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文书乡镇纪检书记有前途吗么?是什么正股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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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文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周文平同志任荷香桥镇党政综合办主任,免去其荷香桥镇团委副书记职务;
&&&&杜生成同志任荷香桥镇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袁炜婷同志任荷香桥镇妇联主席兼组织干事,免去其荷香桥镇妇联副主席职务;
&&&&刘誉同志任荷香桥镇政协秘书;
&&&&伍婧同志任荷香桥镇团委书记兼经济发展与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罗国辉同志任荷香桥镇司法所副所长(正股级),免去其荷香桥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正股级)职务;
&&&&罗小平同志任荷香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孙平龚同志任荷香桥镇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尹鹤同志任荷香桥镇司法所副所长;
&&&&刘斌同志任荷香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免去曾彩凤同志荷香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邓集键同志荷香桥镇党政综合办主任职务。
&&&&中共荷香桥镇委员会
(审核:申美华 申美华 责任编辑:刘旭为)
省市政府网站抚州市金溪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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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溪县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县级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
金府办发〔2015〕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华侨管理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金溪县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编委会议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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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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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金溪县委、金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溪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发[2014]21号)精神,保留金溪县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监管。
(二)承接的职责
承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下放的行政审批、核准项目的工作权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制定符合县情的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地方性建设政策和制度,指导实施及进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勘察和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和办法;负责组织本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以及县城区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加强规划审批后的管理,监督和清查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指导各乡镇(场)的规划编制及审查报批,并督促实施和指导全县集镇与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管全县风景名胜(点)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对房屋建设项目开展&拔地定桩&工作;加强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管理和规范建设设计市场,负责全县工程勘探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主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行业,负责丁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主管全县建筑材料价格的动态测定和工程预决算工作;根据国家规范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全县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和建筑制品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
(四)主管全县城乡供水和城建监察工作;综合管理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工作;管理全县城乡燃气营运和安全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城乡综合开发工作和集镇与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对全县测绘事业实行行业管理,管理测量标志的普查、保护工作;管理全县各类基础测绘和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主管全县各项测绘资料审查和境内测绘任务的登记、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出版、地籍测绘等工作。
(六)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和科技成果的转让、推广;负责建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引进;组织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建设部门的技术培训,管理全县建设系统干职工教育和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制定工程质量、地震灾害、燃气营运、城市供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武装、老干部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建设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人事秘书股(财务审计股)
具体负责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建筑业管理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技术干部聘任及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重要会议筹备,重要文稿起草及对局属单位向上呈文的审核,处理来信来访并做好接待工作;负责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宣传、保密、保卫、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及局机关考勤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协助局领导抓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青、妇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加强对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务、审计和物价管理制度,做好局领导的财务参谋;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为单位理好财用好财;负责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现金出纳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关;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的管理,做好干职工劳动工资关系的接转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和审计,督促局属单位执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政策和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物资设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指导局属单位加强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工作,加强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城乡规划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勘察和测量工作;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审查和报批以及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城规划区建设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场)的规划编制及审查报批、督促实施并指导全县集镇与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和规划验收制度,审批县城建设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项目的规划选址,加强规划审批后的管理,监督和清查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强制性规范,创新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手段,组织编制和实施地方性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管全县风景名胜(点)和城乡雕塑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村镇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强全县城乡规划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县城规划及管理相关基础情况电子信息系统;负责规划统计报表和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对全县测绘事业实行行业管理,管理测量标志的普查、保护工作;管理全县各类基础测绘和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主管全县各项测绘资料审查和境内测绘任务的登记、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测绘资质,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出版、地籍测绘、房地产测绘等工作。
(三)城乡建设股
具体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镇、村镇建设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城乡建设行业的技术标准和城镇供水、燃气等企业资质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研究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计划、组织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及实施工作;参与对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论证工作,负责对经确立的重点工程项目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测算、拟制《实施方案》报批后协助抓好组织实施;指导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雕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燃气市场等行业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主管全县城乡供水和城建监察工作;综合管理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乡综合开发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灾害、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监督村镇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落实;负责审查村镇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负责抓好集镇、村庄的整治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村镇勘测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开展集镇与村庄建设,重点抓好乡镇所在地的临街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城、集镇的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村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全县城建、村镇建设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及档案资料管理和建立相关数据的电子信息系统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招标投标办公室)
具体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负责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丁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建筑设计、建设安装、建筑制品、建筑材料、勘察设计、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建筑节能、建筑业技术进步等的综合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节能的推广和监督实施;根据国家规范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具体负责对全县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和建筑制品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培育建筑劳务和建材市场;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和科技成果的转让、推广;负责建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引进;组织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建设部门的技术培训,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所有建(构)筑工程的市场、质量、安全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管理范围内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雷、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建筑业管理相关基础情况电子信息系统及建筑业的统计报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负责受理工程施工招标备案;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调解招标投标活动纠纷;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协助组建和监督管理有形建筑市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形建筑市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监督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归集、建档和保管工作。
(五)规划设计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参与对涉及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与城乡统筹等重大专题的咨询和论证,参与对城市规划的论证和评审;负责对本县范围内房屋建设项目开展&拔地定桩&工作;按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要求,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业务工作;开展城市规划实施的业务指导,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副科级)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
五、下属机构
(一)金溪县规划监察大队,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查处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或利用失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行为;查处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建设行为;查处未取得或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查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内容的建设行为;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负责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的实施,纠正违反村镇规划的行为;负责对规划许可项目的实施和临时建筑进行跟踪管理,保证规划许可内容的顺利实施和临时建筑的续办或拆除;负责查处其他违反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建设的行为。负责对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擅自对建(构)筑物进行改造、装饰装修和未按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县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城乡规划监察工作;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二)金溪县建筑综合管理站,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核定编制,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罚建议和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具体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送检的建筑材料、水泥制品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开具检测报告;负责对工程项目各方主体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阶段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单位工程竣工安全验收评定工作;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对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对委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安全质量进行鉴定,出具鉴定书;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三)金溪县建筑设计院,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核定编制,其中: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具体负责建筑设计工作,严把设计质量关;在工程项目设计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积极组织参与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竞选;参与全县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资料的归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四)金溪县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核定编制,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建筑工程造价计价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客观、公平、公正地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工作,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县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具体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主要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格进行动态测定,及时上报并在我县发布实施;具体做好各项建设工程造价预决算编制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业务的咨询服务;根据需要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解决、处理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方面所发生的纠纷,并提供业务上的支持和帮助;加强建筑工程造价预决算相关资料的归集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五)金溪县建设局测量队,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核定编制,其中: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勘察和测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全县的地籍测绘、市政工程测量及建筑物放线工作;加强地籍测绘、市政工程测量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六)金溪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中心,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核定编制,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办理备案手续过程中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进行抽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违反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责任单位,按规定提出行政处罚申请报县建设局批准实行行政处罚;接收和保管全县需要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和资料、并对接收的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根据城市建设工作需要,做好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方便利用和归档备查,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资料信息服务。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七)全县13个乡镇均设立金溪县**乡(镇)村规所,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核定编制,其中:各设所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家、省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做好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档案;具体负责农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审批中现场踏勘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抓好村镇规划区内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的管理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资料的归集、建档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建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本规定由金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金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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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资源报”独家编辑。未经授权,谢绝转载。授权合作请联系电话:010-章兆基,浙江省淳安县原青溪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国土员。过去下村,从中心所到他对口服务的石林镇,水路转陆路他要花2个多小时,“如果事情多,回来赶不上轮渡,就要绕道建德,晚上八九点才能到家”。今年4月,随着石林镇国土资源所挂牌成立,章兆基入驻到了镇里,情况得以改善。“现在从镇上到辖区最远的村也就20公里,半小时的路程,我们的工作效率高了,群众办事也方便了。”在浙江,一项事关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正在探索之中——改变原有的国土资源中心所管理体制,作为县(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按乡镇(街道)设置国土资源所,明确乡镇政府(街道)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之责。这项被称作“一乡一所”的改革,目的就是通过简政放权,实现重心下移、权责一致、便民惠民、强化监管。在杭州地区,淳安县今年4月率先完成了“一乡一所”建设。实施半年来,与原来的中心所管理体制相比,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生了哪些改变?11月7日,本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研。从中心所到“一乡一所”淳安县是著名国家级风景区千岛湖所在地,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县,下辖11个镇、12个乡、400多个村庄,面积4427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七山半水分半田”,特殊的地理结构让淳安县国土资源管理的两副担子越来越重:一副是坚守生态和耕地两条红线,另一副是作为浙江省欠发达县之一,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迫切要求。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怎么激励乡镇国土资源所这根“针”发挥好作用,尤为重要。“原先全县6个中心所,38名国土员,每个中心所平均要管辖4个乡镇700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国土员一般对口联系一到两个乡镇,交通不便,工作繁多,每个星期能到乡镇去两天就很不错了,而乡镇又有那么多行政村、
自然村,有些村国土员几个月也无法下去一趟。便民服务、执法监管都跟不上,群众意见很大。”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宗强介绍说。▲姜家镇所设置地灾警示牌中心所集中上班,实行垂直管理,虽然国土部门自主权大了,国土员更加专业了,但是也暴露出工作效率低、管理易脱节等问题,与新形势下耕地保护、违章建筑整治等以乡镇为主体的综合防控机制不相适应。所以对于“一乡一所”建设这场“及时雨”,淳安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多个层次征求意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也前后5次来淳安开展专题指导。今年4月,淳安县委常委会下发《“一乡一所”建设实施意见》,明晰了改革路线图。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机构设置上,淳安县根据乡镇人口、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在行政村达15个以上、人口在1.4万以上的乡镇单独设立国土资源所,其他乡镇增挂国土资源所牌子。按此标准,淳安县单独设所的乡镇有12个,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7名。与乡镇村镇与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或经济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增挂国土资源所牌子的乡镇有11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规格是正股级。在人员配备上,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国土员实行人编分离,编制保留在中心所,人员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鉴于国土员人员编制少,年龄结构老化的实际,要求各乡镇至少再安排1名干部到国土资源所,共同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单设的国土资源所不少于3~4人,合署办公的国土资源所不少于2人。这样,单设国土所比原先增加了7个,国土所人员从38人增加到了64人,切实达到了增强基层国土力量的目的。4月22日,淳安县24个国土资源所授牌成立,而且全部按照有牌子、有印章、有职责、有人员、有场所的“五有”要求正式投入工作。打通共同责任机制“最后一公里”按照制度设计,淳安县“一乡一所”的构建实现了国土资源管理责任和人员双下放、双到位。在管理职责上,明确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违法用地处置、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的负责。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干部管理上,乡镇国土资源所编制内的国土员实行双重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员的分配、调动、招考,所长的任免,以及业务指导培训。国土所人员的考勤、考核、日常工作和组织关系等则归口乡镇管理。这样一来,乡镇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从过去“隔张皮”变成了“连着筋”。徐宗强说,过去乡镇认为国土员是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凡是涉及农民建房审批、宅基地发证、土地纠纷调处、违章建筑处置等涉土事项,乡镇习惯性地往国土资源部门推。国土资源所设到乡镇后,面对上级政府的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从上到下都把国土工作视为己任,列入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担负起了国土资源管理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权责统一,减少了扯皮,“现在如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搞不好,不是国土资源局一家着急,乡镇政府会更着急”。▲姜家镇国土资源所开展送证上门服务职责下沉到乡镇,国土员跟进到乡镇,对乡镇政府的国土资源监管水平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一乡一所”后,乡镇国土资源所全力投入到乡镇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去,发挥了政策宣传员、业务指导员、沟通联络员的作用。姜家镇近年来旅游业迅猛发展,一大批重点项目也落户当地。镇国土资源所成立后,重点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政策为切入点,通过镇干部每周夜学、日常开会培训、发放政策文件、开展政策业务讲解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将最新的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传达给镇党委、政府领导以及镇村干部。姜家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洪祝军告诉记者,今年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年,也是淳安县干部交流较多的年份,每换一位分管领导,国土所都积极主动地做好对接,在今年的几次有关规划修编的对接会上,镇班子领导非常重视,全程参加。在讨论研究国土相关问题和政策时也全部邀请国土所参加镇班子成员会议。针对前几年卫片执法中物业楼、停车场占用耕地被整改的教训,姜家镇国土资源所主动向镇党委、政府建议,要重点做好农村基础设施选址工作。5月开始,该镇党委、政府明确村里的基础设施立项前必须经过镇国土资源所审核把关,有效地避免了村集体违法占地现象的发生。姜家镇党委书记方必盛评价说:“今年国土分管领导换了5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接顺畅,主要是镇国土所长当了好参谋。”打通执法监察“最后一公里”有效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落实联合防控巡查是必然要求,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大力支持是必然前提。然而,过去淳安县各乡镇没有固定的国土管理人员,除了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外,其他人不了解国土政策,不插手违章监管,而国土资源中心所“悬在半空”看不见、叫不应、派不动,乡镇政府在制止违法用地上感觉到难以发力。虽然各级政府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执法工作机制,仍然不尽如人意,存在着“见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见不到”的监管脱节现象。“一乡一所”建设后,乡镇党委、政府“肩上有压力,身边有参谋”,对土地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大为提升。各个乡镇进一步完善了镇、村两级土地监管网络,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强化镇包村干部、国土员和土地协管员的联合巡查监管,村党支部书记则成为村里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洪祝军介绍说:“现在,乡镇包村干部每周下村必须把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监管、防违控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村国土协管员每周巡查也不能少于2次,各级责任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不巡查、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措施不力,不及时审查上报农产建房申请材料,或因疏于审查、帮助建房申请人弄虚作假,造成违反条件审批建房的要实行责任追溯,镇纪委会启动问责。”▲姜家镇国土资源所开展矿山巡查乡镇干部的参与有力地补充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量,动态巡查的频率、案件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土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去年1~9月,该县执法巡查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83起,进入强制拆除程序的历史和新增双违的面积高达113万平方米;今年同期执法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行为157起,基本都制止在了萌芽状态,进入强拆的面积下降到18万平方米,实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国土信访也比去年同期减少了近2/3。淳安县目前正在开展“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活动,违建的防控和处置压力大。由于乡镇政府有比较完备的管理网络和队伍,能够整合并统一调配行政资源,又熟悉当地人员和社会情况,所以在预防风险、应急处置和处理极端事件方面独具优势。而且,乡镇依据《城乡规划法》可以对村庄规划区内的违章建设拆除承担主体责任,有能力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并确保到位。这无疑是破解乡镇违法建筑强制执行难的有效路径。在姜家镇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郭村村,17宗共300多平方米存量违建在今年终于得以拆除。在对一起遗留17年的违建房屋实施拆除时,当事人纠集煽动部分村民阻扰执法,场面一度失控。在乡镇政府强有力的组织下,最终强拆行动得到村民的理解,法律的权威也得以维护。同时,姜家镇政府在拆违行动中始终邀请国土资源所对法律文书、处罚依据及处罚过程全程把关,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姜家镇黄桥村庙岭自然村村民方某在2000年建了新房,但是由于村里的失误没有及时提交建房申请,房屋一直没有办证。方某近几年在杭州务工,考虑到补办手续很麻烦,事情就搁置了下来。今年8月,方某要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宅基地证书,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新成立的姜家镇国土资源所打了电话。所里核实方某属于可补办的情形,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很快就办结宅基地权证,并给方某邮寄了过去。目前淳安县农村私人建房审批事项下放到乡镇,国土所服务也跟进到乡镇,群众办事不用跑县城、跑中心所,群众反映的国土员“平时见不到,有事找不到”的现象也不复存在。在文昌镇国土资源所,记者看到这里办公设施齐全,人手一台电脑,从省厅架设的档案查询专线实现了在国土所内可以查询相关档案,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文昌镇镇长王丽娟告诉记者:“以前国土员一个星期来乡镇一次。村民需要办理建房审批、办证等业务,需要等着国土员。在外务工的人员,就更加不方便。如果土地证件遗失需要查询档案,要专门到中心所查询,折腾大半天。现在国土员就在乡镇,群众随时可以来办理业务、查询档案,还可以电话委托村干部或者镇包村干部代办,非常方便。”文昌镇国土资源所目前配备了3名国土员,镇政府又派驻了1人,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所里还制定了定时下村服务、绿色通道、业务流程上墙等便民措施。▲文昌镇国土资源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徐宗强介绍说,原先村民建房从申请到审批要3个月,现在基本上1个月就可以办结;设施农用地审批和土地开发整理选址,实现了随叫随到,即时审核;宅基地发证前期的验收、测绘更加及时。截至今年10月,淳安县宅基地发证1182宗,发证率达到87%,办结了300多户无房户和1000多户危房户的宅基地审批,占全县无房、危房户总量的36%,全面完成了浙江省厅下达的年度任务。随着杭黄高铁建设,文昌镇在去年新成立了千岛湖高铁新区管委会,征迁任务格外繁重,“一乡一所”也极大地方便了政府工作的开展,加强了乡镇政府与县国土资源局之间的联系。王丽娟说:“过于土地供地、征地拆迁等事务需要镇政府专门安排人员到县局办理业务手续。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政策,经常会出现疏漏。现在很多业务上的事情可以由镇国土员去办理,熟悉政策和流程,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了。”今年杭黄高铁建设需要在该镇使用150亩临时用地,涉及5个行政村,文昌镇国土资源所1个月内就完成了临时用地的报批。打通国土所干部管理“最后一公里”在“一乡一所”制度设计上,淳安县着重消除了国土员的两个后顾之忧。在编制上,淳安县保留了原有的6个中心所的机构,42名国土员编制保持不变,全部放在各中心所,实行专编专用。在政策待遇方面,国土员除了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等每年由财政部门核拨给县国土资源局,再由县局划给乡镇,由乡镇负责发放外,其他享受所在乡镇干部同等的福利、奖金、车贴、休养、休假等待遇,解决了国土员担心收入降低的忧虑。今年8月,淳安县县委全委会确定乡镇干部比机关部门年收入提高20%,评优比例从15%提高到20%的倾斜政策,国土员也享受了同等待遇。在干部成长方面,则打破了横向交流的“玻璃墙”,国土所所长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后备干部选拔使用范围,国土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根据乡镇同类干部的标准予以执行落实,主任科员评定可提前5年,解决了国土员的政治经济待遇。淳安县满25年工龄的9名国土员今年9月都申报晋升为主任科员。实行“一乡一所”后,国土员融入了乡镇政府这个新的团队,吃、住、工作在乡镇,工作条件和待遇均有所改善和提高,经常与乡镇干部一起下乡包村联片走访,掌握每个村国土资源工作第一手情况,有效开展服务和监管工作。去年1~9月,淳安县反映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办事态度等方面的投诉有8件,今年同期降到3件,国土所的工作效能有了显著提高。淳安县国土资源局也与乡镇积极沟通,由班子成员带队每月至少1次到联系乡镇开展业务指导,检查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工作,强化国土员的绩效考核。一方面,国土资源局每月把各乡镇的国土管理工作情况通报给乡镇,使乡镇党委、政府了解国土员的工作业绩;另一方面,乡镇把国土员的日常考评等告知国土资源局,使国土资源局及时掌握每位国土员的工作和思想状态,无缝对接让考核更加客观、真实、全面。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意见》,浙江省1200多个国土资源所今年6月底之前初步完成“一乡一所”设置。可以说,多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让乡镇党委、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能够同一个视角看问题,为实施乡镇国土资源所双重管理提供了可能,也是“一乡一所”能够应运而生、稳妥推进的前提。同时,回归乡镇的国土资源所也助力提升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效果,打通了服务和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探索还呈现出哪些亮点,实施中可能遇到哪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期待实践中的检验和解答。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新闻报道关注最权威的国土行业资讯马上订阅公众号中国国土资源报微信号:zggtzy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