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社保大病报销比例二次报销有低保证的按比例报销能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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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大病报销可以申请二次报销吗
我是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的一居民 家有一个亲属得了 白血病 自家已经花了32万 现在家里是负债累累&&政府给办了低保 爱人为了照顾他也没有了赚钱的机会 还有两个孩子上学&&而且农合给报销的比例很小 因为是省级医院 只给报销30%我想问问 像他家的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医疗费用二次报销 后续的工作该怎么做
律师回答地区:黑龙江-大庆咨询电话:13009***帮助网友:1099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14:26濮阳市新农合二次报销政策必须是低保才能报吗? [已回复]
匿名网友   15:42
段书记,您好,我是南乐县人,2014年年初我母亲患结肠癌,半年来治疗已花费10多万元,我在网上了解到新农合二次报销政策,到县民政局去咨询,被告知,必须是低保才能报销?请问政策是这样执行的吗?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17:19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立即转交南乐县委进行办理。南乐县委答复如下:&&&&经查,网友系近德固乡佛善村人,其母亲年初患结肠癌,现在北京陪同其母亲治疗。《南乐县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乐政办〔2012〕8号)明确规定:在确保将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城乡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低保对象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的可补助费用按50%比例予以救助,年救助封顶线5000元。因网友不是低保户,故不能享受二次报销政策。针对调查情况,南乐县委已建议网友向当地乡政府申请低保待遇,获得批准后即可享受二次救助,也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金或向慈善机构申请慈善救助。&&&&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与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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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闻网安阳被选为河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大病医保报销后还可享受二次报销
&&&&□记者何冠英&&&&今年,安阳市被选为河南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试点范围内,老百姓一旦得了大病,除去医疗报销外,还可再次享用二次报销,二次报销的费用根据参保者医疗费用而定,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并从1月1日起已经启动实施。&&&&二次报销最低可报销30%&&&&据了解,此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判定标准。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居民医保大病救助政策,参保居民保险年度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含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计算。个人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3万元至5万元、5万元以上的,由商业保险公司分别按30%、60%、90%的比例予以赔付,商业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限额为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安阳市民路先生53岁,他患上尿毒症之后,每个月高昂的治疗费,给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虽然每次住院后,都会进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但高昂的医药费还是让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得知安阳市成为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市,老百姓一旦得了大病,将在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后,还可享受二次报销,路先生高兴得合不拢嘴。&&&&根据安阳市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按二档标准缴费的,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65%、75%;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目前,安阳市大病起付线定的是1万元,那么如果老百姓生病住院了,除去报销的费用后,自付的部分超出了1万元,即可享受二次报销。如果路先生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花费5万元,居民医保大约可以报销2.1万元,自己需要支付2.9万元。那么,减去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路先生自己需要支付的1.9万元还可以再次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30%,即报销大约为5700元。&&&&大病保险资金不额外收费&&&&大病保险在减轻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医疗费用负担的同时,并不会增加百姓额外负担。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0元,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普通高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0元标准,划出部分额度作为大病救助保险资金,不额外向居民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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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发表人: 张景宽  
提问时间:
 标题:关于低保户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及低保金事宜
&&&&我想请问下,关于天津市低保户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怎么流程,我家是宁河县苗庄低保户,本人患小细胞肺癌,属重大疾病,妻子青光眼手术后恢复阶段并伴糖尿病,女儿就读于丰台高中高二年级,上有76岁老母亲体弱多病,自2012年9月确诊后一直在治疗,截止目前已花费巨额医疗费,除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费用后,仍有许多费用不能报销,想问问在哪里能办理这个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手续(或者社会优抚救助)?
&&&&另关于低保金问题:
&&&&一、我家只有3人享受低保8月份低保金共计810元(此前每月费用200多元),针对低保金有标准可以参照么?这些钱根本不能维持现阶段生活、医疗费用;
&&&&二、女儿在宁河丰台高中就读,虽为低保户,但学杂费等费用也没有相应减免,或者从哪方面能对此有所救助?
&&&&目前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希望尽快得到政府的帮助!请不要回复有相关人员与我联系帮我解答,方便的话直接回复,或者发邮箱到zhang-xiangbo-,为谢!
回复部门:宁河县   回复时间: 08: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网友你好:
&&&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 1、关于您所反映的只有3人享受低保8月份低保金共计810元,该保障金额是按照核定的该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所得。按照《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市农村低保是人均收入低于400元的差额补助为限定条件,依照您的家庭环境,该金额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 2、按照相关规定低保户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农村医疗保险范畴,入保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负担,社会保险于每年11月份对低保户家庭进行投保,低保户的医疗保险有别于普通的新农合,重大疾病可进行二次报销,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按报销比例自动报销。因该家庭享受低保时间为2013年4月份,只能进行2013年11月份的医疗投保,目前暂不能享受医保二次报销待遇,待2014年可享受医保二次报销待遇。
&&& 3、丰台中学是一所高中校,这名学生就读于高中部,不在九年义务教育学段,没有减免学杂费和其他费用政策。您也可以写困难申请,我们将多渠道帮助学生解决其困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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