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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洮县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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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临政办发〔2015〕80号
信息有效性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洮县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临各有关单位:
《临洮县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任务。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洮县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
2015年,市政府和县政府围绕解决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分别承诺为民办好10件实事。为确保市县实事办理工作有效开展,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政府确定的10件实事
(一)第一件实事,第1项,改造农村危房1.8万户;(与县政府第二件第7项重复)
1.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包括计生&两户&、残疾人家庭、&双特&家庭、建筑节能示范户等分项计划;并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推进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进度计划:①4月至7月,审核阶段,按照&农户提出申请、村民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核、住建局审批&的步骤进行;②7月至9月,组织实施阶段;③9月至10月,检查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做好总结。
3.资金筹措: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筹措按照国家补助和农民自筹的方式进行,补助标准按照省上的标准执行,农户建房资金中除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
4.工作要求:①县住建局提供印有危房改造建设要求、选户程序、相关责任人电话号码的监督联系卡样本,各乡镇负责印发到所有已录入危房摸底系统的危房农户;各村要在人口聚集的地方设置农村危房改造监督公示牌并公开监督电话(住建局;纪委);②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各方积极性。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住建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第一件实事,第2项,新建农村沼气用户1650户,其中:临洮850户;
1.目标任务:在辛店镇的康家崖村、辛店村、苟家山村、朱家沟村、朱家川村和新添镇的孙家村、梁家村等7个村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综合利用模式850户,每户建造1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改造12平方米以上畜禽圈舍一处,2平方米卫生厕所一间,达到规划合理、经济实用。
2.进度计划:①准备阶段,2014年8月,重点搞好项目区内农户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并做好沼气技术员培训工作;②实施阶段,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全力做好项目实施;③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按照建成一村验收一村,全面建成全面验收的原则,由项目实施乡镇做好项目质量和编号建卡造册工作,县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自验,申请国家、省、市验收。
3.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29.25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70万元,地方配套25.5万元,农户自筹233.75万元。
4.工作要求:①加强组织措施:一是农村能源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规划、评估、论证、审核,县乡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层层签订技术承包合同,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是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该项目建设列入年度发展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同时实行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由乡镇领导负责组织进行项目户的落实和统计,并实行&年度验收、评比打分、择优扶持&的验收办法,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三是要严把质量关,加强对技工队伍的管理,开展技术承包,并负责建池农户的后续技术服务;②加强管理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具体实施过程中推行项目招标制、单项验收制、领导责任制,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施工,验收工作在省市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定期进行;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实行资金报账制度,由县财政、农牧局组成监督小组,加强建设中的进度统计以及资金投向、使用情况的抽查监督;三是信息管理,建立各个环节规范、完整的信息管理体系;③加强技术措施:一是搞好技术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二是做好巡回检查、调研指导工作。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农牧局;②协办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第二件实事,全面完成市县区本级数字广播电视节目农村覆盖网工程,其中:临洮主站1个,辅站16个,预计投入282.3万元;(与县政府第六件第13项重复)
1.目标任务:以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接受设备为依托,利用2年时间建成1个信号分前端,1个主站,16个辅站,45个左右补点站,在我县分别传输市台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县台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建成覆盖全县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人口集聚区的村、社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网络,使农村覆盖人口达到70%以上。
2.进度计划:①第一阶段(2014年11月下旬&2015年3月):方案制定、辅站和补点站设备招标及协助市上进行主站建设阶段,完成分前端与主发射站光缆线路架设、安装主发射站1000W发射机,开通并调试运行。②第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6月):辅站建设阶段,完成分前端与16个左右的辅站的通信电路、铁塔的租用任务。安装辅站发射机,开通并调试运行。③第三阶段(2015年6月&2015年8月):补点站建设阶段,完成45个左右补点站建设任务,用户接收天线发售工作按工程进度同期进行,同时对整个工程测试评估验收。
3.资金筹措:①依据分级办台的原则和市县联合建设覆盖网的思路,市台总前端及各县级分前端主发射站建设费用404万元由市财政负责筹措,我县分前端及主站建设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分前端至主发射站光缆架设费10万元由县财政负担;②辅站建设费用132.8万元由县财政负担;③补点站建设费用市财政投入15.4万元,剩余部分139.5万元由县财政负担;④用户接收信号所需的天线、馈线由县文广局招标后由用户自购。
4.运行费用:运行维护费包括各发射站(点)的电费、维护费及电路租费,由市、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县财政负担的费用,县财政上解市级财政,由市级财政统一支付。年度共计43.18万元,其中电费19.4万元,维护费9.7万元,电路租费14.08万元。电费、电路租用费市、县财政各按50%负担。维护费市级财政负担20%、县财政负担80%。①市财政按年度负担我县主站电费2万元、维护费0.4万元;辅站电费3.2万元、维护费0.64万元;负担补点站电费4.5万元、维护费0.9万元。合计11.64万元。②县财政负担本级主站电费2万元、维护费1.6万元;辅站电费3.2万元、维护费2.56万元,补点站电费4.5万元、维护费3.6万元,合计17.46万元。③市广播电视台向下传输节目、我县回传节目的电路租用费用市财政负担2万元,县到乡镇16条辅站电路租费每条线路0.88万元/年,合计14.08万元/年,市、县财政各按50%负担,市、县财政各负担租费7.04万元/年。④市、县财政负担的电费、电路租费及维护费按年初预算,市财政分担部分,由市广播电视台分解支付县广播电视台、通信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县财政分担部分由县广播电视台支付电力公司、通信企业。
5.工作要求:①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临洮县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农村覆盖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文广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广播电视台、甘肃广电网络临洮分公司、电信临洮分公司、移动临洮分公司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组织实施全县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农村覆盖网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播影视局。②加强协调配合。整个工程由县上统一组织实施,县、乡(镇)分级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动员群众充分参与。同时要建立后期维护运行机制,县广播电视台担负起维护运行的主体责任。③依法依规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农村覆盖网工程建设责任制,在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运营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设备质量和运营效果。④严把工程质量。全县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农村覆盖建设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要从技术方案、设备选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督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6.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文广局;②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税务局、地震局、气象局、质监局、水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天然气公司、给排水总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第三件实事,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件,其中:临洮185件;
1.目标任务:为困难群众办理185件维权案件,建立村、社区法律援助点。
2.进度计划: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重点部署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工作责任;②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1月上旬),聘请律师到新成立法律援助站点开展法律援助,同时开展村、社区主任的法律援助知识培训;③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中旬-12月下旬),将完成情况报送政府,由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同时接受省、市法律援助的考核验收工作。
3.资金筹措:省财政专项经费。
4.工作要求:①组织人员到位,充分调动各乡镇、法律服务所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组织好法律援助专职人员;②经费保障到位,项目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拨、专款专用;③规章制度到位,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公示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司法局;②协办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第四件实事,将100个贫困村列入互助资金试点进行重点扶持,其中:临洮10个;
1.目标任务:①短期目标:为贫困农户提供发展资金,按照每村20万元互助资金试点规模,确定10个试点村进行实施,争取50%以上的农户参与运作,争取借款农户增加收入,当年脱贫,试点村实施年度内农民人均增收200元以上。②长期目标: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协会,扩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量,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创新扶贫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促进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提高贫困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民;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培育典型,示范推广,逐步在全县有条件、有需要的贫困村建立互助组织。
2.实施范围:漫洼乡漫洼村、龙金村,站滩乡站滩村,连儿湾乡花麻湾村、潘家岔村,峡口镇庙湾村,窑店镇滩旺村,衙下集镇刘家庙,南屏镇安川村,康家集乡尖山村等10个村开展扶贫互助协会试点工作。
3.组织管理:开展扶贫互助协会试点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每个试点村要成立&扶贫互助协会&。扶贫互助协会的成员为在自愿申请的条件下,交纳100&500元互助金的本村常住户。扶贫互助协会通过投票方式,民主推选3&5名作风正派、愿为民办事,在群众中有威信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村民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为1-3年,理事会设理事长、理事、会计、出纳等职位,负责本村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借款的发放和回收,保障互助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定期向扶贫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同时成立监事会,监事会一般由3人构成,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监督资金是否按规定安全、合规、高效运行。监事会人员组成由扶贫互助协会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4.资金筹措:每个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剩余部分村民根据实际自愿缴纳互助资金,原则为100&500元,具体比例由该互助村村民大会确定。
5.工作要求:①加强领导,县扶贫办负责对试点村互助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监测,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专户存储,按照有关要求,贫困村互助组织就近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账户,财政扶贫资金和社员入股资金、整村推进项目滚动回收资金全部存入该账户进行管理;二是小额借款,一般情况下,单笔借款的最高限额为社员入股金的10倍,即不超过8000元,具体按照扶贫互助协会章程决定,确定借款年占用费率为6%,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借款期限最长为1年;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扶贫互助协会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县扶贫办、财政局统一制定的《临洮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产生原因,寻求解决措施;项目启动后,每月底上报项目进展报告。③加强检查验收,县扶贫办、财政局对试点村互助资金的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互助资金的有效运行。
6.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扶贫办;②协办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
(六)第五件实事,改造建设校舍2.3万平方米,改善7所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其中:规划投资430万元,为临洮县椒山初中建设学生宿舍2500平方米;
1.目标任务:2015年,临洮县规划实施椒山初中、第一实验小学等学校建设项目,投资2724万元,新建校舍9922平方米,改造校舍12764平方米。
2.进度计划:①截止4月底,第一实验小学、卧龙学校、西街小学、马家窑小学、上营初中等5个项目完成招投标,5月份开工建设;②截止4月底,椒山初中、卢湾希望小学、洮阳初中等3所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下寨子学校完成施工图设计,6月份完成4所学校项目招投标,7月初开工建设;③所有项目10月底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3.资金筹措:全部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4.工作要求:①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委托监理公司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监督,项目学校聘请监理工程师与项目办人员定期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在项目学校确定现场监理员跟班监理、现场监督,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隐蔽工程验收关和施工工艺关,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②认真记载施工日志,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建档,确保工程技术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准确反映施工的全过程;③工程完成后将由发改、城建、审计、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教体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七)第六件实事,第1项,改扩建7所乡镇卫生院,其中:临洮1所;
1.目标任务:玉井卫生院建设面积600平方米,为新建框架结构住院楼。
2.进度计划:①组织准备阶段(2月&5月),成立临洮县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方案,确定设计方案,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工程的招投标等基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②基础建设阶段(6月&10月),正式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及内外装饰和水电安装;③验收交付阶段(11月&12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3.资金筹措:玉井卫生院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0万元,县自筹30万元。
4.工作要求:①加强领导,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②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搞好规划、设计、预算和建设期间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③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款专用;④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卫生院建设期间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同时加强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等重点工作,保证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不受影响。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卫计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食药局、相关乡镇卫生院。
(八)第六件实事,第2项,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全科医生70名,其中:临洮县12人;
1.目标任务:为乡镇卫生院及东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全科医生12名,辛店、窑店、上营、玉井、南屏、八里铺、东关社区、衙下、新添、中铺、太石、洮阳中心卫生院各1人。
2.进度计划:①理论培训阶段:日至4月23日,由市卫计委委托安定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承办;②临床技能训练阶段:日至日,由我县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洮县人民医院承办;③基层实践:日至日,安排学员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践。
3.资金筹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4.工作要求:①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②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反馈各种情况,确保培训取得实效;③加强监督检查,按月、季度等不同培训周期,培训计划实施单位对各项培训内容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培训完成后要做好考核验收评比工作。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卫计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相关乡镇卫生院。
(九)第六件实事,第3项,为1万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临洮县2200对;
1.目标任务:为全县2200对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0%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
2.进度计划:①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②全面推进阶段,严格按照项目规范,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月推进,年底前完成任务;③总结评估阶段,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检查验收。
3.资金筹措: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省财政20%。
4.工作要求:①县卫计局职责: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宣传、技术服务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和检查验收;②县人口计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具体的检查任务,免费提供优生优育健康处方,在充分尊重和保护服务对象隐私权和知情权下,定期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数据,建立优生健康信息档案;③专家指导组职责:负责技术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康检查指导等技术指导工作;④乡级职责:乡镇政府负责开展宣传倡导和前期准备及服务对象的组织工作,并协助县计生服务中心组织乡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群众健康教育等工作;乡镇服务站负责产妇分娩42天内的上门随访服务,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收集本地孕妇妊娠结局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人口计生服务中心。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卫计局;②协办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各乡镇卫生院。
(十)第七件实事,建成农村公路畅通工程1100公里,行政村通水泥或沥青路达到78%以上,其中:临洮县170公里;
1.目标任务:2015年,临洮县农村通畅工程项目37条169.7公里,分别在洮阳镇、八里铺镇、辛店镇、太石镇、中铺镇、红旗乡、上营乡、衙下集镇、南屏镇、龙门镇、窑店镇、康家集乡、连儿湾乡、站滩乡、漫洼乡等15个乡镇实施。
2.进度计划:4月底,完成全部通村水泥路的施工图设计,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施工图预审,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上报省公路管理局,等待审批,于5月底开工建设,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3.资金筹措:总投资8609.97万元全部来自国家投资。
4.工作要求:为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顺利实施,各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通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交运局设立通畅工程项目办公室、质检组、检测实验室等监管机构。县交运局对全县18个乡镇按2至3个乡镇为一片进行划分,由8名副科以上领导任组长,技术员、检测员为成员对对应乡镇辖区内的通畅工程进行包片管理,确保通畅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稳步推进。同时,制定下发《临洮县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示范试点交通项目实施方案》和《临洮县通畅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和乡镇的职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交运局;②协办单位:检察院、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局、灌区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电力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十一)第八件实事,培训城乡劳动力15万人次,其中:临洮县&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创业培训合计26310人次;
1.目标任务:完成&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2590人,就业技能培训3400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20人,创业培训450人,农业主导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1240人,合计27800人次。
2.实施范围: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失业人员、复原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两后生;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工等人员;产业示范村和潜力村从业人员。
3.进度计划:雨露计划和&两后生&培训主要集中在教学计划月实施,创业培训在5-10月实施,农业主导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在1-3月实施,其他培训在全年开展,12月份对全年培训结果进行汇总。
4.资金筹措:培训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现行规定政策筹集解决。
5.工作要求:&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时间为2年,就业技能培训时间为3个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时间为15天,创业培训时间为10天,农业主导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时间为1-7天,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6个月内输转就业率达60%以上。
6.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人社局;②协办单位:财政局、扶贫办、教体局、农牧局、林业局、监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第九件实事,解决农村16.26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其中:临洮1.47万人;(与县政府第九件第16项重复)
1.目标任务:①实施康家峡水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铺扩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红旗漫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雨水窖饮水安全工程,解决红旗、中铺2个乡镇、18个行政村3282户、14764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②以定西市安定区内官水厂为水源,通过三级提水泵站,提水至羊嘶川高位水池,进入临洮县东部农村供水管网系统,解决临洮县东部易地搬迁范围内的峡口、新添、站滩、漫洼、连儿湾、窑店、龙门、八里铺8个乡镇63个村人易地搬迁人口,同时解决原东部农村饮水工程范围内共计79个行政村8.4万人的生活饮用水问题。
2.进度计划:①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3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报批和招投标工作;4-10月,施工、监理、设计代表和管理等各方参建人员进驻工地,全面开工建设;11-12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工程进入试运行,县水务局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由相关部门进行县级自验,并申请市上组织验收;②东部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1-3月份,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报省发改、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4-6月份,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事宜;7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8-9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事宜;9-10月,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11-12月,项目开工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资金筹措:①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项目建设共需资金243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60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96万元,省扶贫资金63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5万元,剩余1005万元多方筹集;②东部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多方筹集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共需13402.77万元,其中拟争取易地搬迁项目资金7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00万元,剩余3402.77万元多方筹集。
4.工作要求:①保持工程设计质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由具备水利行业勘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工作,东部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由具备水利行业勘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工作,项目供水水质、水量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程类型和技术方案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水利、发改部门共同审查批报;②保证材料设备质量:项目主要材料设备、施工队伍及监理单位由法人单位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公司组织招标确定,选择中国水利报推荐的管材厂家,从源头上把好材料关;③保证工程建管质量:一是实行合同管理制,明确建设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二是实行建设监理制,选择具有水利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三是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四是推行项目公示制度。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水务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第十件实事,实事老旧供热管网改造34.3公里、供排水管网改造24.3公里,完成背街小巷道治理工程8.75公里,其中:临洮县实施背街小巷治理工程10处,3公里;(与县政府第一件第2项重复)
1.目标任务:完成木厂廉租房二期道路等11条小巷道改造。
2.进度计划:2015年10月底前建成。
3.资金筹措: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
4.工作要求:①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全程质量监督;②监理单位委派监理工程师进行全程质量监管;③住建局委托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站进行材料质量检测。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住建局;②协办单位:纪委、洮阳镇人民政府、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二、县政府确定的10件17项实事
县政府10件17项实事中,第一件第2项与市政府第十件重复,第二件第7项与市政府第一件第1项重复,第九件第16项与市政府第九件重复,以上重复实事不再单独设置方案。
(一)第一件实事,第1项:高标准改造城市主干道6公里;
1.目标任务:改造公园路、西大街(文家巷)等城市主干道6公里。
2.进度计划:2015年10月底前建成。
3.资金筹措: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
4.工作要求:①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全程质量监督;②监理单位委派监理工程师进行全程质量监管;③住建局委托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站进行材料质量检测。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住建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洮阳镇人民政府。
(三)第一件实事,第3项,新建高标准城市公交站台50处;
1.目标任务:在城区内新建高标准城市公交站台50处。
2.进度计划:开工日期为日,施工开工日期为日,工程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
3.资金筹措:中央投资258万元。
4.工作要求:①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②项目建设方案内容齐全、选材合理,基本符合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设计要求;③施工图设计的停靠站台整体为绿色氟碳漆材质,长7米,宽1.6米,高2.7米,侧面为一宽1.2米,高2.3米的绿色氟碳漆站牌。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运管分局;②协办单位:住建局、国土局、执法局、财政局、洮阳镇人民政府。
(四)第一件实事,第4项,规划新增停车位1100个。
1.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道路停车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道路停车使用效率,严厉打击影响道路通行的乱停车和私占停车位行为,营造行停有序的道路通行和停车环境,年内完成施划停车泊位1100个。
2.进度计划:根据公园路、西大街等城区道路的改造建设情况,确定专职人员对适宜停放车辆的路段施划停车泊位。
3.资金筹措:纳入县财政预算。
4.工作要求: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停车位建设和管理工作;②规范道路停车管理设施,要继续规范道路行车、停车秩序,防范车辆违法停放,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行空间;③强化道路停车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及自身资源的作用,不断加大道路停车优化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守法停车、绿色出行理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交警大队;②协办单位:财政局、住建局、执法局、洮阳镇人民政府。
(五)第二件实事,第5项,实施棚户区改造407户;
1.目标任务:完成棚户区改造407户,其中,五爱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区156套,C区130套,城南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区40套,洮阳都市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81套。
2.进度计划:①五爱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B区、C区工程,4月底完成基础工程,6月中旬完成主体工程,8月中旬完成粉刷工程,10月上旬完成水暖电工程,11月中旬完工;②城南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区工程,7月中旬完成主体工程,8月底完成粉刷工程,10月中旬完成水暖电工程,12月完工;③洮阳都市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工程,4月上旬完成基础工程,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月底完成粉刷工程,9月中旬完成水暖电工程,11月完工。
3.资金筹措: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补贴、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作要求:①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做好计划管理、进度管理,建立健全进度报送和检查督查机制;②做好验收管理,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城投公司及时组织申请验收。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城投公司;②协办单位:财政局、审计局、洮阳镇人民政府。
(六)第二件实事,第6项,新建易地扶贫搬迁住宅1519套;
1.目标任务:完成易地搬迁住宅1519套,结合2014年项目计划,共建设3654户住宅33.79万平方米,人饮工程31处,道路49.44公里,中低产田2135亩,防洪河堤470米,排洪渠650米。
2.进度计划:结合2014年已完成项目,年底完成全部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①国家专项资金人均6000元,省级配套资金人均2000元;②金融机构为搬迁群众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抵押贷款,每户金额不超过5万元,省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三年。
4.工作要求:①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做好计划管理、进度管理,建立健全进度报送和检查督查机制;②加强资金管理,搬迁工程建设资金属国债资金,设立报账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③做好验收管理,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县发改局自验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及时申请市上组织初验。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发改局;②协办单位: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第三件实事,第8项,改造城区老旧供热管网8.4公里,实施既有节能改造工程1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升城区集中供热质量。
1.目标任务:①对原城中供热站和立华供热站区域内老旧管网8.4公里进行改造;②对教育局家属楼、靖通花苑1#楼、农机局家属楼、红星楼、巨星住宅楼、北校住宅楼、工行北门住宅楼、江源小区北楼、食品厂住宅楼、木祖巷住宅楼、生资公司住宅楼、精美化工住宅楼、金属构件厂住宅楼、西街联建楼、地毯厂1#楼、电影公司住宅楼、光明小区1#、2#、4#楼、润福苑小区等18个住宅楼进行节能改造。
2.进度计划:①截止5月上旬,完成召开启动会、组建施工队伍、保温管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5月中旬至7月下旬,完成同心阁门口至熙宁酒店门口、同心阁门口至仁爱医院、南街口酱菜园至自来水厂家属楼、南街口酱菜园门口至毛家巷老旧二级管网改造,期间结合施工实际条件,将养正小学、实验一小、养正家属楼、附小家属楼等并入一中站;7月中旬至9月中旬,完成毛家巷至养正家属楼、线市街移动营业厅至广通花园门口、西校,工商局家属楼老旧二级管网的改造,并将工商局家属楼并入金轮换热站;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完成改造管网检查井砌筑及各类阀门安装,同时完成管网路面的恢复工作;②4月底完成教育局家属楼、靖通花苑1#楼、农机局家属楼、红星楼、巨星住宅楼改造,5月底完成北校住宅楼、工行北门住宅楼、江源小区北楼、江源小区、食品厂住宅楼改造,6月底完成木祖巷住宅楼、生资公司住宅楼、精美化工住宅楼、金属构建厂改造,7月底完成西街联建楼、地毯厂1#楼改造,8月底完成电影公司住宅楼、光明小区1#楼改造,9月底完成光明小区2#、4#、润福苑小区改造,10月中旬完成全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
3.资金筹措:国家专项资金补贴及热力公司自筹。
4.工作要求:①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做好计划管理、进度管理,建立健全进度报送和检查督查机制;②③做好验收管理,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城投公司及时组织申请验收。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城投公司;②协办单位:洮阳镇人民政府、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文广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天然气公司、给排水总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九)第四件实事,第9项,在城区新建蔬菜市场1个;
1.目标任务:洮阳镇东街村新建东门蔬菜市场1个,建设交易大棚1500平方米,场地硬化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29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
2.进度计划: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资金筹措:计划投资额5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4.工作要求:①加强领导,成立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②规范操作,实行项目申报实名制和据实申报制,严格遵守验收评审程序,坚持验收标准,客观、公正进行项目评定;③强化监管,县商务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审批,按标准、按要求做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服务、协调和监管;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的评估验收,做好财务监管、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洮阳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内县乡便民市场建设的顺利开展,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商务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洮阳镇人民政府。
(十)第四件实事,第10项,对岳麓山便民市场、潘家园市场等城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改造升级。
1.目标任务:硬化场地2635平方米,修建围墙189米,建设活动板房46间,总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设置临时摊位100多个。
2.进度计划:①准备阶段:1-3月,做好协调土地租用补偿、项目路建设计划、前期手续办理等;②施工阶段:4-5月,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工程与5月底完工,并申请验收;③验收阶段:5-6月,组织验收备案。
3.资金筹措:概算投资48万元,资金由临洮县市场建设管理所多渠道筹措解决。
4.工作要求: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实施、监督等工作;②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项目建设严格追踪检查,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③加强工程管理,严格跟踪督查,把好建设材料关、施工质量关和督查验收关,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执法局;②协办单位:洮阳镇人民政府、住建局、财政局。
(十一)第五件实事,第11项,新建31所农村幼儿园,实现全县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
1.目标任务:在太石镇站沟村等31个村新建31所农村幼儿园。
2.进度计划:争取4月底下达投资计划,5月完成规划及立项,7月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10月底完工,2016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
3.资金筹措:全部为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4.工作要求: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委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全程监理,督促工程进度,并在项目学校现场跟班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教体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第五件实事,第12项,在城区新建1所寄宿制小学,探索推行寄宿制小学封闭式管理模式。
1.目标任务:年内投资180万元,建成900平方米的综合楼一幢;投资70万元,完成文峰小学硬化院面4700平方米;投资99万元,完成文峰小学上下水、供暖管网等附属设施改造,改善寄宿生生活条件。
2.进度计划:4月份完成项目编报工作,待投资计划批复下达,5月份完成施工图设计,6月份完成招投标,7月份开工建设,9月份完成工程并投入使用。
3.资金筹措:2015年全面改薄专项资金。
4.工作要求: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委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全程监理,督促工程进度,并在项目学校现场跟班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教体局;②协办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十四)第七件实事,第14项,新建治安视频监控设施175套,力争三年实现城乡重点区域技防设施全覆盖。
1.目标任务:在案件高发地点、公共复杂场所、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重点敏感区域、主要路段、人流密集区和重要警卫目标等部署高清球型摄像机(头)270个,实现对临洮县城的监控与管理。
2.进度计划:项目建设日期为日&日。
3.资金筹措:甘肃省广电网络公司投资407万元;
4.工作要求:①加强协调配合。整个工程由广电网络公司临洮分公司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同时要建立后期维护运行机制,广电网络分公司担负起维护运行的主体责任。②依法依规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建设责任制,在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运营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设备质量和运营效果。③严把工程质量。重点区域技防设施工程覆盖建设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要从技术方案、设备选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督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甘肃省广电网络公司临洮分公司;②协办单位: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给排水总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十五)第八件实事,第15项,县财政筹资323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改善行动。
1.目标任务:全县每年列入财政资金323万元,动员村民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甘肃省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每年自筹528万元,合计每年筹集资金851万元左右,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农村环境整治投入新机制。
2.进度计划:①宣传动员,开展&百日整治&活动,3月份开始到4月底结束。②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方案,从4月份开始到5月份结束。③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从6月份开始到年底为全面推进阶段。
3.资金筹措:①县财政每年列入预算323万元(平均每村1万元),作为全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补助;②依照《管理办法》相关程序,按照全县农村人口人均每年12元标准进行筹集,预计筹集资金528万元。
4.工作要求:①加强组织领导。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统筹抓总,县四大班子联系领导负责联系乡镇,县直双联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联系村。②加强资金监管。县纪委要会同县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和检查,严防违纪现象发生。③加大督查考核和奖惩力度。县目标办、两办督查室、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此项工作考核督查。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县农工部;②协办单位:财政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第十件实事,第17项,新建两个城市公园,不断满足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求。
1.目标任务:①湿地公园,位于金泽路以北电厂渠以东,占地面积45亩,概算投资1500万元;②阳光湿地公园,位于金泽路阳光家园B区门口,占地面积4.5亩,概算投资600万元。
2.进度计划:①湿地公园,5月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00万元,年底完成全部工程;②阳光湿地公园,5月前完成规划设计、地面平整等前期工作,年底完成全部工程。
3.资金筹措:①湿地公园,由住建局牵头,园林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作,项目实施由洮河林业局负责完成,项目资金采取多渠道筹资形式;②阳光湿地公园,由住建局牵头,园林局负责协调落实,经纬集团公司负责实施,资金采取多渠道筹资形式。
4.工作要求:①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做好计划管理、进度管理,建立健全进度报送和检查督查机制;②③做好验收管理,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住建局及时组织申请验收。
5.责任单位:①承办单位:住建局;②协办单位:洮河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洮阳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职责明确。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从每一件实事的方案制定、进度安排到措施落实都亲自参与,并确定本单位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办理进度。相关责任单位在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的前提下,密切协作,合理分工,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及时了解实事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实事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事办理工作进度达标。
(三)加强资金筹措,确保资金安全。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协调,多渠道、多途径筹措实事办理资金。县发改局重点做好省、市发改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为实事办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在做好资金筹措和专项调度的同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及时拨付。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注重节约和压缩非建设性支出,确保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挤占、截留和挪用。
(四)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由县目标办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实事办理情况实行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实事办理进展,发现并指出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督办。县人大、县政协把实事办理工作列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的重要内容,通过视察调研发现问题,了解问题,提出改进要求,促进工作落实。
(五)细化验收环节,确保质量达标。验收过程中,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投资批复文件确定的任务指标,对每一件实事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对照,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目标任务,对完不成任务或所办实事存在质量隐患的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负责全面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验收完成后,由承办单位对实事承办情况、工程质量、资金运行以及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县政府上报实事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临洮县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树德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作明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 & & & 杨永吉 &县政府副县长
& & & &&朱殿铖 &县政府副县长
& & & &&李讲科 &县政府副县长
& & & &&郭海莲 &县政府副县长
& & & &&张湛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苟天津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 & & &&梁通文 &县人社局局长
& & & &&李兰广 &县发改局局长
& & & &&张永平 &县住建局局长
& & & &&贾剑临 &县农牧局局长
& & & &&禹光辉 &县交运局局长
& & & &&贾生荣 &县水务局局长
& & & &&王林平 &县执法局局长
& & & &&李家功 &县文广局局长
& & & &&常贵勤 &县教体局局长
& & & &&韦临军 &县卫计局局长
& & & &&石为峰 &县司法局局长
& & & &&孙志成 &县扶贫办主任
& & & &&牟德权 &县农工部副部长
& & & &&单 &诚 &县商务局局长
& & & &&何立荣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 & & &&康海平 &县运管局局长
& & & &&钟全龙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 & & &&路映立 &县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临洮县2015年市县实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督查室,由苟天津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县实事办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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