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格式化没有顺利完成成安全生产平安年活动

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 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罗区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 中国新罗网——新罗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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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 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罗区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交通运输局索引号:LY-文号:龙新交安〔2015〕49号公文时间:
区运管所、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 根据龙岩市交通运输局、龙岩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交运〔2015〕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活动。现将《新罗区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 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新罗区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平安中国”、“平安交通”建设,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业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普货运输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重点解决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和筑牢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
&&& 二、目标任务
&&&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加强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发挥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抓好薄弱环节,提升客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我区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 三、活动组织
&&& 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区交通运输局、新罗公安分局和区安监局联合部署。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
&&& 四、活动内容
&&&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各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各层级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98、99条予以查处。
&&&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 (二)进一步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 6.加强接驳运输管理,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客车夜间通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公综〔号)相关要求,涉及接驳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参加接驳的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执行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监督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对接驳点、试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于违反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有关规定的企业、接驳班线、接驳车辆、接驳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接驳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 7.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应及时将限行标志内容中“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更改为“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对于接送旅客的客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管理机构应认真审核把关,并建立数据库,按时抄告公安部门便于路面执勤管控。道路客运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
&&& (三)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 8.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不断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整治工作。对相关客运企业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并指导其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将客运驾驶人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做到警钟长鸣。
&&& 9.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现场勘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 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应当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并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 10. 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完善农村道路安保工程,严禁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开通客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城乡道路客运安全监控、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全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在省级资金扶持政策引导下,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特色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道路,加快两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 11.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发货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环节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发货前要认真查验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件、车辆警示标志及告示牌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按照提货单载明的品种、车辆核载数量进行装载。对未取得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证件或车辆警示标志及告示牌不齐全的,不得为其进行危险化学品装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予以处罚。
&&& 12.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2014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 13.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探索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合作模式,完善运输联盟运行机制和制度,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
&&& 14.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运输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公安部门对查处的异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转递制度的规定。
&&& (五)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 15.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严格考核,督促整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同时依据龙岩市新罗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5年工作措施的要求开展综合整治,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者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 16.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年检。公安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检验,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公安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将车辆信息抄告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
&&& 17.加大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监管。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对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年审时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强化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检验,罐式车辆的罐体必须持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压力容器要定期年度审验。未持有效检验证书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年审时一律不予通过。
&&& (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 18. 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选购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有效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对未接入平台或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已安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监控平台不具备相关功能的,督促所属企业立即整改。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运整顿,发生两次及以上行为的,取消相应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
&&& 19.夯实基础,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车载终端的安装并接入动态监控系统,确保在2015年第二季度前车辆入网率达到100%。二是分阶段、分目标将12吨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纳入监管系统,争取2015年年底前上线率达到90%以上。三是完善监控平台功能。积极开发监控平台监管车辆超速、超范围经营、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要求落地休息、不在线等违规行为的自动报警、自动汇总、短信提醒等功能。四是在全区推广安装使用符合部标的北斗车载终端,规范终端安装程序。
&&& 20.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平台测定的数据标定,公安部门可以依据经标定的动态监控数据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 (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 21.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剧毒化学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综合监管,加强部门协作,联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 22.加强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
&&& 23.要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
&&& 五、活动安排
&&&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
&&&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5月25日前,要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分别报区交通运输局、新罗公安分局和区安监局。
&&& (二)全面推进阶段(5-11月份)
&&& 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5月下旬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定期开展阶段工作总结会,通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 各单位对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区交通运输局、新罗公安分局和区安监局。
&&& 六、相关要求
&&&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情况,制定部门内的分工落实方案,细化行动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活动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措施要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断深化安全工作机制。
&&& (二)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
&&&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三部门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对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 (三)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 各单位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 (四)发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监控、交通运输路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完善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在车辆、从业人员、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 (五)加强宣传,完善机制
&&& 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完善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典型,上报先进经验和做法。活动期间,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10日前要分别向其上级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各地报送情况将作为阶段情况通报和年底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 联系人及电话:
&&& 新罗区交通运输局:陈仁清;联系电话:
&&&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廖洪钦;联系电话:
&&&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游洪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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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主办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龙岩市新罗区数字办建设管理
业务电话、传真:
举报电话:
网站统计:海西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通知》(青交运[号)精神,我局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布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切实解决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道路施工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夯实和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为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成立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局长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地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海西州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及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各地运管机构根据“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要求,成立联合活动领导机构,强化部门联动协调,保障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以“治超宣传月”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治超专项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各地交通运输局组织辖区运管机构、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学习了省、州的宣传方案,深刻领会“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意义与工作要求,全面进行动员,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制定并印发了海西州交通运输局、海西州公安局、海西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印发了《关于海西州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西交字[2016]88号)。全州各地出租车LED灯打出宣传标语,汽车客运站悬挂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措施,掀起我州“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高潮,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海西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全民创安”的浓厚氛围。
(三)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发现问题。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对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截止目前,共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769家次、覆盖率76%;排查一般事故隐患351起;其中:已整改351起;整改率100%。
(四)开展打非治违,保护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全州各地运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提高广大乘客安全乘车意识,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全年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485起;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人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点、出租、出售或关闭不到位79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14起;停业整顿整合技术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1起;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64起;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48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起。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突出重点抓好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一是抓好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审验,严把运输企业准入关;二是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按规定进行安全例检、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四是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五是推进营运货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工作,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工作,严格要求企业对运输车辆实行实时动态监控;六是严格落实夜班车凌晨2时-5时停车休息相关要求,确保乘客安全;七是严格落实安全带-生命带相关规定,加大宣传监管力度,使广大乘客深刻认识安全带的重要性,为安全带的使用打下良好基础。
1至11月,海西州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共对辖区运管机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了多次安全督查工作,累计检查企业78家次,查处存在安全隐患企业11家次,限期整改11家次,整改完成率达100%。
2、多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督查。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州相关通知要求,先后开展了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油市场秩序联合专项整治、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互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海西州安监局安全生产联合督查及海西州安委会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了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转好。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海西地区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10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8起,现场整改6起,责令限期整改12起;共检查车辆650余台,查处违规车辆28台。
4、加强联网联控监管工作。目前我州“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已达99.8%。
(六)落实工作责任,创建平安车站。创建平安车站,致力于打造出一个环境优美、服务优质、旅客出行安全的车站,是我州汽车客运站的共同目标,在创建平安车站活动中,各汽车客运站:一是建立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管理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汽车站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个闭环式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车站实际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岗位职责适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明确了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三是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保证日常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是否安装“安全带-生命带”;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做到“回场必检、合格放行”;严格“三品”检查管理制度,对所有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无条件过机检查。四是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培训。配备完善的监控系统,对站场内的每一个部位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配备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设有灭火器、消防栓、防毒面罩、安检仪等,大大提高了总站整体的安全系数;五是做好假日安全运输,确保旅客平安出行。每当节假日来临之际,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全力开展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和节日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营运客车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及司乘人员资质的督查工作,查验消防设施设备,严查车辆技术性能,严处“三超一疲劳”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运力调配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合理的调配人力资源。
(七)抓好标准化建设,实现平安交通。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通知》的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跟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全过程,不等不靠,精心组织、按照标准化达标考评办法和要求,对照达标标准逐项自查整改,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健全达标考评档案,形成自查自评报告。目前,我州已全面完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共考评企业55家,其中:18家危货运输企业、3家客运企业、9个汽车客运站、1家公交公司、7家出租车公司、8家普货运输企业及9家维修企业。考评完成率100%,考评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虽然今年我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企业之间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重效益轻安全。
(二)缺乏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
(三)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源头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二)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预防和减少运输事故,扎实、有效地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三)继续强化创建“平安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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