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类型划分的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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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计划在5年内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明确,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到底哪些事业单位是从事社会公益类的呢?或者什么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是怎么划分的?
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指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事业单位。此类事业单位占目前所有类别事业单位中的主体地位,也是事业单位改革后唯一应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的。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公益性事业单位将根据其承担的具体职能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类别,并实施相应的改革和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涉及到的主要是那些在分类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有关人士说,上述制度出台后,在这两类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将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就是说,以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将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据了解,即将出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不同单位,基本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整体确定为7:3、6:4和5:5三档,公益性质越强,其岗位工资占比越大。
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我们磁县轻工业公司原二轻局属于什么类型的单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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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企业的运作模式归结为三大类:
  一、重合式     特征描述:    
公益项目与商业行为融为一体,具有以下特征:     商业活动宗旨是公益使命   机构公益事业的目标服务对象是下列之一:客户、员工或社会企业的所有者   运营模式向目标服务对象提供:    收费服务:直接向目标服务对象低价销售所需的服务,并向不同购买能力的对象差别收费实现服务目标   市场中介:帮助目标服务对象连通市场,如帮助其开发产品,获得更高利润加成等   雇佣机会:雇佣目标服务对象从外界创收,帮助其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   创业支持:通过直接向目标服务对象提供创业所需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获利,如小额贷款业务   交叠式     公益项目与商业行为不完全统一,但有一定重叠:   两者间有一定协同效应,如成本分担,资产共用等   公益事业的目标服务对象未必是社会企业的客户或员工   利用公益事业中积累的有形或无形资产从外界创收   通过出租建筑、土地、设备等有形资产创收   利用公益事业中积累的方法论、知识/数据库、关系网、品牌等开展对外咨询、调研、出版等业务创收   混合价值链模式:   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具有共同的目标服务对象   社会企业可以通过帮助商业企业开发、销售满足目标对象需求的服务/产品获利,同时实现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   分离式     通过建立外部分离经营的企业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公益事业与商业活动仅靠资金资助为联系纽带   公益事业的目标服务对象通常与经营活动并不直接相关   建立完全单独的营利业务,将获得利润完全用于公益事业   商业业务与公益事业在组织架构上从属不同的业务单元,或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   商业业务本身需遵从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公众利益。  分类: |您当前位置: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分类
  摘要:社会救助对象是指按照统一标准确定的实际生活长期或暂处在法定最低生活水平线或其以下状态的贫困人口。凡生活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线下的居民,即贫困人口,为社会救助的对象。社会救助...
  摘要:社会救助对象是指按照统一标准确定的实际生活长期或暂处在法定最低生活水平线或其以下状态的贫困人口。凡生活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线下的居民,即贫困人口,为社会救助的对象。社会救助的目标在于,保障被救助者享有当时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助的对象从大体上来看,
  (一)按照收入及生活状况可以分-为:
  1.无衣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它也属于长期的救助对象。-
  2.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它也属于临时的救助对象。-
  3.有一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
  (二)按照公民群体划分有-
  1.儿童救助对象。-
  2.老年人救助对象。-
  3.残疾人救助对象。-
  4.失业者救助对象。-
  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6.流浪乞讨救助对象。-
  7.其他救助对象(如精神病患者)。-
  (三)按区域分-
  1.农村村民救助对象。包括五保户;一般困难户;和特殊困难户。-
  2.城市居民救助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弱孤寡及病残人员;一般困难户;精简退职的老职工;还有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救助对象。-
  社会救助的分类:
  (一)按救助时间分-
  可以分为长期性贫困的定期救助(如孤寡病残救助);暂时性贫困的临时救济(如多数情况下的失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周期性贫困的扶贫(如贫困户救助)。
  (二)按救助内容分-
  有现金,实物救助;精神上的帮助;和服务救助。
  (三)按救助类别划分-
  有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应坚持国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国家应该不断完善和创新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还应鼓励民间自发组织的慈善机构,支持志愿者工作,努力培养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人才。社会各界人士也应积极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提高奉献精神,力所能及的帮助关爱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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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日 17: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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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上,由于各国在文化传统和语言习惯方面存在着不同,社会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多种不同的称谓。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第三部门或独立部门、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等等。这些叫法在内涵上区别不大。与政府、企业相区别,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
2007年,我国开始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民间”是与“政府”、“官方”相对应的,反映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中“官”与“民”相对应的角色关系,容易让人误解民间组织是与政府相对应甚至是相对立的。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
社会组织称谓的提出和使用,有利于纠正社会上对这类组织存在的片面认识,形成各方面重视和支持这类组织的共识。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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