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讲宪法300字演讲稿

针对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针对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宪法既是一个国家的总、总纲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和纲领,不只是宣示性的或者指导性的,而是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针对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好
  寒假中 ,我无意看到一篇文章&&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分析与思考,文章有几点让我印象深刻,其中这么写道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在宪政建设中具有战略地位。但是,当前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不高,对宪法的了解少、兴趣低,宪法权利意识差,没有形成宪法至上的理念。这也促使我体会宪法的独到之处。之后也是我深有感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从中宪法的重要意义凸显而出,但是作为我们来讲应如何将其统一呢?以下为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是知法。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其中宪法的第二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我觉得我们需要明确我们大学生的义务,其中(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4条义务使我们需要履行的。
  国家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作为大学生我们应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篇二: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晚上好!xxx,当你们走进这座美丽的大学城的时候,看到这些现代化的建筑,你会想起谁呢?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第一句感叹是:工人的力量真伟大啊!
  是的,我说的是有着一亿x千万大队伍的农民工。他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笔直的马路。可是,我却没有忘记一位记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进xx市一处工地所看到的情景&&
  在这间三面透风的破房子里,十几个农民工在瑟瑟发抖。据说他们已经三天没有吃米饭了,而气象台预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8度!他们在那里苦苦等待着他们老板 可以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回家过年!在相关图片里,他们头发凌乱、面容悲怆,目光里满含渴望和无奈。而他们的背后,是一座高耸的楼房&&一个现代文明的标志物!
  类似的报道还很多,这些报道一次次地叩问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吗?这是我们农民工应有的生活吗?
  警钟一次次地敲醒,悲剧一次次说明:道德、舆论不是根本的解决。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在哪里呢?
  当我成为一名法律的学生,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当道德、舆论不足以成为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应当努力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让宪法关怀农民工,保护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心头的阳光。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人为着这个目标努力着。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工发言,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有了农民工的听证人,越来越多的法律颁布实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我们又看到许多新的报道,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证资金,农民工的医保在逐步推广,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有了保障。许多农民工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他们的心头正在被法制的阳光温暖着。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谐的社会正展现着她巨大的魅力。
  同学们,农民工们可能不会去读宪法条文,他们也可能不懂什么叫和谐社会,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对幸福的希望,有着对未来的梦想。我希望,经过全社会人的努力,我们社会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和谐社会,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温暖每一个公民心头的阳光。我相信,有一天,农民工们不会为自己的工钱而犯愁;有一天,农民工们会为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制的社会而幸福;有一天,农民工们都能很自豪地向社会大声说:我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我们的工作平凡,但光荣!
  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一、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际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坚持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围绕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的实施,推进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族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新部署及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1、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机一部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
  2、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
  四、学习的具体要求
  1、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熟悉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才能做到很好的遵守,并且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学好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2、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人员。在学习方法上,我认为要练习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小学生学宪法演讲稿二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好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总体上都有所提高。去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等,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又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既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总纲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章程和纲领,不只是宣示性的或者指导性的,而是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同时,宪法又不同于一般法律,不同在于,宪法是根本法、最高法。所谓&根本法&,是就宪法内容上讲的,是指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所谓&最高法&,是就宪法效力上讲的,是指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第五条进一步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上两处规定的&各政党&,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与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宪法和党章这样规定,实际就是对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提出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之所以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在于我国宪法本质上就是党的最重要的方针政策,不依宪治国、不依宪执政,其结果一定是既破坏法治,又违反党的根本路线方针政策。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已经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二、宪法规定了什么
  1982年宪法是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直接领导下制定的。此后又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作出四次部分修改,使我国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和更加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指导思想,既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也是实施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序言&中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宪,在序言这一段中又增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宪法序言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是宪法确认的。实践证明,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四项基本原则用宪法确立下来是完全必要的。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入宪,在法律实施上的意义在于:谁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谁反对党的领导,谁就在违宪,这是严重的违法问题,而不仅仅是思想认识问题。
  (二)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国体和政体是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国体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哪个阶级掌握政治权力;而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掌握政权的阶级用什么方式来行使国家权力。宪法第一条将我国的国体确定为人民民主专政。宪法第二条将我国的政体确定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长期坚持,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大与人民的关系。宪法规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人大内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宪法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3.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宪法规定,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并不等同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两个既相关又有区别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和地方权力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一整套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在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的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真正实现当家作主。
  宪法除了对根本政治制度作出规定外,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三个基本政治制度作了规定,还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以及运作,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立法体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还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
  三、宪法的实施
  宪法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从我国宪法实施的总体状况来看,执政党一直将宪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文件。因此政治化实施是我国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特点。宪法除了政治化的实施之外,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也发挥着法律规范的功能。30多年来宪法实施状况,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4个方面来实施宪法。
  一是,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活动中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就是对宪法的实施。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就是对宪法的实施。三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司法权,就是对宪法的实施。四是,一切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遵守宪法法律,也是对宪法的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向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我国目前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4个方面。法治实践中,以上宪法具体实施的4种形式,正是一一对应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4个方面,我认为,这既是目前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也是宪法实施的具体体现。
  大家比较关心宪法实施的监督问题。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也就是说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监督宪法实施。有人提出,另设一个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来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个提议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如果这样做,就从根本上动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这种制度设计是不可取的。关于宪法监督问题,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的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而不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外另设宪法监督制度。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立法法对宪法实施监督的制度、程序以及做法都做了规定,包括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所谓不适当就是与宪法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之一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公布后30日之内要报备案审查,审查认为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发出书面审查,制定机关两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修改或者废止了,审查终止,如不修改,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向委员长会议提出撤销,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立法法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包括公民个人,都可以书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某部法规审查的建议,今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立法法,在此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规定,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将审查情况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职责的情况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是对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完善。我们要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这个大框架内积极探讨完善。
  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一些领导干部置宪法法律于不顾,不仅不能带头守法,反而恣意践踏法律,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谋求私利和特权的手段。这些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我认为最严重的后果之一就是极大地挫伤了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的积极性。老百姓认为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国家机关干部都不遵守自己定的法,却要求老百姓守法是不可能的,&你自己不遵守你自己定的法,我为什么要遵守&。一个国家的国民法律素质高不高,首先要看这个国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高不高。这两者是密切联系的。要提高国民的法律素质,首先要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习近平总书记今年2月在省部级干部班的讲话中特别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的作用。在&权大还是法大&这个真命题上,我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维护宪法、保证宪法实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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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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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
文章来源莲山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
&&&&&&&&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莲山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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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国家宪法日演讲稿800字:学习法律知识 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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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这些你了解吗?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决定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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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矗在随后两三年里,我国颁布了近千件法律、法令和法规,确立了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制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04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共有231部、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超过7000件,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建设成就举世瞩目。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既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特征,又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当前,中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在利益格局多元、社会价值多样的新形势下,更需要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安-全。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当前,我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还有待进一步保障,促进人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还需要完善法制建设。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加快法制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经过多年努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存在。尤其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上,不严格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既是法制建设的主体,又是法律适用的对象,人人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今日之中国,法治正在成为人们共同的追求。只有坚持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人民才有美好未来。认真总结现行宪法施行的光辉成就沙发回目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正确实施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宪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法律法规得到遵守,更好地保障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国家兴旺发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贯彻实施好宪法,对于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建设法治合肥,实现“新跨越、进十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认真总结现行宪法施行的光辉成就现行宪法于日施行,并先后进行了4次修正,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的30年,是合肥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30年,是合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的30年,也是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30年。3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合肥市认真贯彻宪法精神,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合肥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始终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总量不断争先进位,在全省经济首位度不断提升。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30年来,始终坚持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的形式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制度持续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市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地方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条例》首开公务员转任地方立法之先河,《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成为全国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法规,修订后的《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力保障。深入开展法治合肥建设,先后开展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显著提高。立足于打造阳光合肥,推出了开门抓“三定”、开门编预算、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等一系列领全国风气之先的改革举措。“十一五”以来,合肥市先后2次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连续4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2次获得“长安杯”,成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宪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继续把宪法贯彻实施好。全面贯彻落实好宪法,是推进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立足新的起点,合肥要打造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物质文明基础,也要有完善的民主法治保障,二者缺一不可,必须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摆到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市、打造法治合肥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只有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如何,关系到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影响着依法治市、法治合肥建设的进程,关系到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合肥人口的加速集聚,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提高管理成效,从长远来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是治本之策。其中,宪法意识是关键和前提。必须深刻认识到,真正的宪法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的,也不是铭刻在铜鼎上的,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重在强化普及教育。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实施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努力实现“三个适应”: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适应,公民法律意识与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要求相适应,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待相适应。进一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从而带动全社会法制观念的持续增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现行宪法把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重要内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和实施好宪法,就是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打造幸福合肥。始终坚持发展惠民不动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坚持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把大发展作为“大民生”的源头活水,把大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走出一条“双轮驱动”、“四化同步”的富民强市之路。始终坚持改善民生不动摇。深入实施“33+X”项民生工程,不断提升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水平;加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扎实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合肥”创建,提高“平安指数”。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动摇。在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的过程中,都要强化群众利益至上的意识,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尤其要围绕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搬迁安置、土地征收、企业改制等领域,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动摇。持续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听证制度、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以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基层民主。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搭建有效平台,推动网络问政。树立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表率形象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实施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不断提高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在法治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做维护宪法与法律尊严和权威的表率;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在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法治合肥”成为城市的靓丽品牌。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中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长期进行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地方立法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要珍惜运用好这一职权,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客观规律,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立法。要继续坚持“开门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广泛吸收民意、集中民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和监督立法的渠道与途径。要积极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抓好地方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善于将改革发展的创新性成功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法治管根本,管长久,是优化环境的重中之重。“十一五”以来,合肥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等领域,创造了一系列经验,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要做好对这些的总结提升,使之逐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做到立法选项力求有针对性,法规内容力求创新,法规体例力求简洁实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宪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光荣职责。近年来,合肥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作为,开展了“食品安全庐州行”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要继续依照法定职权,依法履职,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宪法实施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希望本文【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能解决您的问题。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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