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车;车被刮后肇事者不承认后有司机报案顶包;司机现在不承认是他开车;又撤了案;经侦也没证据谁开车保险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无证+逃逸+顶包该怎么处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对方速度特别快,应该喝了酒,当时他从他的车道直接驶向我的车道,把我和我老婆撞伤后跑了,第2天来医院说自己是车主,为我们垫付医疗费,出院后耳朵还是有问题,去别家医院看又住了院,对方一直说借不到钱为由,也不来医院,车都修了一个月了还没修好,开始找了个人顶包我们不同意,最后就说是自己无证在开车,交警没拘留他,现在他就跟我们耗着,我们该怎么办,感觉他买通了交警
----------------------------------------问题补充:--------------------------------------------------
当时我们报了警,但交警不知道怎么调查的,我们当时不太懂对方叫我们出院,我们就出了,叫我们去交警那里解决,交警开始说是某某在开车,我们不同意,后来交警就说某某是顶包人,结果是一个无证驾驶的人,我们问交警怎么处罚的,交警说罚款1000,难道无证驾驶逃逸找人顶包就罚款嘛。对方的车也是未经审验的。
你好,一个面包车司机,开车撞人后驾车逃跑,然后受害人被目击者送到了医院,但是几天后死亡,请问这个司机应该受到何种刑罚?
由于第一辆车在非正常情况下紧急刹车,导致第二辆车也跟着紧急刹车,而我的车由于刹车不及时撞上第二辆车的屁股。事故发生后由于我怕麻烦,没停车就直接开走了。现在第二辆车住找到了我,我会受到交通部门怎么样的处罚?
3点喝酒结束,四点撞到人后逃逸,酒精测试0.52,血液为醉酒,对方撞到是为女性,经过医院医生检查没什么大碍,对方的 性质是耍赖,我方多次向对方提出调节不同意,要经过法律途径处理,不知道我方会怎么样受到法律处理?
我朋友于号骑辆无牌照的踏板摩托车在徐州市区正常行驶(无驾照),把一50多岁行人撞倒在地,头部受重伤,送到医院成植物人了,过了有一个礼拜就去世了!死者家属私了要1百万(死者是铁道退休工人),我朋友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经法庭解决!于12月10号开庭审理此案!在此期间一直被公安拘留!我想问一下,我朋友会不会被判刑,如果判刑,会判几年?如果不判,大概需要多少钱能解决此案?
大货车超车快速行使撞了我的车逃逸,我记了车牌号码,当时出警交警说是对方的全责,后面车找到了,交警说他的车无明显刮痕,不认定是他的全责任,但是他车上的油漆留在我车上,我去做鉴定有用吗?交警协商我们私了,但对方只同意赔50%。我是不能接受的
事情发生在11月7日下午,我奶奶走在人行道上,被一从人行道倒车出来的车撞了,事发地点人比较少,直到邻居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回来通知我们,后来我奶奶亲口说是被一蓝色小车倒车出来时所撞,没记住车牌号,但是关键问题来了,事发地点有个监控探头,但是不知是何原因没有开,对面路口的探头开了,只能依靠老人说的话,推理出来是什么车,后来警察来了,告诉我们说是一辆蓝色POLO两厢车。
我知道驾驶人开车由于是倒车,车速不应该过车的,但是不知道他是喝酒了还是什么,我...
逃逸后,,又找到受害者,要求私下处理,该怎么办。
我至亲的弟弟18周岁生日,人生的起点才刚刚开始,然而在东莞市莞樟路黄江镇裕元酒店路段日凌晨3点,被一个无良的司机开车撞倒后居然从整个人身上碾过去,我弟弟的四肢和胸腔完全碎裂,整个人除了头无一处完整,无良司机肇事后逃跑,至今毫无线索,无良司机却逍遥法外。
我爸爸知情后晕厥过去,一个连18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年轻生命就这样被这个无良的司机葬送,他的心难道被狗吃了嘛,希望有目睹事故发生的人好心的站出来,找出无良司机为我弟弟的年轻的生命付出应有...
我爸被对方撞了,对方逃逸被认出车牌又抓到了,可是他说保险公司可以赔,只赔几千块,还说可以起诉
在日的晚上,在回家路上与对面来的一辆泥沙车发生刮擦后,导致本车撞到了路边的护栏,车损较重,交警寻找数日无果,包工头也只能提供一个套牌的牌号和此车的车主的姓,调查是应该无法进行下去了,请问这时候我能向包工头要求索赔吗?或能走司法程序吗?在线等,谢谢!无证司机撞伤行人用死人顶包 真凶逃跑被通缉_网易新闻中心
您目前的位置:-->
无证司机撞伤行人用死人顶包 真凶逃跑被通缉
一位已故半年的驾驶员,竟然驾着一辆大卡车,将南京浦口区一8龄童刮成重伤,执法部门在处理此案时,数次将死者列为肇事司机,好在交警、法官慧眼识真,最终使这起离奇的车祸真相大白。
8龄童被卡车撞成重伤
日,那天是双休日,南京浦口区东门大街小学8岁的二年级学生林杰,被妈妈送进学校参加少儿艺术班培训。
上午10时30分左右,下课的林杰来到了离家不远的泰西路,由于此段马路是单行线。小林杰途至泰西路向阳桥附近时,打算由北往南穿过马路,可就在他挪动脚步的刹那间,一辆大货车忽疾驶而至,随着一阵“嘎吱”的刹车声,8岁的小林杰被重重刮倒在地。
小林杰醒来时,已躺在南京泰山医院的急诊室内,他浑身是血,下身更是血肉模糊,左髋关节彻底撕脱;肌腱、血管清晰可见,左侧睾丸破损严重,已暴露在外;左下肢则严重畸形。泰山医院的医生给小林杰简单包扎后,迅速将其送至省人民医院救治。据林杰的父亲林业三回忆,省人民医院的医生为了保住奄奄一息的林杰的生命,打算锯掉孩子的左腿,是林业三“扑通”一声跪倒在医生面前,恳求保全孩子的双腿,最终省人民医院的专家放弃了锯腿方案,竭尽所能保住了孩子的生命。
日,林杰被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处鉴定为重伤。
驾驶员周月宝是肇事者
南京市交警九大队在2003年5月出具的书面事故描述中称:“日10时30分左右,本市六合区永固玻纤瓦经营部驾驶员周月宝驾驶苏A28201号大货车,超载违反车辆单位规定沿本区泰西路行驶至向阳桥附近时,将由北往南横过马路的林杰刮倒……”
这里的“肇事驾驶员”周月宝(身份证号173213)系江苏淮安楚州区农民。然而,事实上早在2002年9月份,周月宝就因患红斑狼疮病故。
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九大队出具了第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即03083号)称:日10时37分许,大厂区永固玻纤瓦经营部驾驶员周月宝(男,41岁)驾驶苏A28201号大货车,沿泰西路行驶至向阳桥附近时,因观察疏忽,致大货车将行人林杰刮倒,导致林杰受伤。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认定:周月宝驾驶车辆观察疏忽发生事故,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林杰横过公路没有避让来往机动车辆,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同年8月14日,林杰之父林业三不服交警九大队的这份责任认定书,申请至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求重新认定。同年8月28日,市交管局作出决定,“撤销九大队关于林杰车祸的第一次责任认定”并要求九大队在法定时限内再次作出责任认定。
日,交警九大队出具了林杰车祸的第二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2003124号),再次认为:“周月宝驾驶超载车辆观察疏忽,闯单行线发生事故,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林杰横过马路没有避让来往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由于林杰之父依然不服九大队的第二次认定,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作出了林杰车祸事故的最终认定决定书,称“维持交警九大队对此事故的责任认定(即九大队第二次认定书2003124号),本决定为此事故的最终认定。”
交警责任认定合理合法
对于交警九大队以及市交管局的最终认定,林杰之父坚决不服,他始终相信,自己的儿子无义务避让禁行车辆。因此林于日,一纸诉状将南京交警九大队告上了浦口区人民法院。日,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日,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行政判决书(200360号)称: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在公路上行驶。周月宝超载驾驶车辆闯单行线,行驶中观察疏忽发生事故,林杰在横过公路时没有避让来往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对此周月宝、林杰均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被告对周月宝、林杰在日发生的事故所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故原告代理人认为林杰在此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最终作出判决:维持被告第九大队日作出的第2003124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至此,周月宝4次被执法部门认定为“林杰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周月宝其实早就病故
尽管法院同样认定林杰负有次要责任,但林杰之父并没有放弃。2004年初,林杰之父开始了民事索赔官司,可法院的传票始终无法传至肇事驾驶员周月宝之手,后林从法院获悉:周已经死亡。
这让林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2004年4月初,林决定亲自前往周月宝家乡打探周的死亡信息。据林称,那天他首先来到与盐城搭界的淮安博里派出所,结果获悉周月宝早在2002年已经死亡。此番信息让林目瞪口呆,这意味着开着大货车刮伤儿子的驾驶员并非死者周月宝,因为车祸发生时,周已经死亡近一年了。
真正肇事者另有其人
为了进一步核实周的死亡消息,当日林特意租了一辆小车赶往死者周月宝家乡,在周的家乡,林从当地政府处获得了一份证明,证实周死于2002年9月,死亡原因系“红斑狼疮”。后来林重返博里派出所,最终从那里取得了周月宝死亡的《情况说明》,上面称,周死亡时间为2002年9月,户口注销时间为2002年10月。
前日,记者陪同林杰之父林业三再次来到淮安博里,当年给林出具周死亡《情况说明》的孙警官称,他一直是博里派出所的户籍警,林于2004年4月曾来博里开具周死亡说明,当时是他接待林的,那份《情况说明》也是他开出的,在林来博里之前,他尚没有接待南京交警或其他执法部门前来调查周的死亡信息。
前日下午,记者与林来到了死者周月宝家乡,周家的大门紧闭着,村支部书记韩某认定林手中的那份周死亡证明是他们村委会开出的。他称,死者周月宝死于2002年9月,死亡原因是红斑狼疮。在周的家乡,几乎所有认识周的人均称,周死于2002年。
这是一起肇事顶包案
2004年初,林从周的家乡得到周死亡的有关证明后不久,交警九大队查明刮伤林杰的肇事驾驶员并非周月宝,而是周的亲戚刘益超。刘系挪用周的身份证,持本人照片,在河北邢台车管所取得的驾驶证,而且死者周月宝的驾驶档案照片与持证者不是同一人。日,南京交警九大队第三次出具了林杰车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2004126号),认定刘益超手持无效驾驶证行驶,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杰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2005年新年伊始,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新的行政裁定书(即20051号),认为周月宝在诉讼前已经死亡,该院(2003)第60号行政案件将其列为第三人,显属不当。日发生的该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应当是刘益超。第九大队在查清这一事实后,于日就同一事实,重新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刘益超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杰在该事故中无责任。据此,该院(2003)第60号行政判决,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依托,也没有了存在的价值。综合以上两方面的因素,决定撤销该院(2003)第60号行政判决。同时认定,原审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300元,由第九大队负担(该款已由林业三交付,第九大队于本裁定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林业三)。
另据记者了解,肇事者刘益超已经逃离南京,警方已在网上对其公开通缉。南京晨报
东方肾病医院违法用药误人病情大肆敛财
印控克什米尔雪崩造成300多人死亡
小伙求婚玩浪漫20米条幅示爱
中国空军强击机远程机动实兵演练
14:21:30 )
15:36:05 )
15:04:38 )
11:43:03 )
07:50:20 )
10:41:57 )
11:08:10 )
06:32:37 )
10:05:21 )
18:21:17 )
网易通行证:
您的发表的评论将在5分钟内被审核,请耐心等待
快速订阅网易新闻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当前位置:
无证驾车撞人 朋友“顶包”露馅
发布时间:
&&记者 张丽娟
警方在事故现场勘查。记者 李晓阳 翻拍
  一男子无证驾驶车辆撞伤环卫工后逃逸,找来朋友顶替自己,到警方投案自首;另一男子酒后驾车发生车祸,致一人死亡,随后也找朋友来现场“顶包”,意图瞒天过海。可他们万没想到,警方通过DNA、痕迹检验等科技手段,很快侦破案件。昨天,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近日,警方连续侦破数起酒后、无证驾驶等肇事逃逸案,那些被找来的顶包者,同样面临法律严惩。
  无证肇事逃逸 找朋友“顶包”
  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4日早晨5点钟,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大西街路口西边约200米的地方,一辆小轿车将4名环卫工撞伤后,轿车司机逃逸。
  交警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伤者,保护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
  很快,办案民警把现场提取到的车辆肇事后的遗留物、车辆痕迹,车辆碎片等,送到有关部门进行DNA、痕迹检验等。
  就在民警全力侦破这起案件,积极寻找肇事逃逸的司机时。三天后,一名自称叫刘某的中年男子,主动来到警方投案自首。男子见到民警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来投案,撞四个环卫工的交通肇事是我干的。”
  事故处理民警立即按照规定,给刘某做了询问笔录。事故处理民警说,在刘某说明当时肇事经过,和逃逸路线经过时,民警很快发觉一些疑点,该人可能是“顶包”的。但由于当时技术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民警没有立即点破他的谎言,而是暗中稳住他。
  几天后,技术鉴定检验结果出来了,痕迹检测和DNA检测结果表明,刘某果然不是当天开车肇事逃逸的司机。
  民警二次审问刘某,刘某拒不承认自己是“顶包”的。后来,民警出示了技术鉴定结果,在证据面前,刘某这才供认。原来,肇事逃逸司机是他的好朋友王某。王某肇事逃逸后,将车开到二台子附近一个居民区里,藏了起来。随后,王某找到刘某,告诉刘某,他闯了大祸,无证驾驶车辆还撞伤人,担心民警追查他无证驾驶车辆肇事,想让刘某替他“顶包”。刘某出于哥们儿义气,答应了王某的请求。
  目前,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批捕。刘某涉嫌包庇罪,也已被依法处理。
  酒后驾车肇事 现场当即“顶包”
  另一起案件,是今年3月7日发生在鞍山市鞍海路中所屯路口的交通肇事案件。司机张悟(化名)酒后驾驶吉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司机死亡。张悟当时没有逃逸,而是在现场找来朋友“顶包”。
  事故发生后,张悟叫来朋友李甲(化名),在事故现场等待民警勘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李甲说明事故经过时,言语流畅、思维清晰,不像是“顶包”的。但很快,民警将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等,送到有关部门做DNA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内遗留的痕迹,不是李甲的。
  民警讯问李甲获悉,车主是张悟。随即,张悟来到警方,民警经过二次检验确定,肇事车辆里遗留的痕迹正是张悟的。在证据面前,张悟供认,他因为喝点酒,担心警方追究他酒后驾车肇事,这才找朋友“顶包”。
  目前,李甲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张悟涉嫌交通肇事罪,也已经被批捕。
  找人“顶包” 赔夫人又折兵
  交警事故大队负责人提示司机,发生交通肇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然后积极抢救伤员,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上述两起案件,一起是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后找人“顶包”;一起是司机涉嫌酒后驾车肇事,司机在事故现场就找人“顶包”。同样是交通肇事案件,一旦司机有逃逸行为,警方按照法律规定是从重从严处理的,而“顶包”者均是按照涉嫌触犯包庇罪处理。相反,司机不逃逸,积极报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警方作好调查工作,可以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来处理。而逃逸案件,基本上都由逃逸一方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
&&&&&&&&&&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肇事逃逸后找到不承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