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规定个人辞职后有15年工龄辞职怎么办理补助吗

企业被兼并后,工龄能否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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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兼并后,工龄能否连续计算?
& 案例:王某原是某公司叉车操作工,3年前原股东撤资后引进新股东,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去年,该公司被当地国有企业兼并,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王某提出自己在公司改名前工作8年,之后又工作2年,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的规定,应视为该国有企业应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对方以王某没有在该国有企业工作满10年为由拒绝。王某很困惑:企业兼并后自己的工作年限是否应当连续计算?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那么,在公司投资人、名称变更和被兼并后,王某的工龄能否连续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由此,王某之前的工作年限应予以承认并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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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工龄后工资是否应补发?
您好,一人在某单位做了几年,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转为该单位正式工,转为正式工时,单位未将其作为临时工的几年工作时间计入,十年后,此人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其做临时工的工作时间计入工龄,劳动部门同意,但对于这十年内工资上所受到的损失不予补偿,请问是否应当补偿?
律师回答地区:河南-郑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8008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5 人你好,一般工龄是以档案登记的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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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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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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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某原是某公司叉车操作工,3年前原股东撤资后引进新股东,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去年,该公司被当地国有企业兼并,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王某提出自己在公司改名前工作8年,之后又工作2年,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的规定,应视为该国有企业应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对方以王某没有在该国有企业工作满10年为由拒绝。王某很困惑:企业兼并后自己的工作年限是否应当连续计算?&&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那么,在公司投资人、名称变更和被兼并后,王某的工龄能否连续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由此,王某之前的工作年限应予以承认并连续计算。&&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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