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华贵路69号花地人家楼盘是否有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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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地人家商业中心
花地人家商业中心栋数栋数:1
栋数(来源百度百科)
栋数是在项目中开发的楼的数量
花地人家商业中心简介
该项目地处芳村花地商业旺地东漖北路,邻近释、道、儒三教合一的黄大仙祠。所在地段人流密集,交通方便,商业氛围浓厚。该项目集商业、办公和居住于一体,其中首层至三层为商业裙楼,总面积15000平方米,可用面积11700平方米,其中首层可用面积约2000平方米,二、三层可用面积各5000平方米,适合引进大型超市、餐饮和文化娱乐项目;办公塔楼高20层,总面积15500平方米,单层面积970平方米;另有住宅面积若干。2幢23层住宅楼、1幢20层商务综合楼及3层商业裙楼
花地人家商业中心楼盘动态:
15000.0平米
花地街花地经济股份联合社
标准写字楼
15000.0平米
1170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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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人家饼屋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人家饼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百花路8号自编130铺(临时经营场所有效期至日)交通便利。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人家饼屋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姚培代表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人家饼屋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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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交易有风险,行事需谨慎。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很多、要求先付款再交易的需要特别注意。关于印发《花地街道办事处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花地街道办事处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我街新增违法建设蔓延势头,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建立健全查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查控违法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1]29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5]45号)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指导。重点整治全街范围内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含违法新建、折旧建新和扩建等情况),逐步建立严查严控违法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达到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查违见效的目的,引导和规范辖区居民依法、有序建设。
二、组织领导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街道谢俊年副主任为组长;花地街武装部长应传考、花地街派出所冯介叶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为组员的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执法队设立查违专项整治办公室,执法队队长陈远峰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具体负责查违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与责任划分
按照“早发现、早拆除、先控停、后清拆”的工作原则和“宣传发动、巡查监控、约谈提醒、立案查处、强制拆除、矛盾化解”的工作流程,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宣传发动
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各社区居委会配合,采取发布《通告》、设置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营造查违控违浓厚氛围,努力使辖区每户居民都知晓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自身生活的影响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辖区居民依法建设、依法行事的自觉性,为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巡查监控
区分重点与一般区域,由街道执法队牵头,各社区居委会配合,每日组织人员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第一时间掌握各区域违法建设现状,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建立违法建设台帐,根据上报情况实时进行更新,做到全面摸清底数、及时掌握现状,从机制上解决违法建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模糊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据可查,使查违工作公开透明,为立案查处提供准确依据。
1.重点区域巡查。根据我街现实情况,将中市、小策、民治三个社区划分为查违控违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内,采取责任到人、分组负责的形式,每个社区成立一个由1名街执法队正式队员牵头、1名社区民警、1名安监中队、2名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巡查小组(具体小组划分见附件三),每日至少一次对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同时,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要立即现场予以口头制止,责令其停止建设。
2.一般区域巡查。除上述三个社区的其它区域划分为查违控违一般区域,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进行日常巡查,于每周五16:00前将本周巡查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在巡查中发现新增违法建设24小时内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公室在接报后要立即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约谈提醒
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且经口头制止不听劝告的建设者,由街道执法队负责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在约谈中,要向业主讲明执意进行违法建设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对自身利益的影响,督促业主主动拆除违法建设。
(四)立案查处
对屡次提醒不听劝阻的建设者,街道执法队要立即进入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程序,24小时内发出《询问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并同步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启动停水、停电、停供预拌混凝土程序;48小时内收集(查册)房产、业主身份等资料;72小时内做好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及其它证据材料,进入立案查处程序。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继续抢建的,街道执法队要启动查封程序,在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等关键部位贴上封条,并录像、拍照保存证据。同时,现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4小时内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强制拆除。在上述过程,若出现当事人撕毁封条、暴力抗法等行为,由街道执法队报警处理,公安派出所应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街道执法队完成查封现场、扣留工具等执法工作。
(五)强制拆除
在收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转发区政府批转强拆通知后,街道执法队24小时内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书。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强制拆除,强拆行动中各部门具体责任如下:
1.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强制拆除的具体实施,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工作包括确定拆除内容、控制拆违进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拆违工作有序进行。
2.公安派出所负责清退违法建筑物内所有无关人员和拆违现场的警戒工作,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拆违现场,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对拆违过程中出现的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城管科、综治办、司法所及居委会负责做好强拆前和拆除过程中的公告、安抚、解释和维稳工作,负责监察现场情况,做好当事人及外围群众的宣传教育说服工作,防止暴力抗法情况发生。
4.党政办负责行动当日的车辆、饮用水及常用药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矛盾化解
强制拆除后,由城管科牵头,综治办、居委会配合,积极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努力消除不良苗头,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保持辖区社会稳定。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街道查违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5日前对辖区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发出查违工作简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警告提醒,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改正处理。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街道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查控违法建设职责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含党员、社区干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以下规定对各级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街道查违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居委会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街执法队主要领导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1.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诫勉谈话,对第一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直接责任人引咎辞职,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第一责任人公开道歉。
3.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免职,主要责任人责令辞职,第一责任人引咎辞职。
(三)建立健全报告制度
街道查违专项整治办公室每月20日前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上报街道查违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查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并上报区查违工作领导小组。
五、几点要求
(一)领导重视,形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要把整治违法建设列入社区重要工作,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得到落实。
(二)疏堵结合,发挥各级力量防违治违
要区别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引导违法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建。党员干部切实做到
不实施、不支持、不参与、不包庇、不放任违法建设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防违治违环境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信息的报送,努力形成遵守规划管理、支持防违治违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报告违法建设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巡查无死角。
附件:1.花地街道办事处查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花地街道办事处查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3.查违控违重点区域巡查小组人员名单
&&&&&&4.查违控违一般区域信息联络员名单
&&&&&&5.花地街道办事处查控违法建设奖励实施办法
&&&&&&6.花地街道办事处在建及新增违法建设情况统计表
花地街道办事处
花地街道办事处查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花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花地街武装部总共
花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所长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花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花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花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花地街道办事处出租屋管理中心主任
中市社区居委会主任
花地城社区居委会主任
恒荔湾畔社区居委会主任
民治社区居委会主任
明心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小策社区居委会主任
新隆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怡芳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花地街道办事处查控违法建设办公室人员名单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员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员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员
花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
查违控违重点区域巡查小组人员名单
街综合执法队
街安监中队
小策社区居委会
小策社区居委会
街综合执法队
民台社区居委会
民台社区居委会
街综合执法队
民警专区2人
中市社区居委会
中市社区居委会
每日9:30在各自社区居委会集中,各组长组织进行巡查,登记情况。
查违控违一般区域信息联络员名单
花地城社区居委会
明心路社区居委会
恒荔湾畔社区居委会
新隆沙社区居委会
怡芳苑社区居委会
花地街道办事处查控违法建设
奖励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街道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以“表彰先进、鼓舞斗志、促进落实”为基本原则,经费奖励以充实先进单位工作经费形式实施。
二、具体标准
1.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发出一份《询问通知书》和《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奖励50.00元;
2.对违法建设者实施处罚,按罚款总金额的5%奖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
3.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按50.00元/㎡的标准奖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
4.各居委会上报新增违法建设和建筑余泥、材料、垃圾乱堆放信息及时、准确,一经查实,每条信息奖励50.00元。
花地街道办事处在建及新增违法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名称及电话
房屋性质(宅基地/房产证)
建基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各居委会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违法建设进行摸查,按摸查实际情况填写此表;2、“违建类型”一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拆除重建、加建、扩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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