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秋季退役士兵被召返部队经济补偿金在哪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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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秋季征兵相关政策
信息来源:时堰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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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可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网址:http//www.)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2月1日至8月5日。征集对象和范围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在征集范围之内。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与在校大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基本条件1、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2、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①身高:男青年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③视力:右眼裸眼不低于4.6,左眼裸眼不低于4.5,裸眼视力达不到以上标准的,矫正视力应不低于4.8。3、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l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l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征入伍程序男青年:8月5日前,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时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高校和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负责高校在校生的动员、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优惠政策参加今年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一)经济上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约为1.49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江苏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每年由批准入伍地按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0-60%增发。我市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每年约为7400元。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江苏省规定退役大学生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每人每年5000元。退役金。义务兵退役后,由所在部队按每人9000元标准予以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义务兵退役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减去退役金9000元)。我市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约为4.05万元。义务兵津贴。大学生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由部队按照每人每月500-600元标准发放义务兵津贴,两年约为1.32万元。(二)入伍后发展。选改士官。士兵服役满两年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可选取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被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报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院分配计划。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生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被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三)学业上优待。提高奖学金。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如果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复学后继续享受并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选改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加分或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奖励的,所学本科毕业后可以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复学的,学校课程中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可免于考试,视为合格或直接给予学分。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专项招生。从今年起,教育部每年安排500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单独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30%。(四)就业上优惠。计算工龄。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省公务员等考试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警察院校有计划地招录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分别拿出不少于10%和30%的岗位招聘当年退役的本省籍大学生士兵;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省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国有企业招聘,要拿出不低于招聘计划1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聘本省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派遣。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重新就业,可以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办理落户。从本省入伍的外省籍高校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省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在就业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落户手续。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受、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七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规定:第四十三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在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第四十四条& 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兵役机关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年内不得出国(境)。其中,被兵役机关裁定作退兵处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征兵咨询和监督部门及电话有关问题可向兵役机关(武装部)进行咨询。东台市征兵办咨询电话:,市人武部监督电话:533520。2016年新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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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有达内考试网()为你整理收集:
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在下列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条行为,劳动者有权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无法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时,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请求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详细规定。概括地说:  1)劳动者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不需给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除外;  2)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给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的除外。  2、&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支付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4、&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时,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位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对补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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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
  优惠规定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依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
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在下列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条行为,劳动者有权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规模以上裁剪人员的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
3个月前,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近日,我在办理失业登记时,曾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发放失业保险金。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却以我已领取经济补偿金为由拒绝。请问: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就不能获取失业保险待遇吗?读者 刁晓丽刁晓丽读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
  【小编导语】日劳动部劳部发〔号发布。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全文共十三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
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
  在劳动纠纷中,常常牵涉到补偿、赔偿问题,这就涉及了两个概念: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劳动法领域,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必须加以厘清的。  适用补偿的情况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军队福利待遇规定获批&未休假官兵可获经济补偿  近日,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军队福利待遇规定明确部分官兵确因工作需要没有按规定休假探亲的,给予经济补偿,同时《规定》还明确对住院的伤病残人员、家庭遭遇特..…
 新劳动法对与经济补偿有关过渡期规定的案例分析  案例:  一个员工在某个企业工作六年了,2008年5月,他的劳动合同到期,到期以后企业不跟他续订了。这个时候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这个员工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为是企业不与员工续订合同的。那么需要支付多少补偿金呢?答案是只支付半个月的..…
  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发生的纠纷 劳动者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般来说,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二是医疗补助费。《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同家..…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的适用指引   新劳动合同法对实行了十余年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计算方式等均与之前的经济补偿制度有所不同,为了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更好的理解和适用新劳动合同法下的经济补偿制度,特作本指引。   一、..…
  【案例】:   我已经过了合同试用期,单位突然告诉我,要和我解除合同,并表示已提前一个月通知,通知贴在公示栏。但是我没看到,请问我有经济补偿金吗?》  专家:   过了试用期后,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无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或..…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叫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在性质上不是劳动报酬,因为他不是对劳动者付出的填补或回报,而是对劳动者经济上的一种帮助。   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单向性,即由用人单位一方承担,这个规定体..…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共计16种,这是立法对劳动者充分保护,帮助其武装到牙齿的鲜明体现。但是司法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并不能以此获得经济补偿金,究其原因,是在细节操作上出了问题。   同样,如此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企业财富积累,内部稳定都产生重大影..…
  不得因职工领取了失业金就拒发经济补偿   2016年7月,张某被高唐某针织公司录用。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月工资3000元。日,针织公司以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为由,书面告知张某,劳动合同期满后,将不再与他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出具了终止..…
  案例:   吴小姐是某公司的职工。今年5月,企业因为效益不好进行裁员,吴小姐不幸被裁。   根据国务院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部门应给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吴小姐所在公司按时按规定向失业保险部门缴纳失业保险金)。但当地失业保险部门不予发放,理由是..…
[06-23] [06-23] [06-23] [06-17] [06-17] [06-17] [06-17] [06-17] [06-17] [06-17] [06-17] [06-17]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据《关于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7】7号)文件精神,近日,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发文,下拨2016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52万元,补助人数106人。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肖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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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导语:以下关于接触劳动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是由聘才小编归纳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的内容请关注聘才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根据《财企[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在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另外,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期限跨越2008 年1 月1 日时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 条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跨越2008 年1 月1 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遵循的原则是:单一基数、分段计算、合并相加,也就是说,对于2008 年1 月1 日之后的部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对于2008 年1 月1 日之前的部分,按照当时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然后把两部分相加,就是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而作为计算基数的月平均工资,均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 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当然,关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解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有很多争论,许多问题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加班工资和双倍工资基数计算: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仲〔2009〕2号):38.加班工资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以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前款标准工资难以确定的,按以下方式确定计算基数:(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基数;(3)岗位、技能工资难以确定的,以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为基数,同时应扣除绩效、奖金和物价补贴;难以区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目的,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基数。上述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2016年最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案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某公司副总李某,自日开始在该公司工作,2009年2月,该公司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李某所从事的岗位被撤销,在双方调整岗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公司依法单方面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李某月薪2万,而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为1万元。李某的经济补偿应当如何计算?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的不同,依据李某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对其经济补偿的计算,需要以日为界限,进行分段计算。李某20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指的是1995年1月至2007年12月,共13年;20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共1年2个月。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万元。日之前,李某经济补偿计算的方法为:年限,是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工资基数,是李某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李某2008年之前应得的经济补偿是:13×2万=26万元。日之后,李某经济补偿计算的方法为:年限,是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员工月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支付。所以,李某2008年之后工作时间应得的经济补偿是:1.5×1万=1.5万元。因此,李某的经济补偿应当为:26万+1.5万=27.5万元。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如下标准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员工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工资基数封顶,即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计算,补偿年限封顶,即不超过12年。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时遇到上述有关封顶的情形,无论是年限还是工资基数,都需要先以日进行分段,然后再根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形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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