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赠人房屋赠与需要交税吗要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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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赠与和买卖过户各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08:43:09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的网友留言:我父亲想把一套房产过户给我,86平方,03年的房子,我名下没有房产,请问办理赠与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如果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又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 回复:父亲将房产赠与给您,属于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对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赠与(须提供公证书),赠与方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缴纳印花税0.05%;受赠方全额缴纳契税3%、印花税0.05%。若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因您问题中没有具体说明您父母名下是否还有别房产,所以,现出售03年的86平方的房子,根据财税[2015]39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根据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若父母名下还有别的住房,则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税金和合理费用)&20%买方:财税[2010]9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所以您需要按照1%缴纳契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有不明,请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2,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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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吗?
最近,一些学习《税法》的考生问我:“个人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吗?”我回答:“现行税收法规及规章规定,个人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面对这个回答,很多考生想不通。认为法定继承房产免征契税,赠与法定继承人房产的行为只是把继承行为提前了,顺理成章地也会免征契税。这里我要从税理和政策规定角度分析一下继承与赠与在契税规定上的不同。
首先,我国契税关于继承和赠与的政策法规制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尽管契税条例和细则都没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契税的规定,但是国税函〔2004〕1036号《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在一个文件中反复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字样,体现出契税的法理渊源。而《继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继承从死亡时开始”。这体现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必须是被继承人死后的继承,不是生前的。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了继承与赠与分别属于不同概念。国税发[号文件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近些年来,在简政放权不断推进中,税务机关简化了部分办税手续,修改或废止了国税发[2006]14号文件中的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有关的部分条款,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细读上述规定,我们发现,该规定只是针对营业税,且只是涉及赠与而未涉及继承,说明税务机关在制定政策时,继承与赠与是作为不同范畴分别规定的。
再次,法定继承人接受的房地产赠与,契税的免税规定仅限于夫妻之间。《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的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配偶、子女、父母的第一继承顺序层面,只有婚姻存续期内的夫妻之间房产加名或改名,才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对于其他法定继承人受赠房产没有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14〕4号《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该规定体现出:在法定继承人接受赠与的情形中,对夫妻之间房产所有权的变化免纳契税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这一免税规定只限定在夫妻之间的房产权属变化,对于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房产并没有明确的免税规定,因此其他法定继承人接受房产赠与就要缴纳契税。
最后,我必须要说,在与继承或赠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中,契税的优惠政策与其他税种不一致且范围最小。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种超过了6个,但2016年5月“营改增”之后,影响大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1.增值税——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法定继承人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其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免税项目第36条包括了“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并解释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土地增值税——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法定继承人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二条的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以继承的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瞻养义务人的行为。(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3.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法定继承人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9]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综上,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法定继承人,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是免征的,但是契税是需要缴纳的。这是现行税收规定,各地税务机关也在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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