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开展国际税收工作管理和反避税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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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实现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发展,各国围绕税源国际化、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竞争日趋激烈。为适应新形势对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提出的挑战,落实税务总局党组关于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在加强国内税收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总体部署,切实维护好我国税收权益,现就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 一、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一)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政治词汇被过滤]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强化跨境税源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主线,规范职责体系,健全机构设置,完善反避税工作、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强化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保障、信息保障和人才保障机制,推进国际税收管理科学发展。?& & (二)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 ——坚持服从服务于对外开放大局。完善和落实吸引外商投资的税收政策,更加重视加强“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国际税收在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跨境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 ——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国际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完善国际税收管理程序,坚持公正、规范、合理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确保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得到有效遵从,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国际税收管理内在规律,破解影响国际税收管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管理理念、工作方法,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效能、服务水平。?& &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国内税收与国际税收关系,确保国际税收业务融入税收整体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统筹组织税收收入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关系,防范跨境税源流失风险;统筹对内协调与对外合作,拓宽跨境税源信息获取渠道,提高国际税收合作水平。& & (三)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 ——国家税收主权得到维护。对非居民企业及个人准确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走出去”企业及个人完整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加强反避税管理,防范我国税基受到侵蚀和属于我国的税源流失境外。& & ——国际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使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执行的随意性明显减少,税收收入流失的风险明显下降,国际税收纳税人的遵从度进一步提高。& & ——服务跨境纳税人的水平不断提高。要增强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的透明度,加大税法宣传辅导和咨询力度,强化预约定价管理和双(多)边磋商,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保护好跨境纳税人合法税收权益,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 ——增强在世界税收领域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积极对外宣传我国税收工作成果,主动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增强我国在世界税收领域的话语权。?& & 二、明确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任务?& & 为保持国际税收管理的完整性,更好地发挥国际税收管理职能,需要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工作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 (一)总局国际税收管理的主要任务。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主要是负责税收协定(含税收安排,下同)和税收情报交换协定的谈签和修订,反避税、非居民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和“走出去”企业及个人境外所得等税收政策的修订与完善;组织实施对非居民企业及个人、“走出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开展预约定价和双(多)边磋商、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港澳台涉税协调管理。?& & (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的主要任务。除承办总局部署的国际税务管理工作外,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非居民企业及个人、“走出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税收协定执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和港澳台涉税事务协调管理,组织实施或直接负责反避税和重大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 & 省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市(含地、州、盟)级和县(含区)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的主要任务。& & 三、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 (一)管理服务调查并重,创建反避税防控体系。坚持防查并举,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着重强化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和跟踪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主动提高利润水平;扩大反避税宣传和纳税辅导,开展预约定价和双(多)边磋商,增强企业经营的确定性,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加大反避税调查和联查力度,发挥威慑作用,带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的提高。完善反避税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从管理、服务、调查三个环节全面反映反避税工作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贡献。?& & (二)推行专家会审制度,完善反避税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实施案件调查和磋商的专家小组会审制度,每一案件必须经过集体会审程序,并通过税务总局的案件监控管理系统报税务总局审核,促进反避税工作全国统一规范,并以此强化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降低反避税工作执法风险。?& & (三)拓展业务领域,促进反避税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着力在企业、行业、交易、区域和措施五个方面实现拓展:从外资企业向内资企业特别是“走出去”企业拓展;从加工制造业向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拓展;从关联购销交易向关联股权、无形资产转让和融资等交易拓展;从东南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拓展;从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管理向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税等新措施拓展,着重研究解决企业分摊境外成本、利用融资结构、多层控股模式及避税港无经济实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等问题。?& & (四)推广应用定量分析方法,建立经济分析师团队。进一步加强经济分析方法的研究,注重在调查和对外磋商中的应用。重点研究解决无形资产和股权计价、市场溢价、价值链分析、成本节约、超额利润分割等反避税难点问题,提高案件审核质量和对外谈判的说服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经济分析师小组,为反避税案件的量化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 (五)探索行业避税规律,培养行业专家。继续加强行业联查和集团跨区域联查,实现案件调查的全国联动,深入分析不同行业的避税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挤压避税筹划空间,规范商业运作。税务总局将尝试分地区部署重点行业研究,探索并逐步形成分地区的行业专家组,在全国建立重点行业分析团队,着手建立全国反避税行业专家库。加大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并培养反避税专业人才的力度,培养行业专家和行业反避税领军人物,指导全国在该行业的案件审核。& & 四、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 & 围绕遵从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全面加强对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的税收管理要求,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 & (一)实行专业管理。非居民税源具有相对集中又广泛分布的特征。为防范非居民税收流失,各级税务机关应设立非居民税收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对全体税务人员特别是一线税务人员普及非居民税收知识。& & (二)加强与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协作。非居民税源绝大多数植根于居民企业之中,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发包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义务人大都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要充分利用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成果,善于从居民企业发现非居民税源。& & (三)实施分类和风险管理。非居民税源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需要及时识别并控制税收风险。一是把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为常规纳税人(如分公司、代表处)和临时纳税人(如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对于常规纳税人,重在税基管理和归属所得管理,对于临时纳税人则重在抓好登记备案等税源监控;二是对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别就其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和财产收益,分析其潜在的税收风险,采取相应的税源监控手段,加强源泉扣缴管理。& & (四)抓好税收协定执行。一是按照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规程要求,抓好对备案类和审批类的管理,确保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二是落实协定条款,特别是加强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防范非居民滥用税收协定逃避税。?& & 五、完善“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 & 按照“摸清底数、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的要求抓好“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全面掌握我国居民企业及个人境外投资经营、境外取得所得和纳税等情况,建立“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涉税档案;积极研究并落实好促进企业“走出去”的各项税收政策,对国家鼓励的对外投资项目研究落实支持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的确认和征税、境外税收的抵免、境外投资或贸易出口退税等方面的政策;以税收协定为依托,充分利用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平台,帮助“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了解投资国的税收制度,为境外投资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税收法律保障及税收服务,保证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应享受到的各项优惠待遇及时得以落实,重视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的利用,化解我国居民境外投资风险。探索有效方法,把“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和加强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管理。?& & 六、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 & 认真履行税收协定所规定的义务,做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集中力量核查重要案件,特别是发挥征管协作在防止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税收协定滥用、不合理列支成本费用等逃避税收方面的作用;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对情报的增值利用,继续做好外来情报核查、对外提出情报请求、对外提供自动和自发情报工作;有选择性地研究授权代表访问、同期税务检查、行业情报交换和税款征收协助,配合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和税收协定执行管理措施,加强境外居民身份、境外经济实质等内容的核查工作;逐渐从当前单一情报交换过渡到以情报交换为主、税款征收协助为辅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格局;接受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同行审议小组对中国情报交换工作的审议和评估。& & 七、强化保障机制?& & (一)强化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保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协定谈签与修订工作,加大与我国企业境外投资较多国家税收协定谈签力度,全面审视并有选择地修订已签税收协定,重点修订易被滥用的协定及相关条款;加快与低税、避税地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谈签进程,逐步更新已有税收协定情报交换条款。完善国内程序法、实体法涉及的国际税收内容,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工作,强化跨境税源监控手段,增补反避税条款,扩充反避税立法范围,进一步完善各项反避税措施的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及个人税收政策和管理规范。实现国际税收工作的法律化和制度化。?& & (二)强化国际税收信息保障。要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和国际税收征管协助、采集纳税人财务数据,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境内外上市公司信息,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为国际税收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并遵循总局CTAIS和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统一要求,规范和完善业务需求,形成日常管理和决策分析功能齐备的国际税收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国际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 (三)强化国际税收专业人才保障。一是配备必要数量的国际税收管理人员。结合聘任制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点工作,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应加强反避税人才队伍建设,全国税务系统到2013年底形成一支反避税专业队伍,分成若干团队,分别负责不同行业的反避税调查、对外磋商和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中心的后台支持;在全国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部分地区设立反避税小组,负责周边地区的反避税管理和重大的反避税调查工作,并协助税务总局开展区域和行业联查、行业分析及行业避税规律探索以及创新方法研究;在跨境税源较为集中的省、地两级税务机关可采取适当倾斜的政策为国际税收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把精通国际税收业务的人才或经过境内外培训的专业人员配备到上级或同级国际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除职务晋升外,一般情况下不对国际税收人才轮岗或交流。二是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国际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按照总局税务人才培养战略,制定国际税收管理人才培训规划,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管理专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的国际税收人才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高校或国际组织举办中长期培训,有计划地向发达国家派送一定数量的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税务干部,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中长期培训和工作实习;注重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案例分析、交流和推广,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锻炼和培养人才;建立健全国际税收管理人才管理机制,分类建立人才库,对经过境内外各层级培训的人才实施跟踪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效果。三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专业团队建设。为充分发挥国际税收管理专业人才潜能,省、地级税务机关可以组建一支国际税收管理专业团队,专业人才由上级或同级国际税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调配使用,最大限度地在跨境税源管理的案例实践中锻炼、培养、使用干部。?& & 八、协同管理,提高整体效应?& & (一)强化内部协调。加强税务系统内部协调是确保国际税收管理规范性和一致性的重要保障。一是形成各级税务机关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履行好国际税收管理权限和职责的基础上,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业务的指导,下级税务机关要把工作中处理的重大国际税收管理事项或发现的不属于本级管理的国际税收事项及时报告上级税务机关,形成上下级税务机关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的局面。二是形成同级间税务机关横向互动的协调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处理同一笔国际税收业务中发现涉及异地税务机关权限和职责的,应主动向异地税务机关通报,并形成一致性的处理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报告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处理。?& & (二)加强部门配合。加强国地税合作,形成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紧密合作的协调机制。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在处理同一跨境纳税人税收事项时,发现涉及对方管理权限和职责的,应主动向对方税务机关通报,确保处理结论的一致性,意见不一致的应报告税务总局处理。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合作,抓好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积极探索与工商、银行、海关、外汇、公安、商务、文化、建设等部门在企业资金账户、股权交易、境外投资、经济合作、出入境、境外团体演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为监控跨境税源提供必要信息;充分发挥涉税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防范恶意税收筹划。& & 九、加强领导,强化质量考核?& & (一)加强领导。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事关国家税收权益,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建设作为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协调各方关系,切实抓出成效。?& & (二)强化质量考核。各地要注重加强对国际税收管理质量的考核,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对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税收管理和服务、税收协定执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等工作的考核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防止仅以税收收入规模考核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导致对跨境税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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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跃生总经济师在全省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经济,工作,税收,姜总在,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工作会议,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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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跃生总经济师在全省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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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2015年反避税形势持续升温 各地税务机关发布国际税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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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反避税形势持续升温 各地税务机关发布国际税收工作要点
2015年反避税形势持续升温
各地税务机关发布国际税收工作要点
Tpguider 根据各地税务机关2015年工作计划整理
山东青岛地税局:1、加强国际税收管理。(1)强化反避税工作。以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为目标,加强部门配合,不断夯实基础,针对股权转让、资金融通、“走出去”企业关联交易、房地产行业等“三点一行业”的关联交易,开展反避税调查,努力扩展反避税的广度和深度。(2)深化非居民税收管理。依托第三方信息,将核查重点向地税企业所得税户的所得税事项转移,重点关注收款方设在低税率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展非居民涉税事项管理调研,理顺一项、规范一项,堵塞管理漏洞。(3)深化“走出去”企业与个人服务与管理。整合内、外部信息,摸清“走出去”企业底数,为青岛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税收服务与支持;夯实“走出去”个人管理基础。了解个人对外投资类型、渠道,掌握境外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股息、分红情况,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4)细化外籍人员管理。依托第三方信息,完善外籍人员的源头控管;试行工薪警戒线管理,提高约谈工作质效。
2、搭建专业化团队。(1)建立依法行政各类专门人才库,构建税务法规部门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有效应对日益增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建立长期稳定的国际税务专业人才队伍,加大国际税收的培训力度和普及性教育。
福建厦门地税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G20峰会上“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国际税收管理。调整全市国际税收工作格局,由涉外分局统一负责全系统反避税案件调查和情报交换业务,各基层局负责提供案源。深入挖掘反避税案源线索,拓宽案件类型和税种范围,优化调整方法,强化关联申报审核和反避税案件跟踪管理。深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做好非居民税收源泉扣缴和非居民收入统计分析工作,强化国际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自动、自发和专项情报的案源提供,加强情报审核和核查,提升情报交换工作成果。认真落实《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及贯彻意见,加强协定待遇的审批及备案的后续管理,提高税收协定应用水平。
深圳国税局:坚持提升国际税收管理质效,维护国家税收利益。高度关注国际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健全完善反避税职责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关注跨境贸易税收管理。充分利用国际联合反避税多边合作平台,深化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开展股息和股权转让专项检查,加强与相关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协作。
浙江嘉兴国税局:加强跨境税源管理。完善非居民税收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强非居民税收售付汇监控,防范协定滥用。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创新选案手段,重视同期资料管理,强化后续审核,继续推进双边预约定价工作。深化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做好情报交换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国税局:挖掘和更新反避税案源,推动重点行业和集团的反避税调查。充分利用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成果,发现、管控非居民税源,强化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的后续管理和检查。
吉林省地税局: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力度,做好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管理,利用网络申报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效。加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推广力度,建立股权转让税收前置机制,强化高收入群体和主要所得项目管理。
宁夏国税局:推行反避税重大案件专家会审制度,注重发挥情报交换在反避税工作的作用,提高反避税工作质效。加强非居民税源监控和扣缴管理,开展国际税收专项检查,为“走出去”提供可预期的税收政策服务,不断提升国际税收管理服务水平。
宁夏银川国税局: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可预期的税收政策服务,继续推进和完善大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提升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能力。
广东珠海国税局:提升征管质效。创新货物劳务税风险监控体系,建立部分特色行业增值税评估模型。大力推广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大企业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反避税信息化应用。
广东佛山地税局:进一步加强股权转让、国际税收、房地产税收等政策管理。加大对股息分红、股权转让信息的跟踪监控;密切监控非居民企业和个人以及走出去企业高管的境内外所得信息,强化非居民税源控管;对连年亏损企业和重点行业所得税加强后续核查,对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实施联动管理;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快完善房地产一体化系统和房地产基础数据库。
广东汕头国税局: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为重点,努力提高税种管理水平。加强基础税源管理、货物和劳务税管理、所得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和发票管理,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和反避税工作,使税种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广东河源国税局:强化国际税收管理。组建反避税业务团队,集中全市反避税骨干力量开展反避税工作,争取全年完成反避税立案1例以上。加强对同期资料的日常管理和审核,进一步提高同期资料质量。
天津开发区国税局:进一步提升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能力,健全反避税防控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工作机制,加大反避税案件调查力度,做好预约定价谈签工作和执行协议的后续管理工作。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和情报交换工作,防范非居民税收流失风险,打击利用避税港隐匿收入,虚列支出以及通过转让定价、滥用税收协定等手段避税行为。
安徽省地税局:加强国际税收管理,选取疑点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加大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力度,扩大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范围,重点推进与国税、工商、质监、国土、房产、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河北省地税局:加强国际税务管理。加强基础性工作,不断规范工作制度,多种方式获取信息,开展关联企业申报审核、同期资料审核,筛选重点嫌疑企业,有针对性实施专项检查,做好反避税工作。反避税形势持续升温 各地税局发布2016年国际税收工作要点(2)
来源:思迈特
作者:思迈特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河北沧州市国税局: 1、强化非居民税源监控管理。以跨境税源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非居民管理工作,强化堵漏增收措施,大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通过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挖掘增收潜力。一是要将风险管理引入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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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国税局:
1、强化非居民税源监控管理。以跨境税源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非居民管理工作,强化堵漏增收措施,大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通过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挖掘增收潜力。一是要将风险管理引入非居民企业税源管理,防止税款流失。二是加大非居民典型案例查处力度,尤其是对境内外劳务划分、劳务与特许权使用费甄别、进口设备包含技术或劳务等方面的案件。三是继续对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团体演出、境外广告代言、图纸设计等非居民零散税源进行风险监控,扫除管理&盲点&。四是要继续推动国、地税之间的合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提高跨境税源风险管理质效。
2、加强&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积极拓宽税收协定等政策的宣传渠道,既能帮助&走出去&企业消除双重征税,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又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上的确定性,降低跨国经营税收风险。同时,在金三系统核实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信息报告情况,结合税收抵免开展境外所得风险分析,运用受控外国公司管理等方法实施风险应对,防范对外投资逃避税。
3、深化&三位一体&的反避税工作机制。坚决贯彻执行&管理、调查、服务&三位一体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大力推进反避税调查工作。一是继续通过对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等事项的审核和分析,大力筛查反避税案源。二是创新反避税工作方法。尝试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BEPS)报告中新的反避税调查理念和方法,力求实现反避税调查入库税款的新突破。&
湖南浏阳河市国税局:
加大国内反避税力度,防止税收流失,避免区域之间的不良竞争。&
福建厦门地税局:
一是加强国际税收工作调研。组织开展反避税、&走出去&企业和非居民个人税收管理等专项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地税反避税新领域拓展以及跨境税源管征难点突破路径,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
二是做好工作部署。依托&对外支付&模块数据库、上市公司年报及相关公告、关联交易数据库等媒介,继续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和深度,注重情报交换的收集和筛选提升情报的精准度;
三是深化国地税合作。建立国地税国际税收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反避税、走出去企业服务、非居民税收管理等工作,以金三上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共享与传递,实现信息交换常态化;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定2016年国际税收专业化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培养专业人才,选拔精通反避税业务、懂会计、法律、数理统计和外语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国际税收人才库;
五、是以绩效促工作提质增效。确定2016年国际税收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人、时间表,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福建厦门市地税局象屿保税区分局:
扎实做好征管基础工作。继续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推进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跨境税源管理,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做好对企业欠税欠费追缴。
强化税收风控管理。加大反避税和日常检查评估力度,进一步挖掘纳税评估潜力,以保税区内新建房产的评估管理、保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评估为全年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外部涉税数据和资料的获取,争取质和量上都有新的突破。&
福建省国税局:
积极开展BEPS成果转化和运用,深化反避税行业调查,打击跨国逃避税。&
广东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积极推进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找准典型案例,提升反避税工作质效。&
广东河源市国税局:
提升国际税收管理。认真对&走出去&企业开展税收宣传和提供税收服务,继续完善和做好关联交易和同期资料两个台帐,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的管理,对长期处于亏损和低利润的非正常企业进行重点管理,积极落实税收协定,以此为基础做好反避税立结案工作。2016年,集中全市反避税骨干力量,争取新立案2户、结案2户。&
宁波市国税局:
探索&走出去&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完善境外税收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反避税方法,研究集团内劳务等反避税热点问题,加大调查补税力度。完善非居民常规纳税人税基管理,探索分行业的非居民税源风险管理。严格协定待遇管理,推进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宁波市国税局宁波大榭开发区:
继续加强反避税跟踪调查,对纳入总局立案的,依程序推进工作。动态掌握我区走出去企业现状,做好针对性服务。&
浙江宁波保税区国税局:
继续做好反避税基础工作、非居民税收管理、涉外税务审计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
浙江奉化市地税局:
全面深入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后续工作,完善与国税部门对外售付汇的联动联查机制与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使国际税收管理进入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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