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批地建房证明村上不开证明怎么办

投诉主题:城镇建房费用已交 沒任何国土许可证明文书
标签:株洲&&醴陵市国土局,船湾镇政府,船湾镇下岭村村委会。
城镇购得土地建房使用权,2002年已交一万二千元办土地使用证至现在没任何国家集体土地使用证明,收款单位为船湾镇下岭村上届书记谢世美,,,现在补证新届领导又需四千元,倒底办证发证是醴陵国土局说了算还是地方村级机构,象这种情况船湾镇房产占一半以上。望纪委及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办点实事,交的钱那儿去了?为什么都没土地使用证?
已转交至华声在线株洲分站。
网友评论&&&&共 5 条
路灯排水排污均私人集资或自己完善,不下面实地调查,难明其真相,新届村支两委补证不还是要钱哪,,,十年沒证,09年协调也6年,不也没补发土地证,鬼才会信任政府,沒钱会办事?
评论者:中 &
11:00 & 第5楼
经调查,2002年,原下岭村支部书记谢世美以个人名义对镇鑫街进行开发建设,每户收取地基购置款及一万二千元的配套费,此事已经市纪委和国土部门进行查处,并给予谢世美党纪处分,免去其村支部书记职务。谢世美在开发过程中,处置操作不当,未履行承诺,导致开发区路未修,房未建,一地两主,交了钱没有地基,纠纷不断,建设滞停数年,成为遗留问题,购地群众和当地群众意见都很大。应群众的迫切要求,镇村两级十分重视,新一届村支两委从2009年开始参与调处,协助谢世美之子谢小桃对镇鑫街开发建设进行扫尾完善,理顺各种关系,排除纠纷,安排地基,修建硬化近一公里长,6米宽的镇鑫街主道,修排水沟,通电通水,安装路灯,补办土地使用证等。新一届村支两委根据村民自治原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形成决议,凡建房户均收取一定金额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道路、排水设施、路灯等方面的修建维护,并将此决议列入村规民约。再加上谢世美此次开发过程中,资金亏损严重,只遗留问题未遗留资金,因此与谢世美购地的建房户同样交纳了配套费,其中包括国土办证费用。土地使用证均已办理或者已报批正在办理中。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评论者:醴陵网宣 &
16:57 & 第4楼
老百姓是鱼肉,谁是刀俎呢?
评论者:谭秋中, &
11:16 & 第3楼
现在的政府部门怎么做事的
评论者:小雪 &
11:09 & 第2楼
现在的政府部门怎么做事的
评论者:小雪 &
11:09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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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便捷投诉村民想建房 村上“不答应”
 西安日报社
第09版:三秦时空 中国新闻
  今天是:
社长: 郝小奇 总编辑:李颖科 执行总编:屈胜文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02 邮发代号 51-6
三秦时空 中国新闻
村民想建房 村上“不答应”
汉滨区余岭村要求统一规划后才能改建
4年来30多户村民房屋先后成危房
  多户村民房屋相继成为危房。
  本报安康讯&&4年前,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镇余岭村要搞新农村建设,村上要求村民等统一规划后才能改建房屋,然而到目前为止规划一直没有出来。4年来,30多户村民房屋先后成为危房但无法改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316国道旁的余岭村,村口有一块“汉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宣传牌,牌子上注明了建设内容、时间、帮扶包抓单位和负责该项目的一名区级领导人姓名。在村子里记者看到有多处破旧不堪的土坯房屋。该村村民告诉记者,4年前,村干部说要搞新农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要求村民不能乱建房屋,等统一规划后才能建房。当时村民想着是为大家办好事,因此都积极响应。当时村上和村民还签订了占地补偿合同,说先修路。去年年底,300多米长的水泥路修通了,但占地补偿问题一直没有落实。村民们表示,他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家里的土坯房子年久失修成了危房,但不能改建。  记者在几户村民家看到,他们的土坯房子已成了危房,其中有的房子已经垮塌了一大半,剩下的也面临倒塌,有的房子不但墙体出现裂缝,部分屋顶的木头横梁也出现断裂,村民只好用木桩支撑着。据村民介绍,村上先后有30多家房屋出现问题,想在原址上改建,但得不到村上的批准。有的人家房屋实在住不成了,只好搬出来。  余岭村村支书刘忠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村上提出要搞新农村建设,村民一致认为是一件好事。在征得村民同意后,村上和镇上就争取来了土地复垦项目资金,整理了农田,修了300多米的通村水泥路。原本想给村民办好事,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变村里的旧貌,但由于村上的经济基础差以及工作进度迟缓,使好事没有真正办好。目前,村上已请了有关部门正在做村上的建房规划。  随后,记者来到镇上进行采访。梅子铺镇镇长李朝玖告诉记者,余岭村村干部原本想为村民办好事,出发点是好的,但村、镇财力有限,目前还没有补贴和扶持政策,所以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该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是镇上和区上今年刚刚提出来,能否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还需要一至两年的努力。李镇长表示,考虑到该村村民住房的实际问题,镇上已召集该村村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开了个办公会,镇政府将派规划、土管、驻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对村民建房统一规划,村民可在规划内改建房屋,手续可以从速从简办理。  文/图&记者张松&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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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证明该不该村上开?
该用户从未签到
我是农村户口,嫁在武汉,现专职带孩子。最近听说可以申请公租房,但需要在我的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无房无土地无收入证明。前天去到村委会,他们不给开,说我父母有房就等于我有房,可是我父母的房又不是我的房,并且我已经嫁出去了啊!父母也健在,家里还有一个姐姐找的上门女婿。后来又说镇上不让开。
我想知道村上到底能不能能不能开?不能开又找谁开?
该用户从未签到
我觉得村上不开有一定道理,因为你是申请的武汉的公租房,也就是你所在地的公租房,但你人在武汉长期生活,你就应该把户口迁至居住地,这样居住地的村委会才能更好地证明你无房,你现在的户口状况是和父母合户,当然村委会就视为和父母居住,也就是有房。户口随人走,方便所在地管理,就是这个道理。
该用户从未签到
R★夏至未至 发表于
我觉得村上不开有一定道理,因为你是申请的武汉的公租房,也就是你所在地的公租房,但你人在武汉长期生活, ...
首先,我的户口如果可以签到居住地,我就不会回来开这些证明了。其次,我娘家这边也是只有一套房,有父母还有上门的姐姐姐夫。按农村的惯例,父母的房子有儿子的留给儿子,没儿子的哪个姑娘在家就是哪个姑娘的。在武汉,父母有一套房,不等于结婚后的子女有房。
不好意思,那个用户名的密码登不上了,只好重新申请一个上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有没有相关部门的人士帮忙解答下?谢谢啦!
Powered by>>农民在自家耕地上建房违法吗?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城里赚到钱后,都喜欢在城镇买一套房子,同时还希望回乡建一套像样的小别墅,而田地成为了他们建房的目标,那农民在自家耕地上建房违法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农村村民建房目前在《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上有些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上要看部委规定和各个地方政府相关的规章和条例(一般各省都有),涉及到的部门主要是国土和规划,主要有国土资源部2004年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201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各省还有自己的管理办法(宅基地或者农村建房),可以百度。
大致而言,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流程是村民向村委会申请,村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市,县(市)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到建设和用地审批,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证后,国土部门再办理用地手续,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用的还要上报省国土厅,一般情况下是镇里接到申请后组织规划所、土地所踏勘,新建和扩建的还要上报县(市)规划部门审核,都要上报县国土部门审核。原则上不需要当事人去跑,不过考虑到人手和效率,实际上很多地方是要村民直接先到规划所和国土所申请的。
总之,就算在自己耕地建房,也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还要先由国土部门申报农用地转用,受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控制。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属于违法占地,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达到刑法标准(耕地10亩,基本农田5亩)的要以非法占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要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话土地管理部门就会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不过在现实执法中如果所建的违章建筑不牵扯到别人的利益,周围的邻居对你所建的违章建筑不存在争议或者不存在向土地管理部门控告的,土地管理部门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罚点款,象征性的从墙上拆下几块石头,等他们一走你再把拆下来的石头垒上就没事了。如果存在较大争议的违章建筑土地管理部门就会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强行拆除。
那么农村宅基地建房流程是怎样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非农业户口可以建房吗?
非农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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