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恩施州农产品推广进中国打关税吗

行业领先的食品资讯网站
┆┆┆┆┆┆┆┆┆┆┆┆┆┆
站点位置: &
【设置字号:大 中 小】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我国农产品进口关税水平及税率结构安排
14:37:05 中国食品科技网
&&& 内容提要:乌拉圭回合谈判后,关税成为各国保护农业最主要的贸易壁垒形式。本文深入分析了加入WTO前后我国农产品的关税水平及税率结构。分析结果表明,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准入程度提高很快,具体表现为: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下降快;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减少,配额扩大;农产品关税中不存在关税高峰现象;但不同加工程度的农产品存在明显的关税升级现象,对加工品的有效保护率明显高于名义保护率。&&&& 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并没有发生预期的较大冲击。但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加强了,而是这几年来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一直处于较高价位。农业生产是否具有资源禀赋优势,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市场未来格局的根本性因素,因此,可以说,在国内农产品竞争力没有明显提高的情况下,未来国内市场遭受冲击的潜在威胁依旧存在。
&&& 进口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防线,可以分为两道:第一道就是贸易壁垒,第二道是各种国内政策。在第一道防线中,由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对非关税措施的限制,关税保护成为各国保护农业的最主要的贸易壁垒形式。本文将仅就国内研究还较少的农产品关税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包括关税水平及结构、关税配额、关税升级和关税高峰。
&&& 一、农产品关税水平和税率结构的分析方法   
&&& (一)方法介绍   
&&& 在一个国家的关税税率结构安排中,各种商品的关税水平分布往往并不是标准的正态分布(即钟形),因此,简单平均值不能充分反映不同水平关税的分布。通常,各国的关税安排多是呈左偏分布,即只有少数被重点保护的商品被赋予高关税,多数商品被安排在较低关税水平(如图1(略)所示)。左偏分布下关税的简单平均值会高估关税税率真实的相对集中水平。因此,在进行关税结构分析时,通常的做法是在计算简单平均值的基础上,再计算中位值,以此来估计高关税率产品对平均关税水平的影响。不同水平的平均值与中位值的组合有着不同的经济含义。   
&&& (1)高平均值/高中位值:表示对该国大多数商品的保护程度都是比较高的。   
&&& (2)高平均值/低中位值:表示尽管大多数商品的关税水平较低,但少数关税水平很高的商品拉高了平均值。对这种情况需要对关税的综合水平再进行分解,以分析高保护产品的影响。   
&&& (3)低平均值/高中位值:表示尽管大多数商品的关税水平较高,但少数关税水平极低的商品拉低了平均值。对这种情况也需要对高保护产品的影响进行分析。   
&&& (4)低平均值/低中位值:表示对大多数商品来说,关税保护水平都是比较低的。   
&&& 本文在测算农产品的总体关税水平及各具体类项的关税水平时,均同时计算了其平均值和中位值。   
&&& (二)农产品的范围   
&&& 本文所涉及的农产品范围与WTO《农业协议》的定义相同,包括《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中从第1章到第24章的商品,并去掉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它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商品。   
&&& (三)农产品归类   
&&& 计算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还涉及归类的问题。由于《协调制度》对商品的分类很细,包括8位或10位税目,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归类。我国关税表采用8位统计数编码,相关的农产品税目有上千个,本文将按计算简单平均数的方法将其归类至4位税目。在向4位税目综合的过程中,没有考虑种用农产品,这一点与政府关于平均关税的一般处理方法不同。例如,关于小麦关税的税目有两个,包括种用的和其它的,本文在对小麦平均关税水平的测算中剔掉了种用小麦关税税率的影响。这样处理,是因为计算各种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相当于赋予每一个税目的产品相同的权重。而我国种用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大多为零,在种用部分进口数量很少的情况下,如果将种用农产品的零关税计算进去,将对计算出来的关税结构影响很大,会低估其关税水平。因此,本文将种用农产品的关税影响去掉了,这也是为什么本文计算的2002年农产品平均进口关税结果(20%)会比政府公布的(16%)略高的原因。   
&&& 另外,还需说明一点,本文计算农产品关税总体水平采用了简单平均法,而没有采用加权平均法(以贸易量为权重),这是因为加权平均法存在一个很大的缺点:如果某些产品关税很高,属于禁止性关税,那么,使用加权平均法,由于该产品的权重很小,这样会低估关税水平。   
&&& 二、我国农产品的进口关税水平及税率结构   
&&& (一)我国农产品的进口关税水平   
&&& 本文运用上述方法,计算了我国农产品的进口平均关税水平。   
&&& 2000年,在36大类产品中,关税水平范围是从7%到65%,其中,超过平均水平(26%)的产品,从高到低依次为:烟草制品,谷物,饮料和酒,植物油,奶类,烟草,谷物制品,果汁,含油籽仁,水果制品,食用水果及坚果,甘蔗,茶及其提取物,鲜的牛、猪、禽肉等15类商品。其中,关税超过40%的包括烟草制品、谷物、饮料和酒、植物油、奶类等5类商品。   
&&& 2002年,在36大类产品中,关税水平的范围是从7%到48%,其中,超过平均水平(20%)的产品,从高到低依次为:烟草制品,饮料和酒,糖,谷物制品,谷物,水果制品,奶类,果汁,植物油,食用水果及坚果,蔬菜制品,鲜的牛肉、猪肉、禽肉,蛋类,鲜或冻的其它肉类,烟草,肉制品等16类商品。其中,关税超过40%的只有烟草制品、饮料和酒等两类商品。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谷物、植物油、奶类均退出高关税产品的行列。   
&&&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1.我国关税水平下降快。2000年,我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26%)还显著高于世界农产品市场平均关税水平;2002年,我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20%,与1998年的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19%)基本相同(Gibson et al.,2001)。   
&&& 2.高关税产品税率削减幅度大。在我国加入WTO后的2002年,农产品关税水平(平均值20%,中位值17%)与加入WTO前夕的2000年(平均值26%,中位值20%)相比,不仅关税平均水平下降很快,而且高关税农产品的数量也在减少,这种变化符合WTO关于削减关税水平和消除关税高峰现象的精神。   
&&& 3.我国使用高关税保护的农产品比世界平均水平要少。通过对关税水平的平均值和中位值的比较可以看出,2002年,我国农产品的关税水平的平均值为26%,中位值为20%,关税税率的分布基本对称,平均值与中位值相差不大。而同期,全球农产品约束关税(Bound Tariff Rates)水平的平均值为62%,中位值为40%(Gibson et al.,2001),呈典型的左偏分布。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农产品关税税率结构中,高关税农产品所占比重相对要少。   
&&& 4.即使是高关税保护的农产品,其实际保护程度也要远低于其名义税率。在我国农产品关税税率安排中,高平均值/低中位值情况比较明显的均为实行关税配额的商品,包括谷物、谷物制品、植物油、糖、毛皮。这里计算的是这些商品的配额外关税,它们的配额内关税则要低得多。因此,这些商品的配额外税率尽管属于高平均值/低中位值的情况,但对我国国内市场的实际保护作用要低于其名义税率。   
&&& (二)进口关税配额   
&&&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之前,许多国家政府除了使用关税措施对本国农产品市场进行保护外,还广泛采用非关税措施,通过控制国内供给和限制进口数量来达到保护国内市场的目的。由于各种数量限制对贸易的扭曲作用很大,甚至可以完全隔断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因此,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农业协议》禁止对农产品贸易实行数量限制(例如配额)。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为了农业政策谈判和改革顺利进行,《农业协议》允许在协议签定时,那些存在数量限制和配额的成员国采用关税配额作为过渡性的工具,目的是使所有的关税配额管理最终转化为单纯的关税管理。1996年以后,我国对一些重要的大宗农产品也实行了一般商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包括粮食、植物油及油籽、羊毛等,后来又增加了糖和棉花。到2000年,我国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共有15种,这些农产品虽然在农产品税目中只占很小一部分,但在农产品进口中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我国农产品进口价值的60%以上。2002年,我国实行关税配额的商品减少到10种,并且配额内税率也进一步下降。我国实行高关税税率的农产品大部分是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配额之外的农产品。   
&&& 2002年,我国原有的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大麦、油料籽仁和部分植物油品种退出关税配额名单,其进口管理实行完全关税化。目前,我国采取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产品有四大类、10种农产品:①重要的谷物,包括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②植物油:豆油、棕榈油、菜籽油;③糖;④棉花、羊毛和毛条。这四类产品是我国农产品进口中份量最重的部分,这表明,在我国农产品进口贸易壁垒中,数量限制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   
&&& 我国农产品进口配额的管理方式在短短几年内也发生了变化。加入WTO前,我国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把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的配额全部赋予国营贸易企业——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配额数量及其分配也不向社会公开。这种暗箱操作方式,减弱了关税配额制度的透明度,降低了配额内、配额外关税对农产品贸易的调节作用。加入WTO后,进口关税配额是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以往进口实绩、生产能力等条件进行分配。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糖、棉花的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内的农产品,需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内的农产品,可以通过国营贸易企业或有贸易权的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对羊毛、毛条,实行指定公司经营进口。目前,我国农产品进口配额的管理方式在倡导竞争性方面比加入WTO前有了明显改善,但在配额发放、执行环节的透明度等方面还距WTO的要求有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改善(USTR,2005)。   
&&& (三)我国2000年、2002年农产品关税水平与加入WTO时承诺的约束关税比较   
&&& 从1992年以来我国多次调低了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截止到2000年,除了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谷物和植物油以外,我国其它重要农产品的关税水平还远远高于加入WTO时承诺的水平,平均为约束关税水平的3倍左右。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迅速下调,到2002年,已经降为约束关税水平的2倍左右;到2004年,我国农产品的实际平均关税己经基本下调到承诺的水平。   
&&& (四)关税升级   
&&& 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ion),是指对初级产品采取零关税或低关税,而随着加工程度的提高,对加工品的关税税率随之提高的关税管理办法。关税升级可以使加工品的增值部分(产品价值本身扣除产品投入价值)的被保护程度提高,即关税的有效保护水平高于其名义保护水平。各国为提高本国加工业和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在设计关税体系时往往采取关税升级的模式。但是,也有些国家存在随着产品加工程度提高而关税水平下降的现象(称为关税降级,Tariff De-escalation),关税降级会使本国加工业和制造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 我国农产品的关税升级情况有以下两个特点:   
&&& 1.关税升级现象比较普遍,而且程度高。无论是2000年还是2002年的进口税率,我国农产品中的关税升级现象是普遍的。2002年,七组农产品中除了谷物和谷物制品外,其它六组均存在明显的关税升级现象,蔬菜制品与鲜菜相比、植物油与含油籽仁相比,加工品的关税水平均为初级产品的2倍左右。   
&&& 2.我国农产品关税升级现象突出的商品种类与国际一般情况有所不同。我国在植物油、蔬菜、糖和烟草等商品中关税升级现象比较突出。而在国际市场上,关税升级现象一般在肉类、糖类、水果和皮张等商品中突出(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2004)。   
&&& (五)关税高峰   
&&& 关税高峰(Tariff Peak),是指大多数进口关税都较低,但对于少数敏感性产品(即希望保护国内生产者的产品)仍然设置高关税的情况。高关税的存在,往往导致外国竞争品的进入成为不可能(即实行禁止性关税)或市场准入量很小。因此,关税高峰现象会对外国竞争品的市场准入机会产生重要影响。   
&&& WTO通常将关税高峰定义为超过15%的关税水平,但这种定义通常用来衡量制造品的进口。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将农产品的关税高峰定义为关税税率等于或高于100%。2002年,我国农产品的关税税率范围为7%到48%,表明我国农产品进口中不存在具有进口禁止性作用的关税高峰。   
&&& 三、结论与启示   
&&& 从上文的分析中,归纳出我国农产品关税水平和关税结构的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加入WT0后,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下降很快,而且高关税商品数量大幅度减少,符合WTO关于削减关税水平和消除关税高峰现象的倡导。第二,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减少,配额扩大,配额内税率逐步下降。第三,我国不同加工程度的农产品存在关税升级现象,对加工品的有效保护程度要高于其名义关税税率。第四,我国农产品不存在关税高峰现象。   
&&& 综合上述,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加入WTO后的短短几年内,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准入程度大大提高。
相关搜索: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评论
&热门图片新闻
银耳润肺降火 秋冬养生银耳好滋润
补水保湿 秋季护肤第一课
白萝卜功效多 秋季食用白萝卜能提高免疫力
秋季痘痘大爆发 祛痘别忘这些好食物
经期的饮食注意事项
&更多关于本文的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的相关新闻: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
食品行业相关
中国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TEL.):63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仓山万达广场B6-1302 邮编:350028您(@)目前可用积分:3036850跟帖回复
共获得打赏:
凯迪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发现信息价值
微信扫一扫
分享此帖文
[转帖]韩国有些农产品进口关税高达600%
8055 次点击
12:22:04 发布在
日本、韩国作为农业国际竞争优势较弱的国家,在运用各种贸易壁垒保护本国农业和农产品市场的问题上却表现得异常强硬。 日本和韩国作为农业国际竞争优势较弱的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保护和支持问题上态度立场却十分强硬,一直对农业进行着多层次的保护。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完善,WTO对各成员的约束性不断加强,日韩两国也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对农业保护的手段进行调整,其基本要旨是:在不明显违背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对所谓“合规性”贸易壁垒的运用,尽量对本国农业提供最有效的保护,就其采用的具体措施而言,主要包括:关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及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 关税高峰(Tariff&&Peaks)是指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少数产品维持较高的关税。这些特定产品的高关税不合理地阻碍了其他国家相关产品的正常出口,构成贸易壁垒。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对发达国家而言,超过15%的最惠国关税税率一般被认为是关税高峰。日韩两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设置关税高峰的手段来保护本国农业,尤其是加工食品行业。但相比较而言,日本更注重对关税高峰的设置,这不仅体现在日本涉及关税高峰的农产品范围远比韩国广,也体现在相应的农产品种类上关税高峰的峰值更高。韩国涉及关税高峰的农产品主要集中在罐装水果、蔬菜、饮料、烟草等加工食品行业中,其占韩国整个关税高峰设置的40%左右;而日本1999年对178种农产品设置了关税高峰,2003年有18.9%的农产品征收的关税超过20%。其中,加工食品占关税高峰农产品的40%,包括人造黄油、罐装肉制品、口香糖和其他糖甜食、可可粉和巧克力、意大利面食和其他谷物产品、腌制水果和蔬菜、果汁、咖啡、果汁茶及提炼品、香烟、烟草等。日本为了保护其最为重要的农产品――大米,&&自1999年4月起,将大米进口关税定为351.17日元/kg(相当于近400%的税率),此后每年下调2.5%,这使得目前日本大米的超额关税仍然存在,而进口大米完全丧失优势。2004年日本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为16.1%,远高于工业品3.8%的平均关税水平。此外,日本小麦、花生米等农产品关税曾分别达到200%和500%,足以见日本农产品的关税高峰之高。日本和韩国之所以对本国的加工食品进行特殊保护,目的是使其国内生产成本高于国际成本时仍能继续维持生产,一方面人为地增加了国内加工食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可以抵消其不断上升的劳动力成本。日本涉及关税高峰的其他农产品见表1。 关税配额(Tariff&&Quota)也称为市场准入限制(MMA/CMA)管理,是指对同一种商品设定相对高低不同的税率,即在一定时期内对预先规定的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征收较低关税或者减免关税,对超过配额部分则征收较高进口关税。日韩两国为控制进口数量,保护国内生产商利益,都引入这一特殊关税制度对部分农产品实行保护,但相比较而言,韩国关税配额的使用范围更广,涉及农产品更多。在GATT的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中,韩国获准对大米、玉米等67种农产品进行关税配额管理,目前,韩国仍然维持对60大类农产品的关税配额。2005年,韩国对受配额管理即超过配额规定的部分农产品征收高达200%以上的配额外关税。如芝麻的配额外关税为630%、大蒜为360%、绿豆为607.5%、大枣为611.5%、绿茶为513.6%。此外,韩国还对部分关税配额农产品实行招标制度,但其招标标准非常严格,常常使得出口商迫于压力而不敢参与竞标,即便中标后也往往不敢正常出口。日本只对不到20种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2000年以来配额平均完成率为67%。实行配额的农产品主要有:乳制品、菜豆、淀粉、花生、小麦、大麦、魔芋、稻谷、蚕茧及生丝等日本具有较大比较劣势但又关系到其本国农业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农产品。虽然日本施行关税配额的种类不多,但管理程序十分复杂,透明度不高。 除上述几种常用的关税保护手段外,日本和韩国还在农产品通关环节上设置壁垒,以减缓或拖延通关时间,给国外出口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增加贸易成本,以此来保护本国农业,抑制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日本对外国出口的鲜活产品在通关过程中,自货物到港至通关完毕的这段时间内,采取繁复冗长的通关手续延长通关时间:自2000年开始,韩国海关以防止低价报关逃避关税为由,对部分农产品实行通关前税额审查制度。目前实行通关前税额审查制的农产品已增至18种,列入审查对象的农产品在通关前均须接受韩方的价格审查以判断是否有逃税嫌疑;自2003年7月起,韩国海关又以进一步打击农产品走私等不法行为为由,宣布大幅提高对进口农产品的抽检率。韩国对进口产品的平均抽检率为3%-5%,但对农产品的抽检率却提高至20%,对冷冻辣椒和混合调料甚至进行100%抽检。目前,韩国海关不断强化该审查制度和抽检制度,这两项措施都延长了国外相关农产品的通关时间,增加了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进出口商的积极性。&&&& 由于反倾销(Anti-Dumping)作为WTO允许的一种法律手段,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进口的特点,从而成为世界各国保护农业的有力武器。反补贴(Countervailing&&Duty)制度由于本身运用操作上的复杂性和&&高成本性,它比反倾销措施使用得少。近年来,随着韩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立法与贸易制度的日益完善,其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两反措施”来保护本国农业。2000年发生的中韩“大蒜风波”就是由于韩国单方面采取贸易制裁手段而导致的一&&场贸易大战。2000年3月,韩国财经部对产自中国的冷冻大蒜、醋腌大蒜增收285%的紧急关税,使关税高达315%,此外,还对剥皮大蒜征收了高达436%的关税。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变相的反倾销。面对韩国政府的不公平待遇,中国政府采取了报复性的措施:禁止韩国移动电话和聚乙烯的进口,就此两国贸易战升级。为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两国政府进行了磋商谈判,最终达成了短期协定,才平息了这场“大蒜风波”。然而日本却对“两反措施”异常低调消极,1995―&&2005年间,日本没有发起一起“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以保护国内农业。这是因为: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运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博弈过程。从短期来看,首先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国家和地区占有暂时的有利地位,但从长期看,总收&&益未必就为正值,因为在博弈过程中双方进行贸易报复,虽然这种报复不一定是完全对等的,但对进口国必然会有所影响;日本作为一个依靠出口和世界市场支撑经济发展的国家,考虑更多的是贸易报复给本国出口和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在运用“两反措施”方面,日本比韩国低调得多。日本更倾向于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特殊的营销体制等更隐蔽的措施对国内农业进行保护,以达到既避免别国的贸易报复行为,又很大程度地阻止了外国农产品在日本的竞争和销售的&&目的 保障措施(Agreement on Safeguards)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行政措施,是各成员方政府依法维护本国产业利益的重要手段。由于保障措施是针对公平贸易的,受影响国并无过错,因此,保障措施的启用容易引起相关国家的不满。另外,保障措施的非歧视性要求只针对产品,这就使措施的实施可能针对所有的相关产品的出口国,而带来大范围的贸易摩擦。所以,加入WTO后,日本与韩国对运用一般保障措施保护农业都比较低调。韩国加入WTO以来,只对极少部分农产品通过保障条款提供有效救助。而日本只在2004年对进口猪肉实施一般保障措施。然而在特保措施(Special Agreement on Safeguards)方面,由于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议定书中规定:中国产品在出口到有关WTO成员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日至日,因此,日本和韩国都热衷于通过特保措施专门限制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从2000年11月开始日本对中国6种农产品(大葱、番茄、洋葱、青椒、香菇、蔺草)、从2001年3月开始对鳗鱼和裙带菜等实施保障措施的调查。日至11月8日(200d)日本对大葱、鲜香菇、蔺草等3种农产品实施了紧急保障措施。而且日本农林水产省一直监视其他15个种类农产品的进口动向和价格动向,一旦发现进口对本国国内相关产品的生产者造成影响,就会采取各种保护措施。2004年韩国政府修改了关税法及其实行令规定:自日起,当绿豆、红豆、荞麦、大豆、花生、人参等45种农林产品的进口量超过一定数量时,韩国将征收最高额的农产品特别保障措施关税,有效期为1年。在这45种征收特别保障措施关税的农林产品中,有21种产品与中国直接相关。可以预见,针对中国农产品的特保措施将会成为日本和韩国限制中国农产品进口的最强有力武器之一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of&&Trade/TBT)是通过建立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来实现其贸易壁垒作用的,其作用机制在于通过价格机制和数量机制的复合作用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对本国相关产业进行保护。根据WTO的TBT委员会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验措施议》(SPS)委员会的通报,日本是目前通报T和SPS新措施最多的国家之一,设置的技术壁垒门槛最高,韩国相对次之。日本和韩国都制定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农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同时,两国制定了严格的动植物检疫法,其中,日本有《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韩国有《食品安全基本法》、《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No.15)、《中药材中农残和重金属限量及测试方法的建议修正案》等。这些法律要求对入境的农产品及食品实行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并且,检验标准和检验时间不断变化调整,增加了检验手段的随意性和弹性,强化了农业保护的效果。另外,质量标准、食品标签和包装要求也使许多发展中国家达不到标准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难以进入日韩两国市场。日本为了保护国内最重要的农产品――大米,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此后,又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准;韩国相关法律规定:新鲜水果须经韩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病害虫风险评估后才能进口,而这一评估过程往往耗时数年。此外,韩国对中药材中的农药残留设置了苛刻的检测项目和标准,并修订了最大残留限值,还增加了中药材中重金属的最大残限额。这些措施都使农产品出口国为克服日韩技术性壁垒而不断增加成本和费用支出,从而降低了外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商由于无力增加支出以改进技术和设计而无法跨越日韩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由此可见,日韩两国通过TBT和SPS措施,极为有效地保护了本国农业。
用手机看帖文,请扫一扫。用微信/易信等扫描还可以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延伸阅读|最新热帖
[牛年暴风]
[铁血小队长]
[为50后呐喊]
[小颖shine]
[帐篷火车]
[jonathan743]
[holycrap28]
有启发就赞赏一下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24:23 &&
&&&&韩国人是骗子!!朴瑾惠这次在中国表演的讨好中国官府的闹剧,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中国人的钱!&&&&韩国人用死人做交易,骗中国人的钱,韩国人太歹毒了。韩国人霸占着中国的苏岩礁,隐瞒二战韩国人屠杀中国人的罪行,勾结朝鲜发展针对中国人的核武器,勾结中国官府开办血汗工厂污染中国掠夺中国,韩国人必须承认以上罪行!&&&&朴瑾惠不谈霸占中国苏岩礁的事情!不为二战时屠杀中国人的罪行谢罪和赔偿!不提勾结朝鲜发展针对中国的核武器的事情!不说韩国人勾结中国权贵开办血汗工厂污染中国掠夺中国的恶行!韩国人只是欺骗中国人,骗中国人的钱。&&&&韩国人现在为了骗中国人的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完全是婊子作派。讨好中国官府,在中国到处开办血汗工厂污染中国掠夺中国,抢夺中国产品的市场,还向中国人灌输整容、浮华虚假韩剧等庸俗低级韩国流氓虚假文化!中国人要高度警惕邪恶的韩国鬼子。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24:48 &&
&&&&暗杀伊藤博文的韩国人安重根,其实俄国在海参崴培植的俄国特务,专门从事暗杀恐怖活动!!俄国人、韩国人、朝鲜人,一百多年来一直勾结在一起,搞破坏中国、肢解中国、分裂中国的勾当!!&&&&韩国人长期在韩国国内搞民族主义,抵制中国产品,在韩国国内根本看不到多少中国产品,反而是韩国人向中国人倾销大量低质量的韩国产品、向中国人灌输整容虚假韩剧等文化垃圾、骗取大量中国人到韩国旅游!!韩国人勾结中国官府向中国倾销大量产品,现在韩国产品大量挤占中国产品的市场!所以,抵制韩国产品,是当务之急!!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25:34 &&
中国也该如此,设立强大的农产品贸易壁垒,农民就乐意在家种地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26:03 &&
一个对农产品从不保护的国家,每天在这里叫嚣粮食危机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32:02 &&
&&&&韩国人长期在韩国国内搞民族主义,抵制中国产品,在韩国国内根本看不到多少中国产品,反而是韩国人向中国人倾销大量低质量的韩国产品、向中国人灌输整容虚假韩剧等文化垃圾、骗取大量中国人到韩国旅游!!韩国人勾结中国官府向中国倾销大量产品,现在韩国产品大量挤占中国产品的市场!所以,抵制韩国产品,是当务之急!!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33:09 &&
12:25:34&&的原帖:中国也该如此,设立强大的农产品贸易壁垒,农民就乐意在家种地了。那我们就向韩国人学习,高举民族主义的大旗,抵制韩国产品冲击中国国产产品!!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38:29 &&
12:25:34&&的原帖:中国也该如此,设立强大的农产品贸易壁垒,农民就乐意在家种地了。第 7 楼
12:33:09&&的原帖:那我们就向韩国人学习,高举民族主义的大旗,抵制韩国产品冲击中国国产产品!!奇怪,我只这么说个办法,硬把我跟民族主义扯上做啥?。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43:57 &&
<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textareaeditor/face/smilies/16.gif"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51:25 &&
韩国人朝鲜人,是世界上最无耻的垃圾。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56:06 &&
韩国人长期煽动民族仇恨,排挤外国产品,却满世界贿赂各国官员,倾销韩国货。韩国这种无耻的流氓,一旦大家抵制韩国货,韩国人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邪恶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58:08 &&
韩国人长期煽动民族仇恨,排挤外国产品,却满世界贿赂各国官员,倾销韩国货。韩国这种无耻的流氓,一旦大家抵制韩国货,韩国人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邪恶了。现在满大街的韩国汽车,挤占了大量中国国产车的市场!中国国产车的质量接近韩国车,甚至性价比已经远超韩国汽车了。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59:25 &&
韩国人长期煽动民族仇恨,排挤外国产品,却满世界贿赂各国官员,倾销韩国货。韩国这种无耻的流氓,一旦大家抵制韩国货,韩国人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邪恶了。现在满大街的韩国汽车,挤占了大量中国国产车的市场!中国国产车的质量接近韩国车,甚至性价比已经远超韩国汽车了。抵制韩国货!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59:54 &&
12:58:08&&的原帖:韩国人长期煽动民族仇恨,排挤外国产品,却满世界贿赂各国官员,倾销韩国货。韩国这种无耻的流氓,一旦大家抵制韩国货,韩国人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邪恶了。现在满大街的韩国汽车,挤占了大量中国国产车的市场!中国国产车的质量接近韩国车,甚至性价比已经远超韩国汽车了。江铃铃木 还是 广汽本田啊?。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2:59:56 &&
韩国人长期煽动民族仇恨,排挤外国产品,却满世界贿赂各国官员,倾销韩国货。韩国这种无耻的流氓,一旦大家抵制韩国货,韩国人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邪恶了。现在满大街的韩国汽车,挤占了大量中国国产车的市场!中国国产车的质量接近韩国车,甚至性价比已经远超韩国汽车了。抵制韩国货!
共 8055 次点击,25 个回复& 1
本版块主题总数:3178023 / 帖子总数:
今日论坛共发帖:2117 / 昨日发帖:24636 / 最高日发帖:75754
跳转论坛至:
╋猫论天下&&├猫眼看人&&├商业创富&&├时局深度&&├经济风云&&├文化散论&&├原创评论&&├中间地带&&├律师之窗&&├股市泛舟&&├会员阅读&&├舆情观察&&├史海钩沉╋生活资讯&&├杂货讨论&&├健康社会&&├家长里短&&├旅游时尚&&├职场生涯&&├咱们女人&&├家有宝宝&&├消费观察&&├房产家居&&├车友评车&&├猫眼鉴宝╋影音娱乐&&├图画人生&&├猫影无忌&&├影视评论&&├网络剧场&&├音乐之声&&├网友风采&&├猫兄鼠妹&&├笑话人生&&├游戏天地╋文化广场&&├菁菁校园&&├甜蜜旅程&&├心灵驿站&&├原创文学&&├原创小说&&├汉诗随笔&&├闲话国粹&&├体育观察&&├开心科普&&├IT 数码╋地方频道&&├会馆工作讨论区&&├凯迪华南&&├凯迪西南&&├海口会馆&&├凯迪广州&&├凯迪深圳&&├北京会馆&&├上海会馆&&├河南会馆&&├苏州会馆&&├贵州会馆&&├杭州会馆&&├香港会馆&&├台湾会馆&&├美洲会馆╋凯迪重庆╋站务&&├站务专区&&├企业家园&&├十大美帖&&├视频创作&&├商品发布
快速回复:[转帖]韩国有些农产品进口关税高达600%
本站声明:本站BBS互动社区的文章由网友自行帖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贴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
【管理员特别提醒】 发布信息时请注意首先阅读 ( 琼B2- ):
;。谢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