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时间最长不超过多少一天工作14小时正常吗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_关于加班法律规定公司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啊?相应的规定出自-疾风资料库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_关于加班法律规定公司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啊?相应的规定出自
发布时间: 15:19&&&&发布人:
关于加班法律规定公司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啊?相应的规定出自
关于加班规定公司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啊?相应的规定出自什么法阿?从那可以找到该法律具体内容阿?急急急 非常感谢阿这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加班费,应当遵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发生此类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加班工资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一)移送管辖的;(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 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第十四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五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三、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如果地方有工资支付条例或办法的,还包括这些条例和办法2、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的演变二000年三月十七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发布了一个劳社部发〔2000〕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的全文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可见,当时,并没有区分“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而是规定“工资折算”按“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进行操作。所以之前关于加班工资折算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导致理解的分歧。但,二00八年一月三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将“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作了区分,规定:“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这种规定显然更为合理,因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发放工资的。换句话说,法定节假日是视为工作来计算和发放工资的,如同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加法定社会活动一样。反过来说,如果折算工资要剔除法定节假日的话,那是不是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加法定社会活动也要剔除呢?如果都剔除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带来操作的烦琐。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并不是 “另行支付”三倍工资,而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显然,《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是规定“另行支付”,而是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应当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尤其要注意的是,《劳动法》这里的表述也不是所谓“加班工资”,而是“工资报酬”,也就是说是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全部工资报酬,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除了应当支付的法定节假日工资之外还须“另行”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自日起施行.(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第一,计算基数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这个规定计算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第二、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目前月标准工作天数是按照每月20.92天来计算的,小时工资在这个基础上除以8就可以了。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性收入÷20.92÷8×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2,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中的一个都是需要进行审批的,必须履行书面的申请批准手续并且要注明实行的岗位和时间,这两种制度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照加班计算。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即可,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所以不涉及延长工作时间支付相应报酬的情况。但用人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时间一般很难计算,加班工资也多数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国家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规定的很严格,但是企业在实行不定时的同时也应该保证员工真正有休息的时间。
[加班费的规定]国家规定关于加班费的标准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怎么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公司经常让我们加班,可是加班费却没统一的标准,要看公司业绩,业绩好的时候就多给一点不好的时候就不给,我听说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那这个标准是什么呢?解答: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回加班费标准的相关知识: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第一部分、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加班费相关知识:平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今年中秋加班费怎么算主动加班工厂为何拒付加班费专家历数加班费难到手原因实行计件工资加班也应发加班费教职员工寒暑假加班可以发给加班费吗?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2014法定节假日工资最新规定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所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其所在单位应该按某日工资标准的 300%向其支付加班工资。所谓的法定节假日,指的是1月1日、5月1日、5月2日、5月3日、10月1日、 10月2日、10月3日和农历新年的初一、初二、初三,每年共 10天。法定休假日期间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另外,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嫁、丧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加班工资算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 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应付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计薪天数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CopyRight&2012- AllRight Reserved以下试题来自:
单项选择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C. 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2A.人民法院
B.检察院C.公安机关D.当地人民政府3A.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经行政复议,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C.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样,原则上进行开庭审查D. 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A. A市政府
B.某拆迁公司C.B区建设局 D.B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5
热门相关试卷
最新相关试卷每天加班最多几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几小时?
【导语】:
每天加班最多几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几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最长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限制多长?   市民孙小姐:最近很忙,每天都加班三四个小时,我想请问一下,在劳动法中有没有规定一般一天工作时长是多久?最长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限制多长?  省人社厅: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我国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3种,其中后两种都需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实行。大多数企业都采用标准工时,即: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正常工作时间(月计薪天数21.75天)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周保证员工最少休息一天。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市民唐先生:我平时正常出勤情况下,月固定工资5000元。今年1月份,因家里有事,我请了5天事假,那个月发的工资少得离谱,而且1月份恰好有法定假元旦,那天我加班了1天,想问一下,元旦那天的加班工资要怎么算才是对的?  省人社厅:加班费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例如,如果某职工月工资2000元,用人单位安排其在10月1日加班,由于当天属于法定假日(10月1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其在10月7日(10月4日至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由于当天属于休息日,因此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0(元)。【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近日,南方人才市场发布了《年度广东地区薪酬调查报告》。2014年广州平均工资是多少?2014年广东哪些行业平均薪酬最高?
个人档案存放在哪里?个人档案有什么用?个人档案丢失了怎么办?个人档案里有什么?个人档案重不重要?怎么管理个人档案?
近日,南方人才市场发布了《年度广东地区薪酬调查报告》。2015年广州平均工资是多少?2015年广东哪些行业平均薪酬最高?
日起,广东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调整前的有什么区别?
《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5年广州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最低工资标准只等省政府公布。
2014年广州会不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广州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州集体户结婚难问题该如何解决?
2014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2014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经公布,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于日起调整。2015年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调整?
2016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16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广州本地宝小编整理了2016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一览,供大家参考哦!
日起,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调整后,广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5年广州将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改革,并适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南方人才市场《年度广东地区薪酬调查报告》已出炉,那么2015年深圳平均工资是多少?广州平均工资是多少?2015东莞、中山月平均工资呢? 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日广州公车拍卖车辆展示时间及地点
10:56 来源:广州本地宝
日广州公车拍卖时间、网址及车辆详情一览
10:55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公车拍卖第一场网络拍卖会将于日上午开始
10:55 来源:广州本地宝
12省市在广州异地办理补办身份证攻略
10:05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居民天然气一户多用办理材料:授权委托书
11:30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居民天然气一户多用办理材料:居住证明
11:26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一户多人口”受理表
11:18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天然气一户多人用办理攻略(含价格表)
11:31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设立登记办理攻略
10:21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企业集团登记证设立办理攻略
10:18 来源:广州本地宝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汇深网 版权所有新劳动法: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沈阳本地宝资讯快递频道提供新劳动法: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有关的信息,“劳动时间过长怎么办?”“新劳动法里有啥新说法?”……11月12日,本报民生会客室
新劳动法: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时间过长怎么办?”“新劳动法里有啥新说法?”……11月12日,本报民生会客室里电话不断,来自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为市民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问题:不少劳动者不懂劳动法  “我也不知道当时合同上写的啥?”“我这种情况属于人事聘用制还是劳动合同制?”……当日,面对很多读者提出的问题,专家们发现百姓出现劳动问题,多数是因为不了解劳动法。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陈岩处长表示,很多市民对劳动法不了解,造成应有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合理的维护。借此,劳动局也提醒百姓多了解劳动法,从工作之日起,就要关注自己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是否齐全等等。如果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要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劳动法维护自身利益,企业若始终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签劳动合同必须注明9条  签订就业合同,都有哪些条件必须看清呢?当日,针对多数读者的疑问,陈岩处长表示,新劳动法实施后,签订劳动合同时九项内容必须注明: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此外,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自主约定。  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  “孩子单位总加班,虽然给加班费,但过多的加班合理吗?”当天,很多读者关心加班问题。对此,陈岩处长表示,按照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企业出现劳动加班超时问题,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再报给企业所在区的劳动监察部门。”陈处长给出解决建议。  事业单位也适用新劳动法  “事业单位适用新《劳动合同法》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陈处长表示,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都适用于新法,但是最初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暂时不属于新法规定范畴。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就是说,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只要订立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试用期不能单位说了算  “试用期有没有具体规定几个月?”很多读者关心试用期的时限。对此,陈处长表示,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  按照新法要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陈处长表示,有不少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返回沈阳本地宝首页>> 前10月人均工资长38% 每百户家庭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摘要:知识产权的统一性何在,理论上有不同见解。其中,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权之观点最...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股东权滥用内部赔偿救济作了规定。由于规定得较为原则,关...
核心内容: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
版权所有 邮箱:
建议使用: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沪ICP备号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一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