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袋水泥没御完拉出工地 扬尘 处罚决定被工他发出会受怎样的处罚

咨询内容:你好 我们是一帮农民工共12个人于2013组成一个浇路班组,专门帮人浇厂房地坪和厂区道路,于日左右,给一个叫宋银根的瓦工工头浇了,东台市时堰镇的
东台市华能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韩小秋老板新建的新厂房地坪,韩小秋厂老板自己买的黄沙石子水泥等材料,是宋银根叫我们浇的,没有浇好的时候,宋银根就到别的工地去了,我们自己把活干完,就撤退了,联系宋银根要工资,他说暂时没有,等几天,等到9月一日小孩开学前电话联系他要工资,他还说暂时没有,等到年底,到春节前一直打电话跟他要,他说马上马上,到了除夕夜他把手机关了,今年我四处打听到他新工地上要,他不但不给,还仗着人多要打我一个去要工资的,现在他把我拉进黑名单,我联系不到他了。也不想到别人工地上吵吵嚷嚷,闹事。我去时堰镇劳动所找到老许所长,老许邀谈了韩小秋后,跟我说,韩老板跟盐城一个大公司签的合同,项目经理不是宋银根,韩老板说地面是小沈浇的,因为墙面漏水对方还有3-5万元余款在这里。我想问,能不能让老许出个什么强制手续,让韩小秋直接把我们的工资直接给我们,再从对方余款里扣除?可不可以让老许这么做?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关系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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