延至特殊期结束终止。因此医疗期结束时,应发解除告知 函(附 件二)告知“特期”结束解除或终止合同。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协商解除服务期约定 后解除
或免除员工责任义务后解除; (3)、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产期,工会干部任期内:医疗期已满的,员工继续请病假 的 一律按事假缺勤处理,员工自行承担社保等缴费全部责任。(4)、疾病类: a、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的,合同期应顺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发告知函(附件三)告 知 合同到期终止,因疾病原因至医疗期结束后办理解除手续;b、合同期内的,医疗期已满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提前1月告知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取得员工续假假单或申请或发函要求出勤不回应或提出续假); c、合同期内,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中: 1-4级的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合同,按工龄补偿+6个月工资医补,重病增50%医补,绝 症 增100%医补; 5-6级的安排调整工作,拒绝到岗的发告知(附件四)后停发津贴,员工可以提出解除,企业按工龄补偿; 7-10级的,合同到期解除,按规定补偿。 (5)、其他:聘用人员、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此类人员不享受国家规定病假待遇, 病 休视为未出勤,一律维护事假。附件一、医疗期台账模板 附件二、特期医疗期结束告知模板 附件三、合同期医疗顺延告知模板 附件四、医疗期结束到岗通知模板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no:(身份证号码): 你最近一期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到期,鉴于你目 前属于女职 工“三期” “特期”期间,公司决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期延长至“特期”情形 结束,本件将作为 合同期调整的依据,如不同意,可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将按相关制度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公司2011年 **月**日 员工签收或ems编号:
合同延期告知书(送达联)no:(身份证号码): 你最近一期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即将到期,鉴于 你目前属于女职工“三期”“特期”期间,公司决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期延长至 “特期”情形结束,如无异议,本件将作为合同期调整的依据,如不同意,可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将按相关制度办理合 同终止手续。 ********************公司2011年 **月**日 注:已备案工会附件三:
no:(身份证号码):你最近一期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即将到期,鉴于你目前属于病假医疗期 期间,公司决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期延 长至“医疗期满”情形结束,本件将作为合同期调整的依据,如不同意,可提交书面申请, 公司将按相关制度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公司2011年 **月**日 员工签收或ems编号:
合同延期告知书(送达联)no:(身份证号码): 你最近一期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即将到期,鉴于 你目前属于病假医疗期期间,公司决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期延长至“医疗期满” 情形结束,如无异议,本件将作为合同期调整的依据,如不同意,可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将 按相关制度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公司2011年 **月**日 注:已备案工会附件四:篇五:医疗期满后员工不复职处理方式 医疗期满后员工不复职处理方式(天津律师解答) 1. 【律师解答】职工医疗期满一般 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职工医疗期满,但是治疗尚未终结;二是职工医疗期满,职工到岗上班, 但是不能从事原工作;三是职工医疗期满,企业延长医疗期后,劳动合同到期。下面笔者对这 三种情况分别加以分析: 2. 第一种情况职工医疗期满,治疗尚未终结。这种情况其实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员 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劳动部关 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号)第7条规 定:“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标准(试行)》(劳社部发 [2002]8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 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因此,对于这种情形下的员工,企业 需要经过一个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我国个别地区对此出台了地方性规定,如天津市劳动局 《关于劳动者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就对劳 动能力鉴定的部门、范围及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二是一般疾病的员工如果医疗期满后仍 继续请病假,对此笔者认为企业可以不再批准,因为这已经构成了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 之情形,企业应向员工发出回岗通知书,表明“员工医疗期满未到原工作岗位报道,公司视 为不能从事原工作,考虑到员工身体状况,企业为员工另行安排工作岗位,限其在×日内到 岗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或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内容。如果员工为办理病假手续继续缺勤,企业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如果 员工继续提交医院证明,企业可以按照“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从而可以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处理以上情况时,除了旷工解除外,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AMi&|[四川 绵阳];&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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